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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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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docx

    南宁市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资源配置,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和广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南宁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南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1.社会经济概况2020年,全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4726.34亿元,比上年增长37吼完成财政收入796.09亿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30元。2 .居民健康水平截至2020年底,南宁市户籍总人口791.38万人,常住人口875.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03.13万人,农村人口272.12万人。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78.78岁,比2015年增加1.48岁。婴儿死亡率由2015年的421%o下降至2020年的2.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5.78%。下降至3.18%o,孕产妇死亡率由17.84/10万下降至15.15/10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21.6%o引起本市居民死亡的疾病谱前五位为:心脏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及中毒。3 .医疗卫生服务情况(1)医疗服务总量情况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4516.35万人次;其中医院总诊疗人次数2163.15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1974.57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378.31万人次,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0.32万人次。(2)医疗服务效率情况2020年,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4.95%(其中公立医院78.63%)o医院平均住院日为9日(其中公立医院8.8日),比上年缩短0.8日;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66.72%o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6人次、担负住院床2.1床日。(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平均费用情况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35.1元,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4448.2元,平均每日住院医疗费为431元。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86.7元,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3037.1元,平均每日住院医疗费为471元。4.医疗卫生资源(1)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达4872个(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其中,医院148个(含公立医院68个,民营医院8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651个(含乡镇卫生院1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0个,门诊部、诊所和医务室2973个,村卫生室143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2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1个。(2)医疗卫生人力2020年,全市卫生人员总数96865人(含乡村医生2466人和卫生员17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0141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为3.30人、4.24人、LOl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2.12人。表1医疗卫生资源20152020年增长情况指标2015年2020年2020年比2015年增加数增长率%医疗卫生机构(个)4264487260814.26医院(个)1021484645.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个)3980465167116.8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个)16552-113-68.48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个)1721423.53实有床位(万张)4.115.681.5738.20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张)5.886.490.6110.37卫生人员(万人)7.329.692.3732.38卫生技术人员(万人)5.748.012.2739.55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2.873.300.4314.98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人)3.574.240.6718.77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人)1.281.01-0.27-21.09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人)1.192.120.9378.15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人员负增长主要原因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变化导致计划生育相关机构数大规模减少。(3)床位数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6751张,比2015年增加15696张,年递增7.24%,其中医院床位数42671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0723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07张,其他卫生机构250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49张。(4)卫生投入“十三五”期间,南宁市财政收入总量总体呈稳定增长态势,由2015年的572.48亿元,增至2020年的796.0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688%°随着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政府卫生投入逐步加大,2020年,卫生健康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0.47%,同比增长0.64个百分点。(二)面临形势1 .发展机遇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自治区全面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深入实施健康广西专项行动,卫生健康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南宁市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构建与高质量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可靠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已成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南宁市作为全国健康城市建设首批试点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国家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为卫生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2 .面临挑战一是卫生资源总量有待提升。