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ocx
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价。本标准不适用于农业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致病性生物堆存场所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周边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838地农水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877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HJ25.1建设用地十.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9I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办土壤函(2017)97号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7)1021号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固体废物solidwaste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实施)3.2固体废物堆存场所solidwastestoragesite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指堆放、存放固体废物所占用的场地,包括固体废物的贮存场和填埋场。贮存场指用于临时堆放固体废物的土地贮存设施,填埋场指用于最终处置固体废物的填埋设施,封场后的贮存场按照填埋场进行管理。3.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nonhazardousindustrialsolidwaste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来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3.4危险废物hazardoussolidwaste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来源: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3.5生活垃圾householdrefuse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实施)3.6关注污染物contaminantofconcern根据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堆存物污染特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利益相关方意见,确定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价的污染物。4工作程序和内容4.1 工作程序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价分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价三个阶段,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风险评价一r - -1I第一 II阶段II 土陶I污染I I状况! 向II第二I阶段I 土壤I污染I状况I调查编制报告卜J P 评价结束图1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价工作程序4.2 工作内容4.2.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为主的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堆场已按相关规定实施规范化管理,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周边土壤造成潜在污染,则认为堆场对周边土壤污染风险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4.2.2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表明堆场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等存在可能的污染风险时,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污染途径、潜在污染范围、污染物种类和污染浓度(程度)。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信息核实和污染途径判别、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识别、采样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质量评估等。423风险评价采用对标法对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进行环境质量评价。结合环境质量评价结果,采用单要素和综合评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堆场土壤风险评价,根据堆场土壤风险评价结果,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建议。5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5.1 资料收集与分析5.1.1 资料收集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堆场基本信息、堆场及周边土地利用变迁资料、堆场及周边环境资料、相关政府文件、区域自然和社会信息、其他相关资料等。堆场周边土壤可能同时受其他污染源影响时,需调查其他污染源影响情况。5.1.1.1 堆场基本信息堆场名称、地理位置、建设时间、使用年限、占地面积、堆场污染防治措施、配套措施及其平面分布图; 堆场环保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堆存物种类、性质、数量、来源、分布区域及堆放记录; 堆存物来源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及产量、原辅材料及用量等。5.1.1.2 堆场及周边土地利用变迁资料 用于辨识堆场及周边土地利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图片: 堆场及周边土地利用和规划资料; 辅助性评价堆场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历史资料。5.1.1.3 堆场及周边环境资料一堆场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等的位置关系;堆场及周边其他污染源分布;堆场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记录、环境污染事故及处置记录。5.1.1.4 相关政府文件政府机关和相关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环境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表、堆场竣工验收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5.1.1.5 区域自然和社会信息堆场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土壤、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和气象资料等;堆场所在区域的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和土地利用方式;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法规与标准等。5LL6其他相关资料,环保投诉、新闻报道等5.1.2资料分析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中的错误和不合理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堆场土壤环境风险判断时,应在报告中说明。5.2现场踏勘5.2.1 现场踏勘的范围以堆场废水排放径流、大气沉降主导风向和地下水下游区域为主,还应包括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该范围由现场调查人员根据污染可能迁移的距离来判定。