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年产380吨EPS玻璃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 资源ID:800079       资源大小:383.58KB        全文页数:9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年产380吨EPS玻璃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80吨EpS玻璃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安徽沃尔顶密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80吨EPS玻璃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泡沫塑料制造C2924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5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面积(a?)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不涉及直排地表水,不需要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因此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内容。规划情况2009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0935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安徽凤阳硅工业园的批复同意筹建安徽凤阳硅工业园。2012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1237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的批复同意设立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自此安徽凤阳硅工业园更名为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安徽凤阳硅工业园)。2018年7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18)138号文出具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同意撤销安徽凤阳硅工业园(筹)、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将其整体并入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加挂“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牌子,保留“小岗产业园”牌子。优化整合后,保留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小岗产业园、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2021年3月20日,凤阳县人民政府以政秘202124号文出具了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硅工业园、板桥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10年5月26日,安徽凤阳硅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筹)组织编制了安徽凤阳硅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1月16日,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环评函20101078号文出具了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凤阳硅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21年3月,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安徽凤阳硅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21年6月30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滁环2021188号文出具了关于V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安徽凤阳硅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2023年6月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以皖环函202引601号文出具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送V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包括门台、凤宁、小岗三个片区,本项目位于滁州市凤阳县凤宁现代产业园安徽沃尔顶密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凤宁片区。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已初步形成以非金属新材料产业、电气机械、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的产业格局。新一轮规划主导产业为:非金属新材料、电气机械、食品加工。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和«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本项目属于“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一一C2924泡沫塑料制造对照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产业准入清单一览表”(具体见表1-8),本项目不属于有条件进入类、限制类、禁止类或鼓励类,视为允许类项目。根据2023年9月20日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同意入园。根据“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规划范围图”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证明,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根据现场踏勘可知,本项目位于滁州市凤阳县凤宁现代产业园安徽沃尔顶密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区东侧为待拆迁居民点前尹庄,东南为凤阳县利诚服饰有限公司,南侧为凤阳江辉微车配件有限公司,西南为安徽天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侧为凤阳佳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隔濠州路为安徽兴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经现场探勘,厂区东侧居民点位于企业以厂界设置的100m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仍有部分居民未搬迁,根据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拆迁证明,厂区东侧居民点拟于2024年3月前全部拆迁完毕,企业需继续落实拆迁计划,以减少企业运行时对居民的影响。综上,项目运行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通过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所划分的限制类、淘汰类或鼓励类项目,视为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凤阳县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备案表,备案号为2306-341126-04-01-133026,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要求:第十三条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应当事前征得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除执行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新建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避开饮用水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二)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三)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应当把水污染治理纳入项目内容。工程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为扩建项目,不属于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也不属于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选址符合凤阳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的设备及工艺,资源利用率高,三废排放低;本项目冷却水经降温及沉淀捞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在履行相关手续并有效落实相关措施条件下,经验收合格后,本项目符合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要求。(3)与安徽省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安徽省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突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构筑“1公里、5公里、15公里”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推进“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加快推进淮河(安徽)经济带绿化美化生态化。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立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定期开展“回头看''督查,巩固综合整治成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过剩产能。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广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本项目位于滁州市凤阳县凤宁现代产业园安徽沃尔顶密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距离淮河干流直线距离约3.45公里,不在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即不属于化工类项目,也不属于淮河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禁止建设项目;本项目在符合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严格履行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等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符合安徽省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4)与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表1-1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企业状况相符性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本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使用的原料主要为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含VOCs原料。符合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本项目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项目使用的原料主要为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含VoCS原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0%o符合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隙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本项目对产VoCS环节均进行有效收集,主要采用集气罩(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收集,同时加强对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密闭性好的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提高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使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0%o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0%;活性炭吸附装置选择碘值不低于800亳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符合由上表对比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中的相关方案要求。