翻车机及调车系统设备招标技术要求.docx
翻车机及调车系统设备招标技术要求1主要设计条件和主要参数控制1.1 本期工程安装1套C型单车翻车机及其折返式调车系统,系统包括:翻车机、重车调车机、迁车平台、空车调车机、干雾降尘设备、夹轮器、安全止挡器、电气控制和联锁装置等部分组成。1.2 翻车机及其调车系统可实现就地手动操作和控制室微机程控操作及LCD监控显示。系统综合最大卸车能力不小于25节/小时,综合额定卸车能力不小于20节/小时。1.3 就地手动操作既可实现单机解锁状态下的运行(用于单个设备的调试和检修),又可实现单机参加联锁状态下的手动运行。1.4 微机程控操作(联锁状态下)既可实现PLC全线程序控制运行,又可实现在微机上的单个设备启停运行。1.5 翻车机控制室应能向运煤系统集控室提供反映翻车机系统各设备运行状态的符合系统要求的输出信号,以及接受运煤系统集控室发出的输入信号,输入输出信号均为干接点信号。1.6 翻车机室、迁车平台房、重车调车机房、空车调车机房等为封闭结构;露天布置的设备,应设有防雨、雪、冰冻措施,应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1.7 翻车机本体型式:C型转子式翻车机适用车辆详见附件1:车辆信息数据额定翻转质量HOt最大翻转质量120t最大翻转角度175°回转周期60s平台轨距1435m钢轨型号50kgm压车方式液压压车靠车方式液压靠车翻转传动方式齿轮传动驱动电机防护等级TP54驱动电机绝缘等级F级,温升按B级考虑调速方式交流变频调速振动器翻车机应装有必备的振动器,以清除车辆的余煤(包括小部分冻煤)除尘装置C型翻车机的除尘系统采用干雾抑尘装置其它功能要求具有显示、打印、统计报表、存档、车号自动识别等功能,能自动识别并记录车皮号,且与翻车机之间联锁。1.8 重车调车机额定牵引定数6000t传动方式齿轮齿条传动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驱动电机防护等级IP54调速方式交流变频调速工作行程62m调车机工作速度0.7ms返回速度WL6ms挂钩速度0.3ms供电及控制电缆挂缆滑车声讯设施旋转警灯1.9 空车调车机额定牵引定数2000t传动方式齿轮齿条传动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驱动电机防护等级IP54调速方式交流变频调速工作行程25OnI调车机工作速度0.7ms返回速度0.7ms挂钩速度0.3ms供电及控制电缆挂缆滑车声讯设施旋转警灯1.10 迁车平台额定迁车重量30t最大迁车重量120t传动方式俏齿传动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驱动电机防护等级1P54调速方式交流变频调速工作行程12.5m供电及控制电缆挂缆滑车声讯设施旋转警灯1.11夹轮器型式浅坑式液压夹紧夹紧力260OkN动作时间3s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每对夹轮数2个驱动方式液压驱动1.12安全止挡器安装位置:迁车台入口使用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1.13 安全止挡器安装位置:迁车台出口使用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1.14 干雾抑尘装置干雾抑尘装置安装后应达到的效果:按照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1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设备投运后现场粉尘浓度符合以上标准要求,翻车机房内的粉尘浓度在Wmg以下或抑尘率达到95%以上。1.15 监控系统1.16 翻车机系统各设备之间应设有安全联锁保护条件。1.17 设备运行模式,设备应满足长时间连续运行需要。1.18 铁路轨道中心间距为1530mm,铁路重车线与空车线间距为11.5m(暂定,实际数据必须满足铁路部门规定)。1.19 铁路要求:根据铁道部门的有关规定,所有设备在非工作状态下不能铁路机车车辆限界。1.如翻车机及调车系统需满足底开车车型的卸煤要求。2总的技术要求2.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2.2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应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招标方欢迎投标方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2.3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招标方一般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2.4 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定型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减速机、控制及液压系统须采用进口产品,进口设备及部件清单、外购件清单,按招标方确认的厂家或品牌供货。