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十四五发展规划.docx
市民政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一、现实基础与发展背景(一)现实基础“十三五”时期,在思想指引下,*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砥砺奋进、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民政工作获得新发展,民政事业取得新成就。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健全。保基本、兜底线制度不断健全,基本形成“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数据共享”的大救助体系。市长亲自挂帅担任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低保兜底工作在全省做到“五个率先”,低保救助标准年提幅*%以上。低保救助标准、补差力度和城乡统筹水平均位于全国全省前列。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有保障,*-*年,财政累计投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亿元。专项救助机制不断完善,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率先在全省全面完成长期滞留流浪乞讨对象落户安置工作,全市共落户安置*名。向*万人次民政保障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万元。建立健全孤残、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落实儿童抚育、康复、教育等各类保障措施。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服务体系,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疫情期间开展“六必访”行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对全市*万名特殊困难群众实现了探访服务全覆盖。在国家对彩票政策重大调整背景下,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亿元,筹集公益金*亿元。养老服务量质齐升。基本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连续*年将养老服务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颁布实施全省首个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推进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广泛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全市建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个,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个,老年护理照料中心*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个,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爱心车轮”老年送餐车实现镇乡(街道)全覆盖,每天约*万名老年人享受配送餐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更加健全。*万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意外险、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等福利待遇,累计为*万户老年人免费安装“一键通”应急求助服务系统,*万余名老人享受志愿者结对帮扶服务,*万老年人在各级老年大学学习。积极推进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全市养老床位*万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每百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张。开展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加大医养结合力度,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覆盖率*%。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彰显。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条”、“开放空间”、“*社区治理工作规程”等创新性做法持续涌现。城乡社区治理全面加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依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为社区居民开展“订单式”服务。全面实行专职社区工作者包片联户、“全能社工”和“一门受理、后台协同办理”制度。社会组织健康成长,户籍人口每万人拥有法人社会组织*个,远超全省平均水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全市有社会工作人才*万人,其中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人,省市两级督导人才*人,创建市级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家。社会组织协同作用显著。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出台全国首个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文件。全省规模最大的市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一*(*)社会组织创新园建成开园,“*公益街”集聚效应更加突出,*(*)社会组织学院揭牌成立,形成以“一园一街一院”和“以社育社”为特征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社会组织党建体系不断完善,率先出台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三级标准化建设规范,形成“党员公益日”等一批党建特色品牌。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万元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建设位居全国全省前列。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共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家。近*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扶贫项目*个,帮扶资金超*亿元。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充分展现。全市慈善救助总支出*亿元,受助人次达*万人次。全市注册志愿者*万人,志愿服务组织及团队*万个,志愿服务单项指数位居全国第四。社会事务管理务实高效。全市所有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国家*A级以上标准。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完善和电子签名工作,有效实现婚姻登记电子证明的共享应用。婚姻、收养登记保持*%合格率,创新推出离婚登记干预、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殡葬综合改革试点获全国优秀案例推广,生态殡葬蔚然成风,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城乡全覆盖,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实施县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江东区,调整*区和海曙区辖区范围,完成奉化撤市设区。开展撤镇建街和街道层面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市形成*区*县*市行政区划格局。出台全省首部地名条例*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地名公共服务不断深化,出版*市地名志丛书。加快移民美丽家园建设,水库移民安居乐业,移民专项资金累计安排*亿元,共完成*个建设项目。民政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创新开展攻坚行动,完成一批重点任务,破解一批重大难题,形成一批新制度和机制。民政服务基础设施面貌焕然一新,全市民政事业费总投入累计超过*亿元。出台*部地方性条例、*件规范性文件、修订*部政府规章。巩固完善审批、执法、监管分离的权力运行机制。制定或牵头制定各类国际标准*个、地方标准*个。开发完成智慧民政平台,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数字化转型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不断优化提效,向公共服务领域和基层延伸,并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推进了“社会救助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和“身后一件事”联办,探索“涉外结婚一件事”联办。打造老年人“幸福直通车”、社区“云管家”等“码上办”,为群众提供了便捷暖心的民政服务。“十三五”时期,*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总体完成较好,*项指标中有*项超额完成,其他*项指标除“临时救助常住人口人均筹资”因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暂未完成外,均达到目标值。尽管“十三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未来的发展形势相比,我市民政事业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域和城乡发展尚不平衡,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领域服务供给存在短板,基层民政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民政人才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二)发展背景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结构转型、社会结构变迁、人口老龄化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对民政事业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民政事业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省“十四五”时期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市在富民惠民安民上将更加担当作为,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发展进入新阶段带来新要求。