(5)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65号)相符性分析表1-2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相符攻坚方案:气(2021)性分析序号通知要求企业状况相符性1各地要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本项目主要从事EPS符合脂等石化行业,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含兰炭)、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化工行业,涉及工业涂装的汽车、家具、零部件、钢结构、彩涂板等行业,包装印刷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并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认真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相关排放标准和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等开展排查整治玻璃包装材料生产,使用的原料主要为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为固体原料,不涉及液体含VOCS原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2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应根据废气排放特征,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净化工艺和设备,使废气在吸附装置中有足够的停留时间,选择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活性炭,并足额充填、及时更换。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650mgg;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时,其比表面积不低于Iloom2/g(BET法)。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艺宜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其碘值不低于650mggo符合由上表对比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中相关要求。(6)与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3号)相符性分析表1-3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符性分析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企业状况相符性化业构布局优产结及局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焦化等新、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置换,不再新建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煤化工等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属于高耗能行业,无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符合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发展先进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严防死灰复燃本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所划分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开展进一步摸排清理现有燃煤小热电和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符合炉窑度理锅炉深治煤锅炉,确保区域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加快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低效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积极推进陶瓷、玻璃、铸造等行业清洁燃料替代工程;清理整治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锅炉,取缔不达标燃料类煤气发生炉;4月底前,全面摸排生物质锅炉并建立台账,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特排标准)的生物质锅炉和非生物质专用锅炉。使用电能和园区管道蒸汽,不使用煤炭。加快推动VOCS精细化治理实施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等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进家具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实施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工程,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治污设施改造升级。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主要为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含VOCS原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强尘合理加扬综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全部建筑工地和建成区道路施工工地务必做到“六个百分百”,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评价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切实降低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仅涉及厂房布置及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程量较小、安装时间较短,施工期影响较小。符合由上表对比可知,本项目符合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V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3号)中相关要求。(7)与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相符性分析表1-4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通知要求本项目内容相符性落实一批VoCS综合治理项l三l梳理确定治理项目。综合考虑体积浓度、03生成潜势和气溶胶生成潜势靠前的VOCS物质,恶臭,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协同控制,以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类别。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重点推进源头削减。鼓励支持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涂层剂(树脂)、清洗本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生产过程中符合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使用的原料主要为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含VOCS原料。编制一批VOCS综合治理方案制定“一企一案”。借鉴上海市等先发地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企业“一厂一方案”编制经验,各地分行业分级指导企业编制优化“一企一案”,明确企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本项目不属于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项目对产VOCS环节均进行有效收集,主要采用集气罩(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收集,同时加强对厂房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密闭性好的门窗,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提高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符合保隙措施实施排污许可。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核发为中心的VOCs管控依据,在石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五大领域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不断规范涉VOCS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登记管理,落实企业VOCS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落实和定期报告的具体规定落地,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需按登记管理要求变更排污许可手续。符合对比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中相关要求。(8)与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7号)相符性分析表1-5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实施方案要求企业状况相符性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不属于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重点行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电能和园区管道蒸汽,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2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尽快完成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媒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12月底前确保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炉膛直径3米及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和燃煤热风炉全部淘汰完毕;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加快推进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电能和园区管道蒸汽,不使用煤炭。符合3持续开展VOCs整治攻坚行动。持续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整治年度VOCs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年度计划目标。高质量开展当前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排查整治,2021年10月底前,结合本地特色产业,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对检查抽测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结合“一企一案”编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开展整治。开展VOCs治理示范项目推选,引导推动低VoCS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升级改造、运维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以先进促后进。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不属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项目使用的原料主要为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含VOCs原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4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扬尘管控,皖北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其他城市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省大气办通报2020年降尘量监测排名。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力争2022年3月底前,内河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仅涉及厂房布置及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程量较小、安装时间较短,施工期影响较小。