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有限公司试运投产管理制度.docx
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试运投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试运投产是一项系统的连续的和存在一定危险的工作,为加强公司各类试运投产工作的管理,使投产工作确实做到规范有序,确保安全、平稳的实施试运投产工作,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试运投产管理。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试运投产工作的安全监督。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试运投产项目的验收工作。第五条公司生产运行部是试运投产管理工作具体实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完善的试运投产管理体系,成立试运投产管理小组,由生产运行部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维抢修中心、安检中心及各分公司负责人组成,配备的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确保有效开展工作。(二)生产运行部负责本单位A类试运投产项目投产方案的编制、审核与上报,及B类试运投产项目投产方案的审定工作。(三)维抢修中心及各分公司负责本单位B类试运投产项目投产方案的编制、审核与上报工作。(四)维抢修中心及各分公司负责本单位试运投产工作的具体实施。(五)维抢修中心及各分公司负责本单位试运投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六)维抢修中心及各分公司负责本单位试运投产项目相关记录和档案的管理工作。第三章试运投产项目分类与审批第六条A类:新建高压、次高压场站、LNG气化站;压缩母站、子站、标准站;高压、次高压管网;高压、次高压调压撬。第七条B类:中、低压管网;中、低压工商业用户投产;技改后项目的复产;维抢修后的复产;场站停运置换;居民小区投产;其他项目投产。第八条各类试运投产项目在投产前必须编制投产方案并经过审批。第九条各类试运投产项目在投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投产方案执行。第十条所属单位投产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和协调工作;投产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工作。第四章试运投产置换方法第十一条直接置换方式:采用燃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空气或采用空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燃气的过程;间接置换方式: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空气后,再用燃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惰性气体的过程;或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燃气后,再用空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惰性气体的过程。第十二条间接置换时惰性气体宜采用氮气。第十三条置换天然气流速应小于5mso第十四条直接置换完毕检验标准:连续3次测定含氧量,每次时间间隔5分钟,含氧量2%或连续3次测定燃气浓度,每次时间间隔5分钟,燃气浓度90%;间接置换完毕检验标准:连续3次测定燃气浓度,每次时间间隔5分钟,燃气含量90虬第五章试运投产具备条件第十五条试运投产项目工程施工应完工,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验收。第十六条试运投产方案应经审核批准。第十七条各项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运行报表和安全管理制度应按实际生产情况编制完成。第十八条工艺流程图、管网布置图等主要图纸应绘制完成。主要设备、电气、自控系统、通讯、消防报警系统图纸资料应齐全。第十九条工艺设备、阀门编号应完成。介质流向应标识清楚。第二十条管网与阀井(一)管网与阀井强度试压、严密性试压应合格。管线与阀井吹扫作业应完成并合格。(二)管网标志桩、测试桩、转角桩等标识已埋设完毕。第二十一条场站工艺与设备(一)场站工艺与设备应安装完毕并具备操作条件。强度试压、严密性试压应合格。场站吹扫作业应完成并合格。(二)放空、排污设施应具备操作条件。给排水系统应安装完毕。生活设施、交通工具、办公设施配备基本满足试运投产需要。(三)压力容器、管道应经相关资质单位检定合格并出具检定证书。同时按压力容器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与使用许可手续。(四)计量仪表器具应经相关资质单位检定合格并出具检定证书。第二十二条电气与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一)电气设备和供配电系统应安装完毕,具备使用条件。(二)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应施工完毕,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经相关资质单位检定合格并出具检定证书。第二十三条可燃气检测报警系统应安装完成,并经有资质的单位检定合格。第二十四条消防系统应经地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五条仪表、自控系统(一)仪表、自控系统应安装完毕,主要运行参数应具备检测手段。(二)燃气流量计及必要的气体分析仪表应按照相关规定检定合格。第二十六条通讯系统(一)通讯系统应安装完毕,具备使用条件。(二)应具备临时及应急的通信手段,以确保试运投产期间通信指挥的需要。