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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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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好科技创新对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县(市),根据科技部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把创新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承接世界互联网大会红利,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210”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探索形成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具有时代特征、体现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在创新型县(市)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型县(市)建设;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竞争择优,高效集聚和配置各类创新资源,打造“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2 .坚持创新生态优先。优化完善创新政策体系,营造良好创新文化氛围,积极引进和培育科技服务机构,提高创新服务水平,建设内涵丰富、功能强大的创新服务体系,优化全域创新生态。3 .坚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在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加快推动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4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城市、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20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5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总值增长保持同步,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国家创新型县(市)验收,形成创新驱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模式。(一)科技创新投入大幅提高。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到10亿元,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0%,全社会R&D经费支出达到53亿元。(二)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9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数达到1000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达到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占比达到90%,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L9%,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70%;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180人。(三)创新创业人才高度集聚。新引育省级以上各类高端人才120名以上;新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2000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35%以上;累计培养高级职称人才不少于5800人。(四)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创新密集区数达到12个,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及研究开发机构数达到250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获得的税收减免额、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额均达到15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0亿元,县级以上科技特派员数达到150人,年度科普经费筹集额达到1500万元,当年新注册企业数达到8000家。(五)创新发展成效更加凸显。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达到13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件;绿色农产品数达到50个;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到0.45吨标准煤/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三、重点任务(一)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打造数字赋能产业转型的县域创新样板。1.持续擦亮“互联网+”高地金名片。更高水平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全球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大赛等国际性会议或展会,争取更多国际性会展活动落户,打造“365天永不落幕的乌镇峰会”,成为全球顶尖的互联网国际交流会展地、世界一流的互联网产业集聚地、赋能未来的互联网创新策源地、示范引领的互联网治理先行地。到2025年,累计承办全国性会议、论坛或赛事100项以上。(责任单位:互承委、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数据办,乌镇镇。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 .全力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深化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依托乌镇镇和开发区两大主平台,做大数字经济主导产业链,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双联动,以工业领域为突破口,以产业大脑为支撑,以数据供应链为纽带,加大数字经济高能级平台建设和重点产业链培育力度,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重点项目,打造重大项目引领、领军企业带动的智能传感、智能汽车、智能计算、工业互联网等产业链,着力在人工智能、未来网络、柔性显示等领域取得重大创新突破。到2025年,实现在百亿以上产业集群中产业大脑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全覆盖,累计注册数字经济企业数突破5000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20%o(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开发区高桥街道、乌镇镇)3 .高标准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用好5G、工业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和平台,加快传统制造企业数字化改造,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云+智能”融合,加快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建设,打造“未来工厂”标杆,推动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到2025年,培育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3家以上、省级以上示范试点企业(平台、项目)15个,新增工业互联网平台4家,建成毛衫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虚拟产业园先行先试,主要行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培育一批特色工业信息工程服务企业。(责任单位:经信局,各镇街道)4 .构建数字生活新服务应用场景。丰富数字应用场景,创新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远程办公、电商新零售、数字文旅、数字交通、数字就业、数字养老等数字生活服务场景,推动商业网点、文化场馆、生态公园、旅游景点等数字化转型,基本建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数字社会新生态,打造数字化水平高、带动新消费能力强的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政务数据办,各镇街道)(二)实施创新要素集聚工程,打造更具活力的G60科创走廊全域创新之城。1 .建设高能级科创载体。对标省级高新区“亩均论英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省级平台整合优化提升,推动乌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争先进位。聚焦“世界级科创湖区”目标建设凤凰湖科技城,围绕新材料、数字创意和现代科技服务业,布局总部基地、金融中心、顶尖科研机构、未来社区和生态公园,建好凤凰湖国际研发社区。乌镇国际创新区重点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产业,构建“智芯、智擎、智驾”一体化创新生态,打造人才、技术、产业等要素高度集聚的创新创业高地。高铁产业新城以桐昆集团、巨石集团、华友钻业等龙头企业为引领,以数字经济小镇、视觉物联小镇、欧美湾谷科创园等为引擎,打造国际产业促进基地和国际智能制造基地。(责任单位: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桐城委桐城集团、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科创人才集团,开发区高桥街道、乌镇镇)2 .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深入实施“深根计划”,高水平建设好“乌镇实验室”和国家超算乌镇中心两大创新硬核。发挥好传媒学院校区、理工大学研究院、武汉理工大学研究院、南航数字三维智能制造研究院、长三角健康农业研究院、乌镇院士之家等创新平台作用,加快“产学研用”联合创新。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在设立分属院校、专业性研究中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强强联合,建立一批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到2025年,力争累计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10家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科协、科创人才集团,各镇街道)3 .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倍增计划,完善“科技型企业一高新技术企业一科技小巨人企业一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壮大科技企业队伍。