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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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项目项目代码2304-370602-04-01-50109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景区青年南路789号地理坐标(31度组分11.930秒,121度ZL分23.39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1综合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11扩建11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Q首次申报项目11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门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芝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4-370602-04-01-501095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芝聚区青年南路以西,下曲家水库以北。根据企业提供的房产证(鲁(2019)烟台市芝不动产权第0027143号),土地类型为社会福利用地,符合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烟卫医202022号)中关于建设医疗设施用地的要求。根据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20年),该地块规划为发展备用地,项目建设符合烟台市的发展规划要求。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见附图1。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项目,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规定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第三十七项“卫生健康''中第5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规定,该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烟台市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烟台市完成2022年“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更新成果已经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并予备案。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景区青年南路789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14848-2017)In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限值。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项目所在区域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所用资源主要为水和电等,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城市生态功能定位,根据全省建立省-区域-地市-单元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要求,落实省级、区域清单基础性、规范性要求,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级清单总体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本项目属于世回尧街道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应按要求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2,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表1所示。表1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0220006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世回尧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维度准入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L一般生态空间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2.现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应依法依规关停或依法依规开展搬迁入园,逐步实现区域工业废气减排。1、本项目不在一般生态空间内。2、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服务业,不属于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L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生和恶臭气体的物质。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项目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烟台碧海水务有限公司(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渠河。2、本项目不涉及焚烧工序。环境风险防控L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1、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资源开放利用效率1 .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芝景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整治。2 .禁燃区执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要求。1、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不使用地下水。2、本项目不使用燃料。本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本项目与烟环委办发20234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属性/区域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烟台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符合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Q8411综合医院,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3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景区青年南路789号,不处于生态红线内。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一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本项目属于Q8411综合医院,本项目应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擀境部令第H号)中所列行业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符合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使用水、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全密闭布设于地下,减少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病房废气通过加强通风、84消毒液消毒;医疗废物密闭暂存,及时清运;中药熬制在独立的房间内进行,设有独立排风机,加强通风。符合境险控环风防联防联控要求13、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项目实施后,企业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并进行备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登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本项目拟采取节约用水的措施。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地下水开采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燃区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海洋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项目行业类别为Q8411综合医院,不属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禁止开发建设的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项目、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需要退出的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见附件),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3、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本环评拟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3。表3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属于Q84U综合医院,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不涉及废气总量指标;本项目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总量指标纳入烟台烟台碧海水务有限公司(南郊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范围内。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乖版),本项目需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为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项目,属于服务类,不属于工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果区青年南路789号,土地类型为社会福利用地,符合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烟卫医202022号)中关于建设医疗设施用地的要求。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本医院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6、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V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I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对照关于印发V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V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分析结果见表4。表4与鲁环委办202130号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本工程情况性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本项目属于Q8411综合医院,不属于前述规定的行业;本项目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其他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2022年6月底前,完成南四湖流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研究提出南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策。本项目属于Q84U综合医院,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25年)二、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环境监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2021年年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新增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在一年内应开展隐患排查,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公开并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变更时应予以载明。生态环境部门每年选取不低于1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以赤泥、尾矿和共伴生矿、煤肝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推动赤泥在生产透水破、砂石等方面的综合利用。加快黄金冶炼尾渣综合处理技术研发进程,以烟台等市为重点加强推广应用。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试点城市建立起“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2025年年底前,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城市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L2025年)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本项目属于Q8411综合医院,不属于上述规定的8大行业。符合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到2025年,设区市和县(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o规范房屋建筑(含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和扬尘防控,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安装卫星定位设备等措施,实行全过程监督。