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制度.docx
XX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制定本考核制度。一、工作目标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奖惩分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2 .加大安全投入。把公共安全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管等。3 .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继续深化冶金工贸、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达到100%。4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努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快救援基地、专业救援队伍和地方骨干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合处置机制。5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宣传工作;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继续实施“三项岗位”人员和企业全员培训工程,做到严格考核,确保100%持证上岗。6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把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健康保障作为民生工程狠抓落实;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7 .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工作。提高街道基层安全监管水平,夯实社区、园区安全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和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等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制,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班组建设。8 .做好长远规划和各时段的安排布置。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街道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做好高温雨季、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9,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反三违'、查隐患”为重点,强化生产性企业安全监管及职业卫生监管,深入开展重点企业、重要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10.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围绕“两个重点、三个关键”,即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针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IL做好危化品和消防安全工作。对辖区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售卖主体责任制,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认真抓好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推进消防宣传“四进”活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12.严格事故报告及处理。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同时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二、考核细则(一)控制指标考核(基本分30分)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伤亡事故。1、一般事故。发生1起,扣10分;发生2起,扣20分;发生3起,一律“一票否决工2、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一律“一票否决”;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除道路交通以外,一律“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工作目标考核(基本分70分)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及时转发有关文件。(1)未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或者未转发相关文件,发生1次,扣1分,不及时的,发生1次,扣0.5分。(2)对布置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具体安排、部署和检查。对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具体安排、部署和检查的,发生1次,扣2分,不及时的,发生1次,扣1分。(3)要求作出书面报告的,及时作出书面报告。没有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报告的,发生1次,扣2分,不及时的,发生1次,扣1分。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1)全年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作安排部署。全年工作无计划的,扣5分,无总结的,扣4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的,扣4分;主要领导没有亲自抓、亲自部署的,扣4分。(2)阶段性工作有安排、有针对性、有具体办法和措施。阶段性工作无安排,针对性差,缺少具体办法和措施,扣3分,无总结的,扣2分。(3)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主要领导主持的或者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主持的工作会议,有会议纪要或者工作简报,并严格督促实施。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缺1次,扣2.5分;会后无纪要或者简报,发生1次,扣2分。3,认真参加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准时参加会议,缺席1次,扣2分。(2)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并指派其他人员参加会议。(3)按照会议的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未按照会议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发生1次,扣2分。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扣1分。(2)工作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人员配备到位,经费、设备、设施等基本保障。工作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不能保障工作的,扣2分。(3)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且能满足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摄像等应急设备及器材。人员配备不到位,扣3分;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应急专用车辆、通讯器材等不齐备的,扣2分。(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创建,做到责任、经费有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创建工作未落实,经费无保障的,扣4分。5,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的,扣4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不主动,效果差的,扣2分。(2)隐患排查整治有计划、有措施,整改资金按照计划予以落实。隐患整改完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安办备案。事故隐患整治无计划、措施、经费保障,责任不落实,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治完毕,属于重大隐患的,发生1次,扣3分,属于较大隐患的,发生1次,扣2分,属于一般隐患的,发生1次扣1分。(3)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并实施有效监控。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的,发现1处,扣2分。(4)专项整治有具体措施,并取得实际效果;加强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专项整治无安排、无措施的,扣2分;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不到位的,扣3分。(5)督促整改上级检查时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实施有效监控。未立即整改上级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发生1次,扣2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未实施有效监控的,发现1处,扣1分。6 .及时上报和处理事故。(1)各村(社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不谎报、不瞒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发生1件,扣1分。(2)事故发生后,村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有效处置。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发生1次,扣1分。(3)事故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等及时有效。谎报、瞒报事故,依纪严肃处理,属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取消其“评优”资格。7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按照县政府、县安委办的要求,认真布置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少于3次,缺1次,扣3分。(2)每年至少组织2次及以上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效果差的,发生1次,扣1分。(3)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发现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治,发生1次,扣2分。8 .统计报表及时准确。(1)准时上报有关报表,报表不及时的,发生1次,扣1分。(2)统计数据准确,累计无误差,条块数据一致。数据不准确的,条块数据不一致的,发生1次,扣0.5分,9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宣传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针对性。宣传工作无计划、无布置,扣2分。(2)“安全生产月”活动有计划、有布置,并落实活动经费。“安全生产月”活动无计划、无布置,或者未落实活动经费的,扣2分。(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发现1次,扣0.2分。10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1)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扣2分。(2)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依照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组织审查、批准或者验收。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事项,不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发生1例,扣1分。(3)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实事求是,依法严肃查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发生1起,扣2分。三、奖励方式(一)设安全生产工作单项奖。对安全生产单项工作(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宣传月活动,安全工作宣传报道)成绩突出的部门、个人给予奖励。(二)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奖。按照考核细则,经考评小组每季度考核,根据全年四次考核得分,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