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协同创新中的头雁效应,有序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模式试错和社会需求迭代。鼓励企业建设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或在上海、杭州、深圳等城市设立飞地型研发中心。支持科技型企业参与创业孵化和科技加速活动。到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9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数突破1000家,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及研发机构不少于250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开展率、研发机构设置率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科创人才集团,各镇街道)4 .提升全域创新人才质量。依托重大科创平台、重点科技企业和合作高校院所,突出抓好省级以上高端人才引育工作,加快集聚一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发挥企业引才主力军作用,引导企业建立“高层次人才领军、应用型人才协同”的团队创新模式,强化在创新实践中提升人才能力。建设市产才融合学院,面向全国应用类高校承接大专“2+1”、本科“3+1”最后1年单位实习和技能实训教学,打造全流程、标准化的“人才输送链”。(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科创人才集团,各镇街道)5 .加强科技金融赋能。深入实施科创金融改革,构建投、贷、担、保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做大做强国资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板块,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资力度,真正实现投早、投小、投科技、投长期。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创新推行“科技贷”“人才贷”“三治信用贷”等特色金融产品。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提高风险容忍度,健全“银政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科创基金投贷合作联盟,强化投贷联动。支持重点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责任单位: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银保监组、科创人才集团)(三)实施产业加速登峰工程,打造更高质量的现代产业体系。1.推动制造业集群化发展。发挥“新材料”链主企业带动效应,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推动新材料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化纤、玻纤产业增加值率均提高1个百分点,努力向千亿级产业集群进军。构建完善以汽车汽配、锂电新能源为重点的汽车制造生态圈,做大“新制造”,聚焦汽车制造、高端装备产业链,开工建设合众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加快泰瑞机械、品机制造等项目建设,打造五百亿级“新制造”产业集群。发挥“新时尚”产业生态孵化效应,举办国际毛纺大会、濮院时装周等展会,促进制造、品牌、销售等全产业链创新,实施染整行业整治,协同推进皮草、家纺等行业提档升级,实现时尚产业产值100O亿元。谋划布局以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为重点的“未来产业”。(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2 .推动服务业高端化发展。立足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整体竞争力,打造现代商贸、文化旅游两大具有影响力的重点服务业,培育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三大新兴服务业,提升发展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品质服务业,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业新体系。鼓励大型企业发展功能性总部、区域总部,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产业回归。盘活低效楼宇,实现楼宇税收增长10%o筹建互联网会展局,用好“互联网之光”博览中心,引进大型品牌展会,打造“互联网+”会展高地。推进时尚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数字设计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优化提升消费商圈,深化省级夜间经济培育城市建设,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互承委,各镇街道)3 .推动农业全面转型发展。全域布局以1个农业经济开发区、4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为主体的“一区四园”产业平台,形成竞争错位、共融共生、迭代高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格局。聚焦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农业、农产品质量与生命健康三大主攻方向,实施一批省市级现代农业生物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加快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抢占农业科技创新制高点。整合农业科研资源,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发展壮大长三角健康农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农业企业与涉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推进省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引导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管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食用农产品省级例行检测合格率98%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四)实施成果转移转化工程,打造更完善的合作转化新体系。1.建设长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区。加强与长三角区域有关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业共性技术联合研发,推广“企业出题、高校院所解题、政府助题”的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提升G60科创走廊段枢纽功能,参与实施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项目,推动区域间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围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开展合作,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盟、共性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积极争取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落户。持续开展“名校硕博进”“万名大学生进企业”等活动。到2025年,力争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不少于100次,邀请技术专家不少于100O人次,实现人才与技术项目成功对接不少于250项。(责任单位:科技局、发改局、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2 .加速科技转化平台建设和成果落地。用好金凤凰科技大市场、中国电科乌镇基地等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建设一批普惠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产业研究院专家、创新团队通过合作研发、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线上线下科技成果交易,提升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能力,力争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40亿元。支持企业向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购买科技成果或委托研发创新。探索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和容错机制,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责任单位:科技局、科创人才集团,各镇街道)3 .加强与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合作。加强与中国技术产权交易所、大学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中科院国科创新科技智库等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和知名智库的对接合作,洽谈引进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快企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海外研发中心建设,发展“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责任单位:科技局,各镇街道)(五)实施科技为民惠民工程,打造更夯实的共同富裕县域样板。1.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项目。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专项,推动科技下沉、人才下乡,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发挥农业星创天地等平台作用,强化科技支农惠农示范效应,推广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治和土壤改良技术,高水平打造一站式农业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探索以种苗种业、数字农业为重点的现代农业新发展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村发展各领域相融合,逐步形成创新驱动乡村未来发展的局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2 .促进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深化全国科普示范市创建,进一步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打造乌镇“全国青少年科创科普教育高地”,进一步推进科教融合。