522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堆场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堆场周边土地利用现状与历史情况,堆场所在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地貌情况等。5.2.2.1 堆场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堆场土地利用类型变迁情况;堆场防渗系统、渗源液收集和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应急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堆场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规范化情况;堆场历史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5.2.2.2 堆场周边土地利用现状与历史情况堆场周边土地利用类型变迁情况;堆场周边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以及道路和公用设施。5.2.2.3堆场所在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地貌情况对堆场及其周围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地貌应观察、记录,并加以分析,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堆场,以及堆场内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地下水和堆场外。1.1.3 现场踏勘的重点重点踏勘对象一般应包括:堆场及附属设施;管线、排水管或渠、渗灌液收集池及应急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其它地表水体、取水井等。同时应观察和记录堆场及周边是否存在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等,并在报告中明确其与堆场的位置关系。1.1.4 现场踏勘的方法可通过对废水排放径流、大气沉降主导风向的辨识、摄影和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并结合使用现场快速测定仪器,初步判断堆场潜在污染状况。1.1.5 安全防护准备现场踏勘人员在踏勘前应根据堆场的具体情况掌握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并装备必要的防护用品。5.3 人员访谈5.3.1 访谈内容应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5.3.2 访谈对象访谈对象为堆场历史或现状的知情人,应包括:堆场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堆场历史和现状各阶段使用者,以及堆场所在地或熟悉堆场的第三方,如附近的居民。5.3.3 访谈方法可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进行。5.3.4 内容整理应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并对照已有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核实和补充,作为调查报告的附件。5.4 污染识别本阶段应结合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开展堆场规范化管理评价,主要评价堆场建设、运行过程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明确堆场是否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等存在潜在污染,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提出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建议。堆场规范化管理评价依据具体详见表1。表1堆场规范化管理评价依据项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评价依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堆场及周边区域历史和现状均未存在潜在污染,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编制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编写提纲参考附录A。若现场快速测定仪器发现存在超标等存在潜在污染的堆场或存在下列情景之一,则应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发现历史或现状未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堆场; 堆存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堆场; 历史上曾发生过泄露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堆场; 土地利用变迁历史资料缺失,不能排除周边土壤、地下水已受污染的堆场。6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6.1 信息核实和污染途径判别对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有信息进行核实,包括堆场基本信息、堆场及周边土地利用变迁资料、堆场及周边环境资料、相关政府文件、区域自然和社会信息。核实上述信息的来源,以确保其真实性和适用性。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判别堆场对周边土壤污染影响途径类型,具体详见表2。表2堆场对周边土壤污染影响途径类型污染途径类型描述大气沉降污染型大气中氮、磷、重金属及有机污染物在重力作用下直接沉降或通过雨雪等方式沉降到土壤和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废水污染型污染物随废水进入土壤和地下、地衣水体,造成污染综合污染型土壤和地下、地表水体同时受大气沉降和废水污染6.2 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识别依据堆场的具体情况、堆场周边水文地质条件、污染物扩散规律以及周边土地利用分布情况等因素,判断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可能分布,识别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若无相关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的堆场,原则上生活垃圾堆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和危险废物堆场的基本影响范围是以堆体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距离分别为0.5km、0.5km和0.8km,不同类型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调整方法见附录B。实际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利用相关测绘软件绘制堆场影响范围并计算潜在污染影响面积。6.3 采样点位布设6.3.1 堆存物和渗滤液点位布设根据堆存物类型和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布设采样点位,分类取样,确保样品代表性,原则上每类堆存物样品件数不少于3件,渗滤液样品件数不少于1件。若堆场出现混合堆存情况,则按照100mXIoOm网格进行堆存物点位布设,采样点位应尽量分散覆盖堆场相应区域,实际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6.3.2 土壤点位布设6.3.2.1 布点原则针对性原则: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根据堆场潜在污染物特征、污染影响范围等情况,针对性布点。代表性原则: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类型、地形地貌、污染物类型、污染物迁移特征等,划分调查单元,差异化布点,采样点应准确反映堆场及周边土壤的污染特征情况。可行性原则:根据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目标和任务,兼顾科学性和合理性,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堆场对周边土壤污染程度和污染物空间分布状况,统筹确定布点采样方案。