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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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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淄博九鹿纸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技改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43生物质燃料加工、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新建(迁建)0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Z项目备案文号2306-370302-89-02-771081总投资(万元)8195.00环保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占比(%)6.10%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面积(m2)23865.4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排放的汞及其化合物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且厂界500米范围内有华夏苑及夏庄村2个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由厂区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不直接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所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判定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建设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于2023年6月25日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6-370302-89-02-771081<,2、项目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用地类型。项目拟于淄博市九鹿纸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属于工业用地,且已取得土地证,满足用地要求。3、本项目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2149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24号),本项目厂区位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2149号)符合性分别进行分析如下。与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符合性分析主要目标: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充分衔接最新成果数据,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一般生态空间涵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受保护区域,以及生态公益林等其他需保护区。符合性分析:距离本项目厂址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厂界东侧4.0km处的淄川生态公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03-B4-05)O本项目不在淄博市各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水产种物质资源保护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一般生态空间。(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主要目标: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市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控制断面,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50%,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3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HI类;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镇村黑臭水体数量持续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浓度不高于48gA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70%,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持续下降。土壤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逐步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5%。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动态衔接“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以“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为准。符合性分析:地表水: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的山东省省控地表水水质状况发布,淄博市监测断面,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质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由厂区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生活废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后由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不直接排放大气: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17日公布的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2023年第1期),2022年淄博市全市良好天数236天(国控),同比增加14天。重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2天,全市综合指数为4.87,同比改善4.3%。其中,淄川区二氧化硫(SO2)1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3%;二氧化氮(NO2)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0%;可吸入颗粒物(PMlO)7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细颗粒物(PM25)4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7%;一氧化碳(CO)1.3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8%;臭氧(03)194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3.7%;PMIo、PM2.5和03浓度均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底线,不会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趋势。噪声: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所在地无重大噪声源,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建成后通过房屋隔音、减振等措施,噪声可达标,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主要目标: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进一步降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各领域节约用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再生水规模逐年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持续下降,确保完成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全力做好河湖岸线保护,优先实施防洪护岸、河道治理等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桥梁、码头、取水工程等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所用能源主要为水、电、煤炭;总用水量为85675.710?,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耗电1512万kWha,由市政电网提供,新增煤粉消费量7590.96ta,减量替代后消费8350.06ta,以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关停1.2万千瓦燃煤机组为替代源。项目水、电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煤炭资源已进行减量替代,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版),项目所在般阳路街道为重点管控单元,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 .大气受体敏感区从严控制新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商业、居住并严格执行。3 .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未正常运行或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不得建设。4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5 .按照省市要求,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版)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未使用国家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及设备,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不属于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大,本报告针对污染物对周边居民区的影响进行了合理预测,基本不会对周边大气受体敏感区产生影响。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健全,且已覆盖污水管网。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不属于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满足建设要求。本项目属于生物质燃料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L涉“两高”项目企业应当积极实施节能改造提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节能减排。2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动态管控替代。3 .废水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4 .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5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的扬尘管理。本项目属于生物质燃料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不属于“两高”项目。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落实污染物总量替代政策。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利用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淄博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进水要求后由淄博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排入孝妇河。项目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不直接排放。项目建设期间不涉及动土工程,设备安装期间基本无扬尘产生。符合环境污染风险防控I.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高的建设项目;现有项目严格落实环评及批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位于淄博九鹿纸业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不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建设项目厂界距离华夏苑最近,相距330m。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且环境风险潜势等级较低。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厂区现有项目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执行淄博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文件的管控要求。2 .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3 .提升土地集约化水平。4 .优化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控制煤炭消费量,实现减量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根据。本项目总新鲜用水量为85675.71m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按生产用水要求,部分回用。项目煤耗已取得减量替代方案,控制煤炭消费量,实现减量化。符合4、本项目与“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淄川区“三区三线”划定方案,项目位于淄川区城市开发边界内,不属于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属于永久基本保护农田范围内。项目选址符合淄川区“三区三线”规划。本项目与淄川区“三区三线”规划图位置关系见附图5。5、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鲁环发(2019)112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建设项目与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分析112号文具体规定建设项目符合性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关于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尘降尘管控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动土工程,建设期间将严格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符合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十个必须”,对城市建成区渣土运输车辆经过的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需动土建设,不涉及土方、砂石等物料的运输;运营期运输炉灰炉渣等物料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并进行遮盖,在运输时不遗撒、泄漏物料。符合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物料运输应采用车厢密闭或者覆盖,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厂区出入口应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措施。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施,同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物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喷淋装置。涉及锅炉物料(含废渣)企业,储煤场应采用封闭储存。粉煤灰应采用密闭的灰仓储存,卸灰管道出口应配备有密封防尘装置:炉渣应采用渣库储存,并采项目建成后针对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物料运输采用车厢密闭或者覆盖;厂区车辆出入口配备车轮清洗装置,项目使用煤粉贮存于储罐内,其余物料入棚、入仓储存;项目粉煤灰采用密闭的灰仓储存,卸灰管道符合用挡尘卷帘、围挡等形式的防尘措施。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上料系统、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出口配备有布袋除尘装置;炉渣采用渣库储存,将使用篷布覆盖,防治扬尘污染;项目上料系统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企业应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厂区路面硬化,采用防风抑尘网或者封闭料场(仓、棚、库),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项目原料和成品装卸时洒水降尘,位于密闭车间内,厂房内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符合6、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L2025年)符合性分析表1-4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内容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不属于“散乱污”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因地制宜推行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暖方式。