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关于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 资源ID:791517       资源大小:16.44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关于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出让金的“收、管、用”水平,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县政府决定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乡镇土地出让金分成(一)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按照缴入县级国库的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19%的计提项目和每亩10.5万元的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后全额返回给乡镇。不涉及失地农民保障的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不扣除每亩10.5万元的失地农民保障资金。(二)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县政府召集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各乡镇商住用地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计划任务数。1 .按照缴入县级国库的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27%的计提项目和每亩10.5万元的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后,龙港镇按县与乡镇23:77的比例分成;其他乡镇按县与乡镇30:70分成。2 .结合当年县政府制定的乡镇商住用地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计划任务数,年终结算时,当年完成率低于100%(不含)的,按第一点(二)第1小点的平时分成数进行结算;当年完成率高于100%(含)的,按照缴入县级国库的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27%的计提项目和每亩10.5万元的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后,龙港镇实行县与乡镇全部按13:87分成,其他乡镇实行县与乡镇全部按20:80分成,乡镇奖励超过计划任务数的增量部分的8%。3 .当年乡镇的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项目出让无计划任务数的,按照缴入县级国库的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27%的计提项目和每亩10.5万元的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后,龙港镇实行县与乡镇全部按13:87分成,其他乡镇实行县与乡镇全部按20:80分成。二、储备土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储备土地按照增值部分实行县与乡镇50:50分成。增值部分是指按照缴入县级国库的储备用地出让金收入扣除6%的储备提成、19%的计提项目、收购价格和县政府就土地储备出让事项给予土地原业主对应的财政补助政策后的剩余部分。三、村级安置留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按有关规定执行。四、县城新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龙港新城管委会等自求平衡区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一)工业用地分成办法比照本通知第一点(一)执行。(二)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县政府召集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各管委会商住用地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计划任务数。1 .按照缴入县级国库的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27%的计提项目和每亩10.5万元的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后,平时按以下比例分成:工业园区管委会按县、管委会及对应的乡镇35:62:3分成;县城新区管委会、龙港新城管委会(除围垦区外)按县、管委会及对应的乡镇40:55:5分成;龙港新城管委会围垦区按县、管委会及对应的乡镇45:52:3分成。2 .结合当年县政府制定的管委会商住用地项目出让计划任务数,进行年终结算:当年完成率低于IO0%(不含)的,按第四点(二)第1小点的平时分成数进行结算。当年完成率高于100%(含)的,按照缴入县级国库的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27%的计提项目和每亩10.5万元的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后,工业园区管委会实行县、管委会及对应的乡镇25:70:5分成;县城新区管委会、龙港新城管委会(除围垦区外)实行县、管委会及对应的乡镇30:62:8分成,龙港新城管委会围垦区实行县、管委会及对应的乡镇35:60:5分成;管委会和乡镇共奖励超过计划任务数的增量部分的5%,其中管委会和乡镇按完成计划任务数的分成比例计算分享该5%的奖励。3 .当年管委会的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项目出让无计划任务数的,按照缴入县级国库的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27%的计提项目和每亩10.5万元的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后,工业园区管委会实行县、管委会及对应的乡镇25:70:5分成;县城新区管委会、龙港新城管委会(除围垦区外)实行县、管委会及对应的乡镇30:62:8分成;龙港新城管委会围垦区实行县、管委会及对应的乡镇35:60:5分成。五、其他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一)对其他补缴的零星土地出让金收入,由县财政统筹,不实行县乡分成。旧城改造项目收入按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二)景区规划范围内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原则上由县财政局收取,统筹用于全县旅游开发建设。(三)涉及交通、水利、卫生重点建设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和一些特殊或历史遗留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县政府按“一事一议”方式另行确定。六、科教、医卫慈善、文体等公共服务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对科教、医卫慈善、文体等公共服务用地的出让成交价在同期地段工业用地基准价2倍以内的(含2倍),参照工业用地分成办法执行;出让成交价在同期地段工业用地基准价2倍以上的,参照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分成办法执行。七、执行时间本通知自印发之日施行,2018年土地出让金分成管理按本通知执行。土地出让金跨年度缴款的,当年完成任务时间以土地出让金出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待全部款项缴入县级国库后结算。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