随着南宁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越来越旺盛,特别是和“健康南宁”建设要求相比,南宁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严重依赖自治区级高水平医疗机构,市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二是医疗资源需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空间分布过度集中在老城区,全市共有30个三级公立医院,其中14个集中分布在青秀区,三级医院超负荷运转与大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资源利用不足现象并存,加剧了老城区大型医疗机构的服务压力,不利于老城区人口和产业的疏解,优势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致使外围区域难以就近获得高水平医疗服务。三是医疗机构协作水平有待提高。各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尚不健全,服务体系碎片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之间缺乏协作衔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高质量推进健康南宁建设的战略目标任务,以维护人民健康和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医疗机构以及床位、人员、设备等医疗卫生资源,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为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公平可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按照公平可及、普惠共享的要求,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医疗资源按人口、地域、专业合理配置,让更多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提升居民获得感。科学布局,均衡发展。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根据人口、地域结构、交通条件以及诊疗需求,以医疗服务圈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单位,合理控制单体医疗机构院区规模,均衡配置区域医疗资源。统筹协调,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突出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加快构建医防融合、上下协作、医养结合、全方位全周期的系统性、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中西医并重,特色发展。坚持在发展中融合、在守正中创新,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药壮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中医药壮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全链条、多形式、有特色的中医药壮医药服务。一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牢牢把握公立医疗机构的主体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服务利用中的作用,加快形成政府市场双轮驱动、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布局持续优化,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区域协调、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主要健康指标达到西南省会城市先进水平,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整体提升,助力基本建成健康南宁。表2南宁市“十四五”医疗机构配置主要指标序号主要指标2020年2025年目标2025年广西值1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6.4997.5自治区办公立医院2.043.432.3其中市办公立医院1.021.93城区办公立医院0.340.573.6辖县(市)办公立医院2.422.6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31.37其他公立医院0.330.37社会办医院0.851.12每千常住人口康复床位数(张)0.160.420.423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数(张)0.540.780.784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张)0.991.130.855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3.33.9436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4.245.293.967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0.490.540.548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2.12449医护比1:1.281:1.341:1.3210床人(卫生人员)比1:1.711:1.81:1.611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45.4527026012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6001000600100013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100015001000150014自治区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1500300015003000注:1.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2.适宜床位规模指综合性医院单个执业点的床位数规模,下同。三、机构设置与功能定位(一)机构布局1 .区域统筹,合理配置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预防、治疗和康复,坚持中西医并重,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以强中心、补外围、筑体系、固网底的规划策略,分区域统筹医疗资源的配置与布局。(I)强中心一一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将老城区及五象新区打造形成医疗卫生服务双核。老城区在控制和适当疏解的基础上,整合提升现有资源,提质增效,增强其医疗服务能力;五象新区通过新建、引进高水平国际化医疗机构,突出专科特色,打造面向北部湾城市群乃至东盟的医疗卫生服务高地。(2)补外围一一逐步补充完善中心城区那安快速路以外医疗机构设置薄弱的区域,大力推进周边县(市)、城镇综合医院、中西医医院建设,优先补充建设各类城区级和基层医疗卫生设施,逐步实现医疗服务由中心向外围覆盖延伸。(3)筑体系一一强化周边城镇医疗卫生服务节点,构建网络化的医疗服务体系。在中心城区带动下,加快武鸣副城区、东部新城、临空经济示范区三大副城新城建设,加大横州市区、宾阳县城、上林县城、马山县城、隆安县城和黎塘镇六个地区中心城镇及五塘镇、金陵镇、那桐镇、校椅镇、那马镇、大塘镇多个重点镇的医疗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扩大中心和节点向周边城镇辐射的范围,形成“市级一县(片区)级一乡镇级”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各县(市)根据本地区卫生资源需求情况确定新增医疗机构设置。(4)固网底一一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网底功能,大力发展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补充,加快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圈。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合理就医,将居民的基本健康问题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圈内予以解决。基层健康“守门人”能力大幅提升,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与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平可及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2 .加强中医和薄弱专科医疗机构建设(1)中医医疗机构完善优化中医资源布局。市级中医医疗机构除具备市级医院一般功能定位外,负责提供中医(中西医结合)特色医疗服务。引领推进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建设区域诊疗中心,推广中医药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指导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传承振兴任务。创建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医院,支持建设广西针灸医院。