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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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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20制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塑料薄膜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的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EI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三经发(2023)261号总投资(万元)200000环保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3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因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231484.0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厂区有毒有害物质二氯甲烷的存储量超过临界量,故设置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皖环函2014654号跟踪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21年12月)区域评估文件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年年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符合性分析规划区域面积为17.68平方公里。主要由两片区构成:北片区和南片区。北片区范围是北到长江,南到小江和联合大道,西到铁路专用线路和峨溪路,东到五华山路;南片区范围是北到小江,南到长江南路,西到铁路专用线路,东到莲花湖路。规划基准年为2013年;近期:2013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以后。开发区功能定位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支点、皖江城镇带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芜湖市域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的临港产业新城。开发区产业定位为: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和电子信息三大主导产业,同时发展现代服务业。(1)开发区产业定位符合性分析根据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可知,开发区产业定位为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和电子信息三大主导产业,同时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进入的行业包括:汽车及零部件制造、船舶制造、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物流业等行业;控制进入的行业包括: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元件制造、火力发电、其他仓储业等行业;禁止进入的行业包括:皮革加工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等行业,本项目产品为锂电池隔离膜,电子信息相关产业,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2921,属于橡胶与塑料制品行业,不属于开发区控制进入及禁止进入类。(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春洲路与夏家湖路交口,位于三山经济开发区,根据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2、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14654号)内容对比如下:表IL与关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相符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充分考虑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开发区空间布局、组团结构,必要时设置生态隔离措施,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的相互影响,不符合功能分区和定位的已建项目,要逐步实施调整或搬迁,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严格设定。团洲安置区位于芜湖新兴铸管搬迁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实施搬迁,并不宜规划为居住用地。严格控制开发区用边用地规划,加强对环境敏感点保护。开发区内现有天然水体应予以保留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内,占地属于规划中的工业工地,最近敏感目标宜居月亮湾,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点,影响较小符合2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制定并实施开发区节水和中水利用规戈J,积极推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和企业用水总量控制,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已建和拟入区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水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涉及冷却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生活废水、工艺废水等达标后排入滨江污水处理厂,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符合3在规划确定的开发区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充分考虑与区域产业布局的互补,进一步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项目入区建设。入区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采用高水平的污染治理措施。清洁生产水平现阶段要按国内先进水平要求,并逐步提高,最大限度控制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建立并实施不符合规划、产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项目的退出机制。本项目产品为锂电池隔离膜,电子信息相关产业,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292L橡胶与塑料制品行业,不属于开发区控制进入及禁止进入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4坚持环保优先原则,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污水进入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管网应与开发区开发建设同步进行或适度提前,确保开发区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间的建设规模、处理能力、投运时间应满足开发区以及域镇化发展需要。落实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开发区建设不降低地表水环境质量和水体功能,进一步论证集中供热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全面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环境保护规划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滨江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已于2020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扩建后现有废水处理能力为6万吨/天,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城市污水管网,由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使用蒸汽由园区集中供应,不新建蒸汽锅炉。符合5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安全收集、暂存、处置。确定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外售,覆膜无法回用的可外售,产生废过滤渣、废活性炭纤维等的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拟建项目投产后,设立专职环保人符合员,负责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完善安徽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报6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监控体系。开发区和入区企业要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开展日常环境监控工作,建设完善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本项目建成后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相关要求进行环境管理监测。建成后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规定实施。符合7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制定并落实开发区综合环境风险防苑、预警和应急体系,及时更新升级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软硬件建设和储备。建立环境风险单位信息库,入区企业要在开发区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框架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具体项目建设中细化落实。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建设单位应针对项目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在项目完成建设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企业应完成应急预案工作,并完善与园区应急预案的联动响应符合8加强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管理。入区建设项目,应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新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重金属的排放总量,应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新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执行符&口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内,占地属于规划中的工业工地,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不属于规划控制进入及禁止行业,采用高水平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符合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及环评和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2、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相符性分析根据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21年12月)及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于2021年12月编制的安徽芜湖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报告提出了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及环境准入要求。