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2023年人口与生育政策现状分析及建议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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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2023年人口与生育政策现状分析及建议调研报告.docx
人口与生育政策现状分析及建议调研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党组书记、副主任XXX于2O23年4月4日召开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党组成员、副主任XXX、XXX、XXX等领导同志就相关事项先后作出了批示。为了促进党中央和省委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有效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X的具体领导下,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近期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赴XX、XX、XX三市及其5个县(区)实地了解妇幼保健院、托育机构、计生协服务项目等情况,听取相关部门和基层干部意见建议,走访部分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困难对象,面对面听取群众代表意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总的来看,全省各级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取得较好成效。一是配套支持措施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市县两级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相应鼓励生育的具体措施。全省依法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废止不适应“一法一条例”的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439件。二是优生优育水平明显提升。2022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7.0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66%。、婴儿死亡率2.09%。,均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15年的218.39/万下降至2022年的163.11/万。三是普惠托育服务开局良好。近3年我省新增普惠托位2.28万个。目前全省共有托育机构2404个,提供托位16.66万个。四是扶助关怀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建成“暖心家园”112个,先后四次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其中失独家庭由每人每月340元提高至640元,并且14个市州执行标准均高于省定标准,有11个市州对失独家庭发放5千至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慰问金。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贯彻优化生育政策上,有的地方认识不到位、发力不精准一是紧迫感不强。省委明确要求2022年末各市州要在贯彻优化生育政策上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或措施。截至2023年4月底,只有XX、株洲、湘潭、XX、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6个市州落实了省委的这一要求。华容县出生人口连年呈断崖式下降(2020年5279人,2022年3357人),但该县尚未出台有效措施鼓励支持生育。一些地方在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明显滞后于养老需求。二是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干部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潜绩,短期看不出成绩。一些中心城市可以坐收人口红利,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动力不足。一些人口流出的市县则认为,“即使做再多工作,孩子长大后还是要去发达地区工作”,因此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也没有积极性。三是领导力量减弱。一些地方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很少召开会议研究人口发展问题。乡镇(街道)原计生办并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只有1至2名兼职人员。2022年以后,人口监测工作经费从基本公卫资金中剥离,没有文件规定经费从哪里出,人口监测经费严重不足。在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上,工作力度不够、系统性不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调研发现,尽管配套的支持生育措施各地出台了不少,但“含金量”不够、刚性不足,落地效果不佳。一是部门协同“弱”。有关部门在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上协同推进力度还不强。比如,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等优惠政策还未全面落实。基层的同志反映,上级部门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下面很难跟进突破。二是措施效果“差”。各地出台的措施没有聚焦解决“不想生、不敢生”“生不起、养不起”“没人带、没人管”等难点堵点问题,不能真正激发生育意愿。比如,教育方面,虽然“双减”有效减轻了学生作业和考试负担,但受一些落后教育理念的影响,一些家长的教育焦虑并没有根本缓解,”内卷”依然严重。三是落地落实“难”。产假、育儿假等还没有形成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XX市对合法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本地户籍家庭给予每孩发放1万元的育儿补贴,对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但收效甚微。有人大代表和群众建议,一孩才是生育萎缩的主因,不能只奖励二孩、三孩。在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上,存在不到位现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截至2023年3月,我省共有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对象8.74万人。随着年龄增长,他们面临着生活、养老、就医、精神慰藉等诸多现实困难。一是政策“碎片化”“短期性”。2015年省政府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已超过文件有效期,且部分内容与中央新的政策不符。目前全省没有一个管总的、长期的政府规章或实施方案,现行的各项帮扶保障政策散见在各部门、各项目中,没有体现计生特殊保障对象的法定性、荣誉性。二是精神慰藉服务严重不足。机构改革后,基层工作队伍弱化,缺乏进行精神慰藉、护理指导和心理疏导的专业机构和人员,难以满足计生特殊家庭强烈的精神慰藉等需求。三是重病大病防治补贴偏低。从2015年起,省计生协为全省计生特殊家庭每人每年购买150元健康保险,重病大病住院每人每天发放护理补贴100元(全年不超过5000元)。计生特殊家庭普遍反映,目前护工市场价为每天180元300元,现有100元的护理补贴标准过低。在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上,总体存在持续走低现象据统计,我省育龄妇女总人数逐年减少,已由2016年的1884万降到2022年的1676万,下降比为11%。调研发现,XX市女性平均初育年龄为27.8岁。当前,育龄妇女在平衡生育、家庭与自我发展的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困难:一是经济负担重一一不敢生。不少女性表示,“多生一个小孩,就多一份压力,多一份负担”。在不打算生(再生)孩子的原因中,养育成本(吃穿用)、教育成本、房价是最主要的三大原因,这导致育龄妇女被迫推迟生育或者放弃(减少)生育。另外,我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费用总额远低于育龄妇女实际生育所花费用。二是职场压力大一一不想生。