依托南宁市中医医院和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区域老年病中医(多学科)诊疗中心、广西一东盟针灸区域诊疗中心。支持南宁市中医医院江南院区项目建设。推进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院区搬迁。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处理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等能力,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2)加强薄弱专科医疗机构建设根据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疾病谱变化,增加传染病、精神、妇产、儿童、老年护理、医养结合、职业病、口腔专科服务供给,床位增量资源配置向上述等短缺领域倾斜。加强中医康复科建设,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市级三级医院的主力军作用,以“多学科支持为支撑,打造区域强专科”的方式推进优势专科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供给,实现与自治区级医院差异化发展。3 .打造“一老一小”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网络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防治结合、医防融合,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链条。顺应老龄化社会需求,将医疗资源与养老、疗养、康体等资源相结合,推进南宁市创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优先支持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等床位资源配置,通过新建、转型、提升等措施,加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机构建设,加快构建贯通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的全链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推进医养护康一体化建设。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农村地区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探索医养结合的用地布局模式,做强做大优质医疗资源。鼓励有能力的医疗机构建设医养结合的康复医院,以国际水准的医疗保健服务为目标,建成水平领先、特色突出、聚集辐射作用明显,具有区域影响的国家级健康发展中心。4 .支持国有企业和社会办医支持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社会办医设置实行指导性规划。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和引导其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按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Ll张床位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精神病医院等医疗机构,提供多样化健康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同时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培育专业化优势。在眼科、骨科、口腔科、妇产科、儿科、肿瘤科、精神科、医疗美容科等专科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鼓励建立品牌化的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5 .合理确定床位规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做精自治区和市级优质医疗机构,提升临床技能、临床质量和临床科技创新能力;做全县(城区)级医疗机构,充分满足区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做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做活社会办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对医疗机构实行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医疗机构不论所有制形式、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属地审核、分级准入、区域监管。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公立医院根据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数量。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新设置的县办综合医院(单个执业点,下同)床位数一般以6001000张左右;新设置的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在100O1500张左右。市、县办综合医院具体床位规模可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及实际需求确定。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床护比未达到1:0.5、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医院,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二)机构设置1 .医院(含分院区)(1)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科研教学任务,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公立医院“分院区”是指公立医院在原有院区(主院区)以外的其他地址,以新设或者并购等方式设立的,具有一定床位规模的院区。分院区属于非独立法人,其人、财、物等资产全部归主院区所有。原则上,支持满足病床使用率持续超过90%高位运行,平均住院日处于自治区同类别医院前列(以平均住院日短为优),住院病人疑难程度(CMI值)排名为自治区同类别医院的前列等条件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建设分院区,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超过3个。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要优先考虑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群众医疗需求较大的地区开办分院区。每个新增分院区的床位数量不低于二级同类别医院最低要求、不高于本规划确定的同级综合医院床位最高标准。配合自治区推进医学中心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打造专科实力区内领先、影响力辐射东盟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依托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南宁市中医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建设区域专科诊疗中心。鼓励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疗机构,引入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县域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南宁市区范围计划不再新增公办一级综合医院,市区内可根据需求新增若干个一级专科医院和中医类医院。现有一级医院及相应规模医院可以保留建制,也可以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自治区级公立医院自治区级公立医院负责向全区范围内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要积极申报肿瘤、心血管、儿科、神经、口腔、精神、眼科等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市现有自治区级医院共有23个,其中三级医院17个,二级医院3个,一级医院1个,未定级医院2个。到“十四五”期末,全市规划新建(含新增)自治区级医院9个,均为三级医院,其中综合医院3个,即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武华院区、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五象院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2个,即广西骨伤医院经开区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凤岭南医院;专科医院4个,即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项目、广西儿童医疗中心。2)南宁市级公立医院市办医院主要承担市域内危重症和疑难病临床诊治、医学教学及科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救援任务,重点提升肿瘤、心脑血管、创伤、精神、妇产、儿童、老年、眼科等专科服务能力。