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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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docx
关于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突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导向,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创新具有特色的农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快实现“乡村振兴梦”,为争创共同富裕示范区浙中样板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质量的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供给体系、高水平的现代农业先进技术创新体系、高性能的农业机械装备应用推广体系、高标准的农业绿色安全生产体系、高效率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高附加值的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体系。-农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6.5万元/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万元以上。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1%,新增重大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1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家,数字农业工厂达到12家,每千个农业从业人员拥有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人员4名以上。 农业机械化率明显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设施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机械化率均提高到60%以上。 农业亩均产出率明显提升。农业(除捕捞、林业外)亩均产出率达到1万元/亩以上。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达到68%,100亩以上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60%以上。(三)工作原则。政府引领、社会共创。坚持顶层设计、系统谋划、优化布局、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性、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政策资金项目导向性作用,调动产学研推、生产主体创新创业,推动资源政策要素向农业“双强行动”汇聚,形成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强大合力。绿色生态、保供安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推动山水林田湖草全面融合,壮大优势产业,扩大特色产业,发展绿色产业。提升粮猪等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自给水平,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创新发展、培植优势。坚持以农业科技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出先进科技、集成应用和成果转化,激发主体发展动能、优势,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分类指导、示范引领。坚持突出农业科技支撑和农业机械化关键环节,分区域、分产业推进补短板、强弱项、树标杆。加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二、实施科技强农行动,全面提高农业技术发展水平(一)聚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农业科技平台提升,强化农业科技园区引领作用,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园区集聚,继续做好马涧杨梅农业科技园区创建,白露山枇杷农业科技园区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推动农业科技企业扩面提质,每年新增1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农业科技企业的创新水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支持农业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建立健全科技研究投入、创新创业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重大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1项。到2025年新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省级农业科技研发机构5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二)推进现代种业全面发展。积极落实上级相关种业发展计划,保护和利用本土特色品种资源,推进我市杨梅、小萝卜、花猪等种源的培育。加快良种在农业生产上的推广应用,建成地方种质资源库1个,市级新品种选育示范基地1个,选育引进新品种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三)实施优地增粮行动。严格保护150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强对抛荒耕地管控。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吨粮标准”建设,完成高效节水灌溉0.56万亩,田间道路通达度、有效灌溉覆盖率均达到100%,保障全市70%以上的粮食产量,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正向激励机制。开展绿色农田建设,打造一批设施齐全、土壤肥沃、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的示范项目,建设10片以上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每年新建或改造高标准农田5000亩。优先在已建高标准农田内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技术,开展测土配方、水肥一体、有机肥替代等地力建设,提高优等地占比。推进健康土壤整治建设,加强碱性化肥、重金属、农业投入品污染物治理技术推广。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区融合”,推行“田长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生态环境分局)(四)推动土地有序规模流转1 .引导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力争到2025年底50%以上的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出经营权,已连片流转的土地实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确定土地流转指导价,鼓励村集体开展耕地集中连片流转和整村流转,具体按照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试行)执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2 .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对开展水稻机播、油菜机收的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3 .加强经营机制创新,大力培育粮食生产主力军、主平台、主产区。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主体;引导工商企业、“两进两回”人员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发展粮食生产,支持大型用粮主体建立粮食生产基地;鼓励村集体统一组织粮食生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4 .深入实施市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形成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正向激励机制,推行“连片流转+土地整治+农业标准地”模式,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到2025年,土地规模经营占比达到68%,100亩以上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60%o(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五)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打造农业品牌,全面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建设“一县一平台”,打造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优做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创建绿色食品26个。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管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六)推进农业绿色化生产。大力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应用间种、套种、轮作等方式,普及优质高产、设施栽培、生态高效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建设田间水循环体系,构建农田绿色水生态系统,保护农田生物多样性。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支持推广有机肥、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兽用抗生素减量和饲料环保化等技术应用,每年新增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3个。全面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集成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推广秸秆全量化利用示范方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肥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创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供销社)(七)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建设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全面推行“浙农码”。推广“产业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发展模式,建设“梅”好等农业产业大脑平台。创建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2个(种植3个、畜牧6个、水产3个)。加大工厂化农业推广力度,推广无土栽培、汽雾栽培、立柱式栽培、墙体栽培等新型农业种植模式和技术。推广动植物生长感知、生产环境和病虫害监测等智能装备,加强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数字化监管。推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智能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八)打通农业科技转化“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健全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编制,保障农技人员专职从事农技推广。依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建设省、市、县产业技术团队5个。建成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2个。