2.5 投标方应对外购的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性能负责。2.6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品、备件,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应具有便于安装和维修需要的起吊或搬运条件。电动机、减速机质量在20kg以上时应提供环形螺栓、吊钩或其它能安全起吊的装置。2.7 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优质的和新型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2.8 机械零部件有良好的互换性,所有的设备和材料能满足所使用工况条件的要求。2.9 固定设备的基础螺栓原则上不采用直埋方式,尽量采用预留孔洞二次灌浆固定方式(二次灌浆材料由投标方负责)。2.10 设备制造中结构钢材需进行喷丸(砂)预处理。2.11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有良好的互换性,所有的减速器齿轮均应采用硬齿面,减速器应转动灵活、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漏油现象。减速机(含减速一体电机)选用品牌厂家由招标方确认。2.12 液压系统及部件在组装前必须进行清洗,组装后密封好、无冲击和渗漏现象。油箱油温一般控制在3550°C范围内,油箱油温不得超过60。超过允许温度应采用强制冷却。翻车机本体液压油箱设水冷冷却器,迁车台和重车调车机设风冷却器。冷却装置应确保整个液压系统的油温在任何时候都低于50o所有液压系统设有保温防冻措施,确保在零下40度能够正常稳定运行,液压系统关键部件按选用进口优质产品,进口液压系统限定在力士乐、TL、派克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方确认。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40,且轴承温度不得大于80o轴承(关键部位:翻车机支承轮、重车和空车调车机走行轮、导向轮轴承)采用优质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方确认。2.13 对需要维护的工作点设有足够的空间和立足点,必要时设平台,装设栏杆,但不妨碍维修工作。防护栏高度不低于1200mm,踢脚护板不低于18Omm。2.14 所有的驱动装置均应装设可靠的制动装置,制动器和夹轮器等采用优质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方确认。2.15 设备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需进行喷丸预处理。各机壳、机盖的焊接、机加工采用先进工艺,焊接后进行消除应力处理。2.16 露天工作或外露的电动机、制动器、电气元件、设备等均设置防护,设置的防雨罩等便于拆卸。户外安装的电动机有防结露措施。所有外露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考虑防水、防晒、防尘、防潮、防冻等措施。2.17 设备及部件的噪声符合有关规定要求。2.18 翻车机及调车设备的结构设计符合乌兹别克斯坦铁道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2.19 翻车机与调车系统各设备及其相互之间,具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安全联锁措施。2.20 设备的使用界面、屏幕,要求可以做俄文、中文切换。3翻车机及调车系统性能要求3.1 翻车机在翻卸作业时,保证起动、靠车、压车、夹车、停机过程运行平稳,工作可靠;能使空、重载翻车机在任何位置定位,并能手动复位,且有锁紧装置,保证不掉车。当制动发生故障时,翻车机不能起动(具有保护性自锁功能)。翻车机本体回转轨道必须与翻车机本体接触良好,间隙不得大于2毫米。翻车机本体液压系统装设两组液压蓄能器。3.2 翻车机装置的滚轮在转子回转时不能出现啃轨现象。3.3 空、重车调车装置应运行平稳,定位准确,没有明显的冲击现象。要保证调车臂起落平稳、运行灵活,定位准确,制动可靠。3.4 迁车平台正常工作时载重303事故状态时工作载重120t。3.5 迁车平台运行平稳,保证与空、重车线对位准确,迁车平台上钢轨和基础上钢轨对位准确。3.6 翻车机系统的液压系统应安全可靠,密封良好无渗漏,能适应较差条件的环境,其外露部分设有防尘箱或罩。各液压系统均能满足各种工况的要求,液压元件性能稳定,运行安全可靠,同时各系统的滤油装置、液位控制、油温控制均采用自动报警控制。液压油缸、液压阀、滤油器、密封件等关键件采用优质产品,采用的优质产品应得到招标方的认可。