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安全工作预案.docx
XX中学安全工作预案为确保及时、高效、有序处置我校发生的紧急情况,保障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XX县处置学校紧急情况工作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总则1、学校紧急情况是指发生在学校或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师生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学校紧急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事故:学校事故主要有火灾、学校设施(校舍、教学设施)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其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2)事件:学校事件主要有突发性的涉及师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疫情、集体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恐怖事件、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重大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3)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地质灾害、破坏性地震、疫情、危及或可能危及学校的灾害等。2、学校紧急情况分为一般性学校紧急情况、重大学校紧急情况和特大学校紧急情况。(1)一般性学校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及社会秩序影响相对较小,由市级一两个职能部门可以处置的,称为一般性学校紧急情况。(2)重大学校紧急情况,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及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损害,需由市与南平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的学校紧急情况。(3)特大学校紧急情况: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和师生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需调动、动员多个机构和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学校紧急情况。(二)机构和职责1、机构设置:处置学校紧急情况的机构按学校紧急情况的三个类型分为三个层面。(I)一般性学校紧急情况的处置,由市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组成处置学校一般性紧急情况领导小组负责处置;(2)重大学校紧急情况的处置,由市分管领导或市教育局牵头,组成由市教育局及各相关部门、学校构成的处置学校重大紧急情况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学校紧急情况的处置;(3)特大学校紧急情况的处置,由市委、政府牵头,组成由相关部门参加的特大学校紧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特大学校紧急情况的处置。2、职责:处置学校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力量及时处置学校紧急情况;(2)对特大紧急情况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组织向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报送有关学校紧急情况的信息;(4)检查督促有关学校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的工作。(三)启动和实施1、学校紧急情况的信息报告学校建立健全学校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与XX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紧急情况协调处理机构办公室建立的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相衔接,执行24小时值班,确保学校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者应立即将紧急情况报学校相关领导,再由学校根据预案报县教育局相关部门,说明紧急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紧急情况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紧急情况的大体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紧急情况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紧急措施,需要有哪些相关部门协助抢救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预案与相关基层单位(派出所、消防队、防疫站、医院等)一起积极应对。保护好紧急情况现场,在抢救伤员的过程中,现场的所有人员,除防止紧急情况扩大外,在需要疏导交通等情况下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一定要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紧急情况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2、学校紧急情况的处置属于一般性学校紧急情况的,市教育局协调相关机构启动一般性学校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属于重大学校紧急情况的,由市委、政府会同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紧急协调处置机构启动重大学校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属于特大学校紧急情况的,由市处置特大学校紧急情况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学校紧急情况的处置办法:(1)学校火灾:学校发生火灾,应立即向119报警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迅速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并组织人员对初起火灾或局部火灾进行先行扑救。造成人员伤亡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导致或可能导致学校停课的火灾事故,由消防部门和市教育局决定启动一般性学校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由县党委、政府决定启动重大学校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火灾扑灭后,应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消除了隐患的同时,立即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2)学校设施安全事故:校舍出现危险征兆的应立即撤离师生,并立即向建设、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部门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与排险,并由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实施应急处置以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发生学校设施安全事故,导致或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影响或可能影响正常教育秩序的,应立即报120或送当地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同时向安监局、教育局报告。(3)学校交通事故:学校组织校外活动时或其它有较多师生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122和120组织施救,并向教育局报告。学校应组织现场教师抢救受伤学生,保护其他学生的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伤亡、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教育局会同交警等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立即报告卫生部门紧急施救或采取措施控制疾病传播蔓延,同时报教育局。由卫生部门会同教育局根据影响程序、防疫需要提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相应层级的应急预案。(5)学校群体性事件和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等,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由当地政府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或报市政府决定实施何种应急措施。(6)学校受到突发的社会滋扰或恐怖事件等,学校应采取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的应对措施,立即向110报警,并向教育局报告。由公安机关根据事态决定或报请县委、政府、XX县委、政府决定实施何种层级的处置预案,由教育、医疗救护等部门配合处置。(7)灾害:遭遇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破坏性地震等灾害,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学校应组织师生自救互救,采取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并立即向公安、医疗救护、教育局等报告。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引发社会不稳定的,由政府根据情况决定启动适当的应急预案。(四)其它相关事项1、学校紧急情况突出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在上级紧急情况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前,学校应组成紧急情况临时处置领导小组,由校长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2、紧急情况处置预案是紧急情况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和进行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3、学校紧急情况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体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熟知预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并适时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4、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有参加各种紧急情况处置的义务。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