符合对比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大气办202I7号)中相关要求。(9)与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环委办202237号)相符性分析表1-6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相符性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要求企业状况相符性快业构型级加产结转升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碳排放控制要求。有序开展产业承接和重点行业省内调整优化,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全面排查“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批停建,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本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所划分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根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或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根据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皖节能(2022)2号),本项目不在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范围内,故本项目不属于安徽省“两高”项目。符合展氧染治坚开臭污防攻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企业编制实施“一厂一策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开展年度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治理清单,重点涉VOCs工业园区及产业集群编制执行VOCs综合治理“一园一案”。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焦化、玻璃等行业深度治理。本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不属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项目使用的原料主要为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含VOCs原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木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电能和园区管道蒸汽,不使用煤炭。符合强气源染理加大面污治聚焦PMlO治理,研究制订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地方标准,强化施工、道路等扬尘管控,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仅涉及厂房布置及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程量较小、安装时间较短,施工期影响较小。符合对比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环委办202237号)中相关要求。(10)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第9部分:塑料制品业(DB34T4230.9-2022)相符性分析表17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第9部分:塑料制品业(摘录)相符性分析规范要求企业状况相符性源头消减塑料制品拆料、配料和投料过程宜采用自动化管道化密闭技术。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仅使用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其在生产过程采用密闭自动化管道输送。符合废塑料造粒产品冷却工艺宜采用水冷替代技术。本项目不涉及废塑料加工处理。符合挥发及半挥发性助剂应按照化工行业储存标准密闭储存,涉及大宗有机物料使用的应采用储罐存储,优先考虑管道输送。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仅使用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不涉及挥发及半挥发性助剂。符合过程控制废气收集系统应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当发生故障维修时,应同步停止生产设备的运行。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当发生故障维修时,会及时同步停止生产设备的运行。符合尽可能采用“减风增浓、密闭操作”,提高设备的密闭性。本项目日常生产位于生产车间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利用活性炭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吸附浓缩,然后对浓缩后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脱附燃烧。符合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的,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8次/h;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的,排风罩设计应满足GB/T16758的要求;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集气罩设计满足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废气收集系统宜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molmol0废气收集的管路系统宜设置用于调节风量平衡的调节阀门。本项目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运行过程中为负压状态。符合末端治理工艺过程废气应收集后排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复合宜采用吸附、燃烧、喷淋吸附、生物、臭氟氧化、光氧化、等离子等技术;中、低浓度有机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一燃烧技术处理。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属于吸附浓缩一燃烧技术。符合对比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第9部分:塑料制品业(DB34/T4230.9-2022)中相关要求。(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如下:a、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滁州市凤阳县凤宁现代产业园安徽沃尔顶密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区周围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即本项目不在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因此本项目选址、规划发展内容等符合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在滁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中的位置见附图6ob、环境质量底线1)根据凤阳县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年报,凤阳县2022年可吸入颗粒物(PMlO),细颗粒物(PM2.5)、03均不达标,属于不达标区域。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V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通过落实通知中各具体措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2)地表水从单因子指数看,淮河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水标准要求。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不会降低淮河水环境质量功能级别。3)根据现状监测,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c、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所用原辅料均在国内购买;企业用水由园区现有的给水管道供给,项目用电来自园区变电站。项目原辅料、水、电供应充足,生产过程尽可能做到合理利用和节约能耗,最大限度地减少物耗、能耗。d、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滁州市凤阳县凤宁现代产业园(安徽凤阳硅工业园),主要从事EPS玻璃包装材料生产,根据已批复的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92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见下表:表1-8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产业准入清单一览表类别主导产业行业类别鼓励类非金属新材料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4玻璃制造(不含平板玻璃制造)305玻璃制品制造306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气机械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1电机制造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3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4电池制造(不含3843铅酸蓄电池)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6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387照明器具制造38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食品加工13农副食品加工业131谷物磨制132饲料加工133植物油加工137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139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4食品制造业141焙烤食品制造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3方便食品制造145罐头食品制造149其他食品制造有条件进入类(1)两高行业需满足生态用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上“两高力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远期,所改善,且经过充分的环境影(2)光伏压延玻璃、显示玻用过充分的环境影响论证;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项目管理的通知等两高文件要求,且不得新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有响论证;K与主导产业链配套的其他相关产业,且经限制类(1)限制现有平板玻璃制造企业新增产能,不包括光伏压延玻璃、显示玻璃;(2)限制现有与主导产业不符的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新增产能;禁止类(1)禁止引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品、工艺、设备;(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5)禁止引入造纸、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6)禁止新建、扩建屠宰、酿造、水泥、平板玻璃制造(不包括光伏压延玻璃、显示玻璃)、制糖、铅酸蓄电池项目以及涉及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中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铭、碑、铭和锦)的项目;(7)禁止引入尚需自行建设燃煤锅炉的企业入区,引进项目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或实施集中供热;(8)禁止引入清洁生产低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对比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有条件进入类、限制类、禁止类或鼓励类,视为允许类项目。根据2023年9月20日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同意入园。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建设内容安徽沃尔顶密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沃尔顶密封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滁州市凤阳县凤宁现代产业园,于2018年7月27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注意事项

    本文(年产380吨EPS玻璃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