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高分辨数字切片扫描仪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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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高分辨数字切片扫描仪招标文件.docx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高分辨数字切片扫描仪口iKXP3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6第四章评标办法29第五章采购合同343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高分辨数字切片扫描仪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O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332395-04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高分辨数字切片扫描仪项目预算金额(元):1600000最高限价(元):16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高分辨数字切片扫描仪项目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1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分辨数字切片扫描仪设备备注:允许进口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a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2采购代理机构3踏勘现场自行踏勘4资金来源已落实5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适用口不适用6投标产品主体核心产品为高分辨数字切片扫描仪7投标保证金口适用Gl不适用8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9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10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12投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3年9月5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4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自行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2023年9月19日17:00之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直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16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或代理机构代为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17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9样品Gl不提供20演示M不要求21支持中小企业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 .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3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高分辨数字切片扫描仪4 .所属行业为:工业22联合体和分包(I)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联合体投标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均认可。(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评标细则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符合评审要求。24其他(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概述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投标。希望供应商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参与竞争。二、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目的地1高分辨数字切片扫描仪1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技术资料全套3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招标技术要求序号招标要求1一体化箱式数字切片扫描主机l.l配置明场、荧光和暗场成像方式1.2扫描仪主机为全封闭式设计,可在日光灯(或日照)下扫描荧光切片,无需暗室操作1.3扫描仪样品盘通量26片;扫描仪支持玻片规格26x76mm载玻片1.4连续扫描能力:可以实现无人值守的批量连续扫描的工作流程,需以机械传动方式完成切片运动,不接受斜坡滑落进样方式,以保证可靠性1.5明场光源:高色彩还原性LED,寿命250000小时1.6荧光光源:长寿命LED光源,波段范围360-770nm,可涵盖DAPl至CY7波段成像,寿命225000小时1.7明场成像和荧光成像采用双相机设计1.8明场彩色相机:面阵式,像素2500万、芯片尺寸22/3英寸、像素W3.45X3.45um1.9荧光单色相机:面阵式,像素21200万、芯片尺寸21英寸、像素W3.45X3.45um1.10系统支持不同数值孔径物镜电动更换,实现高分辨率成像l.ll电动物镜转盘,物镜安装孔位-61.12物镜参数:2X,N.A.20.06;4X,N.A.0.13;10X,N.A.20.4;20X,N.A.20.8;40X,NA20.951.13系统扫描时间W80秒(15mmX15mm范围面阵式扫描,20倍物镜明场扫描)1.14系统采用电动荧光成像装置,荧光激发块转盘孔位28,荧光通道25,同时配置DAPIEGFPRFPCy5CFP荧光滤色片镜组1.15荧光采用复眼照明系统,保证整个视场荧光强度均匀性。荧光成像采用通道采集优先载物台移动技术,图像拼接更加快速有效1.16带自动控制功能的XY电动载物台,行程范围e100mmX80mm2软件系统2.1智能化软件能自动寻找组织、自动扫描、自动聚焦、自动白平衡、自动曝光、自动对焦、自动拼接,实现快速高质量高分辨率图片采集2.2无级缩放功能,标尺随不同倍率而改变,实现局部观察;聚焦地形图功能,保证快速准确扫描不平整或厚样品;支持连续实时对焦2.3具备分屏功能,同标本不同染色可进行对比观察,设定同时缩放。软件可以进行Z轴图像获取,扫描层数以及厚度可调,3D成像后或实时进行景深扩展2.4条码自动扫描功能,支持多种一维和二维条码类型,条码读取后可用于自动命名和样品信息记录2.5荧光扫描支持通道优先或XY视野优先的切换,保证不同配置下的最快图像采集2.6数据可边扫描边压缩批量导出,支持常规图像格式(TIF,JPG,BMP等)。可进行荧光扫描或荧光批量扫描,批量扫描过程中可以做优先扫描等2.7配置独立的原厂图像分析软件,可进行自动对图像切割、测量、计数;HE等染色方法的阳性灰度、阳性比例计算、荧光强度分析等。可以根据测量数据(直径、周长、面积、荧光强度、圆度等)进行筛选和分类,所有的测量结果可以导出到EXCEL表格,以便进行后期的其他分析和存档等3电脑工作站:17或以上处理器,32G内存,2TG硬盘,27寸液晶同等或以上配置四、配置要求序号配置要求(投标响应时请另附原厂配置清单)1切片扫描仪主机1台2快速荧光滤色转轮1套3彩色相机1套4单色相机1套5操作软件1套6分析软件1套7电脑工作站一台五、商务要求序号资信及商务要求1、证件要求1.1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进口设备)1.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1.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包括附件)。1.4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2、货物使用期限2.1自货物生产日期起,不少于5年;提供铭牌标识、照片或说明书相关页面复印件;货物无使用期限的,提供说明。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1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3.2在设备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通过电话联系无法解决的,须24小时赶赴现场处理,在72小时内对设备无法修复的,须提供性能相当的产品供用户使用或可操作的应急方案。3.3保修期内开机率295%,若设备未达到以上开机率保证,则停机每超过一天则延长十天保修时间。如保修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3.4提供出保后的保修方案及报价。4、易耗品及维修备件等要求4.1投标时标明所有的易耗品及维修备件的清单和供货价。请提供最优惠报价,此项作为评标重要依据。如未列明则默认为日后日常使用中免费提供。5、质保期5.1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年,并在合同签订时提供相应保修时间的原厂书面承诺,保证零配件供应8年以上,质保期后不收任何维修费、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按报价90%计算),终身维护,软件终身免费升级。6、培训(由验收部门视情况而定)6.1操作应用培训:卖方负责在医院现场提供累计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操作和临床应用培训,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临床应用,并提供操作教学视频、操作规程、培训记录。操作教学视频应涵盖设备的所有操作及应用,且通俗易懂。所有培训费用已含入总价中。6.2维修保养培训:卖方负责在医院现场提供维修人员的培训,使医院维修工程人员掌握设备参数设置、日常保养、常见故障排除等技能。