依据户籍人口,每80万一200万人口设置12个市办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中医、肿瘤、传染病、康复、眼科等市办专科医院。全市现有市级医院共有20个,其中三级医院7个,二级医院12个,未定级医院1个。到“十四五”期末,全市规划新增市级医院13个。规划新建(含新增)三级医院7个,其中综合医院4个,即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相思湖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兴宁分院(筹)、南宁市中心医院(筹)、东部新城医院(筹);专科医院3个,即南宁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筹)、南宁市儿童医院、南宁市老年医院。规划新建(含新增)二级医院6个,其中综合医院3个,即高新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老年病医院、南宁市经开区空港医院(筹);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2个,即南宁市中医医院江南院区、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1个,即南宁市口腔医院(筹)。“十四五”期间支持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心脑血管专科医院、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创建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创建三级眼科医院。持续推进传染病、康复、精神卫生等诊疗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南宁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建设;支持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南宁一东盟针灸康复中心、南宁市中医医院失能老人康复综合养护院、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老年精神心理康复中心、中国(南宁)一东盟精神医学国际交流中心。3)县级公立医院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急诊急救和危重症转诊功能,负责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相应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县办医院(含中医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在保证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完整性的前提下,县域户籍人口或服务人口超过80万,实际开放床位总数2600张,病床使用率达到85%,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90%,医疗服务能力辐射2个以上县域的县办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可申请创建三级医院。辖区内医疗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区政府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举办城区医院。全市现有县级医院共有19个,其中三级医院1个,二级医院14个,一级医院3个,未定级医院1个。规划新建(含新增)县级医院8个。其中三级医院1个,即横州市人民医院六景分院(筹);二级医院7个,其中综合医院5个,即武鸣区第一人民医院、横州市人民医院高铁新城分院、上林县易地扶贫搬迁明亮安置点医院、隆安县易地扶贫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配套医院、宾阳县黎塘人民医院(宾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2个,分别为良庆区中医医院、兴宁区中医医院。“十四五”期间推动横州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宾阳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宾阳县中医医院、武鸣区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武鸣区更昌医院创建二级皮肤病专科医院。支持横州市中医医院新院搬迁项目、隆安县中医医院搬迁项目、邕宁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邕宁区精神病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4)其他公立医院支持民政、退役军人、残联等单位举办以为特定人群服务为主的医院,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为周围社区群众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上,在职业病防治、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领域提供多层次的医疗健康服务,引导支持国有企业办的医疗机构医生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全市现有其他公立医院共有10个,其中三级医院1个,二级医院2个,一级医院7个。“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三级医院1个,即广西荣军优抚总医院(暂定)。(2)社会办医院机构设置: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选择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实行备案制管理。功能定位: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医疗服务和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鼓励提供社会办医院养老、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全市现有已设社会办医院共有83个,其中三级6个,二级25个,一级48个,未定级4个。到“十四五”期末,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Ll张床位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促进南宁市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办医融入医联体网络。支持社会办医加入南宁市现有的医联体网络或医疗集团。支持综合力量或者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牵头组建医联体。支持公办和社会办医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支持社会办医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鼓励现有一级医院升级提质。积极支持社会办医院用地供给。采用多种供地方式保障有效供给,规划预留社会办医医疗卫生用地。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万至5万人口的居民规划区至少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医院。在城市新区建设或城市更新过程中,要同步规划、同步配套建设。由建设单位无偿提供,或政府按成本价购置(租赁)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业务用房的建筑面积按照人口规划数预留,其中5000人至1万人口的住宅小区预留不低于1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社区卫生服务站;1万至3万人口的住宅小区预留不低于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社区卫生服务站;3万以上人口的住宅小区预留不低于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打造15分钟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圈。“十四五”期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用多样化设置方式,规划6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按照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在每个建制乡镇设置1个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卫生院。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县城不在县域中心、县级医院服务覆盖能力不足的县,在县城之外选建12个中心卫生院,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合理确定村卫生室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乡镇卫生院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每个非卫生院所在行政村至少要有1个政府办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对人口多,服务半径大,条件成熟的可设置2个政府办的村卫生室。