随着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基本民生、社会治理、养老服务和社会服务的要求不断提升,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不断增长,对民政事业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社会加速转型带来新挑战。“十四五”时期,社会格局将会加速变迁,社会诉求更加多样,社会矛盾风险易发,尤其是可能突发重大公共事件风险。同时,随着中国城市化持续推进,人口加速流动,户籍界限进一步打破;随着乡村振兴计划的持续推进,农村居民的要求逐步提高。这些都对民政工作如何做好基本民生保障、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带来了新挑战。人口高龄化带来新需求。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总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等特征。截至2020年底,全市*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万,占户籍总人口*%,其中*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万,占老人总数*%。“十四五”我市人口结构将持续老化,人口高龄化伴随着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进程,传统家庭的风险保障能力和照护服务能力均在不断下降,亟需完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予以应对。市域治理现代化带来新机遇。我市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的战略部署,对加强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也对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畅通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带来新机遇。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将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也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带来了新机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建设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为总目标,以深化攻坚行动为驱动力,加快发展四大体系,着力推进十大领先工程,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贡献民政力量。(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牵引,为民属性。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求为导向,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增强社会活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着眼于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进一步突出重点、瞄准薄弱、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提升民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解决基层力量薄弱、强化为民服务、统筹各方资源等方面形成民政工作合力。坚持数字驱动,整体智治。推进民政数字化改革,围绕系统集成应用、业务数据协同、重塑工作机制,通过数字技术应用和赋能、工作机制调整和优化双向发力,推进民政领域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高效化。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增效。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基本民生保障的资源配置,提高制度运行效率,提高资金绩效。积极调动社会资源进入民政事业领域,创新民政服务提供方式,扩大供给合力,提升资源使用效能,以有限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普惠的基本民生保障。(三)主要目标全面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权责划分清晰、部门协同有力、执行运行高效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做到民生保障更加系统精准,社会治理更加和谐有序,养老服务更加优质均衡,社会服务更加暖心惠民,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在全省全国走在前列。一一建设精准保障先行市。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成熟定型。通畅大救助信息平台运行,加强支出型贫困社会救助。各类保障标准持续在全省走在前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元/年,特殊困难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更加健全,区县(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率达磷。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现代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建设和谐自治先行市。城乡基层民主建设持续领先,基层创新不断涌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趋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卓有成效。社会组织活力增强,区县(市)级社会组织示范园建设比例达*%,持证社工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人才数达*万人。建设幸福颐养先行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在供给方式、服务模式、信息技术等方面迭代升级。加快推进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切实提升老年人满意度和幸福感。聚焦困难群体和薄弱地区,补足服务短板,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在*%以上,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人以上。建设品质服务先行市。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深入推进“一件事”“一码通”改革,构建智慧服务体系,实现基本社会服务从好到优的转变。做深做细婚姻登记服务、殡葬服务、民政窗口服务,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民法典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全市*%以上婚姻登记场地达到国家*A级建设标准。三、主要任务(一)筑牢系统衔接、规范精准、更具韧性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1 .实施“精准救助”领先工程改革社会救助制度,强化大救助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建立精准识贫机制和主动发现机制,健全五级社会救助网络,突出社会救助的系统性、精准性、时效性。完善综合性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加大统筹力度,完善“*+*+*”大救助机制,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体、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加强八项基本救助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坚持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和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元/年。适当提高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水平。推进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实现低保标准全市统一。形成分层梯度的社会救助格局。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绝对贫困、收入型贫困向相对贫困、支出型贫困转变。制定分类分档的临时救助标准,增强政策的灵活性和个性化。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建立以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高龄、空巢、独居、孤寡老年人,困境、孤残儿童等为重点的定期探访慰问制度,重点对象月探访率达到*%。扩展救助制度的覆盖人群,加大常住人口社会救助力度,拓展省内异地救助。建立临时救助快速响应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创新社会救助方式。提升智慧救助水平,加强大救助平台技术支撑,加快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经济状况核对职能,大力推行线上线下联动核对、精准核对、大数据分析、点对点推送,实现救助服务”码上办:提高惠民联办便捷性,实现救助“一件事”*个线上联办事项落地率*虬建立健全精准识贫机制和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多维度贫困评估指标体系,对贫困家庭境况和需求开展科学调查和综合评估。健全五级联动网络,落实省内异地申请,实现全域通办。推进社会救助向“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模式转变。加强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建立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机制,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开展多样化的社会救助。