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台套大型冶炼炉用铸铜冷却设备生产线扩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
资源ID:800093
资源大小:444KB
全文页数:9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年产300台套大型冶炼炉用铸铜冷却设备生产线扩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0台套大型冶炼炉用铸铜冷却设备生产线扩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江西余越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台套大型冶炼炉用铸铜冷却设备生产线扩建改造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16冶金专用设备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1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2600环保投资(万元)35环保投资占比(%)1.3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0是:原有验收项目在运行,正在扩建新设备。用地面积(?)76428.7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2020年12月23日),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氯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排放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嘿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排放,故无需设置专题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不新增工业废水直排,故无需设置专题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涉及油类物质等风险物质,但都未达到临界量(QVl),因此无需设置该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不设置专题或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余干工业园区调区扩区工作方案;(2)审批机关:余干县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关于印发余干工业园区调区扩区工作方案的通知;(4)审批文号:干府办发(2013)3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余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查机关: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3)审查文件: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余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4)审查文号:赣环评函(2015)13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江西余干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始建于2006年3月,2(X)6年3月获批为省级工业园区,随后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江西余干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西余干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后,园区四至范围、界址点坐标、面积等事项不变。江西余干工业园区于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原核准面积为1.57平方公里,已初步形成服装鞋帽和生物制药等产业。2013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以赣发改办函(2013)219号文件同意开展扩区调区前期工作,江西余干工业园区拟在原核准的城西工业园片区上进行扩区,并将余干县黄金埠电力特色基地纳入江西余干工业园区,扩区后形成“一区两园”格局(城西工业园+黄金埠工业园),园区总规划面积14.2平方公里。黄金埠工业园片区以有色金属(不含冶炼)、能源建材、机械、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为重点,规划期末生产生活能源以天然气、电和煤炭为主;该片区用水由黄金埠水厂供给,废水纳入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本项目为有色金属铸造,位于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根据表1-3分析,本项目不在园区规划的负面清单内,属于允许入园项目,入园合同详见附件四。符合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发展要求。(2)与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余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余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2:表1-2与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余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函(2015)130号的相符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余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杳意见的函本项目相符性分析(一)工业园区内夹杂大量居民,各居民点环境空气功能要求对园区内布局大气污染型产业形成制约,应及时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做好规划建设涉及的居民搬迁安置、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黄金埠水厂规划期末不能满足黄金埠工业园片区用水需要,该片区废水排口下游15公里处为杨埠财源自来水厂取水口,还存在事故废水排放影响下游水厂取水安全的环境隐患。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铸造,距离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面143m外的余干县质监局黄埠分局: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相符(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入驻企业布局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8)58号),综合考虑产业之间的相容性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按照行业分类进入工业园的相应片区,防止产生交叉污染。鉴于区域位置的环境敏感性,黄金埠工业园片区不宜引进水污染型、环境风险较大、行业不相容的产业项目。1、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铸造,位于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东面为江西省黄金玻纤有限公司,南面为江西铜业集团(余干)锻铸有限公司,西面为诺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面为江西宇路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和江西天翔车业部件有限公司,不存在交叉污染;根据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本项目不属于钢铁(铁合金)、电石、水泥、造纸(制浆)、农药(原药生产)、电镀、皮革、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印染、陶瓷、化纤(黏胶)、医药原料药等高能耗高排放项目。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环境风险为I类,进行简单分析;相符(三)园区规划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依法依规定规划范围。规划区集中式居住用地和教育用地等需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避免时规划区及周边区域居住、学校等人群集中区的影响。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集中式居住用地和教育用地等,距离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面143m外的余干县质监局黄埠分局。相符(四)注重园区生态环境及景观建设,在主干道和居住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并完善生态补偿措施,积极实施生/态工业园战略。(五)余干县应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该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并严格执行,全面推进污染治理工作,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克服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制约,以保证园区后续入园项目的顺利实施。/(六)入园项目的设备、工艺、原料等必须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并按照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要求,进一步降低能耗、物耗水平,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之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防止物料“跑冒滴漏”,满足准入条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相符(七)入园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应对生产中的废气进行有效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外排废气、噪声达到相应标准。固体废物需妥善处理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经本次提出的环保措施处理后达到相应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执行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进入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相符(八)须高度再视环境安全,强化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园区应制定严格的区域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纳入当地政府应急相应系统,并做好定期演练,一旦出现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本项目位于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属于扩建项目,该区域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有色金属铸造,根据前文分析,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园区发展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3516冶金专用设备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符合政策要求,同时余干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5-361127-07-02-745477)°(2)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根据园区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图五。本项目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的供地项目之列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余干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余干县生态保护红线图(详见附图四),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1I类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之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工业园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对当地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项目的水、土地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禁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人民健康或国家、地方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落后生产企业、工艺和设备进入园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要符合余干县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鼓励引进科技含量高、技术和设备先进、清洁生产水平高的企业。项目与园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与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明令禁止的项目;(2)污染量大、污染控制难度大和环保投资高的项目;(3)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及清洁生产的项目。本项目为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订)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大气污染物、废水、固体废物经过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满足准入条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限制准入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限制引入的项目;(2)与园区主导产业密切相关或园区产业链条上不可或缺的污染型项目。本项目为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订)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不属于限制准入项目。符合上饶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饶府发(2020)13号)文件中“分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遵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各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对照上饶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选址位于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5(单元编码ZH36112720005黄金埠镇1(黄金)据关于发布上饶市“三线一单”各管控单元环字(2021)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与该表1-4本项目与饶环字(2021)2号(T阜工业园),详见附图七),根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饶文件相符性见下表14:直选黄金埠工业园)相符性序号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空间布局约束开设的技制建动酎限发活理1、信江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2、园区规划大气污染行业片区与周边居民集中区之间留足缓冲地带,缓冲区域不得新建该类项目。3、不得新建高磷生产工艺的工业项目。1、本项目距离信江L86公里,本项目为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重化工项目;2、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面143m外的余干县质监局黄埠分局,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给i;3、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铸造,位于工业园区内,不属于高磷工业项目。相符2染排管空污物放控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1 .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2 .若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相关污染物进行2倍削减替代。1、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铸造,不涉及重金属;2、项目位于工业园区,本次根据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上饶市环境质量月报,统计2022年112月份数据,得出信江余干段上一年水环境质量达标。相符3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1 .新建各类建设项目,其排放污染物应达到相应行业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等排放限值或集中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要求。2 .污水处理厂应配套脱氮除璘设施。