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医药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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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医药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docx
天津市中医药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推动本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中医药强市,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深化产学研医政融合,健全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医疗机构为主体、高等学校为支撑、科研机构为引领、行业企业为驱动的协同创新机制,着力打造中医医疗高地、传承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文化高地,走出一条符合规律、引领方向、特色鲜明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之路,服务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本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科学有序的中医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治未病、康复中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机制不断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人才梯队结构更趋合理,中医药产业链规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群众中医药文化自信和中医药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二、主要内容(一)完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积极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以针灸技术传承创新和推广应用为方向,建设国际针灸中心。着眼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在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研究确定建设目标定位、管理运营模式及配套支持政策,探索国家中医医学中心运行和发展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市人社局)2 .加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推进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加强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充分发挥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作用,建立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3 .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推进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加强肾病科、临床药学、骨伤科、肛肠科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集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中医药服务。支持开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4 .实施天津名医堂工程。激发机制活力,构建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新型体制,分层级建设一批名医堂,组建名医团队并支持名医团队入驻名医堂。鼓励中医药老字号等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等形式参与名医堂建设。各区人民政府要将名医堂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在规划、服务、人才、用地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各区人民政府)5 .打造天津市中医医疗集群。推进中医医疗集群建设,实施中医重点专科医联体“百千万工程”,覆盖百个中医重点专科,辐射千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万名中医医护人员。参照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支付政策,支持紧密型中医医疗集群建设,在加强监督考核的基础上,落实激励约束机制。(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6 .强化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加强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学科内涵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中医治未病中心,制定并优化中医治未病服务标准。大力推广膏方、中医健康体检等中医治未病服务,加强中医适宜技术在妇女儿童保健领域的推广应用。建设中医康复中心、推广中医康复服务模式,针对心脑血管、呼吸、肿瘤、糖尿病、骨伤等重病、慢病和伤残人群,提供特色中医康复服务。开展中华传统体育在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领域的临床应用和研究。(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残联)7 .健全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引导医院提高效益,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推进公立中医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8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着力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基层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较好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15分钟中医药健康圈”提供基层保障。(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三)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9 .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深化中医药疫病理论研究和临床数据挖掘,科学总结中医药疫病防治的成果。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聚焦特色人才培养和疫病防治资源提质扩容,推进优质高效疫病防治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10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立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提升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加强感染性疾病科、肺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建设人员充足、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四)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11 .与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天津中医药大学。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突出需求导向,调整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将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纳入天津市顶尖学科培育计划。面向中医学类专业全面推行院校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推动中医药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加强天津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中心建设,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培训。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推进中医药类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12 .实施津沽中医药人才系统培育工程。建立中医药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基层人才四级人才培养体系。继续实施天津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医经典传承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和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面向国家重大项目、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等,造就若干站在科技发展最前沿,在中医药领域能够进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具有权威性和组织领导才能的战略科学家。对在中医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分类建立中医临床、基础、科研人才评价标准。临床人才重点评价其临床疗效,基础人才重点评价其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原创能力,科研人才重点评价其探索疾病规律、解决临床问题、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能力。深化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强化中医思维和临床能力考核。(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五)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建设13 .推动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共建现代中药创新中心建设,积极争取标志性研究成果产出。支持现代中医药海河实验室、天津市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天津中医药大学科技园建设,提升本市中医药基础研究、临床循证研究能力,构建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模式,服务区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发挥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支撑作用,辐射带动区域中医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在中医标准化、医史文献、肿瘤等领域推动建设若干个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研究所,不断完善市级中医药科研平台布局。(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14 .建设现代中医药创新标志区。支持北辰区规划建设京津医药谷。支持静海区在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内设立京津冀中医药产业示范基地。配套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打造中医药特色园区。调动高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性,建设一批人才吸引集聚培育中心,承接天津中医药大学等高等学校、院所创新成果在津转化,着力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养生调理和康复保健等方面的优势,引导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向大健康产业延伸,推动研发食疗药膳、膳食补充剂等产品,推进产业链延链补链。(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静海区人民政府、北辰区人民政府)15 .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临床使用中的独特作用。实施天津市中药制剂工程,筛选临床急需但市场无供应、具有明显优势与特色的中药制剂,在本市有临床需求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间依法调剂使用。优化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流程,健全备案体系。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医保部门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搭建药物临床试验发展创新平台,做好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新药转化工作。(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医保局)16 .促进中成药高质量发展。深化医保供给侧改革,开展中成药带量采购,完善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政策,落实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结余留用等支持政策,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监测。鼓励科研院所、企业、高等学校、医疗机构间联合攻关,探索新型产教融合模式,鼓励中成药二次开发,开展质量标准、增加新适应症、制剂传承创新、珍稀药材替代、有效性及安全性评价等研究。(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教委、市科技局)17 .支持中药工业标准化发展。加快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行业组织作用,推进本市中药产品规范使用、推广使用。建设结构化、模块化的中药生产设备标准体系,构建中药制造关键技术环节自动化装备单元模块,推进中药智能化生产线示范工作,提高中药制造业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加强中药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控制管理。(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药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18 .支持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支持1至3个优质中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推动建立酸枣等野生抚育、拟境栽培技术规范及标准。推动建立本市优质中药材种植养殖、炮制、加工、应用等技术标准和规范,探索建设覆盖全流程各环节的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医疗机构使用无硫磺加工、无黄曲霉素超标、无公害及全程可追溯(即“三无一全”)的中药饮片。(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药监局、市医保局)(七)促进中医药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19 .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和生态旅游深度融合。深化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内涵建设,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4至6种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将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纳入旅游线路。(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20 .推进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新模式,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招收海外留学生。支持本市企业和医疗机构在国外设立中医医疗机构或向外籍人士提供中医药服务。(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八)传承发扬中医药文化21 .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加大对津沽名医名家的学术思想、流派传承研究,梳理“津沽”中医药传承脉络,提升“津沽”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加大卫药文化宣传力度,提升天津卫药品牌影响力。扶持“津沽”中医药文化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天津市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推动建设天津市中医药博物馆。(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22 .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出一批针对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产品。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进校园活动。推动医疗机构、健康服务机构、高等学校、医药企业、文化旅游服务机构等共同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九)完善医保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政策措施23 .完善医保支持政策。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分级定价政策,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综合考虑有效性、经济性等因素,按规定合理确定目录分类。(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推动。各区要高度重视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足人员力量。发挥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根据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将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强督促落实。建立科学客观的中医药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中医药强市政策研究和数据分析。(责任部11: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有关部门)(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安排用于支持中医医疗、教育、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政府引导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积极性。(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加强中医药正面宣传和科学引导,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附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医药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