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docx
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博物馆是指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场所。设在文物建筑内的博物馆,还应符合国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如下:一、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资料档案抽查重点: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逐级按岗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是否齐全,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以及承诺公示制度是否建立。3 .消防巡查检查、隐患整改、奖惩情况的记录是否齐全,火灾隐患整改是否“闭环”,重点部位是否明确并实行严格管理。4 .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5 .是否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演练。在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时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专门预案。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是否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和执业人员实施。现场实体抽查重点:1.询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知晓自身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掌握本单位主要火灾风险以及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相关火灾风险。7 .询问重点部位责任人、商铺经营者是否掌握相应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查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现场监护措施是否落实。8 .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清楚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9 .抽查是否违规搭建临时建筑或堆放可燃物品,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是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二、检查火灾危险源(一)用火用油用气资料档案抽查重点:1.用火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10 查看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现场实体抽查重点:1 .对携带火种及违规吸烟等行为的检查和监管措施是否落实。2 .文物建筑内的博物馆是否存在违规燃灯、烧纸、焚香等使用明火行为。3 .除工艺特殊要求和厨房外,建筑内是否违规设置明火设施,是否使用、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4 .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及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5,是否违规采用炭火取暖,采用燃气锅炉取暖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用电情况资料档案抽查重点:1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2查看电气线路、防雷设施的设计、敷设、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现场实体抽查重点:1 .询问电工是否会根据相关仪器仪表显示情况分析判断电气故障,是否知晓火灾时不应关闭消防电源。2 .是否按要求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3 .使用漏电流模拟设备测试剩余电流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功能是否完好;使用红外测温仪抽测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电气线路等是否存在温度异常现象。4 .除展示照明和监测报警等正常用电外,是否存在其他违规用电行为;是否违规使用卤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加热茶壶、电磁炉、热水器、微波炉、咖啡机、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5 .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是否与用电负荷相匹配;明敷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是否存在过热、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电线接头是否采用接线端子等可靠连接,电气线路、开关、插座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防雷击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其配电线路接地线与防雷装置是否做可靠的等电位连接。6 .配电箱接地设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存在可燃物。7 .馆内冬季是否违规采用电暖气、电褥子取暖;馆内制冷、除湿、加湿装置长时间通电,是否落实安全检查措施。8 .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是否违规在馆内停放、充电,工作人员是否违规将蓄电池带至馆内充电。电动汽车停放、充电是否与博物馆保持安全距离。三、检查重点场所及部位(一)陈列展览厅1.临时布展的场所,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破坏防火防烟分隔设施。9 .临时布展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动火作业时是否对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并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施工作业是否停用、破坏或遮挡消防设施。10 是否违规设置各类易燃可燃物挂件或装饰造型,是否违规在可燃物上悬挂、布置电气线路、高温电器设备等。11 展位宣传箱牌等加装的亮化灯具、显示屏和灯箱等用电设备是否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和超负荷用电情况,临时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展柜内照明是否采用冷光源灯具。12 展位设置和展台、展柜、展品的摆放是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13 展厅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清晰可见,并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是否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14 博物馆建筑的展厅内是否设置应急照明。8,展柜内陈列照明是否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灯具线路是否穿管保护,线路接头是否采用接线盒等连接方式。展柜底部安装的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标准要求。9 .展台、展柜、展具等是否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10 .文物建筑内的博物馆展厅是否违规使用白炽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二)影视厅及互动体验室1.厅内座椅、窗帘、地毯、吸声材料等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2 .核查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与幕布、软包等装饰装修材料是否保持安全防护距离。3 .用于教育和展示的多媒体显示屏、电子沙盘模型、放映设备、幕布及机房处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 .投影仪、音响和特殊大型科技体验设备等电气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5 .厅室疏散门或安全出口是否分散布置,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是否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藏品库1.核查藏品库区的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防火设计是否满足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6 核查藏品库是否违规搭建阁楼、分隔小间,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库房或其他临时用房。7 查看藏品是否按照材质类别分间储藏,储藏间是否违规设置套间。一级文物、标本等珍贵藏品库房是否独立设置。4 .电源开关是否统一安装在藏品库房总门之外,是否设置防剩余电流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线路是否穿金属保护管暗敷,照明灯具是否按要求安装防护罩。5 .是否违规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移动式照明灯具等电器设备。照明灯具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是否小于安全距离。6 .是否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7 .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是否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易于打开。8,装卸区、拆箱(包)间及藏品库房的可燃包装材料是否随意堆放未及时清理。当库房内采用木质护墙时,是否采取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9 .搬运藏品、展品的铲车、电瓶车是否违规停放在馆内。(四)装裱及修复室1.装裱室、修复室是否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10 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试剂是否明确管理人,并建立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压缩气瓶和专用试剂是否分类分区存放,修复现场专用试剂存量是否超过当天用量。11 装裱室是否使用明火灶具熬制浆糊等,熬浆、烘烤等设备与周围可燃物等是否保持安全距离。装裱室、修复室设电热装置时,是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12 ,修复室内是否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13 因工艺要求设置明火设施,或使用、储藏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类物品时,是否采取防火和安全措施。14 熏蒸、清洗、干燥、修复、打磨等产生可燃气体或粉尘的区域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施和泄压设施。15 文物建筑内的博物馆修缮确需使用油漆稀释剂等各种易燃危险品的,是否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外存放并限量领料,是否违规在作业现场调配用料。(五)档案室1.是否根据档案室等级和分类设置相应的灭火系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16 除尘、消毒室是否在室内外分设控制开关,其排气管道是否违规穿越其他用房。(六)厨房1 .检查厨房是否与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2 .查看炉具是否定期检测和保养,燃气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是否存在破损、泄漏和老化现象,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安全存放或存放量过多。3 检查燃气管线、连接软管、灶具是否老化、超出使用年限,是否设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4 .核查排油烟罩、油烟道是否定期清洗。(七)重要设备用房查阅竣工图纸,抽查设备用房位置和使用功能有无变化;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是否被破坏,安全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放易燃可燃杂物。(八)消防设施1.核对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和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违规出具失实、虚假检测报告和维保记录。2.检查测试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两人值班及持证上岗制度。四、检查应急处置能力(一)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1.查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装备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通信联络机制,通讯工具配备是否齐全。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要求落实值班值守制度。2.询问队员是否熟悉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场所性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能否熟练操作消防器材装备。3,是否与辖区消防救援站建立联勤联动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联合演练。(二)现场拉动测试现场模拟火情并拉动演练,测试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是否能快速响应,是否建立高效的通讯联络机制,是否满足“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要求,快速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