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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院医院业务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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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院医院业务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招标文件.docx

    精神病院医院业务管理系统升级项目采购公开招标文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H第四章商务条款12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44第六章采购合同样本53第七章附件57第一章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4日项目概况宁波市精神病院医院业务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311507G项目名称:宁波市精神病院医院业务管理系统升级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最高限价(元):15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医院业务管理系统升级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O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笈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website22018ll-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精神病院。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或“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系统的升级、改造、调试、运维、培训、维护保养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8、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8.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8.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8.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8.4、合格货物来源:国产。9、关于分公司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参加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参加投标。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5.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5. 2报完成本项目的包干总价,含软硬件供货、改造、安装、调试、验收,以及项目相关的培训、维护保养服务、接口费、税金及质保期内的后续服务等一切费用。达到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不得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在清单外另外增加费用。供应商须对其它认为必要的费用进行报价,如不报价则认为是中标人免费提供,以后不得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增加。如中标,除非业主方提出修改,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6. 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7. 4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己列明费用的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单独支付。8. 5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结合市场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投标文件制作说明:(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适用于所有标项)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k投标书;(格式见附件)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B5、用户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7、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8、综合评分打分表中需提供的评分资料(如有须提供);B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第三册:报价文件Cl、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C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C3、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C5、监狱企业证明(如有需提供)C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投标文件的份数:木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2.1 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2 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或盖电子签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NBnC-202311507G;(3)项目名称:宁波市精神病院医院业务管理系统升级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_年_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o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1)供应商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二)(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2)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1)宣布开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3)以下流程针对到达开标现场的供应商(未到现场供应商按政采云流程参与网上开标)3.1 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3.2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3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供应商解密后的“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5)开标记录在政采云网站确认;(6)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7)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木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木、投诉书范木。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十六、预算金额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金额:15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货物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十八、特别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4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5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模块名称数量1医保智慧模块1项2市医保贯标系统升级1项3市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系统改造升级1项4同线上医院接口改造1项5检查检验互认接口1项6医保移动支付1项7刷脸支付接口1项8电子病历改造1项9医保电子凭证升级1项10医院传染病数据实时归集改造1项11药品黑白名单1项12财务报表费用统计及升级1项13电子病历同病案接口升级1项14门诊排队叫号及二次签到1项15医技检查系统升级改造1项16医技检验系统升级改造1项17其他设备功能1项二、详细技术要求1、医保智慧模块序号功能要求详细技术要求1HIS系统与智慧医保接口对接接口基础对接支持httpapi数据交换支持json数据格式组装、