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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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办(2023)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30日惠州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预制菜一般是指将各种食材配以辅料,加工制作为成品或半成品,经简易处理即可食用的便捷风味菜品。通常按照食用方式分为即配类、即热类、即烹类、即食类等四种类型。预制菜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对促进创业就业、消费升级和乡村产业振兴具有积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加快推进惠州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一、推动预制菜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基础较好的县(区)加大预制菜产业扶持力度,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美库惠州平潭空港食品冷链产业园及海吉星粤东预制菜交易中心等平台,打造惠州客家预制菜产业集聚区。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扶持,谋划布局预制菜产业园,对获批建设的省、市级预制菜产业园,按照相应的产业园扶持政策给予支持。围绕食品加工、冷链物流、科技研发等方面,依托预制菜产业园等平台,靶向引进一批强链、延链、补链的预制菜相关产业项目。支持预制菜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鼓励老区苏区发展预制菜产业,促进老区苏区工业产业园与现代农业产业园融合。对出租标准厂房引进预制菜企业且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工业平台企业,享受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扶持。(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支持预制菜扩量提质对新获评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预制菜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预制菜企业,列入我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范围。对首次“新升规的预制菜工业企业,列入我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扶持范围。对年产值比上一年增加1亿元以上的预制菜企业,享受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扶持。对首次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获科技部门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列入市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方案奖补范围。对新认定的预制菜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根据当年申报指南要求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预制菜领域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市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支持预制菜产业科技创新,列入年度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预制菜企业联农带农水平每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对联农带农贡献大、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预制菜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全力提升联农带农水平。对市级以上预制菜龙头企业,每年新增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给予一定贴息补贴。每年统筹安排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重点扶持预制菜原材料供应基地,巩固提升优质原料生产能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四、构建预制菜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开展预制菜原材料、加工、包装、标签标识、贮存配送等方面标准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对主导制定(修订)的预制菜领域团体标准、市地方标准、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列入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加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预制菜食品安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准入许可,严格现场许可审查;对预制菜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部分高风险等级的预制菜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预制菜开展专项抽样监测;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预制菜生产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预制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健全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推动预制菜园区等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全力打造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全链条全温层公共型智慧冷链物流体系。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按照中央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政策给予补助。(市发展改革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培育壮大预制菜人才队伍鼓励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推动院校培训资源与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无缝衔接,构建“院校+企业紧缺人才精准培养模式。对入选“惠州市优秀乡土人才的预制菜从业人员,按照市级优秀乡土人才遴选培养工作方案要求给予培养经费。对入选惠州市科技人才(团队)培育引进项目的人才、团队,按照我市引进培育科技人才(团队)实施办法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对批复同意建立的预制菜博土工作站,按照省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给予建站补贴。(市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培育预制菜区域公用品牌立足我市特色东江菜系,培育打响东江盐煽鸡、惠州鸽、东坡肉等地域特色预制菜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区域公用品牌运营机制,加大品牌资金扶持和宣传力度。组建预制菜产业发展联合会,鼓励联合会建设预制菜产业互联网平台,制定惠州预制菜行业标准和行业守则。鼓励预制菜企业创建“粤字号农业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品牌认证。支持建设富有惠州特色的预制菜美食街,支持开发预制菜文创产品,建设预制菜品鉴体验店,支持举办“千人盆菜宴“美食节等预制菜主题系列活动,创新开展“我最喜爱的惠州十大预制菜等评选活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依托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支持我市预制菜企业拓展海内外市场,对参加国外或国内省级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商(协)会或国企举办的预制菜相关博览会、农博会、展销会等活动的预制菜企业,享受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强对预制菜企业海关业务指导,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和时限,合理压缩通关放行审批时限,助推预制菜产业提质增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惠州海关,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强化产业用地用能保障各县(区)根据预制菜产业的特殊性,可采用弹性出让方式,先租后让,暂不纳入市级工业项目用地考核,符合集约节约用地标准的预制菜项目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基准价标准给予一定比例优惠。充分利用闲置用地、旧厂房改造等因地制宜布局预制菜产业项目,对投资总额较大、投资效益较好的预制菜产业项目,优先供地,强化用能保障,并在用地指标、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等方面由市级层面给予统筹保障。对符合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和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政策的预制菜企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支持用电较多的预制菜企业,开展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惠州供电局,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县(区)设立预制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预制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预制菜产业发展,依托市国投集团产业母基金探索设立惠州市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资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项目,赋能预制菜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设立预制菜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将预制菜纳入政策性保险保障范围,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商业性保险产品,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