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专题学习和教育之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调研报告参考范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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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有关主题教育之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调研报告参考范文汇编目录XX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关于“医共体”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2市委编办赴XX市、XX市学习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考察报告11关于加强新时期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报告篇514反洗钱工作调研报告24关于户外运动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28关于物业管理问题的专项调研报告34XX县文化产业发展调研报告40关于区乡村振兴文明实践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42关于XX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51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61关于科协组织助推中小企业创新实践与探索65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74某县关于以积分制管理推进乡村治理的调研报告83关于2023年全市蔬菜生产经营和应对高温天气情况的调研报告90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文化融合新模式调研报告(集团公司)94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101统计局关于“四上”企业入规重难点问题调研报告107着力破解海岛欠发达乡村发展难题象山县鹤浦镇小百丈村蹲点调研报告118区四月份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零售价格调研报告123关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127清廉XX工作研究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组织处理建议有关问题探析133高校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对策139关于“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147推动文化融合助力创建世界一流企业154关于消防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158关于基层文明实践活动的调研报告166县文化体育娱乐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171关于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17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182公安机关舆情应对调研报告188XX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关于“医共体”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重点安排,进一步深化乡村卫生院改革,完善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整合医疗资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医共体”建设,我镇人大主席团向镇党委进行了汇报,通过召开会议研讨,走访调查等形式,充分吸纳相关医院、村卫生室的讨论意见经验,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我镇“医共体”建设实施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XX镇“医共体”建设工作现状(一)我镇从2022年9月启动乡镇“医共体”试点工作以来,镇党委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政策要求,积极整合我镇医疗资源。XX镇卫生院位于集北新区,新院共占地面积二十余亩,业务用房6多平方米,床位39张,服务人口70余人,常驻人口52余人,并承担我镇新农合工作。卫生院现有职工57人,中级职称9人,医师23人,护士13人,技师(士)12人。医院开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理疗科、心脑血管病治疗科、碎石科、彩超室、检验科、心电工作站及多普勒室、放射科、预防接种室、儿保科、妇保科、慢性病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等科室。镇为我院20xx年新引进16排螺旋CT一台,为群众医疗需求提供方便。病房布局整洁合理,各辅助科室设备设置齐全,程序规范,开通了绿色就诊通道,最大程度的满足了基层群众的就诊需求。(二)我镇现有乡村医生36人,全科助理医师7人,全部乡村医生均中专学历水平,20xx年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到位,并全部投入使用,方便了群众就医,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稳步推进,重点人群管理规范,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和贫困户进行一次免费体检,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肺结核、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每季度的随访管理。(三)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卫生院每月都会进行疫情防控上报工作,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我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执行上级指示,卫生院进行指导,村卫生室每天进行体温监测,上报到卫生院汇总,对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健康证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共办理健康证明2万余人。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开展日常、全民核酸检测工作,针对镇、村、学校核酸检测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协调。二、“医共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卫生院方面由于基层财政比较薄弱,政府在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项目、基层医疗机构运转、医生工资、村医补助、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不足,加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源少,收入低,部分乡镇卫生院负债经营,运转困难。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卫生院人员缺额大的原因招聘技术实用人才难度大,吸引力不强,乡镇卫生院的不利因素:1、工作环境较差,2、收入较低,3、医疗技术水平难于有较好的提高,比如:外科、妇产科等。(二)村卫生室农村公共卫生队伍人才匮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与人力资源不匹配的矛盾日渐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卫生技术人员缺额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工作没有正式的专职人员管理,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缺乏连续性管理人才。二是村医学历普遍偏低,村卫生室从事公共卫生人员多为村医兼任,技术水平不高、接受能力有限,工作起来十分困难,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其它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实施有一定的影响,导致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高。三是村卫生室人员配备不足,卫生室村医缺乏,当地缺人才,外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愿意去或去了又留不住,这种状况目前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影响了总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三)乡村医疗定位不明一是乡村医生工作职能的法律定位不明确。国家将卫生室纳入农村三级公共卫生网,但对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能都未能给予明确的定位。如具有合法资质的乡村医生调动工作,在村卫生室工作时限不算工龄,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了意外事故不算工伤,获取劳资缺乏法律依据等。二是乡村医生隶属关系不明确。乡村医生与卫生院等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三是乡村医生的身份不明确,乡村医生既是履行医疗卫生职责的农村医务工,又是没有脱离承包土地的农民。这一“半医半农”的尴尬身份,让许多乡村医生都不同程度地缺乏对农村卫生事业的职业认同感与归属感。(四)基本药物制度问题。基层医生、群众用药习惯与基药品种和规格之间不适应,且有的药物配送不到位,难以充分保障药品供应,一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时会出现短期药品缺乏现象,而且药品价格虚高,群众反响比较大。