解析支持数字签名签到签退支持员工签到支持员工签退医保读卡支持新医保实体卡读卡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读卡支持CS、BS运行环境2HIS系统升级改造(门诊实时业务)医保门诊业务医保门诊挂号支持门诊挂号支持门诊挂号撤销支持门诊预结算支持门诊结算支持门诊结算撤销医保门诊收费支持门诊就诊信息上传支持门诊费用明细信息上传支持门诊费用明细信息撤销支持门诊预结算支持门诊结算支持门诊结算撤销医保第三方调用门诊服务诊间门诊签到、挂号、收费服务支持自动签到支持门诊就诊信息上传支持门诊费用明细信息上传支持门诊费用明细信息撤销支持门诊预结算支持门诊结算门诊自助机签到、挂号、收费服务支持自动签到支持门诊挂号支持门诊挂号撤销支持门诊就诊信息上传支持门诊费用明细信息上传支持门诊费用明细信息撤销支持门诊预结算支持门诊结算支持门诊结算撤销3HIS系统升级改造(住院实时业务)医保住院业务医保出入院办理支持入院办理支持入院信息变更支持入院撤销支持出院办理支持出院撤销医保住院结算支持住院费用明细上传支持住院费用明细撤销支持住院预结算支持住院结算支持住院结算撤销住院办理支持就医特殊属性上传支持就医特殊属性查询医保第三方调用住院服务住院自助机入院、出院、结算服务支持自动签到支持住院费用明细上传支持住院费用明细撤销支持住院预结算支持住院结算4HIS系统升级改造(基础数据维护)三大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西药中成药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中药饮片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民族药品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医疗机构制剂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医用耗材目录下载与维护诊断手术相关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疾病与诊断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门诊慢特病种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按病种付费病种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日间手术治疗病种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肿瘤形态学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中医疾病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中医证候目录下载与维护支持手术操作目录下载与维护医保相关信息查询与维护支持医保目录信息查与维护支持医疗目录与医保目录匹配信息查询与维护支持医药机构目录匹配信息查询与维护支持医保目录限价信息查询与维护支持医保目录先自付比例信息查询与维护支持字典表查询与维护本地目录匹配与备案支持目录对照上传支持目录对照撤销支持科室信息上传支持批量科室信息上传支持科室信息变更支持科室信息撤销支持科室信息查询医执人员信息查询5HIS系统升级改造(医保综合管理)科室信息变更科室信息撤销医院信息获取与维护支持人员基本信息获取支持医药机构信息获取医保服务数据查询支持人员待遇享受检查支持就诊信息查询支持诊断信息查询支持结算信息查询支持费用明细查询支持人员慢特病用药记录查询支持人员累计信息查询医保本院服务数据查询支持人员慢特病备案查询支持人员定点信息查询支持在院信息查询支持转院信息查询支持项目互认信息查询支持报告明细信息查询对账清算对账改账支持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对总账支持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对明细账支持文件下载支持冲正交易月末清算功能支持清算申请支持清算申请撤销处方医嘱审核处方医嘱明细审核分析支持明细审核事前分析支持明细审核事中分析特殊人员备案人员备案支持转院备案支持人员定点备案支持转院备案撤销支持人员定点备案撤销支持人员意外伤害备案门诊特慢病管理支持人员慢特病备案鉴定材料上传支持人员慢特病备案支持人员慢特病备案撤销支持人员慢特病诊断备案查询支持人员意外伤害备案定时任务处理定时业务处理支持定时对账支持定时住院明细上传支持定时住院预结算结果生成支持定时对账不通过明细结果下载报表相关相关报表的重新设计制作支持个人日报显示医保结算信息支持汇总日报显示医保结算信息支持定额报表显示医保相关信息支持新医保结算表6数据采集管理门急诊信息上传支持上传门急诊诊疗记录支持上传急诊留观手术及抢救信息住院信息上传支持上传住院病案首页信息支持上传住院医嘱记录支持上传电子病历信息检查化验数据上传支持上传临床检查报告记录支持上传临床检验报告记录自费病人就医信息上传支持上传自费病人住院费用明细信息支持上传自费病人住院就诊和诊断信息支持上传自费病人就诊以及费用明细支持上传自费病人住院费用明细删除信息支持上传自费病人就医费用明细信息支持上传自费病人就医就诊信息支持上传自费病人就医诊断信息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单上传支持上传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信息支持上传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状态修改支持上传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详细信息7医疗机构管理接口进销存管理支持商品采购支持商品库存变更支持商品采购支持商品采购退货支持商品销售支持商品销售退货支持商品信息删除8处方外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服务支持电子处方上传支持电子处方撤销支持处方审核结果查询支持处方购药结果查询2、市医保贯标系统升级序号功能要求详细技术参数1编码维护支持医疗机构编码设置:增加医疗机构国家编码、法人设置;支持医师编码设置(职工信息设置):增加医师国家编码、执业级别设置;支持护师编码设置(职工信息设置):增加护师国家编码、执业类别设置;支持药品编码设置(药品卡片设置):增加药品国家编码设置;支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编码设置(医疗费用设置):增加医用耗材、医疗服务国家编码设置;支持门诊慢病维护(医保标准字典):新增门诊慢病目录导入及维护功能;支持门诊特病维护(医保标准字典):新增门诊特病目录导入及维护功能;支持日间手术维护(医保标准字典):新增日间手术目录导入及维护功能;2编码展示医疗机构编码新增系统登入边框医疗机构编码展示;医师、护师编码新增系统登入人员国家编码展示;职工信息维护新增国家编码展示;药品编码支持药品卡片维护增加国家编码展示:支持医保标准字典药品目录增加国家编码展示;支持医保药品匹配增加国家编码展示;支持医保药品通用名匹配增加国家编码展示;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编码支持医疗费用设置增加国家编码展示;支持医保标准字典服务、材料目录增加国家编码展示;支持医保费用匹配增加国家编码展示;门诊慢病编码支持医保标准字典增加国家编码展示;门诊特病编码支持医保标准字典增加国家编码展示;日间手术编码支持医保标准字典增加国家编码展示;3编码查询医疗机构编码无医师、护师编码支持职工信息维护新增国家编码查询;药品编码支持药品卡片新增按国家编码查询;支持药品匹配新增按国家编码查询;支持医保标准字典增加按国家编码查询;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编码支持医疗费用新增按国家编码查询;支持医疗服务材料匹配新增按国家编码查询;支持医保标准字典增加按国家编码查询;门诊慢病编码支持医保标准字典增加国家编码查询;门诊特病编码支持医保标准字典增加国家编码查询;日间手术编码支持医保标准字典增加国家编码查询;4编码匹配医疗机构编码无医师、护师编码支持新增国家平台导出的XLS导入自动匹配功能;药品编码支持新增医保发布XIS目录导入自动匹配功能;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编码支持新增医保发布XIS目录导入自动匹配功能;门诊慢病编码支持新增医保发布XlS目录导入功能;支持新增慢病目录匹配疾病诊断ICD功能;门诊特病编码支持新增医保发布XlS目录导入功能;支持新增特病目录匹配医保特殊病种功能;日间手术编码支持新增医保发布XlS目录导入功能;5编码医保备案医疗机构编码支持新增医保接口M411业务档案(医疗机构)备案;护师编码支持新增医保接口M410业务档案(护士)备案;医师编码支持调整医保接口M403业务档案(医师)备案;6国家目录病种编码上传门诊慢病支持新增结算生成门诊慢病病种记录;支持新增事后上传门诊慢病病种记录(S317);门诊特病支持新增结算生成门诊特病病种记录;支持新增事后上传门诊特病病种记录(S317);日间手术支持新增住院结算日间手术范围判断(通过医保日间手术目录);支持新增结算生成日间手术病种记录;支持新增事后上传日间手术病种记录(S317);7结算清单门诊慢病支持新增结算生成门诊慢病结算清单;门诊特病支持新增结算生成门诊特病结算清单;住院(包括日间手术)支持新增住院结算清单表单编辑功能;支持新增结算生成住院结算清单;结算清单综合管理支持定时上传结算清单(S318);支持结算清单各状态查询;支持未上传结算清单编辑审核;支持手动上传结算清单;支持上传异常处理;结算清单打印支持新增窗口结算清单打印功能;支持新增结算清单自助机接口;3、市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系统改造升级序号功能要求详细技术参数1基础数据改造基础数据匹配支持荣誉证申请证件类型匹配;支持医院级别匹配;支持门诊级别匹配;支持就诊科室匹配;支持就诊城市匹配;支持上传匹配后信息;2门诊挂号改造门诊挂号预结算功能改造支持通过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判断是否是献血减免病人;支持判断是否有其他优惠,优先处理献血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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