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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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招标文件.docx
2023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前附表7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17四、磋商规则、程序21五、授予合同25第二章磋商项目范围及要求26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92023年湖州市南向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南丹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5寻政采网申临2023757号批准,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济区公路管理中心的委托,就2023年湖州市南沼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DL1IZ2023-025二、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技术要求采购预算1南河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60万元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的特定条件:3.1企业资质: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磋商文件的获取1、报名获取文件时间:发布公告至磋商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话:400-881-7190o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D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磋商允许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仅提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磋商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但由于未提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1份。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拒绝到付。采用邮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IJ盘)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24日16:30时前准时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注: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4、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具备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进行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非供应商原因),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7、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8、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七、磋商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相关工作。八、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磋商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本项目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4、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IV)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政采贷”联系电话:)。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九、业务咨询: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3年湖州市南同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DLHZ2023-025财政审批编号:临2023757号3磋商内容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服务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5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9月21016:3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组成1、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2、是否需要提及纸质版响应文件:否,但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本一式三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O7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一份。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IJ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拒绝到付。采用邮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24日16:30时前准时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8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因非供应商问题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磋商无效。注: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10磋商地点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相关工作。11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2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无需缴纳13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14采购人湖州市南港区公路管理中心15采购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16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磋商采购单位一、总则.概况1.l磋商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湖州市南丹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南丹区公路管理中心;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1.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1.9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il质疑和投诉1.9.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磋商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9.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9.3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1.9.4 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16:00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 .3供应商的特定条件:3 .3.1企业资质: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4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 .5转包与分包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 .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3 .磋商费用3.1 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元整,由成交人全额支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当天一次性结清,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账号名称:开户行:账号: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 .磋商文件的组成4. 1磋商文件为本次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5. 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6. 2.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 2.2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8. 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9. 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10. 2.5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1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2.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 .磋商文件的答疑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2023年9月21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报名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供货(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 .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资信/商务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8.1 资格文件8.1.1磋商声明书;(资格审查条款)8. 1.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8.1. 3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8.1.4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8.1.5企业资质证书(详见公告);(资格审查条款)8.1.6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资格审查条款)8.1.7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资格审查条款,截图模板详见附件)8.1.8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8.1.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注:以上序号8.1.1-8.1.9为资格审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供资格审查时之用,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将可能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届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审核。8.2技术/资信/商务文件8.2.1项目分析方案;8.2.2服务方案;8.2.3保证进度的方案和措施;8.2.4质量保证措施;8.2.5项目实施人员;8.2.6检测设备;8.2.7服务承诺及保证;8.2.8响应时间;8.2.9合理化建议;8.2.10企业业绩;8.2.11企业认证;8.2.1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自评表;8.2.13供应商针对技术/资信/商务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8.3首次报价文件8.3.1响应函;8.3.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8.3.3磋商报价明细表:8.3.4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8.3.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格式。9 .磋商报价说明9.1 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9.2 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3 3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相应的报价,不得缺项和漏项,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4 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磋商;9.5 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O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9.6 6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7 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8 8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10 .磋商有效期10.1 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IL响应文件的编制1.1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2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 3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4 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5 5供应商没有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 .响应文件的形式12.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13. 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视为无效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13 .响应文件的提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一份。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拒绝到付。采用邮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IJ盘)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24日16:30时前准时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13.3 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 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 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6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4 .迟交的响应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 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 .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6.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6.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6.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6.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7.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1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参加磋商会的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1.2 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非供应商的原因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 开启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17.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商务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17.5 技术/资信/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束后,公布技术/资信/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技术/资信/商务文件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17.6 通知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半小时以内)17.7 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17.8 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等。18. 9磋商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7.10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标处理:17.10.1 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或仅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17.10.2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17.10.3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10.4 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10.5 供应商首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7.10.6 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10.7 7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10.8 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10.9 磋商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10.10 磋商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10.11 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10.12 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7.10.13 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10.1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打的)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10.15 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10.16 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9. 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贝人20. 磋商过程的保密20.1 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20.2 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0.3 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资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0.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20.5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0.6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 .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承诺。21 .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