(五)基层医疗药品市场混乱。由于整个机制缺乏监督,从医生开药方到领药等,完全由医院一手操办,这样存在的问题就是有些医生从自身利益的角度考虑,乱开一些患者根本就不适用的药,或者用较为昂贵的药来代替较为便宜的药,这种事情时有发生,当前,基层医疗机构表现出来的问题就是超范围地执业,各个机构设有限制在自己的执业范围内开展各自的工作,这样也导致了整个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混乱。(六)人才缺乏。人才结构不够合理,层次较低,不利于乡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现有的人事与分配制度较为僵化,乡村医疗卫生院基础条件较为落后,无法为高端人才创造较好的事业环境,一些毕业于知名院校的医生不愿到乡村医疗院室来,还有少数医疗人才,因工资太低而离开等。(七)资源不足。乡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乡村患者小病托、大病杠,病人支付能力有限不愿到医院看病。另一方面,基层医疗资源匮乏,就医条件有限,患者涌向省、市、县级医疗条件好,设备先进的医院,最终又演变成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八)层次较低。在接诊的病人中,乡村医疗卫生院室常见的疾病基本只有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等,他们除了处理一些简单的小外伤,轻创缝合外,基本上不开展手术,一般遇到严重的疾病都需要转到上级医院治疗。存在着乡村医疗卫生院室管理者和医护人员怕担责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耽误治疗时机,给患者增加健康风险。(九)管理落后。乡村医疗卫生院室无法留住专业的高素质人才,这自然也包括管理方面的人才,所以导致乡村医疗卫生院室严重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院室岗位存在设置不合理的情况。(十)村医收入不透明。村医每月工资是多少,农民交的合作医疗费用中,村医是怎样按比例提成,每个村的缴费数量是多少,村医的年收入是多少,村里、镇里都不清楚,新农合收缴是政府、村级催缴并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耗费了大量心血,工作完成不力还要受领导批评、处罚等,而村医是坐享其成,镇村干部对此意见很大,因此村医的收入,提成却无人知晓,所以,应将医的月工资和提成公开透明,以便广大干部群众对此监督。(十一)疫情防控环境建设欠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抗疫前沿场所,制定统一规范的流程和设置相应功能区域非常必要,通过预检分诊、发热哨点、发热门诊,为早期发现疑似或确认患者起到重要的作用,能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扩散。从实际情况看,预检分诊、发热哨点、发热门诊都是为疫情防控而临时铺设,在设置规范、空间布局、流程指引、工作职责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之处。(十二)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初期,也是最为严峻的时期,反映最强烈的防控物资的匮乏,从医用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到测温设备、相关器械等均供不应求,适逢春节、大量工厂工人休假返乡,另因流动人员管控,无法返厂,导致无法生产防护物资或产能过低,防疫物资一度紧缺。镇卫生院仅有用于开展正常医疗服务的库存,几乎没有可用于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存在长期未遇重大疫情滋生的麻痹大意,缺乏重大疫情防控演练培训经历,担心资源浪费不舍投入、库存场地局限等原因。(十三)防疫工作缺乏人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相关的诊治方案、感染防护废物处理、隔离观察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流程指引等各种文件井喷式地发布且不断更新。医护人员在应对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中,医疗人员大量抽出到隔离点、防控点检测,从而导致部分防疫工作缺乏人手。(十四)医疗卫生人员对疫情防控宣传不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本应该向广大群众普及宣传科学防护知识,帮助群众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排除焦虑情绪、消除恐惧心理,他们没有做到,每位医护人员应该既是宣传员又是心理辅导员,但他们在工作中产生焦虑情绪甚至抑郁和职业倦怠,造成了国家和社会认同感的严重缺失,也造成了因严格的公共卫生排查,上门检查、定期检查、进入医院的检查流程等被部分不理解的群众所排斥。三、关于推进“医共体”的意见及建议(一)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逐步配强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用人机制,理顺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体制关系。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每年向社会上招考具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人才吸引机制,实行相应倾斜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卫生人才,充实基层卫生院人员队伍,提高其整体素质水平。乡镇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加强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在农村一线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继续加强人才培养,根据卫生院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安排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切实提高农村卫技人员业务水平,使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上一个台阶。(二)由于多年来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卫生院底子薄,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及时更新医疗设备,致使卫生院所大部分只有基本的医疗设备,医疗设备陈旧简陋,已很难满足医疗需求。(三)而村级卫生室诊疗病人大部分还靠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不能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影响了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四)切实科学、合理、规范化环境设置对重大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有效防控需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建设发热诊室等科室,以达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目标。应设置相对独立的预检分诊处通风良好并标识清楚,指引流程合理,具备硬性条件。从预检分诊处前往隔离观察室或发热门诊室的路线应符合室外距离普通诊室、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诊室分开,应设置在隔离观察附件并标识清楚,指引流程合理,具备消毒条件。加强预检分诊处,发热诊室等科室的科学、合理、规范化建设,应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建设检查的主要内容。以随时应对重大疫情的发生及快速响应。(五)优化快速响应医疗应急物资供应链条。紧急救治物资是应对重大疫情的有力保障,要求具备快速、安全的应急供应链,保障应急物资能够按要求交付,疫区急需大量救治物资,由于没有迅速建立起疫情应急供应链的统一调度和协调机构,导致各类救治物资断链现象严重,疫区救治物资极度短缺,给救治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不利于疫情的及时防控。要重视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及时供应,不能松懈、淡化。快速及时地进行物资配备。为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提供保障。(六)建立有序、有效的工作流程,指引和常态监督机制。随着医学对新冠肺炎认识的不断加深,需要对诊疗方案进行及时调整。而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流程设置、隔离观察、感染防控、消毒处置等均有着较为明确的设计原则和管理规定,基层卫生院关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应该具有稳定性、前瞻性、科学性、简捷性、可操作性,并结合实际进行执行,并按技术操作规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卫生院应推广家庭医生线上诊疗、循序渐进地推广在线签约、在线问诊、在线处方、健康管理及康复指导服务。以利于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能迅速、有序、有效的进行。市委编办赴XX市、XX市学习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考察报告一、外地主要做法(一)XX市:一是开展镇街分类。根据镇街地理区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156个镇街分为一般、较大、特大三类。二是实行基层“大部制”。对应一般、较大、特大镇街,镇街机构限额分别定为6、7、8个。机构设置采取“1+4+X”模式,“1”即综合信息指挥室,“4”即党建综合办、发展服务办、平安法治办、社会事务办,“X”即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特色机构。三是推行“机构+岗位”管理。统一编制岗位目录,明确岗位名称、具体职责和任职要求,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四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街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领域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构建“1+8”行政执法职能体系。