3.7 翻车机及其调车设备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在各种工况下不发生溜车和掉道等事故。3.8 翻车机有平台与基础轨道对准和车辆在平台上就位及车辆离开翻车机的安全设施3.9 重车与重车之间采用人工摘钩方式。3.10 翻车机及其调车设备为重型工作制,设计寿命为30年。4设备结构要求4.1 翻车机本体4.1.1 翻车机本体采用两套驱动装置并布置在两端环外侧。翻转要求启动及回零平稳,对车辆冲击小,电机应负荷相同并同步,其使用元件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4.1.2 驱动装置采用电机-减速器式的机械传动方式,减速器为采用进口的硬齿面圆柱齿轮减速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证寿命15年以上。4.1.3 液压靠板装置及振动器:靠车板尺寸符合铁路部门的要求,由靠板体、液压缸、耐磨板、撑杆等组成,用来侧向靠紧车辆,在翻车机翻转过程中支撑车辆并避免冲击。靠板体安装有耐磨板以便更换,使用液压驱动,可前、后灵活移动。靠车板上设有振动器,振动器主要由振动电机、振动体、缓冲弹簧、橡胶缓冲器等组成,敲打部位为车厢底盘侧边,用来振落车厢内的余煤。液压压车机构:压车机构的夹紧力合理配置,翻车时既保证车辆不掉轨,又能尽量减少对车辆的夹紧力,以防损坏车辆。液压压车机构要有自锁功能,翻车机在翻转过程中,不允许靠车、压车装置松动,应有检测和报警功能。压车机构还应有保护车辆的措施,卸料侧要设置导料板。车辆翻卸中各项指标应满足TB/T1335铁道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的要求。压车机构应平衡可靠,且各压车机构能单独动作,压车力应小于78kN400mmo翻车机压车装置采用点式压车,油缸采用复合油缸,翻车机所有的液压系统关键件均为进口设备。运行灵活可靠,在零下40度能够正常运行。压车行程满足附件1:车辆信息数据等车型。4.1.4 翻车机应设有安全可靠的制动器,当翻卸作业时,能使空、重载翻车机在任何位置定位。4.1.5 为防止物料在翻卸过程中溢出坑外或撒落在托辑上,在翻车机的两端环内侧应设置导料装置。4.1.6 转子采用“C”型结构,组成转子的端环、梁及平台使用优质钢材,箱形梁结构,连接部位采用高强螺栓法兰连接,保证“C”型转子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转子采用齿轮齿条传动,运行平稳可靠。投标方所供的设备及部件都能适应电厂地区气象条件和装置所处的环境条件要求。4.1.7 翻车机系统所有的主钢结构均进行喷丸处理,提高设备的防腐性能。4.2空、重车调车机1.1.1 重车调车机和空车调车机设置清轨器,前进和后退设有防越位保护措施的限位装置。1.1.2 空车调车机工作行程不小于50m,重车调车机工作行程不小于62m(暂定),空、重车调车机为封闭布置,空、重车调车机也应具备防冰冻措施。1.1.3 重车调车机和空车调车机采用多级信号变频调速,要求起动平稳、定位准确、运行灵活、制动可靠,可以满足系统运行的各种工况。具有位置检测和声光报警装置,可实现调车机的可靠定位。1.1.4 重车调车机和空车调车机设有机械或电控的安全连锁装置。1.1.5 重车调机的前后车钩设有车钩扶正装置。车钩具有能够牵引附件1:车辆信息数据中的车厢(解列作业)。1.1.6 调车机大臂起升采用机械四连杆加配重方式。4.3 迁车平台4.3.1 为减少事故载重下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迁车台停止时的冲击,应设有缓冲装置。4.3.2 为使迁车台上钢轨和基础上钢轨对准,应设有对位装置。4.3.3 迁车平台调速方式为变频调速,使用销齿传动方式,有良好的传动效果,无打滑现象;定位采用液压插销形式,并保证定位准确。4.4 安全止挡器及夹轮器:在迁车平台的入口端和出口端均设安全止挡器,安全止挡器转动及复位必须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在翻车机本体的入口端和迁车平台出口端(空车调车机位置行程范围内)均设夹轮器,夹轮器转动及复位必须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入口端夹轮器采用液压形式、出口端采用电动形式,两种形式夹轮器夹紧力满足车辆夹紧要求。4.5 干雾抑尘系统4.5.1 翻车机共用1套干雾抑尘系统,每台翻车机一套喷头,干雾抑尘设备安装于翻车机室内,各部分微米级干雾抑尘干雾箱总成安装于翻车机本体四周,具备防煤炭撞击喷嘴、防冻功能。干雾抑尘系统选用江苏富莱士、宜昌诺凯、象山东方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方确认。4.5.2 干雾抑尘装置操作可实现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模式。在自动操作模式时,喷雾操作根据翻车机翻转情况自动控制。手动操作模式时,可按压翻车机现场的干雾抑尘装置手动按钮。