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docx
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为加强全省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巩固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有效防范钢铁企业煤气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264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深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决定在全省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应急管理部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大力提升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二、目标任务钢铁企业煤气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排查治理煤气安全基础管理、煤气设备设施、煤气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与问题,并按“五落实”要求抓好整改。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全面梳理企业煤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应急预案,对标补充完善,做到严格执行。钢铁企业从严执法震慑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各级应急部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高压震慑。三、专项治理范围所有涉及煤气生产、储存、使用的钢铁企业。四、专项治理主要内容(一)煤气安全管理1.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未依法持证上岗。2 .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未经检查验收合格,未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擅自投入运行。3 .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未经安全条件认证。4 .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未建立煤气防护站(组),没有配备必要的煤气防护人员、煤气检测报警装置及防护设施,未按要求每年组织开展煤气事故应急演练。5 .厂区主要煤气管道未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标志,横跨道路的煤气管道未标识标高。6 .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二)煤气设备设施1 .煤气设施未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2 .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3 .煤气区域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爆炸性危险环境区域划分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电气设施。4 .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集聚场所,以及煤气区域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5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未按标准要求设置总管切断阀或可靠的隔断装置。6 .煤气水封和排水器的设置、水封高度、给(加)水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三)煤气作业1 .煤气点火作业程序不符合标准要求。2 .涉及煤气的有限空间作业,程序、氧含量、一氧化碳浓度等不符合标准要求。3 .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没有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取得煤气防护站(组)或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4 .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险作业,在雷雨天进行;作业时没有煤气防护站(组)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未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5 .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半小时。6 .在煤气作业场所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未采取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五、工作安排专项治理分3个阶段(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4月下旬至7月底)各涉煤气钢铁企业所在设区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要迅速向辖区内钢铁企业传达本方案,督促企业按照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断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制定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自身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登记造册,按照“五落实”要求,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企业工作方案需于4月30日前报省应急管理厅和设区市、县(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钢铁企业要在2019年7月底前将本单位煤气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自改工作总结报所在地设区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二)督促整治阶段(8月至9月)有关设区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联动,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断标准(2017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关专家,对辖区钢铁企业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对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指导企业查漏补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至11月)有关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在10月上旬之前,将组织对本地区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将根据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和专家,进行重点抽查验收。六、工作要求(一)营造治理氛围。各涉煤气钢铁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和深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业务培训、微信群、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渠道,广泛宣传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知识,讲解钢铁煤气事故案例,提高职工对煤气危害的了解,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和化解煤气安全事故的能力。(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涉煤气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对照标准规范,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设区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明确责任,及时跟踪调度,督促指导涉煤气钢铁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三)加大执法力度。各涉煤气钢铁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发现专项治理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罚。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无法保障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挂牌督促企业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