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评审规程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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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评审规程编制说明.docx
贵州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项目名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规程归口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单位: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项目负责人:刘志鹏起止时间:2023年5月一2025年4月一、项目背景3(一)全省和国内外产业、技术现状3(二)制修订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3(三)主要内容3(四)其它必要的情况说明4二、工作简况5(一)任务来源5(二)编制过程5(三)主要起草人及其工作分工5三、主要条款的说明及确定依据6四、主要试验(或验证)的验证分析报告(测试报告)25五、实施后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影响及论证25六、与国内政府主导制定标准26(一)采用国际或国外标准情况26(二)采用国内相关标准情况26七、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关系26八、是否涉及专利27九、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27十、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的依据27十一、代替、废止有关地方标准的建议27十二、准实施的计划、方案27(一)标准实施的计划27(二)标准实施方案27十三、标准解释、归口管理以及获取意见建议的联系方式27十四、其它应说明的事项。27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规程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项目背景(一)全省和国内外产业、技术现状近年来,随着贵州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种设备设备数量逐年递增,特种设备已遍布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目前,我省有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26万余台。其中电梯15万余台、压力容器3.8万余台、起重机械2.6万余台、厂车1.1万台、锅炉0.32万台、压力管道2.9万余条、游乐设施735台,客运索道20条。与此同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与日俱增,据统计,当前省内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充装)单位共计1288家,其中设计单位7家,制造单位44家,安装(含修理)单位893家,气瓶充装单位344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共计49家,其中综合检验机构9家,检测机构40家。根据特种设备生产与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2022)(以下简称规则)要求,生产单位许可资质的(首次、增项、变更、延续)取证/换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变更)核准都需要进行鉴定评审工作。(二)制修订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目前,对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鉴定评审主要依据特种设备生产与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执行,对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的鉴定评审主要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2022)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为:一是规则对鉴定评审机构及人员的要求未明确,评审人员技术能力参差不齐,无法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二是各评审机构对于评审要求的理解不同,执行尺度不一致,特别是在规则未细化的部分,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人员社保、保障安全性能的技术能力验证方面等;三是规则无法覆盖鉴定评审工作的全流程要求,如报告出具格式、资料存档要求等,由此,不便于鉴定评审工作标准化管理;四是规则中未涉及对鉴定评审工作的管理要求,无法实施有效监督管理。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强对鉴定评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统一标准尺度,提升鉴定评审工作质量,确保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满足许可要求和核准条件,有必要制定全省统一的鉴定评审规程。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生产与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2022),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鉴定评审的基本要求,对机构和人员、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评审内容、监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对规范我省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工作,提高鉴定评审工作质量,完善鉴定评审机构的制度建设与人才培训机制,增强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合规性,规范行业自律与鉴定评审行为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此基础上,制定一部贵州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标准,对促进我省特种设备行业发展、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具有积极意义。(三)主要内容本文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规定了本文件编制的依据及适用范围,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鉴定评审的定义。二是明确规定了鉴定评审的基本要求,机构和人员的条件,机构、评审组长、评审员和技术专家职责。三是明确规定了鉴定评审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包括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流程和要求)、审查与发证等。四是规定了鉴定评审的内容要求,包括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技术能力等。五是明确了对鉴定评审工作的监管要求。本文件正文及附录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机构和人员、工作程序和要求,评审内容要求、监督管理、附录,H一个部分。(四)其它必要的情况说明二、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本文件依据规则,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同意立项制定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规程等2项贵州省地方标准项目的批复(黔市监函202383号)要求,由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贵州省特种设备协会、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共同起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规程地方标准。(二)编制过程本标准的研究及编制期限为2023年5月2025年4月,分3个阶段开展:1 .前期调研阶段:在立项前,起草组成员自2022年开始,对贵州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情况进行了调研,特别是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中鉴定评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针对执行尺度不一等问题提出了制定统一标准的建议措施。2 .组织起草阶段:项目立项后,项目组立即开始组织起草,在总体结构上,本文件为了尽量保持同规则相一致,采用了相似的结构层次。内容上,为了保持本文件的完整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对一些程序上的要求,作了直接引用;对需要细化的内容,起草组参考国家相关规范文件,并结合省内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从服务地区经济、规范鉴定评审工作的角度出发,对鉴定评审的机构和人员要求、评审工作程序和内容要求进行了规范。起草组多次进行讨论,形成了征求意见稿。3 .征求意见阶段:已向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特设处、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等2家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10条(其中,共收到意见建议10条,采纳9条,未采纳1条),为确保标准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现申请挂网公开征求意见。