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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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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福征安绩(2021)MHo6-03号项目名称:旅游发展基金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闽侯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项目总金额:894万元评价年度:2020年度评价机构: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1年11月15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级电话备注1林瑾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理注册会计师组长2刘彩莲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理注册会计师副组长3王锦英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理组员4翁梅平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助理组员5黄非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助理组员6张晓佳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助理组员一、基本情况1(一)项目概况1(二)项目绩效目标3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4(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4(二)绩效评价指标确定原则4(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4(四)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5(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5三、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6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7(一)项目决策情况(分值20分,得分14分)7(二)项目过程情况(分值20分,得分13分)9(三)项目产出情况(分值30分,得分24分)12(四)项目效益情况(分值30分,得分29分)15五、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6(一)主要成效16(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71 .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172 .项目预算管理不科学,资金分配不合理173 .招标采购对象资格审核不严谨174 .内控制度不健全17六、改进建议17(一)组织绩效管理培训17(二)科学预测资金需求,做好资金合理分配17(三)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18(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18(五)加强采购过程中的资格审核18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82020年度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19)9号)、中共闽侯县委、闽侯县人民政府印发闽侯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的通知(侯委发(2019)10号)及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侯财监督(2021)303号)及文件有关规定,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闽侯县财政局委托组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财政预算下拨的2020年度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894万元。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相关绩效评价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核查资料、调查分析等方式进行了解核实,并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与打分,形成2020年度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闽侯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是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正科级单位,归口闽侯县旅发中心管理。参公事业编制6名,内设办公室、市场与行业管理科2个科室,目前在编5名。另有正股级下属事业单位1个旅游风景区管理处,编制11名,目前在编9名。主要职责:制定全县旅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等。掌握全县旅游事业发展状况,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介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同时配合闽侯县文体旅局监督、检查全县旅游行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制定的旅游业政策、法规、法令和计划的情况。协助县文体旅局做好全县旅游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县旅游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202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406.0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4.06亿元。闽侯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行动走深走实,全方位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超越。(1)加快创建首邑文化旅游区、雪峰山城、闽越水镇3个4A级旅游景区,巩固提升凤翔首邑温泉度假村、龙台山生态园等原有旅游景区。(2)实施白沙全域旅游集镇建设,开展“闽越溯源”“闽都民俗园农事体验”“龙台山农学拓展”等研学之旅,举办“五虎山越野赛”“五虎山摄影大赛”“大学生乡村振兴大赛”等文旅赛事,延伸文旅产业链条。(3)大力扶持闽越水镇、光明温泉小镇、海丝时尚居艺特色小镇等大项目,夯实文旅大产业。(4)依托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有力指导白沙镇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有关条件成熟村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5)抓好乡村旅游创牌,创建孔元村等国家森林乡村5个、省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3家、省级避暑清凉福地1个、省级养生旅游休闲基地2家,以及诸多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引导条件成熟乡村旅游特色村打造乡村振兴新“亮点”,为大湖雪峰争取市级乡村旅游精品村创建补助共600万元。(6)牵头起草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奖励补助政策的通知(试行)闽侯县民宿管理办法等系列支持旅游业发展政策,优化政策扶持。举办“文明旅游健康出行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引导营造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7)梳理起草由县文旅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参与的旅游产业综合协调、旅游项目招商、旅游综合监管等机制,构筑旅游产业发展新优势。(8)全方位推介“闽侯,闽江最美的问候”闽侯县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五虎五福"IP形象,文旅宣传片等作品在央视、福建电视台等媒体播出,举办“就地过年,侯礼迎春”“'我是家乡代言人'暨雪峰山城故事”等系列主题活动,提升文旅市场吸引力。2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0年闽侯县旅发中心旅游发展基金预算资金894万元。根据闽财预指【2020】1号,财政指标下达金额为275.05万元。