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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探讨一、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关系乡村振兴战略是继脱贫攻坚后又一重大战略任务。脱贫攻坚的胜利标志着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意味着在中华大地上不再存在绝对贫困现象。通俗来讲,绝对贫困指人的基本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也就是吃穿住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基本需求都无法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是要求所有人都达到高水平的小康,而是设立了摆脱绝对贫困的底线。到2020年底,“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正是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如期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完成,我们就要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到新中国成立K)O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瓶颈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瓶颈在农村,需要解决长期存在的“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目前,农村现代化水平和现代化程度较低,解决“三农”问题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任务。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助于推动国家现代化的进程。因为我国城市的现代化程度较高,城乡差距较大,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显得格外重要。什么是现代化?发达国家表现出明显的现代化特征。第一,城乡之间没有根本生活质量的差距。这是一个重要特征,城乡居民收入不能有太大差距。而我国2021年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的2.5倍。第二,城镇化率较高。第三,城乡人口的分布与城乡创造的财富相适应。假如城市创造了90%的GDP,城市就应该养活90%的人,农村创造10%的GDP,农村就应该可以养活10%的人。如果农村创造的财富少,而大量人口集聚农村,那收入从哪儿来?现代化国家,从产业构成来看,第二、第三产业是主体,第一产业占的比重较低,但是第一产业非常重要,解决人最基本的吃饭问题。如果农业创造的财富不多,就不能让大量人口集聚农村。2019年中国农业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是7.1%,而乡村常住人口达到了39.4%,且长期进城务工人员并未包含在内。可以看出,我国城乡人口分布与城乡创造财富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一方面,我们要通过乡村振兴使农村收入水平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大幅缩小;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向城市输送人口。这并不意味着要让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大城市,而是让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以县城为中心,发展中小城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乡村,不仅可以发展农业,还可以发展与农业相关的其他产业,比如乡村旅游。我国发展面临“三大差距”问题。第一,城乡差距。尽管近些年我国愈发重视乡村,制定许多支持政策,城乡差距依然较大。除收入以外,影响生活质量的方方面面均存在明显差距。比如基础设施,城镇基础设施发达便利,而农村基础设施质量较差,有些地方刚刚通路,有些地区才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又如人居环境,文学作品中的乡村往往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真正的农村则不然。城市中的街心公园和道路绿化极大地提升了城市人居环境水平。近几年农村才开始深入推进“污水、垃圾、厕所”三大革命。再比如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城乡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很多农村居民倾向于让孩子到城市中接受教育。第二,区域差距。东西部之间、脱贫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均存在差距。差距体现在收入水平、就业机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第三,收入差距。一是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农村居民之间也存在差距。基尼系数是反映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标,数值介于O到1之间,数值越大,代表收入分配越不平等。2008年全国基尼系数达到最高点0.491,2020年降至0.468。国际上普遍将0降作为分水岭,认为超过0.4则意味着差距过大。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的的乡村振兴,有利于缩小“三大差距”,从而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宏观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现阶段我们已经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通过脱贫攻坚消除了绝对贫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基本建立起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第二阶段到2035年,我们要完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缩小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三阶段到2050年,我们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这时要达到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从而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收入差距缩小到合理水平。所以,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方式。我们要对共同富裕的内涵和特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什么是富裕,富裕相对于贫穷,指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创造更多社会总财富。共同富裕,加了“共同”二字,显然是指要分享财富增加后带来的好处,财富不是被少数人占有,而是所有人都能分享到发展的成果。就像全面小康,共同富裕关乎所有人。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既包括物质层面,也包括精神层面,是指各方面都更加富足。所以,大力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只有创造更多的财富,把“蛋糕”做大,才能谈怎么分的问题。“蛋糕”怎么分,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问题。如果分得不公平,极有可能变成少数人的富裕。我们既要把“蛋糕”做大,又要把“蛋糕”分好,这就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共同富裕是共享富裕。这也是共同富裕与富裕之间的区别,从总量看,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我国已经是全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但这都是总量富裕的体现,而不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必须考虑如何向所有人分配,使大家都能共享发展成果。