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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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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docx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名称文号主要内容执行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小规模纳税人10力兀以下免征增值税,以及3%减按1%征税的具体征管要求,是财税2023年19号公告的配套文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所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o自2023年1月I日起执行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继续执行残保金分档减缴优惠、30人以下企业免征残保金。自2023年1月I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弓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征管要求,是财税2023年12号公告的配套文件。自2023年1月I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5号废止两个规章,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2023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7月份预缴申报2季度或6月份,或10月份预缴申报3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L个体户200万元减半征税;2.特定主体六税两费减半征收;3.小型微利企业实际税负5%自2023年1月I日全2027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弓个体工商户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税的具体征管要求,是财税2023年12号公告的配套文件。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L金融机构向特定主体发放的小额贷款免征增值税2相应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财政部、税务总L退役士兵从事自2023年1月1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个体经营,三年内按照每年最高24000兀额度减税2单位招用退役士兵,三年内按照每年最高9000元减税。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L四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内按照每年最高24000兀额度减税2单位招用两类人员,三年内按照每年最高7800元减税。配套执行文件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自2023年1月I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特定金融机构向特定主体发放的小额贷款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初创科技型企业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兀执行。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为特定主体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力兀,免征增值税,超过10万元,适用3%应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行为减按1%,适用3%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2号创新企业CDR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优惠政策。参见原文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至2027年12月31日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彳翩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4号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居民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6号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有关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29号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条件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7由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B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优惠。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艮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35号理公司以物抵债涉及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房土两税等优惠政策。31B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4号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弓参见原文2023年7月20日起。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提高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g准的具体征管要求,是国发(202313号的执行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弓修订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简并优化信息报告内容和方式。自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o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兀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JfflSo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1月I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自2023年8月28日起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继续实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公告2023对符合条件的主体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B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年第42号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S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发财政部.国家发继续执行财政2024年1月1日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的公告展改革委公告2023年第45号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财税2017)18号第三条规定的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政策。至2027年12月31B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2027年12月31日之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具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调低三代服务费的支付比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改制重组契税优惠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B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第50号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高校学生公寓免征青产税;与局I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策的公告合同,免征印花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小额贷款公司利息收入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允许扣除。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以及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收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执行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57号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阶段税收优惠政策。除第五条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9月22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图书报刊杂志等出版物增值税税收优惠。自2023年9月22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电影企业、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有关增值税优惠。至2027年12月31B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自2023年9月22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对从事一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个人或企业持有特定期间发行的铁路债券,减半征收所得税。2024年-2027年财政部、税务总财政部、税务总中国邮政储蓄银执行至2027年1局关于延续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局公告2023年第66号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特定贷款,可以按照3%简易计税。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L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图于规定的价格标准,提供规定的各项服务,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2对企业集团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对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各环节各主体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基金给予优惠。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关于雄安新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财税(2023)40号对雄安新区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按照个人持股持股比例减免。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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