“一法一条例”对“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作出具体规定,但在执行层面落实得还不够好,政府在“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平衡职工工作和家庭关系”等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据统计,近5年来XX市本级共有1680名职业女性因生育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离职率达到15.7%o一些女职工担心怀孕后可能调离骨干岗位,会被“边缘化”,为了就业或升职,只好选择推迟生育或者不生育。三是生育能力弱一一生不出。以XX市岳麓区为例,高危产妇发生率已由2016年的43.81虬升至2021年的63.47%、2022年的75.01%o近年来,各地产后抑郁发生率与高危产妇发生率均逐年增加,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率已攀升至12%以上,未婚未育女性人工流产率长期居于高位,这些都是抑制生育水平、导致总体生育力下降的重要因素。有基层卫健部门的同志反映,一些小诊所的主要业务就是违规做人流手术。女性一旦多次流产,因生理功能障碍导致终身不孕的可能性急剧增加。在普惠式托育供给上,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等现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和我省条例第十八条,对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均作出相应规定,要求“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调研发现,目前我省每千人口托位数为2.5个,离“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每千人口拥有4.5个托位数”的任务指标还有一定差距。普惠托育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供需结构失衡、设施建设滞后、机构生存困难、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难题。一是公办托育机构严重不足。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有强烈的送托需求,但现有托位数仅能满足8%左右婴幼儿家庭的需求。全省托育服务机构中,民办机构占比近9成,非营利性质机构占比只有51.5%;XX市有托育机构185个,公办机构(含公建民营)仅27个。一些地方政府对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不够重视,推进托育项目建设不够有力,市县层面几乎没有投入。二是托育机构收费标准较高。对0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中央财政只给予每托位1万的新建公办托育机构补助,而且申报要求高,获得补助的机构不多。我省财政对普惠托育机构均没有给予运营补贴和建设补助。一些托育机构负责人反映,场地租赁费用一般占民办托育机构成本的3-5成。汉寿县新乔托幼园每学期收费标准为7800元/人,超出普通家庭负担能力。XX市2022年开放托位L41万个,实际收托5706个,托位空置率59.75%。“家庭送不起”与“机构收不足”的现象并存。三是从业人员资质、服务标准不健全。现有从事托育服务的人员主要由来自家政领域的保育员、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幼教专业毕业生构成,缺乏3岁以下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相关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训练,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一些托育机构时关时开,生源不稳,收入减少,托育服务人员流失严重。部分托育机构由于“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未取得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没有进行备案。对策建议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落实。切实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都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一条例”规定的责任。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市、县、乡三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到位,促进新时代计生协会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对此,我省应切实落实,同时要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妇女就业、住房、生育等方面服务的保障机制,更加注重从全周期、全过程的视角设计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对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废止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2015年联合印发的文件,尽快出台新的专门文件,督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健全和实施“全方位帮扶制度”。推广XX市望城区等地相关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全方位帮扶制度”中的相关服务,以解决政府机构精简后带来的帮扶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大力推进“暖心家园”等建设。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对计划生育夫妻依规给予奖励;要建立、健全促进生育的社保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规享受特殊劳动保护,等等。对此,我省要切实予以落实。同时要完善生育后再就业、灵活就业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开设“妈妈岗”,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广泛开展“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加大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力度,加强对青年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引导,建设新型婚育文化。着力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落实我省条例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保障公民享有优生优育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促进生殖健康和辅助生殖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困难家庭实现生育意愿。加强对“妇幼健康守护行动”民生实事的监督,强化出生缺陷防治措施。全面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经营、高质量发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加快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步伐。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优先支持市县两级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机构,重点建设“家门口”和“单位门口”托育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浅析计划生育政策的现状与问题摘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我国涉及面广,影响深入的重要政策之一,关系到人民生活的诸多方面。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该政策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逐步凸显出了一些问题。本文在回顾计划生育政策历史沿革的基础上,介绍了该政策实施的一些成效,进而提出了计划生育政策引发的问题,然后阐述了几点思考,最后探讨了该政策强化实施的路径。