4.5.3 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由微米级干雾机、干雾箱总成、喷雾箱喷雾器总成、水管线、电伴热系统、压缩空气管线、储气罐、自动控制系统等组成。系统由引至翻车机房内的回用水母管供水。4.5.4 招标方仅提供一路水源到就近,水源压力约在0.40.7MPa,水量满足需要,但不能保证满足设备所需的瞬时流量要求。水质为输煤系统地面冲洗后的处理水,悬浮物及其它污染指标有不稳定的可能性,需要投标方自主考虑配备水箱及相关的水质处理及水压恒定装置,以保证投标产品对水质及水压的要求。供水点之后所有的管材管件及阀门等水路系统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设计并供货。招标方翻车机干雾抑尘装置附近无压缩空气气源点,需投标方自行考虑。4.5.5 性能要求a)每套系统装置均采用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产生直径在1m-10m的水雾颗粒,对悬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特别是对直径在5m以下的可吸入颗粒进行有效地吸附,使粉尘受重力作用沉降,从而达到抑尘作用。干雾抑尘装置安装后应达到的效果:设备投运后现场粉尘浓度除符合GBZ192.1-5-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DL5053-2012)等标准要求外,现场粉尘浓度还应达到6mgNM3(PC-TWA)0b)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操作可实现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模式。在自动操作模式时,干雾抑尘装置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根据接收到的翻车机的有效喷雾信号,自动控制喷雾。手动操作模式时,可通过按压文本显示器上设置的按钮进行启停控制。干雾抑尘设备可以给控制系统提供喷雾、停止喷雾、过滤器堵塞、电伴热带工作、气压低、水压低等开关量设备运行状态信号。操作人员可以通过文本显示器现场调整设备喷雾时间。c)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应设有冬季防冻措施,保证各个功能系统和所有水、气管道设置电伴热带加热并设计保温防冻,确保冬季正常使用。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投产后,不会造成煤炭冬季冻结、皮带打滑、跑偏、可正常输送。d)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投产后应达到的耗水量及增加含水量:耗水量小于输煤量的0.05%重量比,增加含水量小于输煤量的0.02%重量比。e)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通过压力将液体供给干雾器总成,液体和压缩气体在干雾器总成内部混合,产生具超声波震荡功能的微米级雾化喷嘴。产生漫射型喷雾形状。微米级干雾喷嘴采用知名品牌产品,水雾颗粒在10微米以下且应具备自净功能就。喷嘴使用寿命不低于3年。若在三年内出现问题应由投标方免费负责更换。f)控制系统具备人机接口。可反馈开机、关机、过滤器堵塞、电伴热带工作、气压低、水压低、干雾抑尘装置自动/手动运行状态等电信号至控制室。g)干雾抑尘装置能在以下环境温度下可靠工作:室外:-40-+40oCoh)干雾抑尘装置带有水过滤功能,过滤器要求清洗方便快捷。i)系统中给水、压缩空气管道、喷嘴、阀门以及附属配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质量符合相关国标要求,管道支架应热浸锌处理。4.6 液压系统翻车机系统的液压系统包括翻车机、重车调车机、空车调车机、迁车平台、夹轮器的液压装置。液压元件包括油管、管道、油缸、活塞及所有较接点等。所有设备和附件具有足够的强度。液压系统及部件在组装前均进行清洗,并保证组装后密封好,无冲击和渗、漏油现象。液压油缸、液压阀、滤油器、密封件等关键件采用进口产品。所有液压系统油箱设温度监测装置。4.7钢结构及焊接主要承载钢结构采用合适的结构型式,所有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GB1591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所在地气象条件的要求。材质不低于16Mn。所有的材料在焊接前均进行喷丸处理,所有的施焊区域在焊接前均经清洁处理。主要角焊缝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焊的方法完成,保证具有足够的熔深,钢板的对接焊缝保证焊透。焊缝坡口和外形尺寸应符合GB985,GB986的规定。