省市县三级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100人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加大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培育力度,开展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建设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九)积极培育适应科技创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技术创新、创业服务、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其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到2025年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3家。实施“户转场、场入社、社提升”行动,新培育家庭农场100家以上,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稳定在50家以上。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推广应用数字农合联,建成有服务平台的产业农合联5家。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每年新培育农创客280名。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00名以上。推进农业科技“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以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等为载体,集聚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要素,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科技孵化、平台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星创天地。创建省级星创天地等创新载体1个,各类农业双创(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4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科技局)(÷)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创新。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开展主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打造10个亿元以上农业全产业链,其中10亿元以上的农业全产业链2个。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出口园区。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节点,提高农产品产地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水平。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每个乡镇(街道)布局1个生鲜冷冻食品零售网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三、实施机械强农行动,全面提升农业装备应用水平(一)建立先进适用农机具需求清单。以适应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和家庭农场的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为重点,梳理先进小型农机具清单、特色主导产业农机装备需求,编制主要环节农机具需求清单。建立小型农机具科研导向目录,抓准“卡脖子”核心技术关键点,实行重点需求项目“揭榜挂帅”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二)创新特色农机适用推广。优化育秧育苗、粮食烘干、稻米加工、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布局。推进耕作水平控制等全程装备应用,加大保鲜仓储、产后加工的集成配套,发展智能温室、杨梅智能采摘、小萝卜智能收获等设施装备。推广畜牧业洗消饲喂、兰江蟹养殖等智能设备,推进畜牧水产养殖业机械化。加大果蔬等经济作物采摘等薄弱环节农机具的推广力度,应用微型耕作、轨道运输、节水灌溉、无人植保等装备和技术。对企业开发适用农机具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为主,科研院所、生产销售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推广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三)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围绕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种植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产业主要环节,构建粮油和畜牧业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通过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建设载体,在山区丘陵、设施农业、特色产业等领域建设高技术装备应用示范样板。至2025年,创建省级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6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四)加大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推进农田、果园、茶园标准化提升,支持丘陵山区机耕道路、林间作业道路等建设。把耕作田块小变大、陡变平、弯变直,电力输送、机耕路的互联互通以及电力、通讯线网适宜无人机作业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的重要指标。加大设施大棚、畜牧水产养殖场等农业设施的宜机化改造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市供电公司、移动分公司、电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市华数公司、铁塔分公司)(五)做大做强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鼓励市供销社下属集体企业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省级农机服务中心3个,鼓励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建设重点环节农事服务中心,建成重点环节农事服务中心5个。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向区域化、专业化、一站式方向发展。打造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支持开展农机作业、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等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六)实施农机生产作业安全行动。全面落实农机生产、农机应用、农机操作、农机管护安全责任,加强对拖拉机、收割机等重点农机的牌证管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拖拉机、收割机实地安全检验。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巡查,重点抓好主要农时、重点环节、主要农机及关键地区(场所)的安全作业。制定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施年度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操作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四、创新要素支撑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保护体系(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农业“双强”行动工作协同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牵头统筹协调职能。每年向上推荐农业“双强行动”最佳实践案例,加大对最佳种养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层农技人员等正向激励。健全农机化推广机构,加强市、乡两级农机化队伍建设,落实农机化管理和推广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二)完善财政政策。统筹省市县三级支农资金,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元化服务。因地制宜创新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机制,研究制定统一作业、统防统治及其他直接面向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三)落实用地和税费优惠。在新编的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乡村振兴用地空间,允许通过预留指标方式落实乡村振兴用地规划空间,在全域土地整治、村庄撤并搬迁等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过程中,优先考虑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其他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中,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确有新增用地需求的,可优先安排。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制定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的实施意见。加强涉农重大项目用地保障部门会商。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农业产业。支持将农业生产所需的看护、初加工和农资仓储、农产品产地预冷库等附属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优先保障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试验推广基地建设所需的用地指标。对列入全市布局规划的农事服务中心和农机试验推广基地,按相关政策要求优先落实建设用地和设施用地。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型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税务局)(四)实施金融服务“三农”畅通工程。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高质量发展领域,支持企业新增投资、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融资,适当给予利率优惠。推广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领域的信货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展动产质押、信用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完善政策性农机综合保险、农机具购置贴息贷款等政策。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耕地地力指数保险、农业气象保险等险种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市供销社)(五)加强人才支撑。开展农机职业教育和“学历+职业资格”培养模式,推动学校、企业共建共享实践基地、定向培养基地。加大对“土专家”等基层一线人员的倾斜力度。加大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将农机推广人员纳入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遴选和培养一批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特别是精密农机设备维修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六)创新重大项目招大引强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库,招引一批科技型产业链头部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成立农业招商工作专班,每年引进现代农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建立定期走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打造农村投资最优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招商投资服务中心)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