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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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考.docx
新形势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考通过深入基层通过座谈汇报、实地查看、变上访为下访等形式,就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基层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近年来,XX县纪委监委创新信访举报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作为办案工作头道工序和第一道关口、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领导决策“情报部”的重要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工作措施,通过信访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满意率和信任度不断提升。在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贯彻落实信访举报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上积极作为,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一、信访举报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提升了信访举报工作质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找准职责定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分析上体现全面从严。对群众的举报,无论反映职级高低、问题大小,都及时受理、认真登记,切实督办。规范信访举报件办理方式和办理流程,严格把关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办理环节,利用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办理,对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贴码编号、分流处理,建立台帐,做到流向清楚;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规定报批、处理信访举报件。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泄密和不按规矩办事等情况的发生。加强对转交办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转交办件得到及时接收、规范办理。(二)助力脱贫攻坚,快查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规范办理程序,严格督查督办,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实行归口管理,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按照工作规程录入系统,建立台账,分流转办,跟踪督查,推进问题快查严处。(三)强化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研判,发挥了领导决策“情报部”作用深入分析研判,把信访举报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重要动向及时反映出来,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对每件信访举报认真登记、精准统计,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重点做好反映县处级干部重要问题举报件、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举报件登记录入和跟踪督办工作,切实做好信息素材日常积累和定期梳理,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特定时期或一定时段内反映突出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分析,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党风政风和腐败现象的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变化趋势;加强专题分析,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度挖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分析报告;加强对外宣传,把舟曲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特点亮点和工作情况进行宣传,突出地方特色。(四)做好群众工作,架通了纪检监察机关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采用网络、简报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和信访举报方式,让群众明白哪些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如何依法依规进行有效举报。切实把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和贯彻群众路线结合起来,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规范接访工作程序,对业务范围内举报认真接谈,详细询问原因过程,积极收集有效线索,切实提高接谈质量。对线索明确、问题具体的举报加强跟踪督办。对业务范围外来访,认真听取反映情况,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对个别群众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耐心解答,并主动到群众家中面对面做好政策解释、心理疏导工作,引导群众息诉息访。对有缠访闹访、集体上访、进京上访趋势的,及时与当地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督促责任部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与市信访局、政法委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定期排查问题隐患,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科学果断的处置了一批集体访、异常访等突发情况。(五)积极探索研究,提升了全市信访举报工作水平举办了全县纪检信访干部参加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每周对全县乡镇及各单位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询问,对存在问题给予解答。经常到县、乡、村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基层信访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解决。加强信访举报业务学习,营造学习业务、研究业务的浓厚氛围。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舟曲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强化学习交流,将舟曲县信访举报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二、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缠访、闹访现象突出,接访工作压力大部分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访”,特别是极个别长期上访人员因上访得到好处后,在群众中形成了负面示范效应,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曾经妥善处理过几起非正常上访行为。工作中既要确保来访者安全,又要保障接访者安全,还要防止来访者上网炒作造成负面影响,接访工作压力大。(二)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量大,反映涉法涉诉问题较多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案件查处量、媒体曝光度加大,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以后,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期望值进一步提高,把纪检监察机关看成是包打天下的“全能型”部门,不管什么问题都要求纪委解决。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和利益诉求类问题不断增多,且问题复杂,涉及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涉法涉诉、劳资纠纷落实各种待遇和历史遗留等问题。有的因职能部门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处理结果与群众愿望存在一定差距,群众转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相关人员不作为等问题,且诉求范围也越来越广,涉及领域越来越多。