通过表述,说明针对新形势应该适时调整有关政策措施,以期以计划生育政策为基点,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关键词:计划生育;生育政策;人口老龄化;婚育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问题一直是关乎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至今已经推行T40多年,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如何长期有效地实现中国人口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人们不断提及的话题,附着在计划生育政策上的诸多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1、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成效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了坚决的遏制,一定程度避免了人口过度膨胀带来的多种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效果。(1)避免人口过快增长我国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从1950年的37%。、20%。下降到2000年的16%。、9%。十年后又分别下降到2011年的1193%0、4.79%。,计划生育的成绩相当骄人。计划生育政策四十年实现了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使中国13亿人口日推迟四年到来;中国的计划生育还使世界70亿人口日的到来推迟了四年。(二)民众婚姻观念发生变化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是以宣传教育为主导方针,以各种婚育文化为载体,让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以及新的婚育观念得到普及,使人民群众的婚姻、生育和家庭现念得到转变,以前那些重男轻女、多子多孙的传统观念已经被少生优生、晚婚晚育、男女一样的新观念所替代。(三)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发展促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计划生育政策则正向加强了这一效果,随着人口增速的回落,人均的各类社会资源得到了更充分的配置,促使了国民素质的持续提升,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更加速了国家经济的发展。据有关部门测算,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2010年全国人均GDP不会突破4000美元;耕地、粮食、森林、水资源、能源等人均占有量,比目前降低1/5。(四)国民教育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据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全国15岁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比重为9.54,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经过努力中国人民的总体健康状况也有极大改善,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显著下降,人均寿命值由解放前的35岁增长到7L4岁;随着人口增长速度减缓,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迅速上升,抚养比下降1/3左右,劳动力资源供给丰富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宝贵的人口红利期,人力资源优势成为中国的竞争优势。2、计划生育政策引发的问题计划生育政策在对中国社会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经过数十年的政策推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计划生育已经实行40多年后的今天,反观这项基本国策,我们会发现实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给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新的问题。(一)人口现状发生变化1、以当前的政策来预估,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将出现长期低于2.1的世代更替水平情况,表明我国人口再生产将在达到峰值后出现负增长,如果不适时跟进政策措施,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因素,我国的人口有可能出现持续下降的风险,这将会引发劳动力资源短缺、社会养老负担加重等诸多方面的社会问题。2、人口结构状况出现变化(1)老龄化程度加深学界通行的老龄化标准是60周岁以上人口或65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10或7以上。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78亿,老龄化程度达到13.26,而长三角地区老龄化程度更甚。有数据表明,经济越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深2011年末我国老年人口达到L85亿人,比重为13.73。根据联合国人口预测中心推算,中国老年人口将在2014年突破2亿,2025年达到3亿,2034年超越4亿,2050年达到4.4亿,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目前约1/7增至1/3,进入超级老龄社会,届时老龄化将成为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2)少儿人口、青年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比重下降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全国0-14周岁的少儿人口为28979万人,占总人口的22.89;而现在进一步缩减为222459737人,只占总人口的16.60,少年儿童人口数量和比重都在下降。同时青少年人口比重也在逐年减少,2008年19.0,下降的原因是人口持续的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数量减少。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规模达到峰值9.40亿,2011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出现下降趋势,预示了劳动力资源从逐年增加到开始减少的拐点已经出现,劳动力资源供给进入减少通道。联合国预测,到2015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将停止增长,届时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10亿人左右的峰值,随后即开始逐渐下降,2025年降至9亿以下,2035年降到8亿,2050年只有6.8亿。鉴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净增长量已开始下降,而非农产业的用工人数还将持续增加,中国的劳动力供需很快就将出现缺口。中国每年新增就业人口的净增长量都低于新增加的劳动力需求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之间的差距还将逐步扩大。老龄化加剧增加的社会养老负担和劳动人口的减少引发的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将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深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必将成为我国的最大国情。(二)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虽然说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并不完全是由计划生育政策引起的,但是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调与现行生育政策高度相关也是不争的事实。计划生育政策通过压缩人们的生育空间,加之在传统观念的共同作用下,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人们的选择性生育行为,从而间接地影响到出生性别比。有资料统计,我国近几年新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达到了117:100,国际公认的正常比例为不超过107:100。过高的出生性别比意味着在2020年我国将会有4000万男性找不到配偶成为光棍。