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体育局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x
2023年教育体育局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2.3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构成及主要职责3事件分类分级3.1 事件分类3.2 事件分级4预警和预防4.1 信息监控4.2 信息报送制度4.3 预防工作4.4 处置与应急协调5.1 分级响应机制5.2 应急协调5.3 处置6.1 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6.2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6.3 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6.4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7应急保障7.1 资金保障7.2 物资保障7.3 信息保障7.4 医疗卫生保障7.5 治安保障7.6 管理8.1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8.2 奖励和责任9附则9.1 名词术语解释9.2 预案管理与更新9.3 解释部门9.4 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总书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指引,建立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校园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教育体育局和有关部门迅速响应,及时有效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形成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相关事件处置的部门和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掌握事件真相,形成各级各部门应急联动、群防群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性质、严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在各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全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为先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常抓不懈。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矛盾排蛰、问题整改调处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和问题研判,建立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4)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和控制事态扩大的应急行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5)加强管理,协同应对。加强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主动争取相关单位支持与配合,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优势,形成政府领导下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坚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促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领导体系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各学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组成。2.1 领导机构成立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各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1.1 区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教育体育局局长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财政局等部门。2.1.2 区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有关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示精神,领导和组织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妍口具体措施。做好对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建议。组织协调各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校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本预案启动,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4)监督检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准备、应急经费保障等情况。(5)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6)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请示报告。协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2.1.3各成员单位职责(1)区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指导有关单位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必要时协助有关单位组织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会;协调对互联网新闻报道管理及负面信息处理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区公安分局:密切关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社会动态,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环境,依法、及时、妥善处置校园突发公共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运行畅通,开展涉险被困人员救援行动,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校园保卫、交通等安全工作。(3)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学校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校园公共事件时,迅速掌握情况,研判事件性质,向区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需要启动预案时,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和事件定性;恢复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做好校园舆情分析,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组织编写学生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教材,并开展宣传教育;负责制订或修订本预案,承担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4)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协调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对突发事件中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主体资格的调查、确认及监管;加强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卫生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有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小卖部、饮食摊点和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组织协调校园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5)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人员的医治、救护;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防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学校受灾师生进行心理干预。(6)区应急管理局:协调指导校园经营性活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明事故原因。(7)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校园突发事件中的火灾扑救和人员抢救;及时指导、督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8)区民政局: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师生开展临时性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管理和分配企业、个人等组织捐助资金和物资,负责组织做好受灾师生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和其他善后工作。(9)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资金保障及管理。做好捐赠资金监督管理工作。(10)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参与因学校信访突出问题引发的校园师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做好学校师生接访、解释、劝导等工作,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信访信息,联系、协调、督促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师生信访事件。其他区级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2.2 办事机构及职责2.2.1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2.2.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区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2)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向区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和应急处置具体措施。(3)及时总结和推广外邮区相关学校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经瞄口做法。(4)督导、检查事发学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5)督促事发学校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6)完成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2.3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根据不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区领导小组下设相应专门应急处置工作组。2.3.1 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主要由区教育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等部门组成,区教育体育局、区公安分局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区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必要时成立处理校园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现场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学校现场指挥、督促或开展调查等工作;督查事发学校和相关部门妥善处置。2.3.2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主要由区教育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成,区教育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指导各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各学校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收集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适时向区政府和教育部门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2.3.3 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主要由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区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包括对事故救援,事件评估、受伤人员救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及时收集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区政府和教育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各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策略、措施;指导各学校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辖区政府、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外地和区相关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验和做法;督促辖区政府根据事件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3.4 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主要由区教育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科技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成,区教育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区校园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行动;根据受灾情况,认真分析对教育系统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3事件分类分级3.1事件分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等。