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但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虽然共同富裕的目的是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发展的成果,但并不意味着所有人享受的都一样。一方面,平均分配并不合理,因为每个人的生产力水平不完全相同。另一方面,不能让少数人独占成果,尤其是不能让少数人以不道德的方式甚至是违法的手段垄断社会财富。在公平合理分配的基础上,共同富裕允许一定的差距存在。没有差距就没有动力,这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是必要的,但过度公平影响效率。为了让大家积极努力工作,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就要允许差距在合理的范围内存在,要让努力工作、能力更强的人获得更多财富。共同富裕是过程富裕,但不是同步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需要逐步实现的过程,中国仍然存在“三大差距”,不可能实现同步富裕,要允许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让先富带后富,让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发展。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城市已经发展得越来越好了,集聚了大量财富,今后要让城市带动农村发展,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二、如何缩小"三大差距”(一)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乡村振兴包括五个方面的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最终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达到这个目标就需要大量政策支持,未来几年,政策要向农村倾斜。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在农村地区的支出,将土地出让收益的一半投向农村。土地出让收益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以前土地出让收益大多用于城市建设,今后将着重用于加快农村发展。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农村后,要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如,道路。虽然这些年农村道路得以改善,但有些质量较差,要进一步通路、扩路、修建机耕道,为未来开展规模化、XX化生产奠定基础。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大幅降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生活质量。推动农村地区优化产业结构。比如,发展乡村旅游。这也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一种方式。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等农旅结合产业,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渠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让更多人不仅可以留在农村,还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大力建设流通设施。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通过建设冷链物流设施,有效增加农产品的销售半径,大幅提高农产品的价值。财政主要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产业发展不能完全依赖财政,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产品创新,让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资本更好对接农村资金需求。贷款难,是农村长期以来面临的问题。因为中国的土地制度与其他国家不同,其他国家采用私有制,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所以无法将土地作为贷款的抵押品。我们需要在价值链中创造金融信贷机会。因全球气候变暖,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在绿色金融和碳交易中是否存在农业发展的空间。创新服务方式,基于农村分布较为分散的特点,可在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以此降低金融服务成本。这些可以创新的方面,需要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通力合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金融支持。提供坚实的土地支持政策。任何建设都需要大量土地,很长时间以来建设用地主要用来支持城市的发展,现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也需要出台更多利于农村发展的土地政策。在农村,有很多处于荒废状态的宅基地,可以寻求合适的方式以合理的价格入市交易。未来需要推出合适的政策,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发展。除上述政策支持以外,农村产业发展还需要依靠市场主体发挥作用。现在农村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比如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其他龙头企业等。一方面我们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要引进第二第三产业的市场主体,提供其在农村创业的条件。但同时,也要注意支持能人大户的方式,不能因政策支持人为地扩大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不能只是简单地将大量资源堆积到能人大户身上,应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使低收入群体也能享受到政策支持带来的成果。第一,直接生产带动。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通过不同的发展模式让农民加入生产发展链条中,增加其发展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低收入群体发展动力,增加产业发展收入。第二,提供就业岗位。产业发展起来后,用工需求就会增加,从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工资性收入。未来农村里的多数人会与城市一样,以就业来获得收入。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稳定就业岗位,有助于加快低收入群体的发展进度。这也是脱贫攻坚期间产生的机制,让能人大户带动低收入群体更快发展。第三,资产收益带动。企业可以通过让农户以土地、房产、资金等方式入股,增加农户的资产收益。在产业发展、农村收入总体增加的过程中,我们要提前考虑到如何让更多人共享到增长的财富。发展农村社会组织。以养老为例,现在农村老年人很多,农村养老问题越发紧迫,如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其也能共享到发展成果,是我们当下需要考虑的问题。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老人的意愿也不同,所以不能只采用一种养老方式。对于“五保户”的老人来说,集中养老可能是最优选择。但对于普通家庭的老人来说,居家养老或许更为合适。居家养老的成本更低,住房和生活设施都不需要额外支出,但同时也面临很多实际困难,比如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无法自己解决基本生活需求。未来需要考虑“居家养老+社会服务”的模式,让老人既能在家里养老,又能得到较好照料。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村里建立社会服务机构。由家庭、社会服务组织、政府三方合作,共同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前制定发展规划时,城市只负责城市,乡村只负责乡村,未来城市和乡村要同步考虑。比如供水,以前城市的自来水都是统一处理的,而农村则是自己解决供水,未来则要一体规划。交通、教育、医疗等都是未来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进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未来要加快全国低保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以推动缩小城乡差距。