2 .实施“阳光关爱”领先工程切实拓展儿童福利保障,让孤残和困境儿童也拥有阳光灿烂的童年。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残疾人的浓厚氛围。加快发展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制度。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预防预警“五位一体”的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织密四级联动督导服务网络,更好地形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合力。确保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配好配强儿童福利实体机构工作人员,每个区县(市)建有至少*个具备集中托养功能的儿童福利实体机构并实现实体化运行。推进镇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加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组建“*+*+N”专业团队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为儿童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为特殊经济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康复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和运营。推进全市人口相对聚集的*万人以上的镇乡(街道)建有*家规范化“残疾人之家”,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回归社会。加大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力度,创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优惠政策,多途径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二)完善党建引领、和谐有序、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3 .实施“四治融合”领先工程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乡社区治理共同体。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深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五议两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率达州以上。推进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推行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向镇乡(街道)备案制度。出台市级层面的社区治理规范。完善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说事平台等载体和共建理事会、民情恳谈会、民主议事会、社区论坛、居民自治互助站等形式,大力推广“*社区治理工作规程”、“开放空间”、“家人治家”等模式,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评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积极探索和推广符合市情民意的基层群众自治经验模式,实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政府管理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积极打造开放式的“居民会客厅”,制定居民会客厅建设指导标准。探索推进集公共服务、居民活动、居民协商议事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一站式提供社区便民服务、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打造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生活共同体。探索建立分级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孵化机制,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积极参与未来社区建设,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到2025年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覆盖每个区县(市)。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专职社区工作者选聘招录、服务规范、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薪酬待遇、激励保障、提升解退等政策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落实薪酬待遇,强化教育培训,拓展发展空间,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通、群众满意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力争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比例保持在糕以上。4 .实施“红标引航”领先工程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依法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良性互动,推动社会组织在建设和谐自治先行市中发挥积极作用。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绝对领导,织密组织体系、提高组织覆盖。健全完善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综合党委兜底的党建工作机制。依托*(*)社会组织创新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指导中心功能,全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年检、评估“三同步”机制。组织实施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率达标计划,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市糕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做深做强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公益项目设计大赛、公益创业项目展示交流会等党建工作品牌。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完善*(*)社会组织创新园的创业创新功能、*公益街(善集)的公益集市功能、*(*)社会组织学院的教育培训功能,强化“一园一街一院”为代表的框架体系和“以社育社”模式的*社会组织工作特色品牌。加强政策支撑,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力度,每年发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持续实施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化运作,推动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和作用发挥。推进各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扩面赋能,增强各级服务平台的支持性作用。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社会协同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扎实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完善涉企合理收费长效机制,持续助推营商环境的优化。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抽查审计,严格实施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双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年抽查率不低于登记数的5%。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用机制。依法依规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整治。依托社会组织法人库和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引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提升服务效能,防范化解风险。推动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推动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市域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作用。注重品牌建设,开展评选活动,到2025年,全市形成品牌社会组织50个和品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100名。重视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提炼总结,形成若干个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加大宣传力度,传播社会组织“好声音”,讲好社会组织“小故事”,激发社会组织正能量,让社会组织真正成为让党放心、受人民欢迎、在行业领域和公益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力量。5 .实施“专业社工”领先工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统筹机制,构建科学规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管理、配置框架,加快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发挥社会工作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培养、岗位开发、机构培育、经费保障等制度措施。