(1)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内外师生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学生或教职工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各类恐怖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校园欺凌、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涉及学生或发生在校内群殴、械斗及打砸公物;众多学生(教师)陷入传销、受骗上当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因招生、人员聘用等政策及学区调整、学校撤并、倒闭、不规范办学等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针对校园黑恶势力造成的各类事件等。(2)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火灾事故;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学生实践活动期间发生的有较大影响的伤亡事件;发生在校内的学生坠楼、溺水、触电等非正常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3)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在校园内突然发生并影响或可能影响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环境因素事件、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健康的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受台风、暴雨、冰雹、寒潮、雾霾、暴风雪、高温严寒、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侵袭,造成学校师生较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事件。3.2事件分级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情况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四级,即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级),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11级)、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n级)、一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V级)。3.2.1 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四级,即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级)、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11级)、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n级)、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V级)»(1)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级)。主要指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性、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2)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I级)。主要指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微信群、QQ群等社交媒体上出现大面积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并有明显的向校外发展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3)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n级)。主要指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微信等媒体炒作的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100人以下、并已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4)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V级)。主要指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已呈现。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诩口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趋势;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3.2.2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三级,即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级)、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I级)、较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n级)。(1)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级)。主要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事件。(2)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I级)。主要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事件。(3)较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山级)。主要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事件。3.2.3 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四级,即特别重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I级)、重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11级)、较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In级)和一般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W级)四级。(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 .校园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确诊病例;2 .发生2例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3 .发生腺鼠疫流行,在全区学校中,一个平均潜伏期(6天)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4 .发生全区感染肺鼠疫病例及出现输入性肺鼠疫后产生二代病例;5 .发生肺炭疽病例;6 .出现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7 .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学校重新流行;8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级)1 .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发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2 .学校发生本区感染腺鼠疫病例,在本区学校范围内,一个平均潜伏期(6天)内发病10-19例,或者出现输入性肺鼠疫病例。3 .出现霍乱疫情,霍乱在全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4,发生肺炭疽病例,本区学校内6天内发病1-4例。5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到周边县(市、区)。6 .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 .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8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9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或死亡5人以上。10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1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n级)1 .发生本区感染腺鼠疫病例,本区学校范围内,一个平均潜伏期(6天)发病1-9例。2 .霍乱在本区学校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1.1 周内在本区学校,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达到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3倍以上。4 .在本区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 .一次食物中毒超过100人,或发病人数在30例以上且出现死亡病例。6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7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1 ,发生动物鼠疫疫情或出现输入性腺鼠疫病例。2 .霍乱在本区学校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3 .一次食物中毒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4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5 .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辖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体育局和辖区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区教育体育局与区卫生健康局做好信息沟通,并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3.2.4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为特别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级)、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11级)、一般校园自然灾害事件(11I级)三级。(1)特别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级)。主要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2)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I级)。主要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3)较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山级),主要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4预警和预防加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机制建设,建立畅通无阻信息报送渠道,严格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4.1 信息监控学校完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和预防制度,落实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加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持续监测,及时发现事件苗头,随时掌握事件动态,并通报有关部门。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向教育部门和学校通报有关信息,指导学校做好预防工作。4.2 信息报送制度4.2.1 信息报送要求(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和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并在半小时内书面上报区教育体育局,不得迟报;区教育体育局在1小时内负责上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同时通报区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直报。发生11级以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直接报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同时抄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4)续报。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将事件发展动态信息及时上报。4.2.2信息报告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事发学校、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措施;(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反应;(5)事件发展动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其他需要报送事项。423信息报送方式可通过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微信、短信、钉钉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有秘级的信息和材料,按照保密渠道报送。4.3预防工作4.3.1 学校学校负责本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滞Il定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发现事件苗头,及时处置,预防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432教育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加强本辖区内各学校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预防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433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区公安分局:加强学校周边社会治安、学生接送车等管理,建立警校联系制度,指导学校做好“护校安园”、“家.校警”等安全保卫和交通安全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将学校卫生纳入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并作为重点领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检查、指导学校做好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对学校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预防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区市场监管局:对校园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活动,消除隐患,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5分级处置与应急协调发生突发校园公共事件时,事件发生地各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根据突发校园公共事件发生、发展客观规律,注重分析事件发展趋势和控制效果,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提高反应级别;对范围有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5.1 分级响应机制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区域内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区教育体育局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分级响应一般按以下原则:(1)发生一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区教育体育局或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件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及时启动本预案。