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建好用好村卫生室,增强卫生健康服务功能。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网底功能,打造30分钟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圈。(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和医务室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3 .妇幼保健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生殖保健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加强保健与临床融合,为妇女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并负责辖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市级妇幼保健院是全市妇幼健康业务指导中心,承担市域内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任务。县级妇幼保健院承担县域内妇幼健康业务指导、管理和人群服务。南宁市辖区现有各级妇幼保健机构11个。完善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十四五”期间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实施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到2025年,推进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江南区妇幼保健院、良庆区妇幼保健院等3个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支持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建设广西特殊儿童保健康复中心,支持横州市、马山县、宾阳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支持符合条件的二级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4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市、县两级急救中心(站)承担伤病员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急救技能普及宣传、培训和科研等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南宁市已建立以南宁急救医疗中心为龙头,以网络医院(急救站)及乡镇卫生院(急救点)为支撑,覆盖全市、合理高效的院前急救网络,急救半径大幅缩小,急救效率明显提高。“十四五”期间打造市、县、乡三级立体应急救援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的“黄金救援圈”。构建中心城区“急救中心一急救分中心一急救网络医院(站点)”三级院前急救体系。加强急救运载工具和设备配置,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0.77辆的标准配备急救车,偏远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配置数量;按照1台/万人标准,在中心城区配置至少400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运用“互联网+医疗急救”技术,构建市民、志愿者、公共急救设备和120急救中心为一体的社会急救网络,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推动院前急救网络与院内急救有效衔接,逐步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实时交互智能平台,推进急诊急救服务一体化。“十四五”期间将根据南宁城市建设发展及实际需要,结合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农村急救体系建设计划,以南宁急救中心为龙头,完善应急网络布局,中心城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乡镇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30分钟。新建南宁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20急救指挥中心);推进南宁市急救医疗中心东区、南区、西区等急救分中心建设,将南湖急救站升级打造为中区急救分中心,建成覆盖中心城区的急救网络体系。5 .采供血机构南宁市设置市级中心血站,职责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提升血液研究科研能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在五象新区建设一个集分离、储备、采集、供应为一体的南宁中心血站五象分站,提升南宁市采供血的应急响应能力。规划建立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街头捐血屋示范点和采血车停靠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采供血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根据中心城区商圈人流量测算数据,在人流量排位在南宁商圈前1/3的区域设置固定捐血屋,人流量排位在中间1/3区域的商圈设置流动采血车。固定捐血屋面积100200平方米,并配套一定数量的公共停车位。各县(市、区)、开发区至少设1个固定采血点,鼓励建设捐血屋,在偏远地区增设采血点。原则上不新设置单采血浆站。到2025年,红细胞采集量达到28.2万单位,固定献血者比例达到40%以上,采血点设置总量增至35个。6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机构,与各级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鼓励发展护理院(中心、站)、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引导部分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及老年患者等提供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合理设置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第三方医疗机构,或与各类传统医疗机构集中设置,构建资源共享的医疗模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四、资源配置(一)床位资源1.床位总量及结构调整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9.0张(含驻邕自治区办医疗机构)。预留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l张社会办医床位空间。全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床位按每千人口L13张配置。2.各级医疗机构床位配置分区域制定床位配置原则。根据各市县区经济、社会、人口、卫生等方面的实际状况,考虑各地资源差异,在现有基础上按照鼓励发展、平稳发展、控制发展等策略对各区县分别制定床位发展目标,加强负压病床、重症监护病区和可转换院(病)区建设,按每千人口0.45张配置重症病床数,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的ICU病床数不少于医院病床总数的5%,二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的ICU病床数不少于医院病床总数的2%。二级以上(含二级)专科医院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重症医学科的病床数。表3南宁市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规划区域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张)合计政府办医院其他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份2020202520202025202020252020202520202025南宁市6.499.004.066.140.360.390.851.101.231.37自治区办2.043.432.043.43市办1.021.931.021.93城区2.453.200.340.570.510.530.751.040.861.06其中兴宁区1.562.210.831.010.731.20青秀区1.922.890.240.570.590.971.470.380.61江南区1.762.360.410.270.300.890.940.600.70西乡塘区1.792.290.160.730.900.640.740.420.49良庆区3.513.830.431.561.571.401.600.550.70邕宁区5.497.122.752.931.192.743.00武鸣区4.364.791.621.700.160.332.582.76辖县(市)5.526.042.4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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