贵单位项目资金支出原始凭证较为规范,做到专款专用,申报材料均符合要求,通过查阅与项目相关财务资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2020年闽侯县旅发中心旅游发展基金项目支出275.05万元,具体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内容)付款单位金额收款单位1平台运营费闽侯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10.30福建省省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健康徒步走,文明我先行闽侯县财政局8.82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3“五虎守福,四季呈祥”闽侯县财政局48.62福州日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修路拨款闽侯县财政局19.79闽侯县南通镇财政所5白沙镇脐橙橄榄采摘节活动补助闽侯县财政局10.00闽侯县白沙镇财政所6白沙镇全域旅游建设项目配套资金闽侯县财政局150.00闽侯县白沙镇财政所7闽侯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布置费用闽侯县财政局27.53福建正辉传媒有限公司合计275.05(二)项目绩效目标1.总体目标根据全县旅游业的发展状况,在贯彻执行旅游法规、法令的前提下,通过“组织旅游宣传、开拓旅游市场、开辟旅游路线,对旅游资源进行调查鉴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等手段去推进旅游项目、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闽侯旅游景点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游客,促进闽侯旅游业的发展。2、阶段性目标通过策划旅游“月月有活动”、“一镇一活动”等宣传推广活动,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保证闽侯当地景点客流量。同时先后进行“闽侯旅游”微信平台运营、闽侯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域旅游项目建设等推进当地旅游业发展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1 .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专项进行绩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针对项目管理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供闽侯县财政局及闽侯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参考应用,以强化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专项管理,压实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 .绩效评价对象、范围绩效评价对象为2020年度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范围覆盖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二)绩效评价指标确定原则1 .相关性原则。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而与绩效目标无关的指标不应列入评价体系。2 .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3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4 .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5 .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不是设计得越复杂越好,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1.比较法。是指通过实际支出、实施效果等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地区同类支出等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2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3 .服务对象评判法。是指通过对服务对象进行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的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绩效评价标准是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采用标准主要包括: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4 .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5 .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各级政府机关评价建设项目所采用的指标数据而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四)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财政部、福建省、福州市和闽侯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及经济性原则,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设计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和分值。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指标体系设定满分100分,其中:“决策”20分,主要体现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情况;“过程”20分,主要体现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方面的情况;“产出”30分,主要体现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情况,“效益”30分,主要体现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详见附件闽侯县旅发中心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O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TOO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前期准备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专业人员,成立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19)9号)、中共闽侯县委、闽侯县人民政府印发闽侯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的通知(侯委发(2019)10号)及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重点评工作的通知(侯财监督(2021)3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具体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计划。6 .组织实施(1)按计划与要求对2020年度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调研方案设计;(2)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收集项目资料,审查核实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及实施等情况,资金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3)拟定2020年度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闽侯县财政局、闽侯县旅发中心等相关部门商讨指标体系,根据反馈意见,修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4)根据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以及绩效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进一步搜集、审核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7 .