(三)主要起草人及其工作分工主要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员职称/职务任务分工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刘志鹏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主持统筹、规划、协调项目的研究工作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汤倩高级工程师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技术数据提取、汇总分析、验证工作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聂印高级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技术数据归类筛选研究工作主要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员职称/职务任务分工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泽仁娜措副主任项目参与人,负责项目资料收集贵州省特种设备协会邱望标教授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六盘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毛健研究员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黔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罗才育研究员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戴传驷高级工程师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周扬工程师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刘宏宇高级工程师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符杰高级工程师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胡万刚高级工程师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周西高级工程师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邹伟工程师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刘纯/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郭璐/项目参与人,现场试验,数据处理三、主要条款的说明及确定依据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的基本要求、机构和人员、工作程序和要求、评审内容要求、监督管理。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1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第二章鉴定评审机构和人员。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SG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2来源:规程在编制过程中,针对目前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引用了3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使规程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外更加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更符合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实际需要。3术语和定义TSG07、TSGZ7001.TSGZ70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assessmentofspecialequipmentadministrativelicense)指对申请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所进行的现场技术鉴定和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工作。术语3.1来源: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1.2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充装单位的许可,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是指对申请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修理)、充装和检验检测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所进行的现场技术鉴定和条件审查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第四条针对不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特殊性,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准则一并作为技术评审依据,综合描述。3.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Specialequipmentadministrativelicenseappraisalandappraisalinstitution)经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机关授权委托对申请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充装和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和条件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许可、核准条件的机构。术语3.2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其第二条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其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是指对申请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修理)、充装和检验检测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所进行的现场技术鉴定和条件审查工作,综合描述。4基本要求4.1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鉴定评审工作,提供准确、客观的鉴定评审结论,对鉴定评审结论负责。4.1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五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鉴定评审,提供准确、客观的鉴定评审结论,对鉴定评审结论负责。4.2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主动接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鉴定评审工作进行监督。4.2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主动接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综合描述。4.3鉴定评审工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严禁鉴定评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鉴定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私利。4.3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严禁鉴定评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鉴定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私利。4.4对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不得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4.4来源:TSGZ7002-2022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3.4.4鉴定评审公正性鉴定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保密原则。鉴定评审工作不得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5机构和人员5.1机构5. 