有的因涉法涉诉问题引发,当事人因败诉不服,怀疑司法机关领导或工作人员收受了对方当事人贿赂,转而举报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要求纪委调查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涉法涉诉类问题周期长,易反复,大多久拖不决,负面影响大,需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处理大量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一方面分散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精力和人力,不利于聚焦主责主业工作;另一方面,过多地承担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和形象。(三)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现象突出当前,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日趋增多,且参与人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激烈。特别是在干部考察、换届选举、巡视巡察等时间节点,重信重访现象比较突出。与初信初访相比,重信重访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反映的问题多数在基层。二是持续时间长,往往经历了多任领导和办事人员。三是处理问题难,有些上访问题的历史环境特别是政策法律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客观上给解决问题带来很大障碍。四是反映问题演变快,原来问题已经解决了,但由于时间、条件发生变化,又可能找出新的理由,提出新的要求,形成新的上访。五是负面影响大。重信重访对象及问题在群众中的“知名度”较高,如果处理不好,容易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随着信访举报渠道不断完善畅通,很多信访举报根本不经过基层,直接向上级许多部门、许多领导反映,并采取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多种方式,多头举报同一问题,形成了大量的重复信访件。有的信访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已经作出了处理,回复了信访人,由于信访人提出不合规不合法的诉求得不到解决,转而举报为其办理诉求的领导干部。有的信访问题如反映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部分群众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要求过高,因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矛盾没有及时消除或缓解,引发群体访、重复访及越级上访事件。(四)匿名举报较多因担心受到打击报复等原因,除非涉及信访人自身利益诉求,大多不愿意实名举报。近年来的署名举报仅占50%左右,匿名举报、冒用他人名字举报较多。有的信访群众认为只要联合署名的人多,领导就会重视;上访的人多,党委、政府就会有压力。因此,有的信访个体有意拉拢、鼓动其他群众一起联名举报、联合上访;有的在信件中擅自将不愿或不明情况群众的姓名签上,以联名信形式举报。匿名举报调查难度大,查清后无法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由于不知道结果反复进行举报。(五)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力度不大信访问题反映在上面,根源在下面。有的乡(镇)和村(居)委会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对一些能够解决的问题长期拖着不解决;对一些民事纠纷不及时排查处置,推诿搪塞,上交矛盾;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批示久拖不办或案结事不了,使群众将原来的诉求反映转化为信访举报。有的乡镇纪委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一些信访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比如,群众向上级纪委反映的一些信访问题,有的是乡(镇)纪委已经调查处理过,由于调查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认为基层不解决,又将同样的信访问题向上反映。(七)乱告状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借检举揭发之名,公报私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中伤。尤其是在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在换届选举、干部调整、民主评议等时间节点,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满足就告状,“提谁告谁,用谁告谁”,匿名举报较多,乱告诬告现象突出。乱告诬告不仅给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更重要的是挫伤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败坏了风气,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决纠正。提倡实名举报,始终支持正常反映问题,坚决反对和制止乱告诬告行为。三、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探索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职责,深入研究信访举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取得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成效、新进展。(一)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厘清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对象、受理范围、职责边界,归口受理反映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结合来访群众身体状况、性格情绪、所反映问题等实际情况,热情高效、规范安全地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对受理范围内举报认真接谈、记录,既收集反映涉嫌违纪问题具体线索,又了解群众上访背后可能隐藏的深层次问题;对受理范围外来访耐心疏导,把“为什么不受理”讲清楚,把“到哪里反映“说明白。对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切实加强信访举报件条码管理,严格实行一信一条码,防止检举举报件遗失、私藏、隐匿、销毁等情况发生。突出受理、分流职责,及时受理、认真登记、细致筛选、准确摘录、迅速转送反映县管干部问题的检举控告。严格时限和程序,及时准确办理举报件分析研判工作。(二)认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举报件的登记、录入等工作,确保要素齐全、客观全面。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梳理好信访举报中反映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认真履行信访部门作为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的职能职责。紧盯重点人员,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紧盯重点领域,聚焦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标、公共财政支出、旅游发展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问题,突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问题。关注群众反映的耍特权问题,注意发现和研判特权行为背后反映出来的违纪问题线索。(三)重要信访举报情况及时报告和反馈及时向县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报告县管领导干部、监察对象检举控告情况。严格落实定期对账制度,每季度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进行对账,汇总、梳理移送检举举报件的分流、办理情况。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制度,加强与各承办室的协调沟通,及时向信访室反馈被举报人立案审查、实名举报回复情况,防止检举举报受理、办理、回复等信息不对称,造成工作脱节、断档。(四)强化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交办督办工作加强对全县各乡镇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经常开展走访调研,帮助基层找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采取跟踪督查、发文督办、电话催办、派员现场指导办理、个案抽查复核等方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增强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提高初核成案率。