6.322布点方法和数量1.1.1.1 1堆场内土壤布点方法和数量原则上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布设堆场内土壤样品,布点数量不少于3个。1.1.1.2 堆场周边土壤布点方法和数量大气沉降污染型:以堆场为中心,采用放射状布点法布设土壤样品点位,点位布设以主导风向下风向为主,兼顾主导风向的垂直方向,主导风向下风向可适当增加点位。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W5OOOn?,建设用地内布点数量不少于3个,建设用地面积5000?,建设用地内布点数量不少于6个;周边建设用地外的其他用地布点以农用地为主,兼顾林地、未利用地,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内布点数量为8-10个,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内布点数量为10/5个。废水污染型:以堆场为起点,在地下水和地表水主要径流方向采用带状布点法。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5000n建设用地内土壤采样点位不少于3个,建设用地面积5000m2,建设用地内土壤采样点位不少于6个;周边建设用地外的其他用地布点以农用地为主,兼顾林地、未利用地,当潜在污染影响范围Wlkm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内布点数量为8/0个,潜在污染影响范围1km时,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内布点数量为10-15个。一综合污染型:以主要污染物影响途径为主,综合采用放射布点法、带状布点法。参照大气沉降污染型、废水污染型进行布点,布点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单一污染类型。1.1.1.23 土壤清洁对照点布点方法和数量一般情况下,应在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外部区域至少设置3个土壤清洁对照点。清洁对照点位应尽量布置在一定时间内未经外界扰动的裸露区,成土母质、土壤类型应与监测点一致。6.3.3 地下水点位布设6.3.3.1 布点原则针对性原则: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根据堆场潜在污染物类型、潜在污染区域等情况,针对性布点。一代表性原则:综合考虑地下水的流向、水力坡度、含水层渗透性、埋深和含水层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污染物类型和污染物迁移特征等因素,划分调查单元,差异化布点,采样点应反映调查区域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可行性原则:综合考虑监测井成井方法、当前科技发展和监测技术水平等因素,考虑实际采样的可行性,使地下水监测点布设切实可行。6.3.3.2 布点方法和数量 对于堆场内或临近区域内的现有地下水监测井或泉点,如果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可作为地下水的取样点或对照点。 地下水对照监测点布设1个,设置在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外地下水流向上游的30-50m距离处; 地下水污染扩散监测点不少于2个,设置在堆场两侧30-50m距离处;地下水下游监测点不少于2个,分别设置在地下水走向30m和50m距离处。对于地下水的补给区、主径流带和已识别的污染区,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多个水文地质单元的堆场,监测点可适当加密,布点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3.4 地表水点位布设6.3.4.1 布点原则针对性原则:针对堆场对地表水污染可能性进行布点,如根据明显地表径流方向沿上游至下游布点,判断地表水受堆场污染的程度。代表性原则:综合考虑污染物类型和污染物迁移特征等因素,合理布设调查点位,各采样点的具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1.1 4.2布点方法和数量若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有流经的或汇集的地表水,则在疑似污染严重区域的地表水布点,同时考虑在地表水径流的上游和下游布点。布点数量应根据污染源实际情况、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和水文特征等因素进行判断。6.4 样品采集 堆存物样品采集方法:对堆存物信息明确的,按照有关标志分若干层,在每层中随机采取份样;当对堆存物信息不明确的,且采取的份样比较分散也不影响分析结果时,按照随机采取份样。具体见HJ/T20。 渗滤液样品采集方法:对不同检测项目应选用的容器材质不同,具体见HJ/T91。 堆场内及堆场周边建设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方法:采样点垂直方向的土壤采样深度可根据污染源的位置、迁移和地层结构以及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判断设置。若对堆存信息了解不足,难以合理判断采样深度,可按0.5-2m等间距采集3个样品。具体见HJ252 堆场周边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土壤样品、清洁对照点土壤样品采集方法:土壤采集0-20cm,5-20个子样等量混合组成1个混合样。采样应尽量减少土壤扰动,保证土壤样品在采样过程不被二次污染。具体见HJ/T166o 地下水样品采集方法:样品采集般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稳定有机物、重金属和普通无机物的顺序采集。具体见HJZT164。 地表水样品采集方法:采集地表水样品时避免搅动水底沉积物,保证采样点的位置准确。具体见HJ/T91。6.5 样品检测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样品检测因子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中的基本项目、渗施液和堆存物的关注污染物共同确定,常见样品检测因子可参照表3。实际调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表3常见样品检测因子检测项目检测因子渗滤液和堆存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系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及其他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关注污染物土壤堆场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的45项基本项目,以及渗滤液和堆存物的关注污染物堆场周边建设用地:参照堆场内样品检测因子。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中的8项基本项目、pH,以及渗滤液和堆存物的关注污染物地下水地卜水质量标准表1中指标(微生物及放射性指标除外),以及渗滤液和堆存物的关注污染物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指标,以及渗滤液和堆存物的关注污染物6.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现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防止样品污染的工作程序,运输空白样分析,现场平行样分析,采样设备清洗空白样分析,采样介质对分析结果影响分析,以及样品保存方式和时间对分析结果的影响分析等,具体参见HJ25.2。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堆存物样品具体要求见HJ/T20、土壤样品具体要求见HJZT166、地下水样品具体要求见HJ/T164、地表水和渗滤液样品具体要求见HJZT91。6.7 数据质量评估整理调查信息和检测结果,评估检测数据的质量,分析数据的有效性和充分性,判断是否需要补充采样与检测等。7风险评价6.8 境质量评价7.1.1 堆场及周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根据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检测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对堆场及周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评价。