1.1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鉴定评审工作;b)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及瓶阀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型式试验资质,其它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是具有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或者是特种设备技术检查机构、特种设备专业协会;c)鉴定评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10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监管的要求,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d)有10名以上具有鉴定评审能力的人员,且每个评审项目至少有3名有相应能力的鉴定评审人员;e)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设施、文件资料保存设施等工作条件;f)建立与鉴定评审工作项目相适应的工作程序或指南,建立鉴定评审作业指导书或实施细则,建立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和文档管理等制度,并有效实施;g)具有满足鉴定评审工作需要的相应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h)不得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以及销售活动,不得与申请单位存在资产、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利益关系。5.1.1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二章鉴定评审机构和人员,第八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的内容综合描述。5.1.2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a)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申请单位鉴定评审工作;b)负责对申请单位鉴定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评审、评审报告审核等;c)对其承担的鉴定评审活动和鉴定评审结论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5. 1.2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综合描述。1 .2人员5 .2.1鉴定评审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a)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b)熟悉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管理,掌握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c)了解与鉴定评审项目相关的生产、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要求、工艺流程、检验试验方法;d)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与所从事鉴定评审项目相关的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或安全管理工作经历,能够根据鉴定评审情况做出符合性判断;e)不参与特种设备生产、销售、维护保养等经营性活动,不得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兼职,能够保守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f)机关、事业单位离职或者退(离)休的党员领导干部从事鉴定评审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g)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作风正派,无违规违纪记录;h)评审组长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鉴定评审工作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5.2.1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八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九条鉴定评审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有修改),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笫四条评审员应当能够独立承担相关领域的评审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综合描述。5.2.2评审组长职责包括:a)带头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对评审组成员行为规范提出要求,对评审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对评审组成员的现场评审表现作出评价;b)带领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并对现场评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及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C)代表评审组与申请单位沟通,协调、控制现场评审过程,裁决评审工作中的分歧和其他事宜;d)协调评审组与监督人员的联系;e)负责现场评审前的策划,包括:审查文件、安排评审日程、向评审组成员分配任务、明确分工要求、提供评审背景信息、策划现场试验项目、准备现场评审记录表单以及评审前应当准备的其他事项等;f)现场评审首次会议前,向评审组介绍评审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g)根据申请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结合评审组成员的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提出现场评审结论;h)组织对申请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验证;i)负责评审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评审情况和结论以及报送评审资料。5.2.2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3.2.2职责1)评审组长职责a.带头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对评审组成员行为规范提出要求,对评审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对评审组成员的现场评审表现作出评价;b.带领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并对现场评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及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c.代表评审组与检验检测机构沟通,协调、控制现场评审过程,裁决评审工作中的分歧和其他事宜:d.协调评审组与资质认定部门派出的监督人员的联系:e.负责现场评审前的策划,包括:审查文件、安排评审日程、向评审组成员分配任务、明确分工要求、提供评审背景信息、策划现场试验项目、准备现场评审记录表单、填写评审的前期准备记录以及评审前应当准备的其他事项等;f.现场评审首次会议前,向评审组介绍评审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g.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重点关注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结合评审组成员的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提出现场评审结论;h.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整改情况的跟踪验证;i.负责评审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报告评审情况和结论以及报送评审资料。综合描述。5.2.3评审员职责包括:a)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按照评审日程和评审任务分工完成评审工作,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b)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做好评审前的信息收集,协助评审组长组织现场试验考核,开展技术能力确认工作,及时记录评审活动信息,完成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c)及时与评审组长沟通,处理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d)完成评审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5.2.3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2)评审员职责a.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按照评审日程和评审任务分工完成评审工作,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b.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做好评审前的信息收集,协助评审组长组织现场试验考核,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及时记录评审活动信息,完成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C.及时与评审组长沟通,处理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d.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评审考核;e.完成评审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结合评审工作实际得出。