加大信访举报件交办督办工作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好、办到位,从根本上逐步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加强对基层转送件办理情况的审查工作,确保举报问题查实到位、违纪问题处理到位、实名举报反馈到位,力争“一信一结”,杜绝因办理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复举报、越级举报。(五)提倡实名举报制定办理实名举报工作办法,对实名举报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加强对实名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承办部门调查结束后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同时还要征求他们的意见。完善保护举报人制度,细化举报保密制度,举报信件由专人拆阅,检举、控告材料列入密件管理,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调查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提倡实名举报,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方式逐级有序进行举报,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六)严肃整治乱告状问题重点治理为达到个人目的,自己或唆使他人编造、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或者诽谤他人,以及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和方式传播小道消息、编造或者散布谣言,恶意诋毁、中伤、威胁他人的行为,狠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乱告状的歪风邪气,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把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不让干事创业者遭打击、受委屈、背包袱,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推进舟曲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发展。(七)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突出。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广撒网”引起重视的心理。目前“信、访、网、电、微信”五位一体受理渠道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部分群众基于“广撒网”、多举报更重视等心理,会采取多次、多渠道、多部门反映问题。二是承办部门对初信初访处置不当。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初信初访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上级交办和应由本级受理的初信初访没有及时处置或因办案力量薄弱、工作思路不清、采用方法过于草率简单,信访举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群众的不信任,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继而初信初访演变为重复访、越级访;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存在重查办轻反馈的问题。问题线索办结后反馈环节较为薄弱,甚至不反馈、不回复,导致信访群众没有及时掌握办结情况或者因为少数纪检干部对政策法规、党纪条规学习不透、理解不透,沟通上有偏差,不能对群众作出令人信服的反馈而导致重复访。四是个人诉求难以满足。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老账旧翻,土地征拆、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大量重信重访,这些信访问题繁琐复杂,调查取证困难,没有政策和法律支撑,难以解决,信访人得不到满意反馈造成重复访;还有一些是虽然已经有了结论且已答复反映人,但反映人紧凭主观臆断认为与其个人诉求和自我意愿存在差距,导致重复访、越级访。(八)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占比较高。一方面,近年来舟曲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期待值、信任度进一步提高,认为纪委监委出面一切问题都能解决;另一方面,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扩大了,但是群众的认识比较模糊,从直觉印象误认为纪委“啥都管”,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不明了,造成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数量增加;第三,由于部分群众以达到自身利益诉求为目的,为了能够契合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问题范围,有意给所反映问题“插上标签”进行“贴牌”举报。特别是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举报人往往由于个人利益诉求未达成,于是将原因归结为司法人员失职渎职、枉法裁判,造成问题类型界定和甄别难度增大。(九)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举报占比较大。首先,一些村干部党纪国法观念仍然淡漠,在征地拆迁、低保金分配、危房改造、发放各类惠农补贴款等工作中存在侵占集体利益、弄虚作假、私分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拉帮结派、横行乡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次,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纳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后,也必然的导致了反映嘎查村干部的信访量增加,同时由于专项整治工作焦点集中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三务公开”等基层腐败作风问题,产生了“重点工作部署到哪,信访举报工作就聚焦到哪”的导向效应。(十)纪检监察信访分析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足。目前各地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普遍存在对信访分析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分析水平能力滞后的问题,对于如何通过信访举报数据分析研判一个地区、一定时期的政治生态情况,从中发现规律、掌握趋势,进而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技术手段滞后,大数据技术基础建设支撑乏力,严重制约了信访分析向精准化、精细化、联动化方向发展;二是对信访分析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信访分析只停留在对信访数据的基础汇总的初级阶段;三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范围扩大,总量大幅增长,在改革初期的一段时间内,信访分办流转工作压力大,信访工作人员主要精力侧重于日常信访工作运转。因此从事信访工作人员开展分析研判工作的手段滞后、认识不足、力量不够等问题凸显。(十一)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是连接党和群众关系的重要纽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深化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实现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性提升。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信访人员对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的变化等新政策新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加之业务素质不够扎实,影响了信访举报受理效率和质量,甚至出现“手忙脚乱”的状态。二是基层纪检干部流动性大,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普遍存在“上岗前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能力素质与新形式下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基层信访干部在开展群众工作过程中办法不多,业务不精,例如在接待来访群众时,接待口径不够规范统一,解释问题不够清楚明白,造成了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误解和疑虑。应准确把握当前信访举报的职能职责、受理范围、办理原则,努力提高法纪贯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甄别筛选能力、研判分析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大数据运用能力以及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