按等强度的原则选用焊条,且在大批量使用前需进行工艺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需解体运输的钢结构在发运前进行工厂预组装,且主要受力部件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4.8 润滑翻车机系统(包括翻车机本体、重车调车机、空车调车机、迁车台)各转动部位均采用自动集中控制润滑系统,管路采用无缝不锈钢管材质,壁厚1.5mm。润滑系统要求能够实时监控每个分配器的工作状态,当分配器或系统出现故障时,发出报警信号报警。电控箱:具有自动调节运行时间,可实现自动手动两种功能,手动模式用于现场人工控制打油,自动模式下系统的打油间隔时间及每次打油的量都可以任意设定。系统具有状态监控,油位低、电机过载、以及系统堵塞、泄露等报警,自动关机功能,并预留以太网接口。自动集中润滑系统采用宜昌鸿锦科技、上海显鼎、启东利德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方确认。4.9 设备联锁及安全保护措施4.9.1 设备之间的联锁与保护(保证但不限于此)a.夹轮器与重车调车机之间应设有电气联锁及安全保护;夹轮器打开,允许重车调车机起动牵引整列车。b,翻车机与重车调车机之间应设有电气联锁及安全保护;翻车机在“0”位时,允许重车调车机将重车推送至翻车机上就位。c.重车调车机与迁车平台之间应设有电气联锁及安全保护;当迁车平台对准重车线时,重车调车机才能将空车推送到迁车平台上。d.空车调车机与迁车台之间应设有电气联锁及安全保护。在迁车台到达空车线前,空车调车机应处在推车的起始位置;在迁车台对准空车线后,允许空车调车机从迁车台排空车作业。e.重车调车机与铁路信号之间应设有联锁,重车调车机牵引整列车启动前,应有信号输出至铁路信号并声光报警。f.当某驱动单元(变频调速设备)发生故障时,系统允许故障设备解列,并允许剩余驱动单元临时工作。4.9.2 翻车机本体联锁要求a.重车在翻车机上就位后,压车机构开始动作;同时液压靠车机构也开始动作;b.当翻转30。时,干雾抑尘装置开始喷水,返转时停水;c.当翻转165。时振动器动作;d.重车就位,调车机离开翻车机回转范围、大臂抬起后,翻车机方可起动翻转。e,翻车机回零位后,重车调车机方可起动进入翻车机回转范围。4.9.3 翻车机的安全保护措施a.重车和空车在翻车机平台上定位可靠,在翻卸过程中不发生溜车和掉道,加设护轨。b,翻车机必须有最大翻转角度、纵向的限位装置及恢复零位时的定位装置。c.翻车机必须有平台与基础轨道对准和车辆在平台上就位及车辆离开翻车机的安全措施。d.翻车机的制动装置应保证当驱动装置发生故障时,转子能可靠停留在任何位置上,并能手动恢复到零位。当制动发生故障时,翻车机不能起动(具有保护性自锁功能)4.9.4 空、重车调车机的安全保护措施a.空、重车调车机应有超载保护功能,以防突然过载损坏。b.空、重车调车机具有位置检测和声光报警装置,可实现空、重车调车机的可靠定位。c.空、重车调车机必须有最大行程的限位装置。d.空、重车调车机必须设有可靠的机械制动装置,当驱动装置发生故障或失电时,调车机能可靠地进行制动。4.9.5 迁车平台的安全保护措施a.迁车平台必须有定位缓冲设施。b.迁车平台必须有防止车辆移位的装置。c.迁车平台必须设有机械和电控的对轨安全联锁装置。d.迁车平台必须设有可靠的机械制动装置,当驱动装置发生故障或失电时,迁车平台能可靠地进行制动。4.9.6 夹轮器的安全保护措施夹轮器应有最大张开状态的限位装置,夹轮器和其前后配合的设备应装有机械或电控的安全联锁装置。4.9.7 翻车机本体、重车调车机、空车调车机(及迁车平台)应设就地急停按钮。重车人工摘钩处设摘钩信号按钮。4.10 降噪所有噪音控制都能够达到当地环保要求,噪音必须控制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环保要求以内,距设备外1米处小于85分贝。5电气及控制5.1 电气部分基本要求1) 额定容量200kW以下的电动机额定电压应为400V,额定容量200kW及以上的电动机额定电压应为6.3kV,电源频率50HZo2) 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3) 电动机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与IE2级。4) 电机分包厂商为如下之一:品牌厂家。轴承采用原装进口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和相关进口证明文件)。最终电动机分包厂商的选择应经需方确认。品牌最终以商务文件为准。5) 投标方如提供动力控制箱,必需在投标文件中的显要位置加以明确说明并提供动力控制箱接线附图。6) 投标方需将所供设备按附表1负荷(电动机)资料表填写完整。7) 需完全满足乌兹别克斯坦业主方提出的技术要求。8) 对于有变频驱动的低压设备,要求电机选用变频专用电机,成套电缆选用变频专用电缆。变频器品牌最终以商务文件为准。9) 所有仪表、PLCDCS等的指示装置、显示图形和文本信息的界面应使用俄语,并能实现俄文、中文切换。5.2 电动机技术性能要求5.2.1 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铭牌出力应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17.15(泵类)、1.05-1.1(风机)。