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乡村振兴的实践经验.docx
浅析日本乡村振兴的实践经验乡村振兴是城乡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要求,是我国“三农”问题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措施。2004年以来,我国通过一系列项目和政策,着力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但与城市发展相比,农村发展仍然缓慢,发展滞后。而且随着时代的变化,“三农”问题在新时期呈现出新的变化和特点,这就需要改进和调整发展方向和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基于新时代特点的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党和国家现阶段深化对我国“三农”问题理论认识的结果。而与中国一样,日本作为亚洲的农业生产大国,在生产规模、经营方式、种植养殖类别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同时也面临着农业农村衰退的问题。上世纪60年代初以来,日本实施了乡村振兴运动,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型、解决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等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研究日本的乡村振兴发展对我国有很大的启示,具体来说,日本的乡村振兴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日本乡村振兴发展路径梳理第一阶段:大规模农业生产的起步阶段(1947-1985),这一阶段,日本农村发展表现为战后重建、土地摞荒、村庄数量减少、农业发展停滞。政府通过建立农业协同组合体系,重点发展生产;控制农地分散、可进入性、弃置性低等现象;明确地方自治的权威性,盘活地方,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具体20世纪4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日本相继出台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地方自治法、土地改良法、农地法等一系列政策法案,这些法案构成了日本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框架,此后各种法案在此基础上细化完善了特定区域、特定要素或特定主体。但随着城镇的建设,城市对乡村的虹吸作用越来越明显,到20世纪60年代,农村开始出现老龄化、土地樗荒、村庄数量减少、农业发展几乎停滞等问题,粮食供应和粮食安全开始制约着日本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日本正式启动乡村振兴运动,先后在农村地区颁发了山村振兴法、农村地区工业导入促进法等法案,并多次修订农地法。这一时期,El本农村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农产品集中有计划地销售,农业生产活动增加了收入。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生产成本降低,农用地集中使用,生产规模扩大,形成一系列特色模式,如大分县“一村一品”为模式,农业生产开始转向规模化,乡村振兴初见成效。第二阶段:基础设施完善阶段(1985-1998),这一阶段,日本的农村经济发展、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提高,城市资金和文化开始流入农村,促进了乡村旅游产业的兴起和城乡发展的一体化,也吸引了部分城市居民进入农村。在这段时间内,实施了关于加强和推进农业经营基础的法律、关于推进和完善特定农村和山村生活农林相关基础设施的法律依据、关于完善农业、山、渔村休闲基础设施的法律、综合休闲发展法、农村区域发展法等一系列关于乡村振兴的详细法律法规,巩固了乡村振兴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促进了绿色旅游的发展,随着共享农场、观光农场、体验农场、农家乐民宿等各种业态的出现,城市和乡村的交流开始变得密切。第三阶段:多元化融合推广阶段(1999年至今),这一阶段,日本乡村暴露出农村人口和农民数量急剧减少、农村老龄化加剧、农地樗荒面积增加、农业兼职突出、农协职业功能弱化、粮食自给率降低等问题,加之乡村旅游不合理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乡村生态环境。为了应对上述问题,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区域活力,进入21世纪,日本开始推进农业生产有机化。政府逐渐将保护农村的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可持续、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作为政策目标。将环境纳入生产考虑标准,规范化肥施用和农药使用模式,逐步实现农业的环保生产,并制度有机JAS标准,农业生产成功改造有机农业,实现了“自然循环功能”的高效发展。也认识到农业生产准入门槛降低,农业人口养老水平提高,农业劳动力水平保持,“地标产品”的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农民收入明显增加。表1日本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法规梳理阶段时间政策法娓第一阶段1947农业协同组合法、地方自治法1949土地改良法1950日本农业标准法、肥料管理法1952农地法1953离岛振兴法1962农地法(第1次修订1965山村振兴法1970农地法(第2次修订)、农民养老基金法1971农村地域工业导入促进法第二阶段1985半岛振兴法1987综合休闲区发展法、乡村地区发展法1993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关于为搞活特定农村、山村的农林业、促进健全相关基础设施的法律1994农山渔村休闲基础设施改善法第三阶段1999家畜排泄物法、可持续水产养殖法、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2000独立行政人农民养老基金法2005日本食言法2006有机农业促进法2007农山渔村振兴法、振兴农业山区渔村区域间交流促进法2008农工商合作促进法2009农林水产省的生物多样性策略、农地法(第5次修订版)2010六次产业化法2014特定农林水产品名称保护法2015城市农业振兴法2017农业竞争力强化支援法数据来源:日本法律翻译数据库系统日本乡村振兴的四大驱动日本乡村振兴除了以上三大阶段的逐步推进的整体经验之外,实际上更关键在于夯实了具体的四大驱动,具体为日本农协、乡村基建、市民下乡和一村一品。一是日本农协作为核心合作组织促进了日本乡村振兴的进程。日本农协是乡村振兴的领头羊,成立于1947年,全称为日本农业协同组织,是具有农民合作、联盟、经营、管理等主要功能的经济组织。农协最初由村、县、中央三级机构组织,1980年以后,由于农民显著减少,自身人员冗余,简化为县、中央二级机构。日本农业协会在日本农村经济的各个方面都有充分的涉及。包括农业生产、销售、金融、文化产业和衍生服务业。例如,在农业推广方面,日本农协的农业推广称为农业指导,是指为提高农民的生产力,对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指导。农协在全国有15700名农业指导员,他们深入到田间地头,推广和引导农民技术,对农业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农协不仅通过农业指导向农民传授技术和先进知识,而且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机械和教学操作方法,提高了农业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在农业金融方面,日本农业协会为会员提供金融领域的全程服务,包括信贷、保险、担保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农户金融需求。