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全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实施城市降尘监测考核,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5吨/月平方公里。鼓励各市细化降尘控制要求,实施县(市、区)降尘量逐月监测排名。本项目利用烟台爱康和园颐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爱康和园老年中心现有楼房进行装修改造,不涉及施工期土建问题;不涉及大宗物料等。符合综上,本项目满足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的相关要求。7、与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7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7号)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5本项目与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项目情况*性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双方均应各自至少保存五年。医院运营后,对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5年。符合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和可回收物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严格落实分类管理的要求,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得转让、出卖。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可回收物,应当交由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实现资源回收利用。医院对医疗废物和可回收物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收集,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符合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时间、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医院运营后,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符合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符合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医院产生的污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符合单位处置。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应当安装污水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防控要求加密监测频次。本医院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疫情期间己按照要求加密监测频次。符合第十六条产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产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应当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医院拟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8、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6本项目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符合性一览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要求项目情况*性第二章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2.1 库房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并应满足下述要求:2.1.1 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2.1.2 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2.1.3 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婶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2.1.4 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医院拟建立4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为主闭房间,危险废物存储容器、存储区域地面严格防渗,设有专人管理,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备、设备定期消毒和清洁,并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暂存间外的明显处设置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符合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2.1.5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2.1.6 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2.1.7 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2.1.8 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暂时贮存库房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具体要求见附录A。2.3卫生要求2.3.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在危险废物清运之后进行消毒,采用84消毒液消毒处理,不涉及冲洗废水。符合2.4暂时贮存时间2.4.1 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2.4.2 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C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温度不高于259,危险废物每两天清运一次。符合2.5管理制度2.5.1 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2.5.2 医疗卫生机构的暂时贮存库房和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存放地,应当接受当地环保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医院拟制定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并接受当地环保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9、与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符合性分析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具体目标: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稳步提高。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重点疾病防治效果显著,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8.2/10万、3.3%。和4.0%oo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属于烟台市芝果区内综合医院,主要为芝景区及周边老年中心的居民提供健康医疗服务,符合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要求。10、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和调整烟台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246号规定,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位于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为新建医院项目,属于社会服务机构,废水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废水经收集后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烟台碧海水务有限公司(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为间接排放,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的规定,本项目对水源地的影响可以接受。项目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3。11、与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分析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0616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批复(鲁政字2019207号),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芝景区、牟平区、莱山区、开发区、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海阳市10个区(市)的沿海地段,保护区包括海岸基干林带、适合发展基干林带的地段、入海河口湿地及近海岛屿防护林。本项目不在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对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产生较大影响。项目与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烟台爱康和园颐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景区青年南路789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志勇。经营范围包括养老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健身服务;物业管理;场地租赁;自有房屋出租,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设内容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是健康中国建设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烟台爱康和园颐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建设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景区青年南路789号。项目主要使用现有已建成建筑进行简单的改造和装修后即可投入运营,设置住院床位76张。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烟台爱康和园颐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爱康和园老年中心的养老服务建设内容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依据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文件主要对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项目进行评价。本项目主要为芝景区及周边养老中心区域提供常规诊疗等,不在本医院进行大型手术。项目设有辐射设备,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本次评价不对辐射影响进行评价和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Q8411综合医院,设置住院床位76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九、卫生84,TO8、医院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中"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的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烟台爱康和园颐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该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依据。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爱康和园老年中心内设医院项目;建设单位:烟台爱康和园颐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聚区青年南路789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12r21'23.39(E,37o29,11.930,No项目所在地东侧为青年南路,西侧南侧北侧都为空地,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5,项目周围敏感点图见附图6o项目地及周边现状见下图。东侧:青年南路空地空地北侧:空地项目地图1项目地及周边现状照片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果区青年南路789号,利用烟台爱康和园颐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爱康和园老年中心现有楼房进行装修改造,主要为主体建筑楼1座,项目位于建筑楼的一、二、三层,总占地面积为800?,总建筑面积为2400m2o具体组成情况见表70表7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工程分类规模、内容备注主体工程一层建筑面积800m2,设有DR室、B超心电室、康密理疗室、中医科室、抢救室、观察室、处置室、检验室、会议室等利用烟台爱康和园颐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爱康和园老年中心现有楼房进行装修改造二层建筑面积800m2,设有处置室、病房以及餐厅等三层建筑面积800m2,设有活动室、处置室、治疗室、助浴间、工作间、病房以及餐厅等辅助工程消毒供应室1层,建筑面积14m2,采用蒸汽消毒,使用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