5.2.2 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5.2.3 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式,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一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电动机应在80%额定电压时能够正常启动,应在65%额定电压时能够自启动(电动机失压时间不超过1秒时)。当电动机的端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动起动。5.2.4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6倍。5.2.5 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不少于1次。冷态起动不少于2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应能够多次起动。(JB/T-6226-2005内容“热态1次,冷态2次”)5.2.6 电动机应具有F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绝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5.2.7 如果电动机采用真空开关进行供电,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投标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招标方认可。5.2.8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5.2.9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5.2.10 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85dB(A声级)。5.2.11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方负责提供。5.2.12 现场环境完全符合规范运行条件下,电动机设计应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5.3 电动机设计与结构要求5.3.1 外壳的通风与保护1) 电动机应采用鼠笼式式结构,其外壳防护等级交流电机外壳防护等级应为IP54或IP55(室内/室外),水下电机IP68。接线盒的保护等级应等于电机或更高,除非另有规定。户外电动机应配备防风、防雨棚。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这类设备所需要的任何特殊转矩要求。2) 当通风要求设立隔栅时,其不仅应满足适用,且能够耐腐蚀(为和电动机机座及外壳的油漆部分同样的防腐处理),隔栅应能方便的拆卸。3) 当电动机采用全封闭水对空气冷却结构时,冷却器设计应能使所有管路易于定期清扫和插入,并应采用可拆卸水室和可单独清扫的管路。电动机外壳结构应保证在管道泄漏时,漏出水能避开一切电气元件,而直接流向电动机底部,从排放口无害地排出。冷却器的设计应保证在25%的管路堵塞情况下,电动机能正常运行。5.3.2 接地每台电动机应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装置,两个接地装置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180度的位置。电动机接线盒内应设有PE接地端子。5.3.3 轴承和轴承盖1) 电动机和轴承的结构应能排除尘垢和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润滑剂到达电动机绕组。2) 在可以满足规定要求时,卧式电动机可装有套筒式轴承,立式电动机应装备带护罩的推力式轴承。套筒式轴承应有接近气隙的简便方法,气隙的尺寸应适当。3) 除了压力润滑油以外,套筒式轴承应为油环式套筒轴承。装有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应具有容易拆卸的轴承、轴承箱、端罩或底座。制造轴承的巴氏合金应符合相关标准。油环应为单片固定结构。应提供用于检查油环的装置。4) 油位观察仪均应带有标志,以显示电动机在停用状态和运行状态的正确油位。如果两种状态下的油位之差是明显的,应提供检查正常轴承滑油流动的方法。5) 当采用压力油润滑的卧式电动机时,电动机轴承应为套筒式,压力油来自供起动和紧急操作用的、具有油环装置的被驱动设备的润滑系统。当压力油系统不工作时,油环装置应足以满足电动机起动和至少0.5小时的连续运行要求。电机制造厂应提供润滑油流动指示计来指示每个电动机轴承流出的油流方向。