第二十七条按照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维检修机具及人员,特殊工种应按照相应规范取得相关证书。第六章试运投产准备工作第二十八条试运投产前应成立试运投产管理小组,并确定相应职责。组织机构包括:1 .试运投产领导小组;2 .试运投产现场指挥组;3,试运投产各专业小组,包括:(1)置换操作组(分若干小组);(2)管网巡查组;(3)安全警戒组;(4)综合保障组;(5)试运投产保运组。4.可根据试运投产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立试运投产小组。第二十九条人员准备(一)按照实际生产需要和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应完成城市燃气系统岗位人员配置表及审批工作。(二)运行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进场熟悉现场、工艺流程、设备情况。(三)试运投产管理小组应建立并运行;运行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率100%O第三十条试运投产所用各类器材、物资应按定人、定点、定时原则逐项准备齐全到位。并有专人负责检查落实情况。第三十一条安全准备(一)应组织参加试运投产的有关人员对试运投产方案进行学习,熟悉掌握方案内容并经过预演练。(二)试运投产应急预案应制定完成,组织参加试运投产的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抢险应急方法和处理程序,并经过预演练。(三)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与当地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取得联系,做好投产期间社会治安和安全防范以及险情出现后的紧急疏散、火源控制等措施。(四)组织施工单位及关键设备供货厂家成立试运投产保运组,及时处理投产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第七章试运投产安全措施第三十二条所有参加试运投产人员均应服从试运投产领导小组领导,按指令行动,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第三十三条试运投产前,应对参加试运投产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第三十四条试运投产作业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应随意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第三十五条试运投产期间,应根据相关规定划定试运投产警戒区域,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现场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防静电工作服并佩戴标志。警戒区内严禁携带火种。第三十六条除工程车外,其余车辆不准进入试运投产警戒区内。工程车辆必须带防火帽。第三十七条各种开关、控制器、仪表信号装置、电气设备、易燃物品要悬挂明显标志,严禁乱摸。凡不属于自己职责或安全措施不齐备的设施,禁止乱动。凡挂有“危险”、“禁止入内”等标志的地方,严禁触动。第三十八条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应加以保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和损坏。第三十九条注氮点及各放散点应配置两人及以上并用警示带围出一定的区域,无关人员不得围观。放散点上空有架空电缆部位,应将放散管延伸避让。各作业点均应配置对讲机,通讯畅通。第四十条防火防爆区内使用的各种工具,应采用不会发生火星的防爆工具。第四十一条进入阀门井操作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待无安全问题后方可下井。下井人员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井上应有人监护,阀门井井盖应全部打开。当阀门井内监测到有可燃气体时,应用进行检漏,找出漏点,及时处理。第四十二条置换过程中应控制气体流速小于5ms,燃气的压力不应迅速升高。上一阶段置换分析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阶段置换工作。第四十三条试运投产工作不宜选择在夜间与阴雨天进行。遇雷雨天应暂停置换。第四十四条对邻近放散点的居民、工厂单位逐一宣传并检查,清除火种隐患。放散点周围应设20m以上的安全区。第四十五条试运投产期间,试运投产警戒区内未完工程应停止,在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后,所有施工人员应撤离现场,待试运投产完成,生产运行平稳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第八章置换通气第四十六条置换通气前的检查和确认(一)由试运投产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试运投产方案的落实情况逐一检查。(二)检查置换通气作业现场应清洁,无闲杂人员逗留。(三)检查置换通气范围内的计量仪器、仪表应全部经过相关资质单位的检定。(四)检查置换通气所必需的通讯工具、检测工具、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应全部备齐。(五)检查各置换管网和管段的进气点置换工艺操作人员、技术人员、主要设备厂家人员、抢险人员应到位待命。第四十七条置换通气时应进行稳压测试。第四十八条应严格按照规范及审批后的试运投产方案执行具体置换通气步骤。第九章试运投产有关数据、资料管理第四十九条试运投产过程中应按时测取并记录流量、温度、压力等运行参数。第五十条应记录整个投产过程中的重要事件。第五十一条试运投产结束后应汇总保存的投产资料包括:(一)试运投产方案;(二)试运投产有关数据、资料;第五十二条投产资料应在投产后1个月内由所属单位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