5.2.4 技术专家职责包括:a)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按照评审日程和评审任务分工完成评审工作,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b)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协助评审组长或者评审员组织现场试验考核、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及时记录评审活动信息,完成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c)及时与评审组长沟通,处理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d)完成评审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5. 2.4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3)技术专家职责a.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按照评审日程和评审任务分工完成评审工作,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b.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协助评审组长或者评审员组织现场试验考核、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及时记录评审活动信息,完成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c.及时与评审组长沟通,处理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d.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评审考核;e.完成评审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结合评审工作实际得出。5.2.5 鉴定评审机构聘请鉴定评审人员应签订聘用合同,且聘用期不得少于1年。鉴定评审人员只能受聘于1家鉴定评审机构。5.2.5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条鉴定评审机构聘请鉴定评审人员须签订聘任合同,且聘用期不得少于1年。鉴定评审人员只能受聘于1个鉴定评审机构。5.2.6鉴定评审机构应严格鉴定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并与鉴定评审人员签订公正性与保密性承诺。5. 2.6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鉴定评审机构应严格鉴定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并与鉴定评审人员签订公正性与保密性承诺。6工作程序及要求5.1 一般要求特种设备申请单位许可或核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与发证。6. 1来源:TSGO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3.1许可程序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与发证。6.2申请申请单位应按照TSGO7、TSGZ700UTSGZ7002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机关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延续换证的,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不超过12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换证申请。6. 2来源:TSG07、TSGZ700UTSGZ7002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机关的要求。6.3受理6.3.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机关按规定受理相应申请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委托相关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以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委托书(样式见附录A)的形式,告知申请单位所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6.3.1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各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部门在受理相应申请单位的行政许可后,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按照随机原则委托相关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以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委托书的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6.3.2到期换证评审原则上不应委托上一周期实施评审的鉴定评审机构。6.3.2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到期换证评审原则上不委托上一周期实施评审的鉴定评审机构。6.3.3申请单位对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委托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书面提出。发证机关免核确认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不利于鉴定评审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重新委托鉴定评审机构。6.3.2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申请单位对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委托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该局书面提出。市场监管局应当进行复核,如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不利于鉴定评审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重新委托鉴定评审机构。6.4鉴定评审6.4.1一般要求6. 4.1.1鉴定评审机构收到发证机关委托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并将评审日期、评审程序和要求提前告知申请单位。6.4. 1.1来源: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3.4鉴定评审3.4.1一般要求(2)鉴定评审机构接到发证机关委托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并且将评审日期、评审程序和要求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评审口期内派出鉴定评审组实施现场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因故无法按时限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TSGZ7002-2022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3.4鉴定评审3.4.1般要求鉴定评审机构接到核准机关委托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将鉴定评审指南、评审日期、程序和要求告知申请单位,综合描述。6.4.1.2鉴定评审工作宜在收到发证机关委托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时限(含申请单位整改时间)应当自受理决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A级锅炉安装应在2年内完成)。6.4.L2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鉴定评审工作一般应在工作日开展,申请人提出或者鉴定评审特殊需要必须在节假日的除外。TSGZ7002-2022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3.4鉴定评审3.4.1一般要求鉴定评审机构接到核准机关委托后,应当在10个工作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将鉴定评审指南、评审日期、程序和要求告知申请单位,并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因故无法按时限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的,应当向核准机关报告°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附件B锅炉生产单位许可条件,综合描述。6.4.1.3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商定的鉴定评审日期内派出评审组实施现场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因故无法按时限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申请单位在鉴定评审前,应当将申请书、质量保证手册等资料提交给鉴定评审机构。