撰写报告(1)归纳、分析、综合数据与资料,对2020年度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进行分析,完成2020年度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2)征询闽侯县财政局和闽侯县旅发中心管理部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成2020年度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三、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审阅了闽侯县旅发中心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相关资料,与闽侯县旅发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和征求意见,查阅档案、收集资金使用和成果的相关信息资料,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对2020年度闽侯县旅发中心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0年度闽侯县旅发中心的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程序较规范,但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在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发现旅发中心在项目预算及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同时部分产出目标未能够按照原计划完成,执行情况较差,绩效评价共得分80分,评价等级为良。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侯财监督(2021)303号)及文件有关规定,对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绩效主要从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与效益四个方面着手进行评价,权重分别为20%、20%、30%、30%o(一)项目决策情况(分值20分,得分14分)项目决策设置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其中项目立项权重为6%,从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两方面进行评价;绩效目标权重为6%,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两方面进行评价;资金投入权重为10%,从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1.项目立项(分值6分)(1)立项依据充分性(分值3分)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评分标准为“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经核查,该项目依据闽侯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请示(侯旅【2019】54号)和中共闽侯县委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侯委发【2012】4号)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闽侯县旅发中心职责范围相符,系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且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3分。(2)立项程序规范性(分值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评分标准为“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一项不符扣1分”。经核查,闽侯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根据中共闽侯县委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侯委发【2012】4号)申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城旅游项目和旅游集散服务项目;策划旅游“月月有活动、一镇以活动”、旅游宣传营销系由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各项活动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依据充分且符合要求。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3分。2 .绩效目标(分值6分)(1)绩效目标合理性(分值3分)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评分标准为“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通过检查该项目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发现其年度目标设置不完整,如效益指标中没有设置社会效益目标。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1分,得分2分。(2)绩效指标明确性(分值3分)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主要评价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评分标准为“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一项不符扣1分”。经检查,该项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发现其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如“产出指标-成本指标”设置为预算执行率大于等于95%。成本指标应反映实现目标的情况下,实际使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设置为大于等于95%,若实际使用成本超过计划成本,反而达标。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1分,得分2分。3 .资金投入(分值8分)(I)预算编制科学性(分值4分)预算编制科学性主要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评分标准为“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一项不符扣1分”。经核查,该项目预算资金需求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进行预测,闽侯县旅发中心在实际工作中,根据上年度(2019年度)资金使用情况,预测2020年度资金需求情况,导致预算和实际工作所需资金严重不符。2020年项目预算金额894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275.05万元,其中:179.79万元为调剂其他项目使用,如根据2020年11月17日王批(转)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修路拨款17.79万元、2020年11月25日王批(转)白沙镇脐橙橄榄采摘节活动补助10万元,2020年11月26日王批(转)白沙镇全域旅游建设项目配套资金150万元。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2分,得分2分。(2)资金分配合理性(分值4分)资金分配合理性主要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评分标准为“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一项不符扣2分”o经核查,闽侯县旅发中心旅游发展基金在实际工作中,根据上年度(2019年度)资金使用情况,预测2020年度资金需求情况,因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的业务内容相差较大,导致资金不能合理的分配。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2分,得分2分。(一)项目过程情况(分值20分,得分13分)过程管理下设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其中资金管理指标权重为10%,从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合规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组织实施指标权重为10%,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单位资产管理规范性和会计信息质量规范性五方面进行评价。1.资金管理(分值10分)(1)资金到位率(分值3分)资金到位率二(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指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通过计算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预算资金的比重,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评价。评分标准为“资金到位率2100%,得3分;90%资金到位率100%,得2分;80%W资金到位率90%,得1分;资金到位率80%,得O分”。经核查,闽侯县旅发中心旅游发展基金项目本年资金到位率二(本年实际到位资金/本年预算资金)×100%=(275.05/894)*100%=30.77%,本年实际到位资金275.05万元。(受2020年度新冠疫情影响,所有公共聚集型文旅活动全部暂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3分,得分0分。