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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濉溪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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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濉溪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docx

    滩溪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滩溪县民政局2021年12月浪滞留人员入户,累计救助2763人次,支出救助金488.21万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提高了50%,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现全覆盖,低收入高龄老人高龄津贴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30元,非低收入高龄老人的每人每月2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0元。为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50元。十三五以来,共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340.84万元,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3764.01万元,低收入高龄老人居家养老补贴1513.55万元。建设滩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智慧养老平台,实现对养老机构的实时监管。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不能达标的双堆集镇陈集敬老院、曹坊敬老院和铁佛镇敬老院3家养老院进行了关停并转。完成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对全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共拨付438.98万元。开展“银龄安康行动”即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投保及理赔工作,投保率达35%,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0%目标任务。委托第三方实施社会办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能力评估。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升基层关爱服务能力,全县在镇(园区)设立儿童保护督导员、在村(居)设立儿童主任,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定期开展走访了解留守儿童情况。制定滩溪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不断提升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名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补助由2016年的600元,集中供养1000元,分别调整到每人每月1050元和1450元,增长了75%、45%o基本社会服务不断优化。广泛宣传殡葬领域扫黑除恶行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殡葬救助。十三五以来共接收火化遗体25176具,殡葬救助4420人,合计减免火化费和遗体接运费278.04万元,在政策落实上让贫困群体切实得到了实惠,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国家地名志词目条和释文的撰写、百善镇柳孜村安徽省千年古村申报、淮北蚌埠段滩溪怀远线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淮北亳州线(滩溪蒙城段、滩溪涡阳段)和滩溪相山段的行政区划界线联检、皖豫线第四轮联检工作;完成淮北市地名录(滩溪篇)、溪县地名志初稿的撰写工作。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和各种纠纷隐患排查。完善服务功能,启用叫号系统及智慧引导系统,增加图像采集、人脸识别、身份信息核验、电子化档案管理等智能设备,提高婚姻登记的便捷化和准确性。十三五以来,共办理婚姻登记74584对,办理收养登记7例。合格率100%。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村和社区换届工作“回头看”工作。通过“回头看”,将6名村和社区两委成员清理出去,进一步纯洁村和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圆满完成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一肩挑比例比上届提高47虬圆满完成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点建设,顺利通过第三方验收。全面完成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大体检”活动。我县四铺镇界洪村等三个村规民约和开发区溪河社区居民公约入选全省80个优秀村规民约和20个居民公约之列。高标准新建11个镇为民服务中心,新建180个、改扩建25个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同步联动全面建立。疫情防控成果不断夯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部署要求,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滩溪民政系统上下戮力同心,群防群控,精准施策,切实做好全县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县民政系统无一例确诊病例。二、肩负新使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环境“十四五”时期是滩溪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这一新发展阶段,民政事业既迎来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要胸怀大局、站位全局、把握变局、科学布局,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奋力开创滩溪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一)有利形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给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三五”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质量、志愿服务等民政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前,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这明确了新时代民政事业的定位和职责,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发展方向。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将不断激发社会活力,释放发展潜能,促进民政事业在政策创制、手段提升、能力保障等方面的创新发展,社会资源也会更多地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康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慈善、志愿服务等领域集聚,为全县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拓展广阔的发展空间。新一轮科技革命日趋活跃,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民政事业提供了新技术。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与升级,信息革命不仅使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结构产生巨大变革,也赋能民政各领域各环节提质增效,为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民政改革创新、拓宽社会服务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及解决基层人力不足等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新机遇。滩溪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发挥优势,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快高质量转型崛起的步伐,为民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迎来更多的发展契机。(二)面临挑战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性带来新挑战。当前,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反全球化思潮抬头,加之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我县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民政支出的刚性需求与财政收支的矛盾会更加突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提出新要求。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围绕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滩溪目标要求,努力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精准有效的基本社会服务,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举家城镇化给城市服务和治理带来新困难。我县快速城镇化的进程出现放缓趋势,快速城镇化将逐步转为高质量城镇化。高质量的城镇化意味着举家进城和以家庭整体为单位的市民化成为常态,随迁家庭成员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增加,必然带来城镇民政对象的增加。在城镇稳定下来的大量新市民家庭如何参与和融入社区共建共享共治,如何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成为更加现实、更加迫切的社会治理问题。人口老龄化带来新问题。我国老龄化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的态势,加大了社会和家庭抚养负担,需要政府提供保障的对象明显增多,养老、助残等服务有效供给不足、质量有待提高、人才紧缺等问题更加凸显,失能老年人照料、残疾预防和康复、困境儿童保障等领域的任务越发艰巨。创新社会治理提出新任务。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日趋多样、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日趋多变,社会矛盾风险累积叠加,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为复杂。如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城乡社区,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是民政部门必须面对的新任务。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课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民政机构服务能力和城乡社区治理能力不仅在疫情防控中得到锻炼和提升,而且在防控过程中累积的群防群治、部门联动等经验,可以有效转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并应用推广。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冲击,也暴露出民政事业发展的不足和潜在风险点,亟需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面对新的形势,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破解发展难题,不断绘就新时代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新蓝图。三、开启新征程:“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突出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滩溪作出新的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民政工作必须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发展战略,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在全局中谋划,在大局中行动,充分履行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职能,加快推进我县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民政事业的根本目的,既要尽力而为,在经济发展可承受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改善民生,也要量力而行,尊重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自身的规律,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益。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治。坚持民政事业公益性的基本属性,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政府投入效益。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满足群众多样化和多层次需求。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更多依靠政府、社会和市场力量合作解决问题,力争走出一条有滩溪特色的民政事业发展道路。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强化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整体推进城乡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工作协同进步、均衡发展,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积极作为,提升我县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围绕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重点突破来带动整体推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既围绕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重大问题,考虑长远发展,作出制度安排,又有具体举措和目标,可操作、可检查、易评估。