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促进股权投资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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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促进股权投资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福州市促进股权投资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我市股权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基金招商提质增效,促进国内外优质股权投资基金在榕聚集,助力产业、资本、人才汇聚融合发展,发挥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企业直接融资重要渠道作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招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对在本市设立或从福州市域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基金)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法依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给予以下奖励措施:(一)落户奖励1.按照基金实到资本或实缴出资额(剔除市县两级政府、市县国企出资部分,仅限货币形式)1亿元(含)以上,按照实到资本或实缴出资额,给予其委托的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落户奖励。2.同一基金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增加实到资本或实缴出资额的,按照增资后的实到资本或实缴出资额补足奖励差额部分;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可合并计算实到资本或实缴出资额。(二)经营奖励1.基金、基金管理人地方贡献奖励。对实到资本或实缴出资额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基金、实到资本或实缴出资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按其在存续期内地方贡献给予奖励。2.基金集聚区运营奖励。支持各县(市)区通过购买服务、补贴激励等方式招引优质机构负责基金集聚区运营。对省级奖励给我市基金集聚区(经省里认定)的资金,原则上分配转奖给基金集聚区所在地县(市)区。(三)投资奖励基金新增投资我市产业政策扶持且与基金非关联的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累计投资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对其基金管理人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同一基金管理人奖励金额票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员工持股平台奖励鼓励各类企业在我市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因企业上市发生“减持、并购、重组、分红”等事项,上市当年度新增的地方贡状合计达20万元(含)以上的,按共当年度新增地方贡状的一定比例给子奖励,奖励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O万元。(五)人才奖励基金、基金管理人企业引进人才,在户籍证移、人事关系挂靠、子女就学、住房安置等方面给子大力支持,具体扶持政策按照我市有关人才政策执行。(六)办公用房补助支持各县(市)区对基金、基金管理人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基金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建设共享场所,对基金、基金管理人企业提供免费共享(公共)办公室、会议室。二、打造多层次政府引导基金集群(一)打造政府引导型基金集群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市)区设立各类政府引导基金,至2025年未,设立县级政府引导基金达21家以上,形成规模达500亿元以上的市县两级引导基金集群。推动市、县、国企母基金与优质股权投资机构、产业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引导基金链条。(二)主动对接推动“基金+”招商主动对接国家大基金、头部股权投资机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和世界500强企业下属基金管理人,其在福州新设或迁入基金有明确福州投资标的或异地招商项目的,市、县、国企母基金可适当出资,“以投带招”引进一批实休项目,金融机构直投类子公司.台伙企业可参照基金奖励标准,申请落户,投资.地方贡献等奖励。(三)推进国资基金产业化、市场化远作支持国企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设立市场化母基金及台光基金,推进“链主企业+产业基金+龙头项目”合作模式,与名县(市、区).产业资本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开展并购重组、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市级母基金可适当出资。鼓励辖内金融机构、龙头企业、产业资本及各类园区等加强与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的合作,共同支持传统行业创新发展和新兴产业快速成长。三、优化股权投资基金业生态圈1.推行私募基金综合研判会商机制,优化办理流程,提逃增效工商登记注册服务。2 .落实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做好与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街接工作。加强对本市基金、基金管理人的政策辅导,有效释放政策红利及确保政策兑现到位。3 .加强省市合作,支持“福建省基金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根据企业融资需求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需求,打造服务基金“募投管退”的综合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路演、推送优质企业,适时撮合被投项目的承接转让,协助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和企业赋能。4 .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情况开展金融集聚区建设,创新园区运营管理模式,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基金等金融业态集聚,为各类基金提供多元化选择和拎包入住服务。5 .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着力打通跨境双向投资通道,进一步吸引海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在榕集聚发展。6 .鼓励基金、基金管理人与创业投资服务机构、基金集聚区运营机构、行业协会等在福州合作举办各类论坛、路演赛活动。7 .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发挥私募基金综合研判会商机制作用,开展私募基金风险监测排查,推进非法金融活动凤险早防早治、群防群治,做好应急报告、处置与事后恢复等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其他事项(一)享受上述奖励政策的基金、基金管理人须在我市注册并纳税,依法诚信经营,无失信记录。若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及个人在申请之日前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列入违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不得享受本措施规定的各项资金补贴和扶持措施。已享受奖励或补贴的,应退回已领取的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受理期间,若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及个人被相关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应如实报告,受理部门应香停审批。(二)本措施涉及的各项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县(市)区财政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分成比例承担。市、县两级政策重登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享受。(三)企业应在符合奖补申报条件的一年内申请相关奖励,逾期不予受理。其中落户奖励,由企业提交相关承诺书后,按照“免申即享”方式给子奖补。(四)本措施有效期5年,由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超施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