(2)资金到位及时性(分值2分)资金到位及时性主要依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拨付方式和拨付周期,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到位进行评价。评分标准为“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分)”o经核查,该项目整体资金及时到位,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2分。(3)预算执行率(分值3分)预算执行率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评分标准为“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o95%预算执行率100%,得3分;90%预算执行率95%或100%预算执行率105%,得2分;80%W预算执行率90%或105%W预算执行率115%,得1分;预算执行率80%或115%预算执行率,得0分”。经核查,闽侯县旅游发展基金项目2020年实际到位资金275.05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275.05万元,其中:由闽侯县旅发中心开支95.27万元,经闽侯县领导批复同意调剂拨付闽侯县南通镇财政所用于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修路19.79万元,调剂拨付闽侯县白沙镇财政所用于白沙镇脐橙橄榄采摘节活动补助10万,调剂拨付闽侯县白沙镇财政所用于白沙镇全域旅游建设项目配套资金150万元。预算执行率二(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275.05/275.05)×100%=100%o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3分。(4)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2分)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主要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以及超标准开支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分标准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经核查,该项目资金使用均经单位领导审批、集体研究或由闽侯财政局直接支付,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2分。2.组织实施(分值10分)(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2分)管理制度健全性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评分标准为“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一项不符扣1分”。经核查,闽侯县旅发中心已制定考勤制度、办公制度、值班值守制度、出差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印章使用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但尚未制定财务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现行制度尚不健全。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2分,得分0分。(2)制度执行有效性(分值2分)业务制度有效性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评分标准为“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具备结案验收报告;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O经抽查,闽侯县旅发中心会计凭证和业务资料,闽侯县旅发中心在各个项目运作时,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保证项目过程相关手续完备,资料基本齐全。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2分。(3)项目质量可控性(分值2分)项目质量可控性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评分标准为“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一项不符扣1分”O经抽查,闽侯县旅发中心资料,其平台运营费项目经询价,且事先已制定工作量指标进行最终考核;旅游集散中心布置项目完成后按照程序进行验收,且每场活动后均办理结案报告。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2分。(4)单位资产管理规范性(分值2分)单位资产管理规范性要求资产管理制度齐全,且具有专人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经常进行盘点,账实相符。评分标准为“是否有资产管理制度,且有专人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是否经常进行盘点且账实相符。一项不符扣1分”。经了解,闽侯县旅发中心已设置财产管理制度,但未设置专人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且每年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1分,得分1分”。(5)会计信息质量规范性(分值2分)会计信息质量规范性主要评价是否通过会计科目专项核算信息;会计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评分标准为“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一项不符扣1分”。经抽查,闽侯县旅发中心的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完整,但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如微信平台运营费列支在单位管理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委托业务费、“健康徒步走文明我先行”项目支出列支在单位管理费用-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未对旅游发展基金设置专项账户进行收支核算。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1分,得分1分。(三)项目产出情况(分值30分,得分24分)项目产出通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两个方面进行评价。1.产出数量(分值16分)产出数量从策划活动举办次数、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修路进度、摄影大赛进度和微信平台运营产出量四个方面进行评价。(1)策划活动举办次数(分值4分)策划活动举办次数通过比较举办活动的实际数与计划数,用以反映和考核策划活动次数目标的实现程度O评分标准为“活动项目数量达到7个及以上(4分);活动项目数量在1-6个(1-3分);本年未举办不得分”。根据闽侯县旅发中心提供的2020年度预算内资金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中第三项“策划旅游月月有活动、一镇一活动等宣传推广活动经费”中显示本年计划至少举办活动7次,实际举办春节、五一活动共计2次。(受2020年度新冠疫情影响,所有公共聚集型活动全部暂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2分,得分2分。(2)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修路完工率(分值4分)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修路完工率指标通过比较完成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用以反映和考核建设工程目标的实现程度。完工率=(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100%o评分标准为“按计划完成的得4分;完成70%以上的得2分;未按计划完成的得0分”o经核查,根据2020年11月17日王批(转)1749批复,该修复款19.79万元,由旅游发展基金预算调整使用。根据2020年县旅游发展中心扩大会议纪要(侯旅202051号),该路段已按计划竣工验收。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4分。(3)摄影大赛进度(分值4分)通过已举办完成的摄影大赛赛程数,考核其是否按计划完成摄影大赛。评分标准为“各项赛程均按计划完成(4分);各项赛程部分完成(上3分);各项赛程均未完成(0分)。”经核查,该项目根据“五福合一年至闽侯”2020年闽侯县新春文化旅游月活动补充协议,从2020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举办“五虎守福四季呈祥”摄影大赛,采用四季赛程十年赛评审的模式。根据该摄影大赛结案报告显示,在活动期内,四季赛程与年赛评审均已完成。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4分。(4)微信平台运营产出量(分值4分)微信平台运营产出量通过比较该微信平台在运营期内文章的实际发布数量与计划发布数量,用以反映和考核运营方是否足额完成了既定的工作量。