(三)发展目标对标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目标,滩溪民政事业2035年发展目标是: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长三角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全县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积极回应民众需求,基本民生保障的各项政策、制度和标准更加完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兜住兜好基本民生保障的底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公益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多元共治基层治理新格局逐步定型。适应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有活力,城市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农村社区建设提质扩面,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社工人才队伍使用、“三社联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滩溪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高龄、失智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持续建设和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提高。专项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覆盖城乡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加强。婚姻收养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人性化,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迈入新台阶。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管理科学有效,与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滩溪建设、推进高质量转型崛起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新格局基本形成,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表L滩溪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序号主要指标单位2025年目标值年均增长(%)指标属性1城乡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30,40*约束性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元/月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约束性3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元/月不低于重残补贴标准约束性4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约束性5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100约束性6镇(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50预期性7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工556.6约束性8镇(园区)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0预期性9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802预期性10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353.1预期性13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80预期性15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100预期性16县(区)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100约束性1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18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19地名标志设置率%100约束性备注:标*的指标为区间值四、开创新局面:“十四五”民政事业重点任务(一)弱有所扶,构建社会救助新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健全完善镇(园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按规定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限的渐退期。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积极协调市数据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并纳入智慧民政建设重要内容,统筹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认定方法。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因素,合理制定我县低保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推进实施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质量。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已脱贫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促使核查更加精准、高效、安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推动镇(园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提质增效。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制度与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鼓励引导以社会救助为主的服务机构按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深入推进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与转介、落户安置等工作。持续开展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的救助寻亲服务行动。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有效减少“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加强精神关爱和家庭教育支持,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意识。有效发挥农村留守妇女主体作用,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实现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提高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和意识,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法律援助受理渠道,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专栏1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程1.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贯彻落实滩溪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度举措,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到2023年,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的总体目标。2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职责的机构,合理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关爱基层救助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交通、通信费用以及薪资待遇,保障履职需要。建立健全县、镇(园区)、村(居)委会社会救助三级管理网络。强化镇(园区)社会救助职责,在村(社区)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救助对象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3 .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4 .大力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完善市智慧救助平台功能,建设全县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救助帮扶各类信息。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事项线上办理,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就近办”。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探索实施救助需求综合评估,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通信息孤岛,精准认定救助对象。(二)老有颐养,多渠道开启养老服务新模式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会议精神,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制度。探索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县定期制定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和支出责任主体等。建立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制定滩溪县老年人需求评估表,落实老年人需求评估地方标准,探索发展长期照护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到2025年,全县城乡普遍建立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补贴机制。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以构建普惠型养老服务新格局为目标,加大养老服务场所建设,逐步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政府和企业双方约定普惠性养老服务内容,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到2025年,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吸纳志愿机构、社会团体、老年机构、企业等多元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探索共同参与、多元治理的新型互助性养老模式及其规范化发展,努力在全县形成自给自足、互助互惠的互助性养老氛围。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探索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推进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构建枢纽型的社区养老综合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籍、健康管理、康复辅助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鼓励通过邻里互助、低偿报酬、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保补贴等方式,不断探索互助性养老新模式。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以失能、留守、高龄等农村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推动政策、项目、资金等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在每个镇设置1个具备养老服务和政策指导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村设置养老服务站,通过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无偿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日托、文化娱乐等服务。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到2025年,全县镇(村)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养老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推动“全面放开+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强化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认同感和工作凝聚力,促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护理员服务全流程监管。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配备应急防护物资、隔离设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培养培训专业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定期分类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国务院、安徽省有关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要求,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建立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和养老机构监管信息披露制度。