(二)XX市:一是找准功能定位。乡镇聚焦“四大领域”(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社会稳定),街道突出“四个重点”(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二是科学设置机构。乡镇设置6大办(党政综合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3个事业机构(社会事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街道设置4大办(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城市管理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1个事业机构(综合服务中心)。三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镇街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是统筹配置资源。行政编制总量不突破现有基数,事业编制原则上与行政编制的比例不高于1、2:1,派驻机构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二、对策建议一是科学配置职能。将镇街工作重心转向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上来,其中,乡镇重点做好优化营造环境(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街道重点做好市政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全面厘清上级职能部门与镇街的权责边界,制定镇街“一目录三清单”,建立事项准入等机制。二是理顺条块关系。保留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设在镇街的机构,其他县(区)直部门设在镇街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并入镇街相关机构。继续实行派驻的机构,接受镇街党(工)委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管理、工作考核以所在镇街为主,干部任免要听取所在镇街党(工)委意见,提高乡镇街道对县级部门的测评分值和话语权。三是优化设置机构。按“4+1+N”模式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镇设立乡村振兴办公室,街道设立城市管理办公室,在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N个工作机构。实行“机构+岗位”管理模式,推动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坚持“减上补下”,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职责调整、权限下放后同步下沉人员编制。统筹镇街行政和事业编制,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实行人员岗位化管理,赋予镇街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四是推进放权赋能。综合考虑镇街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将县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下放镇街。指导下放权限的职能部门及时研究制定赋权事项的具体操作规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权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镇街相应保障。关于加强新时期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报告篇5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关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20xx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纳入20xx年工作要点。为确保专题询问达到察实情、促工作的效果,5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冠森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鄱阳、弋阳和信州区人民法院,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市、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作了座谈交流,视察了所到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6月21日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同志还专门带领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调研、督导法院执行工作,对全市法院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情况两年多来,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xx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7、6亿元;执结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三类执行案件5136件,赴京访案件化解率100%。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年5月,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扩大会,下发了20XX年解决执行难工作要点,下达了工作任务交办单。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穿越火线活动大全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中院领导挂点包片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工作时限,实行挂图作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并在重要节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调度,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两级法院都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必要执行装备,保障执行经费,切实保证执行工作需要。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强化联合惩戒,构建了由38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完善了执行联动协调办法。中院与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办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把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嵌入社会信用网络平台,实现市直联动单位信息共享;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将诚信情况纳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内容;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饶日报开辟专栏每月发布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市法院通过公众号、法媒银平台、法院网站、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xx年以来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095人次,罚款435、55万元,15案16人被判处拒执罪。截至20xx年6月,全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918人次。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执行攻坚月”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组织“晨战”、“夜战”、“节日战”,打出执行“组合拳”。开展了清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的专项集中行动。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509件,同比上升36%,实际执结4096件,同比上升3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8、8亿余元。执行质效指标进位赶超提速,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首次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等几项指标进入全省法院前列。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网络“点对点”查控财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20xx年以来,累计查询各类信息210.32万条,涉及被执行人221万人次。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查询被执行人信息56批次,有效查控达160余人。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从20xx年4月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京东等司法拍卖平台,待处置财产均实行网络拍卖。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督办、执行会商、现场指挥等功能,形成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开展执行工作常态化机制。