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任),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由民政领域拓展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等领域,由特殊困难人群延伸到有需要的人群。协同修订*市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拓展社会工作职业化平台。加快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到2025年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并实现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加大社工岗位开发力度,根据不同领域科学规划开发设置社工岗位。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2025年总数超过*家。每个区县(市)培育不少于*家具有省级影响力的社工机构。推进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重点推动老年、儿童、司法、医务、教育、企业等领域加快开展专业服务,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实体化运作。强化对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研究的支持,加强专业研究机构和学术交流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大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力度,实施持证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计划,健全社会工作督导、高级社会工作师等中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到2025年,全市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人才达*万人,力争年均新增不少于*人。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加大福彩公益金支持和社会救助经费统筹力度,引导慈善资金投向社会工作领域。完善“社工+志愿”联动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6 .实施“尚德慈善”领先工程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原则,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到2025年,基本形成组织化、多元化、专业化、智慧化、规范化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促进治善体系完善。深入贯彻慈善法*省实施慈善法办法,修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落实*省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慈善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慈善行为,引导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和形成行业自律机制。依托省慈善服务“码上办”应用系统,健全慈善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借助“互联网+”提升慈善服务,加强慈善协同,促进慈善资源合理流动、高效配置。加强行善载体建设。培育发展各类慈善组织,优先培育扶贫济困、助学助医类慈善组织。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信托,推动慈善多元发展。推进慈善行业组织建设,支持行业组织在建立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推动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等方面发挥作用。推进“慈善基地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基地在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弘扬慈善文化、对接慈善资源、培养人才队伍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慈善总会系统建设以村(社区)慈善工作站为核心的基层四大工程建设,到2025年实现村(社区)慈善工作站覆盖率100%。优化现代慈善生态。推进慈善组织在内部治理、慈善捐赠、慈善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规范化建设。加快慈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慈善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进“慈善+社工+志愿”融合。加强慈善行业研究,探索发布全市慈善行业发展报告。开展“*慈善奖”评选,深化“中华慈善日”宣传、“慈善一日捐”活动,培育全民慈善理念,促进慈善文化建设。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到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行动中来,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三)健全优质均衡、供给丰富、方便可及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7 .实施“幸福颐养”领先工程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结合、事业产业协同、线上线下融合、人才科技相辅的“三纵四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使居家养老更舒适、社区养老更完善、机构养老更专业,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城市。开展居家养老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推进镇乡(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充分发挥镇乡(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枢纽平台和辐射服务作用。建立健全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建成*个以上标准化老年食堂。加快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加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全面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合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探索“时间银行”互助服务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建立养老顾问制度。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创建认知症友好社区和示范型老年友好社区。开展机构养老提升行动。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提升,市县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均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全市*%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完成县乡两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敬老院)设施改造提升。拓展乡镇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功能,发展互助式养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总数*%,推进养老机构失能失智照护专区、护理专区建设,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张。建立养老机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常态化应对机制。促进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家庭互动互融。开展养老事业产业协同行动。加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向常住人口开放。鼓励养老辅具、助餐助医、智慧养老、适老化改造等产业发展。加大对国有、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市县两级国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养老消费领域,丰富优质老年用品供给,扩大老年消费市场,服务国内经济大循环。联合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欺诈销售和服务消费侵权行为执法行动,营造放心安全的老年消费环境。开展人才培养提升行动。加大对各类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机制,鼓励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技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人。实施养老服务“领头雁”计划。成立全市养老服务专家委员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人次以上。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革试点,推动建立能力等级相符、晋升通道顺畅的养老护理员职业体系。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积分落户、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等激励政策。完善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表彰工作。开展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养老机构党建引领,基本建成养老机构“党建+N”服务矩阵。强化市、县两级为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积极发挥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工会作用。加大财政资金保障,推动财政资金从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福彩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的比例超*%。