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公司许可工作规范.docx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公司许可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保安服务公司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及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依照本规范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保安服务公司许可工作:(一)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的许可,直接受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和外资保安服务公司(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或者外资独资经营)的设立申请;(二)区县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本行政区域内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第四条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二)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三)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第五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除具备本规范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二)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三)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第六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需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区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无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证明;(三)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五)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等材料;(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第七条第六条第二项中拟任保安服务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军队经验证明材料应包括:(一)警官转业证书或军官转业证书等证件;(二)原所在部队或军区政治部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第八条第六条第二项中拟任保安服务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经验证明材料应包括:(一)工作证或退休证等证件;(二)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第九条第六条第二项中拟任保安服务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治安保卫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应包括:(一)曾从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二)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所属单位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证明。第十条第六条第二项中拟任保安服务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是指在保安服务公司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一)原所在单位的资质证明、保安服务许可证、公司执照等相关材料;(二)原所在单位任职情况的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第十一条第六条第三项中拟设保安服务公司的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公司住所应为行政办公、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规范管理和国家相关规定;(二)具备相应的办公设备、装备器材和交通工具。拟从事安全技术防范报警监控运营服务的,还应具备专业工程人员及所需的专业设施设备。第十二条第六条第五项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等材料应包括:(一)企业发展可行性分析、拟设立保安服务企业的章程、按保安服务行业标准要求为客户提供保安服务的承诺书;(二)业务、劳资、纠察、勤务保障、工会等专门机构设置及相应人员情况材料,其中人员情况包括个人简历、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证明等材料;(三)保安员服装、标志和装备使用管理制度;对保安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行政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报告制度;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救助、应急处置制度;(四)门卫、巡逻、守护、秩序维护、安全检查、值班等岗位的执勤、交接班及登记等制度;(五)保安员招聘、录用制度;保安员教育培训、考核及奖惩制度;保安员基础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申请设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除提交本规范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出资属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二)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的材料,包括人员基本情况、岗位确定等相关材料;(三)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四)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情况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提交本规范第六条规定的材料。第十四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应包括:(一)专业运钞车辆、通信设备、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设施、设备的有效证明材料;(二)车辆的合法来源、行驶许可证明复印件,车辆集中停放场地和后勤保障证明材料,场地属于租赁的应同时出具租赁合同复印件;(三)能覆盖业务范围内的联网报警所需的通讯、报警器材和设备及无线电管理部门出具的专用频道(非民用频道)使用许可证明。第十五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中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情况的材料应包括:(一)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枪支登记及合法来源证明材料;(二)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枪支弹药库证明材料;(三)自设金库应出具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金库证明材料,场地是租赁的应同时出具租赁合同复印件;(四)所有防弹衣、防弹头盔的登记台账及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第十六条申请设立外资保安服务公司,除提交本规范第六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合同;(二)外方的资信证明和注册登记文件;(三)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须提供在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原居住地警察机构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在华取得的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十七条在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材料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除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应有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名或签章。第十八条区县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收到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后,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区县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指定2名以上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及核查,并将审核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第十九条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区县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指定2名以上民警对上述材料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核查,并作出决定:(一)对符合本规范规定条件的,开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二)对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条件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载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二十条保安服务公司拟开展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或设立涉外保安服务公司的,直接向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即时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第二十一条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直接受理申请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指定2名以上民警对申请单位进行核查,并作出决定:(一)对符合本规范规定条件的,开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二)对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条件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载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二十二条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保安服务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自收到或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第二十三条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许可单位;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并由许可单位收回。第二十四条铁路、长航、森林等专业公安机关应按照本规范办理其管辖范围内保安服务公司的许可。第二十五条保安服务公司拟变更原行政许可的,应向原受理申请的区县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保安服务公司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二)行政许可变更的证明材料。第二十六条区县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收到变更申请后,对变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变更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变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变更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变更申请。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区县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及全部变更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第二十七条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区县公安治安管理部门上报的变更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一)对符合本规范规定条件的,开具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换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二)对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条件的,制作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载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二十八条开展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或外资保安服务公司拟变更原行政许可的,直接向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对变更行政许可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第二十九条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变更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决定:(一)对符合本规范规定条件的,开具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换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二)对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条件的,制作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载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十条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由受理变更申请的公安机关自收到或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第三十一条原保安服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一)依法破产、解散、终止的;(二)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行政许可证件被吊销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原保安服务公司应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受理许可申请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注销手续,并交回保安服务许可证。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及时建档管理:(一)市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保安服务公司许可资料的建档管理;(二)区县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保安服务公司许可资料的建档管理。第三十三条本规范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规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止。2012年8月6日发布的XX市保安服务公司许可工作规范(试行)同时废止。附表:1.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2 .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3 .XX市保安服务公司核查记录表4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5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6 .保安服务公司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7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8 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X公()保不受字20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不予受理。请你(单位)向提出申请。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印章)年月日申请人(签名):年月日(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申请人、本机关各执一份)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编号:20Xx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_申请,材料不齐全口不符合法定形式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需要补充(补正)以下材料:(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补正的内容)请你(单位)将上述材料于年月日前提交本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特此通知(公安机关印章)年月日(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存档。)XX市保安服务公司核查记录表被核查单位名称被核查单位所在地申请许可事项及主要内容受理时间联系联系人姓名人电话现场核查情况记录申请人核查人:(见证人):年月日年月日核查意见治安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分管局领导意见年月日1、申请许可事项及主要内容应填写行政许可备注事项和保安公司服务范围。2、核查应由不少于两名民警进行并如实填写。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X公保许字20号月申请,月你(单位)于年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本机关于年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之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许可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受理许可申请单位提出延期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有效期。(公安机关印章)年月日(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申请人、区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各执一份)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X公保不许字20Xx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经审查,因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口,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口、第十条口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办法第九条口、第十条口、第十一条口、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不予许可。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签名):年月日(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申请人、区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各执一份)保安服务公司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申请变更登记项目原登记事项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服务范围本公司依照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办法和XX市保安服务公司许可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并对所提交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申请单位印章)年月日治安管理部门治安管理部门意见:意见:签名:签名:年月年月区县公安机0市级公安机日关审核意见分管局领导意关审批意见分管局领导意见:见:签名:签名:年月年月0日J注: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2、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签字)。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X公保变字20号月日向本你(单位)于年行政机关提出的变更的申请,本机关于年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之规定,现决定准予你(单位)将变更为。(公安机关印章)年月0申请人(签名)年月日(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申请人、区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各执一份)27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X公保不变字20x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变更的申请,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经审查,因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口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办法第十六条口之规定,现决定不予变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签名)年月日(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申请人、区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