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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校关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共1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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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校关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共18篇).docx

    2023中小学校关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共18篇)目录篇一、2023中小学校关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3篇二、2023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典型经验情况总结10篇三、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经验做法12篇四、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心得体会15篇五、2023年教育系统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总结汇报18篇六、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19篇七、2023年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材料28篇八、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措施29篇九、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38篇十、发挥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44篇十一、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仃)学习交流,L?得体会发声材料45篇十二、2023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典型经验情况总结47篇十三、学校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头施方案5)篇十四、2023年教育系统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总结汇报57篇十五、2023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自查报告5篇十六、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汇报63篇十七、2023在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会上的表态发言67篇十八、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认识与实践思考72篇一、2023中小学校关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X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第二章党委职责笫三条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第四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五条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第六条校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校党委重要活动,协调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校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校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第三章校长职权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八条校长的主要职权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职员工,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思想品德教育、招生和就业工作,做好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六)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七)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八)履行法律法规和X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章议事决策制度第九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党委。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执行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校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校党委会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学校党委会定期举行,由校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校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校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校党委会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党委书记确定。校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非校党委委员、非中共党员的校领导及纪委副书记列席校党委会。校党委书记根据校党委会议题需要,可确定相关人员列席校党委会。第十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形式,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校长办公会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校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校长办公会。学校监察处处长须列席校长办公会,根据议题需要,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第十一条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第十三条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第十四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校党委书记、校长应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支持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独立开展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第十五条学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笫十六条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第十七条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的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校党委向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第六章思想、组织、纪律保障第十八条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第十九条加强学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二级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笫二十一条校党委应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总结、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监督情况应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将本人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如实报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第二十二条校党委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题和整体工作目标,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高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认真做好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的效果,为加快学校转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第七章附则笫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篇二、2023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典型经验情况总结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中,县按三强化、三抓实、三统筹的“333”工作模式,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把舵领航。强化“三个关键”把准试点方向。围绕试点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落实、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方向明。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阶段性工作、统筹工作开展,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照章办事。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制作发放任务清单、作战图,实行任务销号管理。以工作提醒的方式,对试点学校组织设置、领导班子配备、法人资格登记、“一校一册”制定、党组织换届、制度建设、品牌选树、议事决策、台账建立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避免出现工作“掉队”学校。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建立挂钩联系制度,组建5个工作组,深入试点学校督导检查,督促学校在改革中转型、在改革中提升。落实“日分析、周提醒、月调度、季评比”工作机制,促进比学赶超,打造试点工作示范学校8所。抓实“三个环节”,把稳试点步伐。按照改革试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实工作前期、工作重点、工作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措施实。一是抓实工作前期。在全县开展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专题学习、培训473场5735人次。开展党组织设置、学校班子人选储备等情况摸排,收集加强学校管理的意见建议,确定试点学校并初步形成人事设置配备方案。二是抓实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县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选任管理办法县中小学校校长选聘管理办法和县中小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实施方案,各试点学校修订完善了一套“学校章程”,建立健全了党组织会议议事、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八项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助力新的管理体制高效运行。撤销党总支1个、党支部2个,调整成立党委1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6个,在设立党总支的学校,分别把党支部建在年级和校区上。29所试点学校配备支部委员117名,新选配党组织书记16名,新调整任用校长15名,实现2所学校党总支部的书记、校长分设,其余试点学校书记、校长“一肩挑”,并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党建办主任。三是抓实工作保障。统筹“三个重点”,提升办学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好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质量提高三个重点,确保试点工作效果好。一是统筹提升德育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实育人文章,开展主题团、队活动,参与学生15000多人次;开展国旗下革命理想教育、励志教育1277场次,参与学生203140人次;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446场次,参与学生87000人次;开展“永远跟党走”活动256场次,参与学生61896人次;开展“行走的思政课”活动119场次,参与学生25576人次;组织学生开展学党史“传承红色基因”体验活动17965人次、“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激发奋进力量”主题活动21327人次。二是统筹提升队伍素质。用好“县管校聘”改革成果,2022学年向乡镇、薄弱学校交流骨干教师80名。抓典型引路,评选优秀教师省级3名、州级10名、县级98名,设党员示范教学班130个、党员示范教研组40个,党员讲示范课、观摩课408节,党员参与送教下乡88场次,党员送教上门服务264次。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开展沪滇扶贫协作、复旦大学帮扶培训28人次,完成国培、省州培训、思政教师培训6027人次。落实“三培养”机制,将14名优秀教师发展为预备党员。三是统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党建为统领,找准抓党建促教育教学的切入点,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推广“五好”学校典型经验,评选“五好学校”5所。全面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双减”要求,整顿校外培训机构35个,多措并举抓好课后服务,课外活动丰富多彩。