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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垃圾分类(两定四分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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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垃圾分类(两定四分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生活垃圾分类(两定四分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前附表7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1第四章投标人须知16第五章评标办法29第六章合同范本3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汤溪镇生活垃圾分类(两定四分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潜在供应商)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G2023-FW5768-ZFCG239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3717号项目名称:汤溪镇生活垃圾分类(两定四分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8万元最高限价:48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数量单位最高限价1汤溪镇生活垃圾分类(两定四分位)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1项48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合同的服务期满后,通过采购人考核且在服务标准与服务要求、财政政策等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采购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保存;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具体详见政府购买服务清单)。(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方式1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2.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不予受理、答复。(三)售价: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Fl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二)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优先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优先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四)电子招投标的说明:L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2中标服务费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按预算价xl.5%计收中标服务费,不足4500元按4500元计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转账至以下账户:户名:3履约保证金EI不需要缴纳口需要缴纳,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保险)在项目验收结束后退还。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属于工信部【2011】3属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5转包不同意转包。6分包口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O8样品提供0A不要求提供。口B要求提供,(1)样品:_;(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回否;口是,检测机构的要求:_;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_;地点:_;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9方案讲解演示M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2)方案讲解方式:钉钉会议远程讲解。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钉钉号(),添加时请注明“*公司*项目”;开启文件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分别组建钉钉会议,逐一进行远程讲解。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10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优先采购。(2)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主动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审优惠幅度为6%o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同样享受上述优惠扣除。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联系电话: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联系电话:12备份投标文件注意事项备份投标文件发送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加密后邮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非强制性要求,但如遇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成功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作投标无效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上述制作、递交时间及递交方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当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前附表规定不一致时,以前附表规定为准。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一、内容及数量序号采购项目名称站点数量备注1汤溪镇生活垃圾分类(两定四分位)采购项目15个(一)站点清单序号站点站点个数小区名称备注1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城北路058号2金城花园2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琳瑚街100O号2君悦上城3北新路停车场1集镇4李水碓路口邮电小区门口1集镇5峙珑湖桥头1集镇6老汽车南站公厕旁1集镇7南门小广场公厕旁1集镇8自然来水厂隔壁1集镇9九峰村5集镇村注:具体站点清单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结算实际数量以采购人提供的站点清单为准。二、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人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用工,派驻的工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垃圾回收分拣工作人员工作标准(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工作区域内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区域内公共设施。(2)坚持“两定点四分类法”的作业要求,准时上岗作业。(3)统一着装,提早10分钟上岗,做好岗前准备工作,延迟10分钟下班,做好离岗整理等善后工作。(4)准时参加公司各项会议,积极参加各类宣传培训活动,鼓励和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公司。(5)按规定做好各类垃圾的分类工作,做到不错分不乱分,并做好登记工作,由采购人进行考核。(6)垃圾箱摆放准确,整齐,每日至少清扫一次,清洗不低于一次,箱体及周边地面应无抛散及存留垃圾,做到垃圾不外溢、箱体干净整洁。(7)责任垃圾回收点区域内,坚持每日清扫、冲洗,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垃圾纸屑等。允许情况下定时喷洒药物或石灰进行灭蝇、灭蚊、除臭。(8)负责提供清理,清洗工作中所需的药剂、清洗剂等。(9)站点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非投放时间站点周边卫生清理。2 .上岗要求(1)工作期间必须增强安全意识,观察同行车辆,避开车流高峰,注意自身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2)爱护公物,作业工具外观干净整洁,作业时无乱摆乱放。(3)作业工具备齐备全,工具提前维修,不带病运行。3 .纪律要求(1)不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不串岗、聊天、脱岗或在岗不作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分类准确率达100%。(2)服从工作调配,完成应急及重大检查、重要活动、重大接待及大型活动期间的分类任务。(3)如遇雨天、雪天、风天应按上级和社区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4)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焚烧垃圾。(5)工作期间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争吵斗殴事件发生。(二)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7天内进驻现场。(三)中标人再采购人设立作业场所,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在垃圾回收点托管过程中的工作。(四)认真完成采购人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垃圾分拣质量,达到采购人满意。(五)托管区域内的垃圾回收点位为15个,中标人派驻每个点位要求1名分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尽职完成各项工作。(六)工作人员统一整洁着装,佩戴约定的工作牌,遵守公司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指导,并接受采购人工作检查;(八)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中标人在工作中未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的质量标准,经2次口头警告通知后(以通知到项目管理人员为准)的2天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经检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罚款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中标人;每发出一次罚款通知单,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给采购人财务作为中标人结算托管服务费的扣款凭证,一份交采购人主管领导保存,一份交中标人留存。如1个月内罚款次数达3次或以上次数,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可从合同金额中扣除)(九)工作人员应爱护工作区域内建筑物及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十)工作人员如在日常工作中不慎将采购人的设施、材料及物品造成损失的(本身自然老化除外),则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中标人需派驻具有专业知识且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十二)中标人作业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一经发现托管时间工作人员不在岗的情形,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如1个月内罚款次数达3次或以上次数,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可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十三)中标人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采购人的物品。