到2025年,科普服务创新发展的作用显著提升,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普工作和科学素质建设体系优化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普格局加快形成,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8%左右,全社会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新增省级或以上科普示范基地2家。(责任单位:科协,各镇街道)3 .增强社会民生科技创新力量。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城市治理和气候治理工作中的运用。强化科技创新对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生态等领域的支撑作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急技术的科技攻关和应用示范,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和防治水平。以科技手段推进全市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支持创新主体加强在生态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前沿基础研究,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统筹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全面构建低碳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4%,建成绿色工厂不少于10个,低碳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5%左右。(责任单位:科技局、政法委、发改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六)实施科技创新生态提升工程,打造更有竞争力的发展环境。1.完善政策体系。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精准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研发投入财政补助、高企所得税减免等政策,最大限度发挥科技政策与人才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各类扶持政策协同叠加效应,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不少于15%。到2025年,力争年度全市财政科技投入达到10亿元,落实加计扣除税收减免额和高企所得税减免额均达到15亿元。(责任单位:科技局、组织部人才办、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道)2 .深化“泛孵化器”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和各类“小微园”“双创中心”建设科技企业孵化机构,推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建设品牌化、专业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布局一批高水平星创天地和域外(海外)飞地。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方式参与科技孵化。落实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提升科技孵化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和项目承载能力。到2025年,全市孵化机构总量达到40家,其中省级以上不少于50%,实现各镇(街道)科技孵化机构全覆盖。(责任单位: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团市委,各镇街道)3 .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改革,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联动实施证照并销、破销联办、简易注销,降低企业开办和退出成本。实施“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无感监测”试点,提升“桐企服”数智服务平台效能,拓展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验收”覆盖面,民生事项“就近办”实现率达93%,政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95%o开展“优服务、解难题”等助企活动,建立健全常态化走访、对接和问题解决工作机制。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原则,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税务局、政务数据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4 .造浓创业创新氛围。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各类公益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聚焦新生代企业家培育,加强教育引导、学习交流、联络联谊,推动创二代、高层次人才等新一代青年创业者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坚持以创新文化推动创新实践、激励创新事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激发全市创新创业活力,营造浓厚全域创新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团市委、科协,、工商联,各镇街道)(七)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工程,打造更科学的创新管理新模式。1.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制机制。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系统谋划。强化政府引导,健全集引导类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科技特派员项目、其他重点项目等于一体的科技计划体系,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探索推进一个项目周期“最多查一次”改革。完善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重大应用场景为驱动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提升企业、研究机构等技术需求方在项目凝练和设计中的参与度。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和“赛马”等制度。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5 .锻造科技管理专业团队。加强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系统干部在战略、规划、政策、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水平与能力,打造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科技干部队伍。落实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服务”升级版,常态化开展包片联系走访服务,打造“三员三师”服务品牌,锻造一支“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高素质专业化科技铁军。(责任单位:科技局、组织部、人力社保局)6 .构建高效能治理体系。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体系,推动实现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屏掌控。建立整体协同的办公体系和信息系统,围绕共同富裕、文明城市创建、互联网大会等重点工作建设一批场景应用。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探索推进“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高效配置的“科技创新大脑”建设,加强部门协同、上下协同,实现科技业务集成、创新数据贯通,为创新型平台、企业和人才提供精准服务,推动管理服务方式改革和效率提升。(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组织部人才办、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政务数据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四、保障措施(一)健全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建立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二)完善工作机制。将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建立工作推进责任制,制定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各项工作,每半年报送任务进展情况。组建创新型县(市)建设专家顾问团,聘请有关专家、知名学者及研究人员为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提供咨询指导。(三)加强要素保障。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创新型县(市)建设专项资金,加强对创新型县(市)建设过程中创新要素集聚、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乡村全面振兴、体制机制改革、营商环境提升等工作的支持,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对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优先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四)强化绩效考评。加强对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的动态监测、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全市综合考核挂钩。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形成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社会群众、公众媒体等多元参与的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评估,适时完善建设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五)营造创新氛围。加强对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有关经验做法的梳理总结和宣传报道,发挥微信、微博等互联网载体以及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一批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标志性成果,提升我市县域创新工作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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