6.4.1.3来源: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TSGZ7002-2022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3.4鉴定评审3.4.1一般要求(2)鉴定评审机构接到发证机关委托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并且将评审日期、评审程序和要求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评审日期内派出鉴定评审组实施现场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因故无法按时限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3)申请单位应当在鉴定评审前将申请书以及质量保证手册(可以是电子文档)提交给鉴定评审机构6.4.1.4鉴定评审工作一般应在工作日开展,申请单位提出或者鉴定评审特殊需要必须在节假日的除外。6.4.L4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鉴定评审工作一般应在工作日开展,申请人提出或者鉴定评审特殊需要必须在节假日的除外。6.4.1.5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工作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6.4.L5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6.4.1.6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5日前,向申请单位寄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样式见附录B),并抄送省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必要时可一并抄送申请单位所在地市、县(区)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6.4.1.6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5个工作日前,向申请单位寄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并抄送委托部门及申请单位所在县级市场监管部门。6.4.1.7评审组一般由评审组长和1名以上评审员或技术专家组成。6.4.1.7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3.2组建评审组3.2.1评审组组成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事项的检验检测项目和专业类别,按照专业覆盖、随机选派的原则组建评审组。评审组由1名组长、1名及以上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组成。6.4.1.8申请单位有正当理由认为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开展前书面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对鉴定评审人员予以重新安排。6.4.L8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鉴定评审人员应当与申请单位没有利害关系。申请单位有正当理由认为鉴定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开展前书面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对鉴定评审人员予以重新安排。6.4.1.9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加强对鉴定评审工作的管理,确保鉴定评审工作能够按照鉴定评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6.4.1.9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加强对鉴定评审工作的管理,确保鉴定评审工作能够按照鉴定评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6.4.2现场鉴定评审6.4.2.1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应包括首次会议、现场巡视、分组审查、情况汇总、交换意见、总结会议等。6.4.2.1来源: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TSGZ7002-2022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3.4.2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D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首次会议、现场巡视、分组审查、情况汇总、交换意见、总结会议等;6.4.2.2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全体成员、申请单位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保工程师(质量负责人)与申请项目相关人员应参加首次会议。首次会议一般不宜超过30分钟,会议内容包括:a)评审组长介绍评审组成员;申请单位介绍与会人员;b)评审组长宣读发证机关的评审通知,说明评审的目的、依据、范围、原则,明确评审将涉及的部门、人员;c)申请单位负责人介绍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人员及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运行情况:d)宣布评审组成员分工,确认评审日程表;e)介绍评审方法和程序要求,强调评审的客观公正性原则,向检验检测机构做出保密承诺,明确廉洁自律要求;f)澄清有关问题,明确限制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如洁净区、危险区、限制交谈人员等);g)申请单位为评审组配备陪同人员,确定评审组的工作场所及评审工作所需资源。6.4.2.2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4.4.2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全体成员、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评审组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所申请检验检测项目相关人员应当参加首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1)宣布开会,介绍评审组成员;检验检测机构介绍与会人员;评审组长说明评审的任务来源、目的、依据、范围、原则,明确评审将涉及的部门、人员;确认评审日程表;宣布评审组成员分工;强调公正客观原则、保密承诺和廉洁自律要求,向检验检测机构作出评审人员行为规范承诺,并公开资质认定部门监督电话和邮箱;澄清有关问题,明确限制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如洁净区、危险区、限制交谈人员等);确定检验检测机构为评审组配备的陪同人员,确定评审组的工作场所及评审工作所需资源。6.4.2.3首次会议结束,由陪同人员引领评审组进行现场巡视,现场巡视申请单位相关的办公及生产、检验检测场所。现场巡视过程是观察、考核的过程,评审组应当在现场巡视的同时进行有关的提问,有目的地观察环境条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生产或检验检测的要求。6.4.2.3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4.4.3检验检测机构场所考察首次会议结束,由陪同人员引领评审组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办公及检验检测场所。现场考察的过程是观察、考核的过程。有的场所通过一次性的参观之后可能不再重复检查,评审组应当利用有限的时间收集最大量的信息,在现场考察的同时及时进行有关的提问,有目的地观察环境条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检验检测的要求,并做好记录。综合描述。6.4.2.4评审组应根据首次会议的分工按照本文件第7章的要求开展分组鉴定评审工作,工作完成后评审组内部进行情况汇总,提出存在问题,形成评审结论,并与申请单位进行沟通。6.4.2.4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4.4.11评审组内部会在现场评审期间,每天应当安排时间召开评审组内部会,主要内容有:交流当天评审情况,讨论评审发现的问题,确定是否构成不符合项;评审组长了解评审工作进度,及时调整评审组成员的工作任务,组织、调控评审过程;对评审组成员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最后一次评审组内部会,由评审组长主持,对评审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建议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形成评审结论并做好评审记录。综合描述6.4.2.5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坚定评审组成员全部参加,申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末次会议内容包括:a)评审情况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b)宣读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c)提出整改要求;d)检验检测机构对评审结论发表意见;e)宣布现场评审工作结束。6.4.2.5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4.4.15末次会议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成员全部参加,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末次会议内容包括:1)评审情况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2)宣读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3)提出整改要求;4)检验检测机构对评审结论发表意见;5)宣布现场评审工作结束。6.4.2.6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一般应当在1至3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