20xx年以来,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共向12个基层法院发起线上督办166批次,指挥会商27批次。启用“掌上执行局”,通过手机“移动执行”APP,实时记录查人找物过程,随时发起“点对点”网络查控。四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难以监督管理的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查控组、速执组和网拍组,建立财产调查、裁决处置、处置操作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实现案件与人员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执行队伍潜力。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衔接;实行执行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就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释明财产保全制度,实现网络查控与诉讼保全的无缝对接,与保险公司建立诉讼保全保险合作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推动执行程序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的无财产案件。中院、上饶县、广丰区、铅山县、弋阳县分别受理了世纪长河、远翔实业、吉意豪、天江纸业、荣盛化工等多个执转破案件,涉及相关执行案件202件。搭建社会化协同执行框架。对接市综治办,将执行工作嵌入到综治网格化APP系统。对经财产调查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通过综治网格、司法建议的方式向乡镇、街办、综治网格员、民政部门推送,通过基层组织帮助查人找物、进行法治教育,促进案件执行。20xx年度,全市法院共向130个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416份,Ojt推送执行案件4737件,有效执行125件。5月14日,全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将2449件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和600宗系列案件交办给各县市区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政法委,要求落实协办机制,限期执行。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最高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四个90%”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终本案件过多。20xx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加上20xx年以前旧存未执结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从到各地调研的情况看,“终本”案件普遍较多,且一些案件还存在瑕疵,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片面追求高执结率和案多人少矛盾,个别执行人员将“终本”作为提高结案率的便捷手段,一些尚未到执行期限的案件或未确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造成该类案件数量增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二是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执行工作整体合力不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功能和范围不够完善,部分联动部门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的意愿不足,与法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存在联不上、查不到现象。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不够,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共享、政策落地困难等问题,执行威慑力不够。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单位大局意识欠缺,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未能从全局高度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配合或不配合,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三是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一些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了解,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相当程度存在。一些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将因市场风险、交易风险或诉讼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不力。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难以理解。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案多人少矛盾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全市法院普遍调整和加强了执行力量,执行人员数量有一定增加,但仍无法适应持续高速增长的案件量,执行力量的增加与执行案件的增长不相适应,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长期“超饱和”,“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常态。此外,少数执行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对部分申请执行人的态度简单粗暴,不够耐心。五是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往往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简单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少数执行人员在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三、意见和建议今年是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承诺的兑现之年。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多措并举,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合力攻坚。一是健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格局。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孤军奋战难以完成,要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适当增加执行工作在综合治理考核中的分值。各地要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在工作力量、工作保障方面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强化对干扰执行工作的责任追究,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对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动情况的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扎实推进执行联动。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促进“两升一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全市法院要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措施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抓好“三类”案件的执行,切实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要完善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案、审判、执行衔接配合机制,优化内部流程,提高执行效率。要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充分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要推进执行公开,加大执行案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的力度,提升执行公信力。要严把“终本”案件审核关,并对已“终本”案件进行“回头看”,在降低“终本”率的同时,努力提高“终本”合格率,实现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的上升、“终本”率的下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三是完善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19部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拓宽执行联动的内容和范围,加快推进与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实现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畅通被执行人及财产发现渠道,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各联合惩戒部门要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主动将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运用到本单位管理、审批等工作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与法院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确保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落到实处。