谋求质量提升,落实县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抓实全面规范招生、大幅度改善办学条件、完成各学段教育教学目标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群策群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篇三、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经验做法X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和省市有关部署,切实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出更强更大作用。X县从做好思想准备、规范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指导力度等环节入手,积极探索创新,“四轮驱动”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一、强化理论学习把牢改革“总方向”及时转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将意见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全覆盖开展学习和宣传培训,准确掌握文件精神,悟透内涵要求,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规范组织体系夯实党建“基本盘”认真开展调研,完成全县435所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现状、书记和校长配备情况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全面落实意见夯实了工作基础。坚持“撤、改、立“同步发力,优化党组织设置。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有形覆盖”无死角、无盲点。完成86个党组织换届,调整优化党组织108个,实现中小学党组织全覆盖。三、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发展“生力军”坚守政治标准,打好“选配、培养、管理、激励“组合拳,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高素质书记、校长队伍。由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考察,于3月3日对县直学校派驻10个党建工作组;对县城小学、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乡镇中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人选进行考察,任命117名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对村级小学考察任命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人选327名。实施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县直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乡镇中学127名党组织书记、校长人选进行3天全封闭培训,组织40名党组织书记参加第六期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有效提升党组织书记引领学校发展硬本领。加强党员教师的党性教育。党组织书记在参加“党课开讲啦”活动中,优秀党课频繁呈现;党组织书记带头宣讲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参加“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之“抓行风、转作风、促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演讲比赛。引导党员教师在教学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风引师风、促教风、带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校氛围。四、加大指导力度推动落实“总保障”县委教育工委组建六个党建工作指导组,每月对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学校党组织开展一次指导。督促指导学校党组织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厘清职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积极研究事关学校长远发展、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真正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融合。篇四、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这一制度的建立,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新时代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制度设计。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需要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清华大学时强调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最根本的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如果不坚持好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不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们的教育能培养出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吗?答案显而易见。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政治体制和基本国情所决定的。通过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形成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全面落实以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为内涵的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牢固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厚植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情感,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新时代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制度设计。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由校长主持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在中小学、医院、科研院所,党组织领导的校长(院长、所长)负责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新时代我国中小学校领导体制的重大调整,是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要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任务,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现代学校治理优势,将校长个人行政负责与党组织的集体决策,以及对行政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建立起决策科学、职责明晰、规范有序、协调顺畅、运行高效、作用至1位、保障监督有力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让学校党组织成为师生最贴心、最信赖的组织依靠,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新时代实现学校党建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互动发展的制度设计。当前,有个别学校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存在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情形,有的把党建工作视为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可轻可重的软任务,有的把党建工作与党务工作混淆,甚至有极少数学校窄化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建设对等起来,认为互不相干,没有理清相关工作的职能边界与内在关联。特别是一些幼儿园,党员人数较少,党建工作有弱化、边缘化、淡化现象。党员教师在哪里,党建工作就要覆盖到哪里;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要在夯实组织覆盖、工作覆盖的基础上,鲜明树立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价值导向,扎实推动学校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从源头上以制度规定性既破除“两张皮”问题,又防止以党代政“大包大揽”行为。要在学校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通过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分工合作、一岗双责等制度机制,实现党政同频共振、同心同行,凝成教育合力,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的学校党政领导集体,既坚持好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又支持保证校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依法行使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工作职责,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篇五、2023年教育系统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总结汇报自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开展以来,X区教育局党委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四个方面,紧扣市教育局党委落实此项工作的重点任务清单,主动对照各项条款,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落细、落实、见效。强化“全面领导”与“围绕中心”相融合: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全区学校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将党组织的学习及活动融入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抓实各学校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深化教育改革、校领导班子建设、校园疫情防控、教学常规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工作。先后被授予省级和市级“双比双争”党组织各1个;市级“双联双应”党组织1个;市级“领航计划”示范党组织1个;区级“双联双应”党组织4个。有效的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顶层设计”与“示范引领”相融合:根据芜湖市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重点任务清单芜湖市推动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对标3个时间段17项重点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解读,不断深入推进全区各学校党组织列入范围。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学段的党组织。强化“规范建设”与“党建品牌”相融合:牢固树立“学校一切工作到党组织”的理念,聚焦党组织引领,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学校工作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全区各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同时着力深化教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如:城关一小“红色领航”和X五中“阳光之路党支部”强化“督促指导”与“建强组织”相融合:区教育局党委通过听取汇报、定期会议、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工作进行逐一分析研判,召开专题会议6次,征求意见建议15条。针对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党务岗位缺乏以及吸引力等问题,着力配齐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明确党务工作者的重要性,储备大量年轻有为的后备干部,为X教育发展添加新动力。篇六、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了的事情,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分头落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高等学校贯彻执行本意见中出现的问题。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2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3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二、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1.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o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2 .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3 .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4 .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5 .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1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2 .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3 .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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