二是日本的农村基础设施,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基础工程,日本的新农村建设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农林水产部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设想是振兴农村的重要政策。中央政府利用强有力的财政政策工具,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低息贷款、补贴甚至直接投资,重点是道路、电力等基础领域。但随着60世纪日本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城乡矛盾不断拉大,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上日程,自来水、排水管道网络建设全面完善,推进高速公路连接农村和山区,建立专门的机构建设防灾水利设施。到了21世纪,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促进了日本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甚至超过了普通城市水平。三是市民下乡推进城乡一体化,振兴农村经济。基础设施和风貌与城乡相当后,最大的改变是城市居民对乡村的接受程度更深,随即带来了市民返乡的潮水延续至今。市民下乡为农村带来了摆脱单一农业收入的致富途径,使生态资源和基础设施投资价值最大化,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从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这是城市化和工业化有效反哺农村的必经之路。此时观光农业应运而生,这种形式不仅满足了工业化后期城市居民对自然的向往,而且让有余力的农民投身于为农村市民提供服务的相关工作中,由于收入明显高于传统农业,成为农民增收的利器。例如北海路的福良业、清森县的水田画就是典型的例子。四是加强农村产品特色化发展之路。“一村一品”运动于1979年由日本大汾县前知事平松守彦先生发起。当时日本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过程中,大汾县地处日本东南部,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农村一度陷入人才流失、农业萎缩的萧条状态。面对困境,“一村一品”运动顺利发起,旨在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品和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振兴农村经济。“一村一品”是根据因地制宜的理念,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培育具有村庄特色的主导产品和产业。日本“一村一品”运动的推广路径主要展现“自下而上”的模式,通过自主打造产品特色和品牌,在乡村实现一整套文旅农商产业链。期间还将注重人才的培养,通过技能培训课程等形式提高村民的核心素养。3日本乡村振兴相关经验借鉴一是因地施策,强化政策精准性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长远目标,离不开因地制宜的农地政策。全国农村拥有3万多个乡镇,60万个村民委员会,317万个自然村,东南西北差距较大。实现各个乡村实现振兴“破题”,因地制宜是关键。根据不同村落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分类推进村落建设发展,不能单纯模仿照搬他人,更不能忽视群众意愿,损害群众根本利益。只有为每个村找到一条合适的发展道路,乡村振兴的棋局才能水到渠成。二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强化乡村产融结合乡村的振兴离不开产业的兴旺,而城乡一体化的产业融合是必经途径,产业兴旺的内涵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提高农村一产的增加值率;另一方面则是让农村居民参与到更多的增值环节上来获取增值收益,也就是促进农村二产和三产的发展。需要一二三产融合,即一产(农业现代化)、二产(农产品加工、乡村手工业)、三产(乡村旅游、乡村文创等)的融合发展。产业融合的实质是第一产业合理吸收城区二三产业业态,由此产生的人员流动、资金注入、治理理念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均是城市要素向乡村流动的体现。如日本曾通过在乡村开发观光农场、民宿等,吸引城市居民前往进行农业生产体验、休闲娱乐,为城市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场所。我国可借鉴类似模式,如城市圈远郊乡村可依托基础教育行业,发展研学旅行接待基地,开发具有村庄产业特色的农业体验和学习项目;也可强化自身人文、自然等禀赋开展乡村旅游、医疗康养等特色产业。三是积极打造“一村一品”建设,推动“地方性“特色品牌建设在我国乡村振兴建设中,可以通过打通产业链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结合当地特色打造“一村一品二围绕“一品”,打造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形成“一村一品”格局后,通过建立品牌突破“一村”局限,发展“一县一品”、“一省一品”乃至“一国一品”,打造街区经济和产业集群,提高区域竞争力。通过品牌化抢占市场份额,有利于瞄准国内国际市场,将特色产品推向全国乃至全球。四是强化生态宜居建设、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生态宜居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要求之一,也是农村居民收入提升过程中将会自然而然产生的要求。目前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因此必须要加快“生态宜居”的建设。在基础的环境保护方面,一是要强化农业生产的环境保护,重点以农业面污染治理为核心,并积极推进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理,例如废旧农膜、农药包装,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二是强化农村生活环境保护,主要聚焦卫生厕所普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等。另外在高层次的要求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住房条件等方面与城镇接轨,构建更宜居的生存环境。五是综合开展农业专业化培训与“职业化农民“建设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特殊性,农民在我国更像是一个“身份标签”,而不是“职业选择”,这无形中阻碍了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未来,我国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可以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合作,定期对农民进行农业技能培训,内容可以涵盖农业机械使用、农产品市场分析等涉农方面,从而促进我国农民专业水平的提高。另外,充分发挥市(县)级农业协会的作用,让广大农民参与管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协会应定期召开“先进农民”经验交流会,实现农民内部的互帮互助。通过开展类似活动,不断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农民将从“身份”的观念逐渐转变为“职业”的观念,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愿意留在农村,专心农业,为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打下良好的人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