区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区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视情启动。(2)发生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n级),成立区应急指挥部,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确认,立即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将事件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成立区应急指挥部,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将事件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指导、支持。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开展突发校园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5.2 应急协调(1)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紧密配合、相互合作,高效、快速地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2)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主要是有针对性地应对和处置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负责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事件的善后处理和后期处置工作,有关应急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3)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主管部门,要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防和预警工作,加强对学校师生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6应急处置6.1 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6.1.1 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1)预警预防。教育部门和学校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区公安分局、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等部门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正常工作联络机制,指导学校做好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防范工作。(2)信息报送。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采取分级报送原则。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学校、区教育体育局应按层级及时报告。In级以上事件,区教育体育局须在1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区领导小组和市教育局。6.1.2 应急响应(1)特别重大、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级、II级)的应急响应。事发学校。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区政府和区教育部门报告;同时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如发生校园恐怖性事件或造成人员伤亡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报警,造成人员伤亡应立即向急救中心救助。一旦学生上街集会、游行,学校立即组织力量劝阻,如劝阻无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人员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区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事件发生后,区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成相应工作小组,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区教育体育局接到事发信息后,迅速对事件进行确认并向区领导小组、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及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区教育体育局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发学校,指导、督促校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与公安等部门密切合作,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面对面做好师生思想工作,开展教育和疏导,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态发展和事件处置情况。(2)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n级)应急响应。较大社会安全事件(In级)发生后,由区政府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事件发生后,区教育体育局迅速确认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区教育体育局迅速启动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调查了解事件情况、公众反应和社会影响,及时将上述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及时联动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快速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事发学校启动本学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教育疏导工作,调查了解事发原因,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涉及外教、外籍或少数民族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外籍或少数民族学生采取保护措施。区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听取区教育体育局和有关部门对事件情况分析意见,确定指导方案;必要时请求市级有关部门紧急支援。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和工作指导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必要时配合市有关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并指导应急处置工作。(3)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V级)应急响应。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V级)发生后,由区政府组织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事件发生后,区教育体育局迅速确认,并将事件报告区政府、市教育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人迅速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区政府迅速启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调查了解事件情况及其影响,及时将上述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抄送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发学校启动本学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要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控,控制事态发展。对涉及外教、外籍或少数民族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外籍或少数民族学生采取保护措施。区教育体育局及时对事件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指导方案,必要时派员指导处置工作。6.1.3 后期处置(1)区政府及时指导相关部门对事件中受伤师生开展救治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当地社会秩序。(2)事件平息后,区政府、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做好师生思想工作,进一步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属于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政治性群体事件,要采取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决策上来。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对在事故中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治安、交通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属于教育系统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妥善解决师生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教职工生活,审慎处理好改革中有关热点难点问题。6.2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程序同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6.3 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程序同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6.4 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程序同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7应急保障7.1 资金保障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区教育体育局提出预算,经区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总体经费。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以提高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人员、信息、技术、资金、物资等重要资源保障能力。7.2 物资保障区、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当保障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学校应当建立应对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制度,准备一定物资和装备,保障先期处置需要。73信息保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建立全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专项信息报告制度,承担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处理、分析、传递和上报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和畅通。7.4 医疗卫生保障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害的,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立即启动预案,并指派救护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区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7.5 治安保障本预案启动后,区公安分局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维护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严厉打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中违法犯罪活动。8监督管理8.1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8.1.1 宣传教育区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对广大师生进行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校教师认真宣讲公共安全课程教材,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防范、自互救能力。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培训。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方法和手段。8.1.2 演练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原则,落实每学期至少1次措施,组织开展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指导组织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8.2 奖励和责任对在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违反行政纪律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附则9.1 名词术语解释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9.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订。根据新时期平安建设和校园安全形势发展,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学校要根据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修改完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9.3 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9.4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