而男性比例过高除了会造成婚姻压力外还会加剧社会犯罪现象的出现并加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三)家庭伦理结构发生转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长期继续发展下去,恐怕我们通常理解的兄、弟、姐、妹、姑、姨、舅、表、堂等称谓,将随着时间的发展而消失;对于独生子女来说亲情概念也将在某种层面上一步步淡化,这意味注重血脉、注重传统的中国宗族观念将受到很大冲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的家庭观念和亲情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淡化的现象。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在持续减弱。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独生子女伤亡事件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家庭关系的紧张,类似的家庭变故现象时有发生,在失去情感纽带的基础上,家庭失去了精神寄托,也丧失了工作的热情和动力,这在精神层面是无法弥补的损失。(四)独生子女教育问题陷入困惑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这样社会中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长辈对孩子疼爱有加,以至于达到溺爱的程度,孩子在生活中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而且孩子的性格变得自私、孤僻。独特的家庭结构为独生子女提供了独特的生长环境,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独生子女心理压力大,容易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自理能力和同情心,这对孩子树立良好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极为不利。家庭结构的迅速变迁对家庭的独生子女教育提出了挑战。(五)加重了社会养老负担在我国目前和今后的相当长的时期,家庭养老肯定是农村家庭养老的主要形式。大多数农民生儿育女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老有所养。家庭子女数量的减少,特别是一些家庭没有男孩子,在现行的婚姻居住方式下,子女数量的减少和没有男孩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村家庭的养老功能。另一方面,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养老成为全社会的大事。在老龄人口不断激增的同时,劳动人口的下降将会进一步加重年轻劳动人口和整个社会的养老负担,对我国经济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一定负面影响。3、计划生育政策的思考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口问题的最终目标和理想状态是将该问题变成个人行为政府不干涉,但是人口问题作为我国基本国情的特征,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中国的国情决定,仍然需要实行计划生育。任何政策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变化了的形势进行适时稳定的调整。当前适度稳健地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是很现实的选择,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目标应逐步转变为以调整人口结构为主,提高人口质量为主。(I)适度提高妇女总和生育率,逐步放宽生育二胎政策由于我国人口再生产长期低于世代更替水平,就造成人口持续下降的惯性,形成人口倒悬金字塔现象,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应该适当放开二胎政策。有研究表明,人口出生率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从部分地区的试点和理论角度来探究,即使逐步放开二胎政策,人口也不会出现无序增长,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人口下降是多种因素而并非完全由生育政策导致,经济发展对生育孩子数量,也有着很大的影响,世界发达国家即使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居民生育孩子的数量也很少。2、传统生育观念已经有了很大转变。中国传统文化是多子多福,现在的生育意愿调查显示,绝大部分人群的生育意愿是12个孩子,想生三胎以上或者丁克族都占很小比例。3、避孕节育技术的推广,同样可以影响生育数量,而20世纪70年代以前,夫妇即使想少生孩子,避孕节育技术也难以保证。4、妇女就业和子女教育的影响,中国城市家庭普遍的就业方式是夫妇两人就业,妇女的独立意识普遍增强,不再愿意依附于男子;农村中外出务工的夫妇也越来越多。而对子女则普遍希望接受良好的教育,教育支出成为家庭中一笔较大的开支,客观上也制约了大多数夫妻生育孩子的数量。实施:第一胎和第二胎之间应有一定时间的生育间隔,准许生育两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三个子女。尽量拉长两胎间的生育间隔,减轻家庭抚养孩子的压力的同时也可以避免每胎孩子在成长中的遇到的人口问题带来的影响。(二)多种措施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1、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笔者建议:从当前出发,全社会应该更加关注老年人的生活,切实解决老年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统筹解决老龄事业长远发展的现实问题。2、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道路。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福利设施养老手段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把老年人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作用有机的组合起来,使之发挥出最佳效用。有研究表明:当前正在实施的新农保政策有助于辅助计划生育工作的施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由于农民长期依靠养儿防老,农民希望养育较多的子女,新农保能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养儿防老子女的数量,使得计划生育的执行更为顺利,令农村内部的社会关系更为和谐。(三)大力发展经济,着力发展教育有关研究表明:经济水平、流动人口因素及受教育程度等非计划生育政策对出生率也有显著影响。1、大力发展经济,是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物质基础。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经济愈发达,人们的生育水平和生育意愿一般来说也愈低,特别是当育龄女性有充分的就业机会时更加明显。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社会提供的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亦随之增加,当男性劳动力供给有限时,越来越多的女性逐渐摆脱家庭主妇的束缚,成为兼顾工作和家庭的新型职业女性。2、着力发展教育,是实现优生政策目标的根本途径。在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举措中,教育发挥着举足轻重且无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人们的受教育水平越高,通常而言其生育水平会越低、生育观念会更健康,其子女成长的环境也会越有利,少生和优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另一方面,教育是优生的根本途径。只有当适龄学童能够便利且便宜地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服务,才能在真正意义上达到优生的政策目标。五、强化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路径(一)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计划生育知识要充分利用和发挥舆论引导和宣传作用,将计划生育政策和知识广泛宣传下去,奠定一定的民意基础。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政策推行和实施过程变得更加顺利,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还能够起到长期的效用,逐渐形成人们的共识,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