本项目已取得淄川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技改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川发改节字20233号),替代源来自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关停1.2万千瓦燃煤机组。符合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到2025年,设区市和县(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本项目利用淄博九鹿纸业现有厂房,无需动土建设,施工内容主要为车间修整及设备安装等,施工扬尘较少。符合加强大气环境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对已发排污许可证质量开展复核。建立以排污许可数据为基础的“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库,将排污许可证与执行报告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本报告要求企业合理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并及时申请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做到严格执行废气治理要求。符合7、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表15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内容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控制城市面源污染。彻底摸清城市(含县城)管网底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实现整县域合流制管网清零。开展城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初步处理后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用水符合治理设施短板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评估,优化生活污水处理厂布局,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并适度超前。2025年年底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万吨/日以上。排入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不直接排放。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工业节水,2025年年底前,全省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达标率达到50%,全省创建50家节水标杆企业和10家节水标杆园区。开展城市污水深度处理,推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2025年年底前,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达标,本项目生产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内现有生产项目符合8、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表1-6与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内容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试点城市建立起“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本报告要求企业建设规范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符合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推进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腾退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全面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化工行业,对土壤污染较小。符合9、本项目与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1)84号)符合性分析表1-7与环办环评(202184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衔接,按照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实行统一分类管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原则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原则上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重点管理的行业,实行重点管理,相关环保手续正在完善中。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要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查,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核定建设项目的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基本信息;依据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等管理规定,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要素导则等技术文件,严格核定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本项目废水不直排,生活污水同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污水一起排入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及可处理废水余量满足本项目需求。燃煤烟气经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湿法脱硫一湿电除尘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噪声源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区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被妥善处置。符合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本项目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行业,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符合10、本项目与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为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中的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表1-8与鲁发改工业202334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准确理解“两高”项目范围。凡是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新建(含改扩建,下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属于“两高”项目。沿黄重点地区严控“三高”项目范围中的“两高”项目范围以目录为准。建立“两富”项目认定机制,企业对是否为“两高''项目存在疑义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发展改革委部门视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出具认定,难以认定的可逐级上报。本项目为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11、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表1-9与鲁环字202158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己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所用设备不属于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四批)之列。符合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本项目位于淄博九鹿纸业现有厂区内,已取得土地证,选址合理,布局科学,符合用地政策。符合四、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本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主要污染物申请总量指标;煤炭消耗已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符合12、本项目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1-10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内容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类项目。符合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不属于“散乱污”项目。符合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本项目属于重大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刚性要求。符合“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省。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也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己编制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并通过审批符合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本项目不属于以上行业,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循环使用0符合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鼓励高炉一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本项目不使用限制类产能装备。符合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提高化工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实施建材、化工、铸造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高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到2023年,化工园区(含化工重点监控点)内化工生产企业营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75%o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符合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本项目为40th高效煤粉锅炉,不属于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符合13、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表1-11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项目产生的燃煤烟气经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湿法脱硫一湿电除尘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烟气排放需不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排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污染防治的需要,建设应急环境保护设施。鼓励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在必要时投入使用。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排污单位应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根据生产经营和污染防治的需要,建设应急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在必要时投入使用;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已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需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向社会公布;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符合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项目建成后,应根据要求,依法更替排污许可证。符合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属于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种、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本项目位于淄博九鹿纸业现有厂区内,厂区设有雨污管网、一般固废间和危废间各一座,环保设施齐全并运行正常。符合14、本项目与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淄川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知(川政办字(2022)8号)符合性分析表1-12与淄政办发(2019)4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在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根据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能源消费结构,对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选择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中11类(较严)进行管控。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为:除单台出力大于35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肝石、煤泥、煤粉、水煤炭、型煤、焦煤、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使用煤粉为燃料,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中11类(较严)进行管控。符合在禁燃区范围内,要进一步强化对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的管理。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高效煤粉炉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要在规定限期内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淘汰或改用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制定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计划并严格督促落实。本项目位于禁燃区范围内,为40蒸吨/h高效煤粉锅炉,满足禁燃区要求。符合15、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淄博市空气环境质量“退末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淄环委办(2022)20号)符合性分析表1-13与淄环委办20222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强燃煤锅炉整治。2022年6月底前,关停淘汰全市剩余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12月底前,关停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效煤粉炉。全面取缔燃燥热风炉,6月底前淘汰山东中科洁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燃煤热风炉,7月底前淘汰山东方大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燃煤热风炉。厂区原有25th高效燃煤锅炉已于2022年7月1日起停止运行,本项目改建40th高效煤粉锅炉满足上述要求。符合严控燃煤项目。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扩建燃煤项目,新增燃煤项目(包括以原煤或焦炭等煤制品为原料或燃料,进行生产加工或燃烧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省煤炭减量替代政策,并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建耗煤设施按照高热值煤配置设备,所用煤炭热值不低于5500千卡。全面落实关于调整淄博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知相关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锅炉改建严格落实国家、省煤炭减量替代政策,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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