表12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及环境准入要求类别准入清单及控制要求优先引入装备制造33:33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4通用设备制造业:无电镀工艺且仅采用分割、焊接、组装工艺、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35:35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5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6:366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7:3734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现代物流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4危险品仓储除外)电子信息38: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6非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9:392通信设备制造、39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395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397电子器件制造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金融、商务办公、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类禁止引入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建设项目;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项目;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三线一单”产业结构淘汰类:皮革糅制加工、毛皮糅制及制品加工、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严禁不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入驻,禁止引入不符合产业导向、易造成环境污染、能耗消耗大、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在江南新城(孙滩村)周边引进企业时应考虑对江南新城的影响,禁止高污染企业入驻;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装备制造涉及纯电镀加工(不包括阳极氧化和企业不可或缺的配套工艺)电子信息涉及纯电镀加工(不包括阳极氧化和企业不可或缺的配套工艺)限制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项目;能源、资源消耗量大或排污量大的项目;涉及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涉“两高”产业;“三线一单''产业结构限制类: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元件制造、火力发电等行业;装备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现代物流543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594危险品仓储电子信息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所属行业为C2921橡胶与塑料制品行业,不属于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等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行业及项目;建设项目不属于规划跟踪评价中规定的限制引入及禁止引入行业清单。根据跟踪评价要求,应严格控制此类企业污染物排放,选择合适的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项目挤出、拉伸等废气分别配套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萃取干燥废气、深度冷凝的不凝气等配置尾气回收系统,通过活性炭纤维+分子筛转轮吸附处理后外排,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铸片冷却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再经过厂区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放,解析废水经多级曝气处理达标后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蒸汽冷凝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项目废水和废气均可达标排放,满足跟踪评价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本项目属于(2921橡胶与塑料制品行业,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于2023年7月28日经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符合国家及安徽省产业政策。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2、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拟建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春洲路与夏家湖路交口,项目厂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与产业园区规划相符。项目周边为工业企业和空地,厂区周围无文物保护、饮用水源地,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强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芜湖市“三线一单''文本,判定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如下表。表13.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序内容要求本项目符合号性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距离长江最近距离2.5km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将受到限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项目所在区域总体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造成环境质量超标。符合3资源利用上线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即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是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规划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用水、用电均在园区供应能力范围内,不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行业,即视为允许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芜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符合(2)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春洲路与夏家湖路交口,根据芜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中表4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开发区-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准入条件,判定本项目与其的符合性,具体详见下表。表14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1污染物排放管控单位工业增加值SO?排放量l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Wlkg/万兀Q单位工业增加值S02排放量0.(X)84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0.42Ikg/万元WIkg/万元相符2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管委会主任安全生产负责制,全权负责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并成立风险事故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进行企业管理,定期对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2、重大危险源均应设置事故贮存池,贮存池须满足泄漏液体贮存的要求,应设置事故水池,事故水池须满足贮存事故废水的需要,合理规划布局,从布局上减轻发生风险事故后造成的影响,加强自身的安全设计、设备制造、安全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等防范措施。1园区己制定并落实园区综合环境风险防范、预警和应急体系;2、本项目设置IoOOm3的事故池,危废仓库、防腐剂槽做好防渗措施,加强了自身的安全设计、设备制造、安全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等防范措施。相符3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9n万元。新增水耗1.76m3/万元9r113万元相符4产业准入要求优先鼓励项目: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总体规划主导产业定位要求筛选项目,大力发展低投入、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资源节约型产业,重点发展资源、能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科技型、知识型产业,重点引进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项目,优先进入的行业类别包括:汽车及零部件制造、船舶制造、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物流业等行业。限制发展项目:限制进入的行业类别包括: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等行业。禁止发展项目:严禁不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入驻,禁止引入不符合产业导向、易造成环境污染、能耗消耗大、技术水平低的企业,禁止进入的行业类别包括:皮革糅制加工、毛皮糅制及制品加工、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化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本项目属于C2921橡胶与塑料制品行业,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于2023年7月28日经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符合国家及安徽省产业政策。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开发区在江南新城周边引进企业时应考虑对江南新城的影响,禁止高污染企业入驻。对照芜湖市“三2态环境局,2020年12月三山经济开发区准入条件的。4、与环境政策符1本项目与相关的环1皂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中表4开发区生态环公件,本项目是符合芜湖性分析境政策相符性分析见下具15与相关政策相符性或单(成果)(芜湖市生凭准入清单中开发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的准入条表卜析文件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优化产业布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划要求,优化调整VOCS产业布局。在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高污染企业。本项目位于三山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区域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不在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中的非甲烷总燃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不属于VoCS高污染企业符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VoCS重点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提前淘汰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产品附加值低、环境信访多的落后产能,关闭能耗超标、污染物排放超标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本项目产品应用方向为锂电池隔膜,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符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VoCS重点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提前淘汰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产品附加值低、环境信访多的落后产能,关闭能耗超标、污染物排放超标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VoCS废气均能够有效进行收集,其中挤出拉伸废气通过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废气、萃取废气、干燥废气经过深度冷凝后通过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冷凝液体分离+转轮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净化效率不低于90%,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VoCS治理工作作为全面改善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空气质量的重要任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源头防控、落实过程管理、提升末端治理,坚持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不断提高VoCS污染防治管理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全面完成全省"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本项目各类有机废气均收集处理达标排放。符合重点推进源头削减。鼓励支持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涂层剂(树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料VoCS产生量较低,其中二氯甲烷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重点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加本项目主要通过建设密闭生产空间,废气有效收集等方式减少非甲烷总炫的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二氯甲烷具有生产的不可替代性,本项目拟对二氯甲烷进行尾气回收,同时减少二氯甲烷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符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方案器、罐车等。