要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不能案件。四是加大执行宣传,获取公众广泛认同。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行环境。要注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以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件的宣传,以案说法,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对执行不能和终本程序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法院执行工作。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按照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强执行人员力量,配强执行工作装备,采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行为,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加强执行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运作模式,建立健全执行团队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律师参与执行等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爱执行队伍,优待执行人员,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工作压力,妥善解决执行法官、执行辅助人员的待遇问题,增强他们做好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针对集中执行频率越来越高、执行强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执行中的冲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执行人员人身安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反洗钱工作调研报告摘要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给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并未严格达到反洗钱工作要求。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业务经营和交易方式的特殊性,洗钱活动与反洗钱工作存在自身特点,本文通保险业、洗钱、反洗钱一、当前保险业反洗钱现状“保险洗钱”是指以商业保险这一金融服务为载体,利用保险市场及保险中介市场的途径渠道,将非法所得及产生的收益通过投保、理赔、变更、退保等方式来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以逃避法律法规职制裁的行为。目前各家保险机构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了相应的反洗钱机制以及规章制度,现有保险法体系中的一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已涉及整套的反洗钱职责客户尽职调查、交易记录和资料保存等反洗钱措施。但目前保险业金融机构仍存在不少问题,其具体为:(一)投入的资源不足。对反洗钱工作的各种资源投入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不足的,存在专职人员较少,缺乏意识等问题。(二)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执行不足。一是部分保险机构的经营者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未形成反洗钱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且反洗钱工作流于形式。二是保险代理人无法正确对待反洗钱工作与业务发展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为在有限的市场中争取更多份额,担心严格执行反洗钱法规有可能失去保费收入,还会增加核保、监管、报告等成本。三是保险业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较低,部分机构存在从未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四是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反洗钱工作认知不够。二、保险业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一)加强法律法规的政策学习。认真学习反洗钱法以及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关办法和制度,增强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自觉性,树立加强反洗钱工作,预防打击洗钱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主动地承担起反洗钱的义务,正确处理好整体利益和自身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以反洗钱工作大局为重,克服单纯追求利润的偏向,坚决贯彻落实反洗钱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二)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以控制洗钱活动在业内发生。重点主要为:一是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在展业、承保、理赔、退保等与客户接触的各项业务环节中,应针对不同客户类型,认真识别客户身份,收集客户信息。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有关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于没有血缘和姻缘关系的受益人要进行密切监控,使“问题保单”无所遁形。二是注重客户交易记录的保存。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客户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存内部交易记录,以便司法机关审查洗钱嫌疑人所有有关交易的资料,包括由拟订保险合同的投保单时已审核的资料,到合同期满处理有关合同的证明,因期满、赔付或退保而结算的保单,记录保存最低期限应符合反洗钱规定要求。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保险机构应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确保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符合高度的道德标准及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对于有足够理由怀疑是与洗钱相关的交易应当拒绝提供服务。四是与司法机关保持合作。保险机构对于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的反洗钱刑事司法侦查,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其他协助,不得以“为客户保密原则”为由对抗司法机关的侦查活动,确保反洗钱工作的协调统一。(三)提高工作人员反洗钱工作意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反洗钱工作素质是防范洗钱行为的前提。保险业机构应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宣传力度。首先对内要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全面提升员工及聘用代理人的反洗钱技能,使之尽快能够基本适应反洗钱工作的实际需要。同时要让全体员工对反洗钱工作有个清晰、明确的认识,积极营造反洗钱氛围,才能在工作中不会漏掉线索或可疑交易。最后对外应积极扩大反洗钱工作宣传力度,在更大的范围内普及反洗钱知识,才能给予企图洗钱犯罪的人以警示,有效地降低洗钱行为的发生。采取这种双管其下的措施,全面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必定会提高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四)建立适度的激励机制。建立适度的激励机制,奖罚分明,促使保险业有足够的动力进行反洗钱工作。由于保险业实行垂直管理,基层机构反洗钱部门设立、内部控制制度和反洗钱培训等业务由其上级机构组织安排进行,经办机构缺乏自主权,基层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更加注重自身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保险业机构要有效防范洗钱活动,需要建立激励机制,对严格执行反洗钱相关制度规定,不断推进反洗钱工作的保险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那些为了拉客户,随意降低开户标准,忽视客户资料审查,不执行反洗钱相关制度的保险机构,应依据相关制度,严惩不贷,才能最大限度地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推动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五)建立反洗钱联合互动工作制度,提高保险业反洗钱监管效率。为加强保险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保险业监管部门要与银行业、证券业等监管部门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按照分业监管、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