统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用地,推进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和国企等国有闲置房产低偿或无偿作为养老用房。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政策以及用电、用水、用气优惠政策。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鼓励商业银行向养老机构发放贷款。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或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贯彻落实国家养老服务强制性标准,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8 .实施“智慧康养”领先工程推进智慧养老平台建设,以科技创新和模式创新赋能医养康养联合体建设,建设医康护养为一体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线上线下融合行动。按照“慈孝、微笑、高效”要求,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城市大脑。提升养老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打造5G养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破解数字鸿沟,在老年人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和服务场景开设绿色通道,保留人工服务或上门服务。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老年教育课程。建立线上线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开展养老服务满意度、需求调研评估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推进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联力、。实施医养康养结合行动。推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机构建设,推动老年病专科医院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公开公平的失能照护评估机制。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有设施、有器材、有队伍、有标准、有数据”要求,开展康养联合体建设,推进康复辅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推进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和养老一体化服务。建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张以上。(四)创新文明规范、暖心惠民、融合发展的社会事务服务体系9 .实施“暖心惠民”领先工程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婚姻家庭幸福美满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殡葬节地生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大力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婚前辅导,建立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宣传倡导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常态化。推进婚姻登记智慧化服务集成,完善婚姻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继续推行“婚育户一件事”联办。全市50%以上婚姻登记场地达到国家4A级建设标准。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措施。持续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做好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态殡葬,加快推进骨灰存放、海葬、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节地生杰安葬点覆盖每个镇乡(街道),全市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全市节地生态入葬率达到*%以上,公墓平均绿化覆盖率以上。积极推进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完善“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共同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制定丧葬礼仪规范指引,引导文明治丧。大力推广*县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经验。10 .实施“利民便民”领先工程提升区划地名服务品质,在助推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方面做出新贡献。提升水库移民安置融入服务水平,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水平。稳妥审慎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构建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的行政区划结构体系。全面深化巩固平安边界建设,完成第四轮并启动实施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健全地名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完善“1+*”地名法规配套政策。加强地名规范化工作,出台*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21-2035)。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成*市地名志丛书出版。推动地名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革,落实*市标准地名地址“一址通”项目,建成全市标准地名地址共享服务平台。加快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健全移民安置法规政策,加强移民安置各节点的监管,有效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完成*水库下闸蓄水前期、*抽蓄能电站蓄水验收和*水库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工作。打造示范性的移民扶持项目,健全移民精准扶持机制,全面提升项目绩效。巩固经济薄弱移民村消薄成果,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水库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打造“美丽、生态、宜居、富裕”的高质量水库移民村。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和专项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将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紧紧围绕民生需求变化,积极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统筹资金使用管理,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资金监管力度。2 .加强党建引领和人才建设。聚焦“促改革、惠民生、夯基础”,以党建工作为牵引、改革创新为动力、锤炼干部为重点,持续推进清廉民政建设,不断优化政风行风,毫不动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民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配足配强民政工作人员,镇乡(街道)一般配备*名左右的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强化基层工作保障,推广基层先进典型。3 .加强攻坚克难和数字化改革。持续开展攻坚行动,破除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争取探索“*样板二大力倡导服务争优,瞄准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安排,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精准有效水平。积极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进程,加强民政标准宣贯力度,鼓励引导民政地方标准创制。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快业务数据系统融合、特色功能综合集成,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创新民政数字化应用场景,全面形成整体智治体系,提升民政对象获得感、幸福感。4 .加强监督评估和政策研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要贯彻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健全规划的监督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2023年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规划期满进行末期评估。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重视理论政策研究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智力支持,从理论层面破解实践难题。5 .加强法治建设和文化培育。加快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建立完善涉及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动态维护机制。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责任,切实增强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合全市执法资源,深化民政领域“互联网+监管”水平,探索构建数字执法体系。培育慈善文化、慈孝文化,培育全体民政人共同拥有的理想信念、价值信念和行为规范,打造一批具有民政特色的文化精品项目,发挥民政文化在引领社会风尚、服务社会、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