排放,通过活性炭纤维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符合吸附/脱附+冷凝液体分离+转轮吸附/脱附+曝气回收含二氯甲烷的废气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本项目废水均处理达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确定长标后满足接管水质标江流域各省级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准后进入滨江污水处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理厂,污水总量纳入滨中华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江污水处理厂已批复人民共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和国长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求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本项目距离长江2.5km距,且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尾矿库项符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目,不在长江干流及支流一公里范围之内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强化工业节水,以活用水、冷却用水、纯南京、武汉、长沙、重庆、成都等城市水制备用水以及锅炉符为重点,实施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用水等,项目采用先进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的生产工艺,降低了产品能耗。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本项目不在芜湖市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12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工作,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未达标城市要制定并实施分阶段达标计划。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综合防治。本项目位于三江经济开发区,芜湖市属于长江经济带12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之一,项目实施大气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四大家鱼”产卵场等管控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项目用地不涉及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四大家鱼”产卵场等重点管控区。符合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方案(升级版)的通知(芜市办(2021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距长江2.5km,在1公里和5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化工重污染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申请总量控制,区域环境容量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符合皖长江办(2022)1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符合)28号)全面治理“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措施,实行“一季一策"一区一策",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超低排放。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臭氧源解析。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后对土壤影响较小;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项目挤出、拉伸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二氯甲烷废气采用“活性炭纤维吸附+分子筛转轮吸附浓缩装置''等多种技术组合工艺进行处理;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长江支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除外,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距长江2.5km,在1公里和5公里范围内,不属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格落实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符合芜湖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方案(芜大气办(2021)7号文)相符性一、推进源头削减。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竹木制品胶合、电子等领域,推广VoCS含量低于10%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鼓励支持企业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各县市区、开发区于7月15日前指导企业建立管理台账。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不属于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竹木制品胶合、电子等领域。符合二、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督促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企业按照长三角区域标准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规范等规范要求开展新一轮LDAR工作。根据建设单位对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的统计,密封点个数少于2000个,无需开展LDAR工作。为了确保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和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改善,本项目采用的阀门、连接件、泄压设备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定期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检测,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符合三、开展“三率”治理效果帮扶指导以年度治理项目为重点,对企业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帮扶指导,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相对低效工艺的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建立管理台账。项目生产车间密闭,基膜挤出、拉伸废气、定型废气等有机废气通过“油雾净化器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基膜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氯甲烷经尾气回收装置进行处理;各项外排废气均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1 .禁止生产含有二氯甲烷的脱漆剂。2 .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止将二氯甲烷用作化妆品组分。3 .依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有机溶剂清洗剂中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含量总和分别不得超过0.5%、2%、20%o4.依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等二氯甲烷排放管控要求,实施达标排放。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7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二氯甲烷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8 .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识别和管控有关的土壤环境风险。1 .本项目无含有二氯甲烷的脱漆剂。2 .不生产化妆品3 .本项目无清洗剂4 .本项目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中二氯甲烷排放管控要求,满足达标排放5 .建成后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定期进行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建有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应急措施,应急预案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设置大气风险三级防控体系。6 .建成后定期对雨水及污水排污口定期监测,定期进行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设置报警装置,应急预案等,设置事故废水风险三级防控体系。7 .建成后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设施设备,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排查,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8 .本项目严格落实防渗措施、预警、应急预案等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符合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皖政办(2023)4号1 .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2 .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3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对不符合新污染物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严格落实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管理要求,加强进出口管控和进出口环境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淘汰类化学物质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加强对生产销售含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4 .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强化信息公开监管,督促指导企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信息。5 .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及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环境治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严格落实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1 .建成后按照要求进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建立完成风险防范体系,不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进出口,使用满足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具体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符合性分析)2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3 .本项目符合新污染物管理要求,不涉及新污染物进出口、加工、生产及销售,4 .本项目建成后依法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信息5 .本项目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二氯甲烷均采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采用深度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脱附+分子筛转轮吸附/脱附收集处置二氯甲烷;采用曝气处理废水中的二氯甲烷,不涉及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安徽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拟建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本工程新建内容为:隔离膜生产线(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公用动力站房一、锅炉房一、回收系统一、公用动力站房二、锅炉房二、回收系统二、涂布车间、危废站、事故应急水池、消防泵房及水池、固废站、蒸汽减压阀组、高压配电及变压房、办公楼、倒班楼食堂、门卫、卸货雨棚等。本项目于2023年7月28日经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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