1、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经本次提出的环保措施处理后达到相应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执行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进入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2、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尾相符水排放执行一级B标准,废水处理采用具有除磷、硝化和反硝化功能的二级生物处理工艺4物绩平要染放水入求污排效准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相符5境险控环风防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原有项目危废暂存间等均进行相应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相符6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L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等级为IV+的建设项目。2.园区应建立水、大气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1、本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为I,周边无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只需要简单分析。2、/相符7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L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2.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1、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已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本次环评报告要求企业做好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渗工作;2、木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和防渗、防腐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需采用高标号水泥硬化防渗,并采用环氧树脂地面防渗和防腐,并做好防风、雨淋,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26.0m,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7cmso相符8源用率求资利效要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 .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80%o2 .至1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5%。/9能源利到2020年,万元国内/用效率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要求年下降16%。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上饶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4)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容性分析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分为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和高效集约发展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包括南昌、景德镇、鹰潭三个设区的市,以及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六个设区的市的部分县(市、区),共三十八个县(市、区),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界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本项目属于高效集约发展区。本项目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性见表1-5。表1-5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性序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容性分析1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分生态保护、农业发展、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域。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和安全。本项目不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和安全。2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循环利用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鼓励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的循环利用,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优化产业结构。新建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应当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绿化工程建设。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污水处理厂出水应当达到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B标准,对排放湖泊水库的执行A标准本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信江。(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冬表1-6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性分析:性分析见下表。均相符性序号法律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长江流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力市什干全不且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对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县级以黑骞舜鼠'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规划嘉黑嘉即许可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2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确定长江流域各省级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才用日Fl精典史标。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二二二禽兽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仃心重中用°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符合3本项目不倾倒、填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匕普普意置;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符合4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等产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造土后日才信工J决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农药、本%解产述氮肥、焦化、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实施清洁化仃止尖加°改造。企业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符合5国家鼓励和支持在长江流域实施重点行业和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排放,仅少量生活用效率污水排放。符合(6)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表1-7与关十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血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7于合性序号指南本项目情况符合性I禁止建设项目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和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不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物的投资建设项目。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种质资源保护区,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位于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范围内。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涉及长江干支流及湖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不涉及捕捞。符合8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选址不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项目不属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符合9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位于合规园区且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生行业的项目、不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表1-8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长江办【2022】7号符合性分析类别规划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严格岸线河段管控禁止建设项目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和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符合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以下行为: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机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1)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2)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河)造田(地)等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科学研窕、教学实习、参观游览、影视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制度,不得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除国家规定的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符合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严格区域活动管控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废水外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不设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线捕捞。本项目选址不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项目不属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不属高污染项目。符合严格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淘汰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开展投资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为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加强项目审查论证,落实等昂:、减量替代要求,规范项目行政审批。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7)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本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光对照分析见表1-9。表1-9本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砥理方案相符性分析3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3综合治理方案对照分析一览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木)中的淘汰类、限制类设备;项目配备r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符合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项目中频炉熔化废气经集包罩+沉降室+布袋除尘器+DAOOl;石墨模制造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DA(M)2;切割浇道口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DA003:浇注废气经集气罩+移动式粉尘除尘器;打磨废气经集气罩+移动式粉尘除尘器;焊接废气经集气罩+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15mDA004处理后达标排放,可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车间密闭定期洒水降尘,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的产生。符合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8)本项目与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对照分析见表I-IOo表I/O本项目与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对照分析览表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开发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设备;项目配备了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项目中频炉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沉降室+布袋除尘器÷DA001;石墨模制造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DA002;切割浇道口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DA003;浇注废气经集气罩+移动式粉尘除尘器;焊接废气经集气罩+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15mDA004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DA005可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加快燃料清洁低破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坚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先签订供用气合同、后改造工业炉窑”,有序开展工业炉窑改用天然气燃料.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本项目采用电能和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符合分行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焦化、有色冶炼、建材、石化、机械制造、化工、轻工等重点行业加大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力度,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属于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项目,经采取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煤制气。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开发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本项目不涉及煤制气和煤气发生炉的建设符合无组织排放,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项目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物料均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原料和产品均入库符合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