6) 具有轴架式轴承的电动机应配有两个与基座绝缘的轴承轴架,并应在驱动端(联轴器端)的轴架上提供一个可拆卸的接地搭接片。7) 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应配备润滑油加油嘴。电动机在装运时,应正确地将轴承箱包装或加注制造厂商允许的润滑油,并应在电动机上配备排泄装置和写有在将电动机投入运转之前需要完成调整的固定说明标牌。8) 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应在固定于电动机壳的铭牌上明确标示。耐磨轴承应达到150000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投标方应提供阐述确定轴承额定使用寿命所依据的资料以及这类实际使用条件下的电动机性能记录。9) 投标方应在说明书中提供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和防锈剂清单,包括其商标牌号和油品名称,并在电动机设备铭牌(可使用单独设备铭牌)上标明。5.3.4 联轴器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的设计应采用带有限制轴端浮动的联轴器,以防止被驱动设备将轴向推力传递给电动机轴承,且端部浮动应符合所列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实心轴的立式电动机应具有一个符合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尺寸要求的延伸轴。5.3.5 转子拆卸:带套筒轴承的卧式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转子的拆卸。5.3.6 转向多相电动机端子处应有与电动机铭牌所示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箭头标示旋转方向。倘若无规定方向,则应标出与相序T1、T2、T3一致的旋转方向。5.3.7 安装与装定位销1) 除特殊应用,卧式电动机应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应采用底座安装方式。2) 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通过电动机底座或安装法兰钻孔(最好是垂直钻孔)。3) 当因电动机结构的限制而使垂直销钉无法安装时,电动机底座与轴垂直方向应加工或浇注为一个按销钉允许最小的角度,并提供一个导向角。5.3.8 排水孔:每台电动机应设有一个排水孔,以防内部水的积聚。5.4 仪表和控制要求所有设备满足IEC标准,所有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和控制设备必须至少具有国际证书,并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计量系统注册,或者在调试开始前必须在监管机构进行适当的认证。所有仪表、控制柜、PLC.DCS等的显示图形和文本信息的指示设备、界面也应该是中文俄文双语。投标方应保证其所供设备的可控性和仪表设备的可靠性。为了满足招标方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的统一,投标方优先按照招标方要求选型,最终型号由招标方确定并且不发生费用调整。投标方不可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方对热控设备选型的统一协调。5.4.1 温度检测器1)每台电动机应装设6个电阻式温度检测器(RTD)o(额定功率100OkW及以上:6个;100OkW以下:3个)2) 电阻式温度检测器应埋入定子绕组中的局部温度最高的部位。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3线式的PMOO(在0时的额定阻值为100欧的钳金)。3) 每个RTD引线端子应带有识别标志,以便对照电动机简图确定每个RTD的位置。1.1.2 轴承热电偶或电阻式温度检测器1) 电动机轴承应装设金属热电偶或电阻式温度检测器。(仅对于装设水平套筒式轴承或推力轴承,或立式旋转设备中的推力轴承或平面轴承的电动机),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3线式的Pt-100(在0时的额定阻值为100欧的伯金)。2) 轴承的金属热电偶应符合如下设计与结构特点:封闭轴承的热电偶组件应可以从机器外面进行检查和更换;与设备机座绝缘的轴承,必须使其热电偶的热接点与屏蔽套断开(即氧化镁包装的顶部)。投标方的责任是不得损坏电气绝缘隔层,保持轴承与地线之间的绝缘。其它所有热电偶必须接地。3) 热电偶应采用不锈钢制成的套管,由弹簧加载,除非另有规定,热电偶应采用银格合金一康铜丝,封包在氧化镁内部。1.1.3 如果电动机设有油站,投标方应提供用于电动机油站保护、联锁及报警的温度、压力、液位开关,并应接至相应的接线盒内。