(十四)中标人负责提供服务区内的垃圾分拣工具与各类清洗所需清洁剂。(十五)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意外事故及病故状况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十六)中标人所有站点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意外保险。(十七)中标人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配备管理人员,需对各站点人员进行统筹管理。(十八)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站点人员配备,在服务过程中若有人员减少或辞退需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人员补充。若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站点人员配备的,每延期一天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中扣罚200元/站点。(可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十九)在服务期内,所有站点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采购人将对站点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如发现专业水平低、责任心不强或违反廉洁自律等规定的,采购人提出要求必须无条件更换,提出更换要求后5日内未更换,则处以罚金100O元/人,如采购人提出更换并处以罚金后仍未更换,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可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四、服务期(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限开始时间具体在合同签订时约定)。(二)工作时间安排:上午6:00至9:00;下午17:30至20:30(具体时间以街道要求为准,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6个小时)。五、验收标准1 .验收时间:服务期满或提交服务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2 .验收方式(1)中标人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限根据验收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2)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验收时中标人必须在现场,验收过程中相关检测费用(如有)由中标人负责。(6)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六、安全责任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如发生人员纠纷、伤亡、车辆及设备损毁等,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五、付款方式(一)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40%的合同预付款。(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因素,可要求投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是大型企业的或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此条款)(二)剩余合同价款从服务期满6个月后开始支付,从第7个月开始在每月15B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支付合同价款的10%。(根据采购人考核后扣除处罚金额进行支付,除文件约定的要求外还需按照汤溪镇垃圾分类定点投放运营服务考核方案进行考核)(三)中标人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第四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采购人”系指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2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 .“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招标活动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6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7 .“电子签章”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公章均为CA“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8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9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条款,”GT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4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5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6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7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主动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审优惠幅度为6%。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同样享受上述优惠扣除。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详见前附表)。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须正常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并由代理机构上报财政,作相应处理。(五)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招标。(六)现场踏勘1 .不组织集中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七)质疑与投诉1 .质疑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己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5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 .投诉2.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2.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3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4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构成、澄清、修改(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 .招标公告2 .前附表3 .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4 .投标人须知5 .评标办法6 .合同范本7 .投标文件格式8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二)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三)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FI)投标文件的组成1 .资格文件(未提供齐全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无效)1.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上传);1.2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1.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详见公告2 .商务技术文件2.1 投标函。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的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3 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服务要求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2.4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2.5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明细表。(如有)2.6 服务计划书(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2.7 投标人情况:(1)单位简介;(2)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如有)(3)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4)同类业绩证明(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2.8 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3 .报价文件3.1 开标一览表。3.2 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由投标人自行提供)3.3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3.4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或分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及联合体成员(或被分包单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抵扣。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五)投标报价1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2 .报价口径详见前附表。3 .投标人根据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结合市场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投标人报价时需考虑以下因素:3.1 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供求关系引起的各种材料、货物的价格调整。3.2 其它各种风险和费用。4 .本次招标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六)投标文件的编制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2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七)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3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八)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九)备份投标文件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事项详见前附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非强制性要求,但如遇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成功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作投标无效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 .投标人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十)投标有效期1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2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3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十一)投标无效的情形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3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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