(二)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完善区域性开发相关政策,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速度。重点是支持欠发达地区的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比如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对贫困地区长期以来的扶贫政策。现在乡村振兴主要的难点在中西部的农村地区,未来我们要重点支持中西部的农村地区。2021年我国确定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未来我国还会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县。充分利用中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脱贫攻坚时就特别强调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比如西部地区很多地方没有平整的土地,很难发展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且无法与平原地区竞争,这时候就要发展特色产业,让每一亩土地创造更高的价值。在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网络、金融等方面加大投入,补足中西部地区的短板,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发展特色产业需要引入能人大户,只有把这些都改善以后,生产成本才会降低,效率才会提高,才能增加中西部地区对市场主体的吸引力。合理安排西部地区未来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不是只有看得见的产品才是产品,碳交易也是今后重要的创收方式,西部地区恰恰在这一方面有足够的优势。比如,利用新能源节省碳排放,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和发展碳交易市场创收。借鉴易地扶贫搬迁的经验,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脱贫攻坚期间,五年内易地扶贫搬迁总人口达到100O万人。总体来说,成果相当突出。未来,西部地区发展城镇化,可以借鉴易地搬迁的经验。(三)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构建针对弱势群体精准施策的帮扶措施。农村弱势群体主要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大病患者、儿童和城镇中工作不稳定的流动人口。针对老年人,重点探索“居家养老+社会服务”的模式,比如有些农村开设爱心食堂,方便那些做饭有困难的老人,今后也可针对距离较远的老人拓展送饭上门的服务。针对失能、半失能老人,采取综合照料的模式,形成政府支持一部分、家庭负担一部分的机制。前段时间,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试行针对失能与半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险。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虽然大部分农村设立了卫生室,但大多质量不高。未来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一方面培养更多合格的医生到农村去,另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技术,采用远程医疗的方式,方便城里的医院服务农村。教育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在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同时,也要进一步探索远程教育的方式,通过同步课堂让城里优秀的老师能同步教导农村学生。实施发展型低收入群体救助政策。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尽可能多地为其创造就业机会。比如,脱贫攻坚期间,通过建立扶贫车间,将就业岗位放在农村,增加了农村的就业机会,并通过一些机制,让企业优先聘用这些弱势群体。针对不同群体需采用不同方式,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就要考虑如何帮助其充分发挥能力。除建立扶贫车间以外,我们还创造了很多方式,如扶贫工厂、扶贫微工厂等,把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放到农村,把就业机会优先提供给这些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让他们有收入。在扶贫车间里面干活的有80多岁的老人,因为按件结算,既可以在车间干活,也可以拿回家干活,工作时间较为灵活,虽然一天挣得并不多,但是老人家也愿意。针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体,通过不断调整低保政策,使其也能够提升生活质量。但是不能只有收入,还需持续提供社会服务,要为其将来长久考虑。所以,要针对不同弱势群体出台不同的针对性的政策,使弱势群体也能发展得更快更好。促进共同富裕一定要关注重点群体:城市和农村比,重点关注农村;东中西部相比,重点关注西部及部分中部地区;人与人之间相比,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只有让这些重点群体发展得更快更好,才能够实现共同富裕。所以,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一定要格外关注重点群体,促进我国实现以共同富裕为基础的全面现代化。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我们要充分利用三次分配机制,使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得到更快地改善和提高。初次分配要发挥好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注重保护相对收入较低的群体的合法权益。初次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但在低收入群体合法权益受到破坏时政府就要行使好监管职能,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完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缴费,降低低收入人口的税收和社保负担。二次分配主要依靠政府调节,要建立完善的税收体系,降低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这方面我们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分配机制的设计,可以参考日本的做法。日本医保的缴纳费用依据收入水平,按比例缴纳,也就是说,收入越高缴纳的费用就越高,但享受到的医疗服务则没有太大差别。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标准,避免老年人口因收入较低导致的生活困难。现在农村的养老保险金太低了,有的地方一个月只有100元,所以需要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标准,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质量。规范低保、“五保”和其他社会救助标准,提高转移支付在收入再分配中的作用。低保和其他救助在农村执行时应该更加精准,有时候覆盖面太宽,因为有些家庭的条件并不是很差。低保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家庭的总收入低到一定程度,才能享受低保。鼓励和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完善三次分配机制。一个国家越发达,三次分配也就越重要,三次分配主要依靠慈善组织发挥作用。我们要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到慈善公益事业中去,同时政府也要加强对慈善事业的监管。慈善事业发展得好,监管到位,有助于缩小差距。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缩小“三大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希望到2050年时农村和城市之间没有根本性生活质量的差距,东中西部差距大幅缩小,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大幅度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