1.1.4 对于200OkW及以上的电动机,投标方应在线侧和中性点侧各提供3个用于差动保护的电流互感器及相应接线盒和封闭外罩。电流互感器二次电流为5A,准确级5P20,电流互感器厂家与参数必须与本工程6kV开关柜参数一致,订货前必须与设计院确认。5.5 附件5.5.1 加热器1) 投标方应设计并提供电动机内部加热器,加热器应安装在电动机内部可检查部位。2)空间加热器适于采用单相230V.50HzAC电源,空间加热器功率_kW(投标方填写)5.5.2 接线盒和接线板1)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应备有下列四种引线:电动机的主引线;电动机内部加热器的引线; 电阻式温度检测器RTD和(或)热电偶的引线; 电流互感器CT(二次回路)的引线(仅用于200OkW及以上电动机)。2) 电动机电源回路主引线接线盒应采用斜开口型(从上面或下面均可接线)。当此结构不可行时,主引线接线盒应采用下述结构:该接线盒至少由三块侧板组成,通过拆下一个盖板使接线盒敞开,其余侧板之一连接到导线管,另一块连接到电动机。3) 对于卧式电动机,除非特殊情况,主引线的接线盒从电动机联轴器看应安装在电动机的右侧(最终根据电动机布置图联络会确定)。当多路电缆导线管端接于电动机接线盒,且所有三相导线并不是穿入每根导线管时,接线盒端接有导线管一侧侧板必须使用非磁性材料。4) 相对于主引线接线盒,立式电动机热保护装置的接线盒应是顺时针方向约45。90。(俯视);加热器的接线盒应是逆时针方向约45。90。所有其它装置的配置应呈交招标方审定。5) 电动机主引线接线盒最小尺寸见下表(L代表平行进线穿线管轴线的尺寸)。S(mmy'电动机额定电压电缆尺寸每相导体6000V以下100Oo及以下长(L)宽(W)高(D)长(L)宽(W)高(D)90mm185mm165030036072030036024Omm400mm165036041072036041024Omm400mm2650450410850450410当电缆接线盒内需要安装附加装置,上述尺寸应增大。6)当电动机每相需两根电缆时,其主引线接线盒宽度最小应增大到740mm,端子排的排列应为每组的三相端子从左向右排一行,依次为TKT2、T3、T3A、T2A和T1A。5.5.3 起吊装置每台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5.5.4 铭牌1) 台电动机上应装有耐腐蚀铭牌,标注内容应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2) 在单独的铭牌和电动机外形图上还应列出电动机起动的限制条件。3) 如果使用了耐磨轴承,则应在铭牌上标明耐磨轴承应用标准的编号。5.6 动力控制箱(柜)技术要求(如有成套)1)动力控制箱(柜)设计供货接口设计接口及分工:招标方负责为每面动力控制箱(柜)提供一路或二路动力电源,设计分界点在动力控制箱(柜)的电源进线端子处。投标方负责设计动力控制箱(柜)及箱(柜)至就地成套设备间的电缆。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箱(柜)至就地成套设备间电缆清册。电缆供货分工:两端设备均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之间电缆、电缆敷设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并开列电缆清册(包括电缆长度);仅有一端设备为投标方供货的电缆由设计院负责设计,投标方配合设计院完成接口设计,招标方负责供货。专用电缆或特殊电缆、光缆等均由投标方负责供货。所有电缆均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C级阻燃、耐寒铜芯电缆,控制回路开关量采用总屏蔽、模似量采用分屏蔽加总屏蔽。2)电源要求投标方详细填写动力控制箱(柜)电源要求表,招标方将按该表所列负荷供电,投标方未提出的电源均由投标方自行解决。对于投标方自带动力控制箱(柜)的负荷,投标方只填写动力控制箱(柜)所需的电源总容量及回路数。由动力控制箱(柜)所供电的电动机、电加热器等填写在电动机参数表中,控制由投标方负责完成。招标方仅提供动力控制箱(柜)的电源。投标方动力控制箱(柜)中所供负荷有互为备用负荷时,动力控制箱(柜)的电源进线应为双路供电,并有自投自复功能,在两路电源自动切换过程中,应保证所供负荷不掉电。两路电源可在动力控制箱(柜)上手动选择任意一路做为工作或备用电源。招标方低压厂用电系统电压为交流415/240V,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电源;如投标方设备需其它种类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3)动力控制箱(柜)的结构合理,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先进,满足本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的要求。用于制造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