卖方须提供涵盖上述内容的培训资料。所有培训费用已含入总价中。6.3培训完成后,卖方须提供详细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有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签字)、培训地点、培训时间以及操作人员考核情况。6.4操作应用技能考核:卖方提供试题及考核评估方案,对医院操作人员和维修工程人员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完成后,卖方须提供详细考核记录,考核记录应有考核内容、参加人员(签字)、考核地点、考核时间以及考核情况。7、交货时间、地点及货物包装7.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到货。7.2交货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指定地点。7.3货物包装:卖方提供货物包装方式8、安装调试8.1安装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指定地点8.2卖方须对买方现场进行查勘,在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供买方认可的运输方案及安装方案(按需提供),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8.3安装完成时间:卖方在货物到货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其他约定除外),并正常运行,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8.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8.5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装卸、搬运和设备保险等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8.6卖方负责买方的机房设计(按需提供),费用由卖方负责9、验收9.1货物生产日期(以产品标签、标识为准):货物到达买方机房之日前6个月内(国产产品)、8个月内(进口产品);如货物使用期限210年的,货物生产日期可以为到达买方机房之日前12个月内9.2如属计量器具、放射类设备,则卖方提供经买方认可的且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放射防护检测合格报告,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投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并根据合同条款逐项验收。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9.4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性能或功能达不到要求,卖方必须更换有关部件,使货物最终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但必须在发现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安装完毕试运行正常30个工作日,正常的1周内双方签订验收报告10、技术资料及服务10.1卖方提供所有软件的备份光盘或其他存储介质、IiCCnSC及所有口令信息,同时提供这些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关维护所需要的所有硬件和软件工具以及上述光盘或其他存储介质、软件、调试等说明书。不能提供上述内容的,则现场提供所有软件终生免费安装(含硬件更换后软件重新安装调试)、调试、维护服务。10.2每台设备都应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2套、维修手册1套、软件手册1套和附件使用手册1套等,同时应提供原厂的出厂配置清单、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等及电子版的操作规程,如系进口产品,还应提供报关证明11、知识产权11.1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具有知识产权的合法产品,且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备所含的软件买方具有永久使用权。12、产权担保12.1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卖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13、违约责任13.1货物生产日期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则构成违约,卖方须向买方支付违约款。违约款金额=违约货物分项价格X货物生产日期违约超出时长/货物使用期限(货物生产日期违约超出时长不足1个月的,按月计;货物使用期限10年及以上的,按10年计)13.2货物使用期限不满足投标响应的,则构成违约,合同自动解除。13.3在货物安装后30个工作日内,由于卖方(或其关联公司、委托公司等)的原因导致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每超出1天,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款。当累计违约款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6%时,买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且卖方的货物免费供买方使用6个月作为买方损失的补偿。13.4发生违约后,上述违约款应在验收前向买方支付或在合同总价中扣除(发票仍按合同总价开具)。解除合同的,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13.5其他违约责任参见合同要求14、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适用中小企业投标)验收合格后付全款。(适用大型企业投标)15合同未涉及条款,按照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执行16其他要求16.1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 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3 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1.4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5 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如适用)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分包(如适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1.11 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1.12 其他说明1.12.1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Al.12.2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1.12.3 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4 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12.5 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6 供应商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1.12.8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2.10 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1.12.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组成2.1.1 第一章招标公告2.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 第二章2.1.4 第三章2.1.5 第四章2.1.6 第五章2.1.7 第六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采购合同投标文件格式2.1.8 补充文件2.2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3 采购文件的质疑2.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3.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3.3 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3.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1.1.1 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1.1.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1.1.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2.4 采购文件的澄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5 采购文件的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2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3.2 投标文件组成3.2.1 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3.2.2 资格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3.2.3 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