开展土壤清洁对照点与监测点污染物含量对比,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进行土壤污染物含量变化趋势预测与评价,提出堆场及周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对策。7.1.2 堆场周边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根据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检测结果,参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7)97号)、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I5618)对堆场周边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评价。开展土壤清洁对照点与监测点污染物含量对比,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进行土壤污染物含量变化趋势预测与评价,提出堆场周边农用地及其他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对策。7.1.3 堆场周边水环境质量评价根据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检测结果,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对堆场周边水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评价,提出堆场周边水环境风险管控对策。7.2堆场土壤风险评价综合考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结果、堆存物类型、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堆场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环境敏感受体分布情况、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布情况、堆场规范化程度,采用单要素和综合评分相结合的方法,对堆场进行土壤风险评价。根据堆场土壤风险评价结果,针对性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建议。当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时出现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超标现象,并经分析确定超标原因为堆场导致时,堆场风险等级直接判定为高风险。当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存在超标现象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价堆场土壤环境风险,综合得分为堆场对应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敏感受体分布情况、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布情况、规范化程度等因素得分累计求和。堆场土壤风险评价评分表详见表4,综合得分V5分,堆场风险等级判别为低风险;5分综合得分VlO分,堆场风险等级判别为中风险;综合得分10分,堆场风险等级判别为高风险。表4堆场土壤风险评价评分表堆存物类型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第I类第II类潜在污染影响范围(n)<5000>5000<5000>5000<5000>5000<5000>5000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环境敏感受体分布情况是23233445否OOOOOOOO潜在污染影响范围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布情况是34344556否OOOOOOOO规范化程度高OOOOOOOO中23233445低45455667敏感受体:指耕地、园地、牧草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受体。备注规范化程度:“高”指堆场建设、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周边土壤环境不存在污染风险;“中”指堆场建设、运行过程中已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但堆场在突发情况下,仍具有一定的土壤风险;“低”指堆场规范化建设、运行较差。附录A(资料性附录)报告编制大纲Al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编制大纲1前言2概述2.1 项目概况2.2 调查范围2.3 调查目的2.4 工作内容及重点2.5 基本原则2.6 技术路线2.7 概况*3.1 堆场基本信息3.2 堆场历史和现状3.3 周边环境情况3.4 自然和社会概况(*不限于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4资料分析4.1 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收集和分析4.2 堆场资料收集和分析4.3 其他资料收集与分析5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5.1 堆场的现状与历史情况5.2 堆场所在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地貌情况5.3 管线、沟渠泄漏评价5.4 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5.5 其他7结论和建议8附件(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周边关系图、风玫瑰图、卫星遥感图像或航空图像、现场照片、评估场地使用权人变更记录、环境监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人员访谈记录表等)A2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状况第.阶段调查和风险评价报告编制大纲1前言2概述2.1 项目概况2.2 调查范围2.3 调查目的2.4 工作内容及重点2.5 基本原则2.6 技术路线3堆场概况*3.1 堆场基本信息3.2 堆场历史和现状3.3 周边环境情况3.4 自然和社会概况(*不限于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3.5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总结4工作计划4.1 补充资料的分析4.2 采样方案4.3 分析检测方案5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5.1 现场探测方法和程序5.2 采样方法和程序5.3 实验室分析5.4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1 堆存物和渗滤液检测结果分析6.2 土壤检测结果分析6.3 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6.4 地表水检测结果分析7风险评价7.1 环境质量评价7.2 堆场土壤风险评价8结论与建议9附件(采样点位置和深度分布图、现场采样记录单、现场采样照片、实验室检测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和实验室检测资质等)附录B(资料性附录)堆场周边影响区范围Bl大气沉降影响调查范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表B.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大气沉降调查范围(km)影响因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基本范圉0.5年限(年)<15O>15+0.5多年平均风速(ms)<3O主导风向明显地区,主导风向下风向调查范围+0.53-5)+0.55-7)+1.0>7+2.0年平均降雨量(mm)<400+1.0800O>800-0.5注: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大气沉降调查范围上下限为0S5.0km.B2废水影响调查范围(1)若堆场最近的沟渠、河流、湖、库距离独立堆场下游不足1.0km,则调查范围确定为至堆场下游最近的沟渠、河流、湖、库。(2)若堆场最近的沟渠、河流、湖、库距离独立堆场下游超过1.0km,则调查范围根据表2-1确定。表B.2堆场重点污染调查范围年限调查范围(沿地表径流方向堆场长度的倍数)降雨量800mm降雨量800mm降雨量400mm<53105-20653>20975注:0表示无需调查废水对堆场外土壤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