专栏2养老服务新模式建设工程1 .提高机构养老服务水平。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建立养老机构精准补贴机制,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居家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比例达到90%,力争所有镇至少建有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60%。2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构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在每个镇设置1个具备养老服务和政策指导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Q到2025年,全县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并同步在其辖区内设置4-6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到2023年实现滩溪县至少有1个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机构。3 .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二健全县、镇(园区)、社区(村)三级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体系,逐步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到2025年,全县打造1家以上专业化的品牌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运作,大力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就近照护服务的“社区示范长者之家”项目和提供就餐送餐服务的“社区助餐工程”项目。4 .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化。打造全县智慧化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养老服务设备。为享受政府提供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空巢、独居、失智以及特殊需要的老人提供智能穿戴设备及健康监测管理系统等设施设备,实现智能化远程看护、健康管理、紧急救援、亲情关怀。到2025年,以县为单位全部完成居家养老呼叫中心平台建设Q5 .持续加强专业养老职业培训。强化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增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认同感和工作凝聚力Q(三)幼有所育,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强儿童兜底保障工作,强化困境儿童服务分类保障,增强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提升儿童关爱救助保护能力,不断完善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健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保护。强化困境儿童服务分类保障,将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等政策。健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到2025年底,孤儿保障标准达到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医疗、教育、康复、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拓展保障范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格规范家庭寄养。完善儿童监护制度,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健全儿童收养体系,提升儿童福利设施水平。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增强城乡基层儿童关爱服务能力,做实做强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机构。强化儿童福利和保护机构规范管理,推动县儿童福利院转型为儿童福利指导与关爱保护中心,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与关爱保护中心、镇(园区)建立儿童福利与关爱社会工作服务站且设置儿童督导员、村(居)设置儿童主任。重点打造滩溪县福利中心,建成一个“养、治、教、康、安”和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的区域儿童福利机构,探索推进“智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支持开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特教学校等,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和功能,推进区域化供养,合理满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需求。培育发展专业化的评估和服务机构,推进政府购买儿童保护相关服务。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造家庭式居所,推广家庭式养育模式。推动儿童机构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与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特教机构合作,提高机构服务水平和儿童生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依法优先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消除对女童的歧视,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创造更加和谐友好的儿童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未成年人相关慈善事业,确保各项关爱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依托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就业指导等服务。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监督、帮扶,提升家庭监护能力。专栏3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工程1 .提升儿童福利服务能力。培育孵化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儿童福利服务。推动县儿童福利院转型为儿童福利指导与关爱保护中心,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与关爱保护中心、镇(园区)建立儿童福利与关爱社会工作服务站且设置儿童督导员、村(居)设置儿童主任。加大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2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对现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设施设备改造,满足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临时照料需要。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完善儿童养育、残疾儿童医疗、特教、康复及开展家庭式养育等所需的设施设备,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四)善有所归,探索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新模式完善慈善事业动员机制、监管机制,积极拓展志愿服务发展模式,持续推进互联网与慈善事业、志愿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以及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倡导人人参与、随时参与、人人尽责的社会新风尚。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监管机制,加强慈善组织建设,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直接登记,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慈善”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健全互联网慈善,特别是网络募捐的制度安排,营造互联网慈善健康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为人人参与、随时参与慈善提供具有便捷性和公信力的渠道。通过“中华慈善日”“慈善助老情暖夕阳”等大型活动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积极发展社区慈善,探索培育社区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慈善和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完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建立村(社区)一镇(园区)一县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加快推进镇(园区)社工站建设,重点支持建成若干示范性社工站。探索形成全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吸引各领域资金投入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创新。加强社会参与平台建设,强化志愿服务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协同。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等机构和城乡社区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在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探索构建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会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积极承担志愿者招募培训、志愿服务经验交流展示、志愿服务文化宣传等功能。局。广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活动,培养、提高居民群众协商能力,引导居民依法依规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础作用,继续推进居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加快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区提供和转介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智慧社区,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社区”等工程,以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为重点,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微公益创投、资金奖补等形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社区辐射延伸,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联动,构建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村民群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加强村级综合服务机构、平台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按照滩溪县城市社区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滩溪县城市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滩溪县农村社区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滩溪县农村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滩溪县村(居)出具证明清单要求,严格落实社区准入制度,明确不在清单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要求社区承担。以减负、增能、强基为总体目标,以规范城乡社区准入事项和出具证明工作为重点,全面清理城乡社区承担的不合理负担,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形成政府依法办事、社区依法自治的工作格局,为构建文明、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供有力保障。做好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社区防控和服务。严格落实民政部、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统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完善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控组织体系。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和社区服务精细化供给,引导和激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服务,夯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推动社区防控、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构筑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线。专栏6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1 .城乡社区服务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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