评分标准为“110篇发布文章数量2100篇(4分);100篇发布文章数量280篇(3分);80篇发布文章数量260篇(2分);60篇发布文章数量0经核查,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乙方省旅公司应保证微信稿件发布频次在一周两篇,保持一年约IOoTIO篇。按闽侯县旅发中心所提供平台运营结案报告,“闽侯旅游”公众号在2020年运营时段内发布篇数共计91篇。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1分,得分3分。2 .产出质量(分值10分)(1)闽侯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硬件提升(分值5分)闽侯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硬件提升指标通过比较闽侯集散服务中心现有的硬件布置情况与计划布置情况,以其能否通过市级验收检查为重点,用以反映和考核闽侯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布置工作的完成质量。评分标准为“服务中心布置工作能够通过市级验收检查(3分);服务中心布置工作无法通过验收检查(0分)”。经核查,根据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台江区、闽侯县、连江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项目验收的通知、项目验收单、2020年县旅游发展中心会议纪要(侯旅【2020】53号),闽侯旅游集散服务中心项目已于2020年11月16日经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福州市旅游协会专家完成验收检查工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5分。(2)白沙脐橙橄榄采摘节影响程度(分值5分)白沙脐橙橄榄采摘节影响程度指标通过了解白沙脐橙橄榄采摘节影响程度,包括该项目参与人数与网上直播受众人数,考核该项目的完成质量。评分标准为“参与人数与网上直播观众人数之和230万人(4分);30万人参与人数与网上直播观众人数之和220万人(3分);20万人参与人数与网上直播观众人数之和210万人(2分);10万人参与人数与网上直播观众人数之和0(1分)J经核查,根据该项目结案报告,福建交通应急广播进行的网络视频直播活动截图显示实时观看人数达394463人;电商乐淘平台“村村美商城”上架白沙脐橙并直播相应开箱有礼专题节目,根据直播截图显示观看人数达592272万人。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5分。3 .产出时效(分值4分)产出时效指标设置“完成的及时性”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完成的及时性”指标通过计算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评分标准为“2020年度计划完成的项目在2020年度全部完成(4分);2020年度计划完成的项目在2020年度部份完成(1-3分);2020年度计划完成的项目在2020年度全部未完成(0分)J根据2020年度闽侯县旅发中心预算内资金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年应计划完成六大类16个项目,实际完成3个项目。(受2020年度新冠疫情影响,所有公共聚集型活动全部暂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3分,得分1分。(四)项目效益情况(分值30分,得分29分)4 社会效益(分值6分)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推进公众项目开展”三级指标进行评价。“推进公众运动开展”指标通过判断该项目是否推动公众项目开展,例如群众性活动、社会公益事业等,用以反映和考核是否具有社会效益。评分标准为“效果显著(6分);效果较显著(1-5分);效果不明显(0分)”。经核查,闽侯县旅发中心通过组织“健康徒步走,文明我先行”闽侯县五虎山户外徒步活动、开发五虎山森林公园道路等举措,一方面推进了公众活动的开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宣扬健康的生活观念,提升群众参与热情;另一方面对公园附近道路,如南通镇方山水库路半山水泥路段至祥谦凤岗知青点、南通镇方山水库路矿山上山路至半山水泥路面段进行开发、修缮,提高了群众出行便利性。总体来看社会效益显著。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6分。5 .经济效益(分值6分)经济效益设置“增加周边经济及旅游业的发展”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增加周边经济及旅游业的发展”指标通过判断该项目是否促进了增加周边服务业和旅游业的发展,用以反映和考核是否具有经济效益。评分标准为“效果显著(6分);效果较显著(1-5分);效果不明显(0分)”。经核查,闽侯县旅发中心通过先后开展“闽侯旅游”微信平台运营工作、“五福合一、年至闽侯”系列活动、“白沙脐橙橄榄采摘节”等一系列的活动,结合微信、抖音、交通广播等网络平台与现实活动进行引流,对闽侯当地特色美景、美食等进行宣传,提高闽侯当地景点知名度,同时通过道路修缮,提高游客的出行体验,促进当地消费。总体来看经济效益效果显著。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得分6分。6 .可持续影响(分值8分)可持续影响设置“保持当地文化持续发展”三级指标进行评价。该指标主要通过判断项目投入是否促进当地特色文化持续发展,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用以反映和考核是否具有可持续影响。评分标准为“效果显著(5分);效果较显著(1-4分);效果不明显(0分)"O经核查,闽侯县旅发中心先后通过开展“闽侯旅游”微信平台运营、“闽侯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布置改造”工作、“五虎守福、四季呈祥”五虎山摄影大赛、“白沙脐橙橄榄采摘节”等一系列的活动,一方面在软硬件配置上,通过公众号文稿、闽越水镇服务中心布置,对闽侯当地特色文化、民俗进行宣传;另一方面通过五虎山摄影大赛、白沙采摘节等活动,将闽侯当地美景、特产对外输出。种种措施丰了富人民业余生活,促进闽侯当地特色文化的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并提高其文化素养与生活水平,可持续性影响比较显著。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项扣1分,得分7分。7 .服务满意度(分值10分)服务满意度设置“群众满意度”三级指标,通过群众对闽侯县旅游事业发展及活动举办的满意程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闽侯旅发中心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的群众满意度。评价标准为“满意度295%(10分);90%(满意度95%(8分);85%(满意度V90%(6分);80%满意度V85%(4分);满意度80%(0分)J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针对旅游发展基金项目涉及到的对象进行实地发放问卷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问卷调查表见附件一),根据收回的5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闽侯县旅发中心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群众满意度平均值为97.2%o本项得分10分。五、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成效一是公开招标。委托平台开发,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运营商进行开发,实现了采购全过程的公开、公平、透明。二是每场活动均及时办理结案报告。通过结案报告考核该项项目具体完成情况,控制项目完成质量。(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2020年闽侯县旅发中心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中,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其中:年度目标设置不完整,如效益指标中没有设置社会效益目标。8 .项目预算管理不科学,资金分配不合理项目预算资金需求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进行预测,闽侯县旅发中心在实际工作中,根据上年度(2019年度)资金使用情况,预测2020年度资金需求情况,导致预算和实际工作所需资金严重不符。2020年预算金额894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275.05万元,资金支出率过低。9 .招标采购对象资格审核不严谨闽侯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提升项目投标人为福建飞宇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林梅60%、杨俊宏40%)、福州东创广告有限公司(股东:刘美芹90%、杨雅琴10%)、福建正辉传媒有限公司(股东:杨雅琴90%、刘美芹10%),最终中标人为福建正辉传媒有限公司。以上可见投标人间存在关联。10 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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