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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2023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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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2023修订).docx

    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全县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维护规划严肃性,规范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等规定,结合临泉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小区交付前应执行综合查验制度。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是指各类住宅小区(商品房小区、安置房小区、保障房小区、棚改房小区等)在交付使用前,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委(人防)、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消防、地震、供水、供气、供电、市政、园林、排水、污水、通讯等职能单位以及综合查验现场监督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审批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各项建设许可文件,结合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组织开展对住宅小区各项建设指标、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和竣工验收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的活动。第四条住宅小区综合查验时,由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领导小组牵头,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综合查验监督人员参加,进行综合查验。综合查验前,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基础技术工作。综合查验后,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我县并联审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办结相应的竣工验收手续。监督人员一般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项目业主代表等人员组成。第五条住宅小区交付前综合查验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否按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重点是有无擅自改变规划内容、擅自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地性质等行为;(二)水、电、气、暖工程是否符合城市基础设施接入要求,是否规范连接城市管网、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并对物业服务用房、公用场地、公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气、暖计量装置;(三)是否将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是否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四)小区有人防、地震、气象等专项工程内容的,是否按规划要求完善人防、地震、气象等专项工程;(五)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设施建设;(六)是否按照审批的规划方案内容完成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环境卫生、安保等设施以及小区管理用房建设;(七)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小区道路及排水、污水、照明等配套设施建设,并与城市路网、市政管网相连;(八)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九)前期物业管理是否已按照规定落实;(十)各项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各项验收手续齐全、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住宅小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小区具备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委(人防)、住建、城管执法、消防、地震等部门验收条件;(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划方案设计内容建成(其中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有符合使用要求的文件;(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完全具备使用功能;(四)道路、绿化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和建筑设计内容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并可正常投入使用;(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新建住宅小区约定交付期限30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向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查验办)报告工程建设竣工情况,填写小区综合查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第六条第一、二款所列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或文件;(二)建设用地手续;(三)建设工程城市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工程质量保证金缴存情况证明材料;(五)房屋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第八条综合查验办接到建设单位申请后,应及时向住宅小区综合查验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综合查验。综合查验时建设单位还应当提供该工程项目的图纸资料,以及建设单位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宽带数据等专业单位签订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合同。对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按照规划方案设计要求,完成了分期建设内容和满足生活服务功能,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组团,可以根据开发进度,按照分期进行综合查验,业主确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进行分期备案,待工程全部竣工后,再办理整体综合查验手续。第九条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县住建局窗口或申请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备案情况应在住宅小区内公告。综合查验不合格的,综合查验办可委托相应职能部门对存在简单问题的内容重新验收;对问题严重的,综合查验办公室将需要整改事项和内容书面通知相关验收单位和建设单位,待改正后对整改事项重新查验,合格后有关部门方可备案。第十条住宅小区经综合查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购房人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物业买卖合同时,须约定以住宅小区经综合查验备案作为交付使用条件。第十一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对住宅小区商品房屋初始登记时,应查验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表。第十二条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绩,应查验其开发的住宅小区的综合查验备案材料。第十三条住宅小区未综合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不予全额解控;不得进行不动产初始登记。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擅自交付住宅小区的,县城管执法局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补办小区综合查验手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有关单位未按照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合同约定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第十五条小区综合查验具体工作按照我县并联审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执行,各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分别承担相应验收责任。住宅小区综合查验不代替各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和分户验收,不代替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承接查验。第十六条综合查验中发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管理等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县城管执法局应依法给予处罚,通报相关部门,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第十七条参与综合查验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具办人应清晰表达本部门的查验结论,在验收表上只能签署“合格”或者"验收合格"的验收意见,并报分管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及时报送县综合查验办。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修改发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6月28日县政办发布的关于印发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办(2017)22号)、2019年修订的关于印发(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修订)、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临政办(2019)9号)同时废止。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在小区建设符合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规定的交付综合查验条件时,应在规定交付期限前的30日内向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查验办)提出书面申请。第三条综合查验办设在县住建局,可直接受理或委托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服务窗口代为受理综合查验申请。第四条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参加并在住宅小区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时,明确提出部门意见,在方案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时,复核建设单位规划设计方案整改落实情况。住宅小区建设施工中,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做好日常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我县并联审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在住宅小区交付综合查验时,一并开展相应的检查验收工作。对实体验收工作量大或技术查验工作内容较多的住宅小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综合查验办通知要求主动开展查验,提前完成相关技术工作。第六条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工作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建设单位整改时间),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第七条对综合查验不合格的,如存在问题容易整改,综合查验办可委托相应职能部门对有问题的内容重新验收并及时回复验收意见;如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综合查验办将需要整改事项和内容书面通知相关验收单位和建设单位,待改正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自行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综合查验办不再组织现场综合查验。第八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验收内容和需要查验的主要资料:(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1) 土地利用方面验收内容:1.是否按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2 .实际建设用地是否与批准用地的四至、面积相符,用地性质是否改变;3 .土地出让金或划拨价款是否结清。查验资料:L建设用地出让合同;2.土地出让或划拨条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批准的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5.小区竣工测绘报告。(2)规划方面验收内容:1建筑内容是否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2.容积率是否超标,专项配套建筑工程是否符合要求;3.建筑方案外立面效果是否改变。查验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批准的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3.批准的施工图纸;4.小区竣工测绘报告;5、规划放线、验线记录;6.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二)住建部门(1)建筑管理方面验收内容:L建设程序是否完善;2.城市档案是否符合预验收标准。查验资料:1.相关建设许可手续;2建设工程城市档案预审证书;3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成资料。(2)工程质量监督方面验收内容:1建筑工程是否完成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各项内容;2.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质量问题;3.工程是否满足使用功能。查验资料:1.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建设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备案表。(3)供水方面验收内容:1.住宅小区室内外给水管道、住宅部分的远传水表和其它部位的普通水表、二次供水设备及泵房建设是否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2.供水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3供水工程竣工资料是否完善。查验资料:L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住宅小区室内外给水管道、住宅部分的远传水表和其它部位的普通水表、二次供水设备及泵房等工程验收资料和原材料合格证。(4)供气供暖方面验收内容:1室外燃气、暖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室内外燃气、暖气工程施工是否规范并经检验;3是否建立小区燃气、暖气事故安全处置预案;4.燃气、暖气供应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资格;5.与城市燃气、暖气管网是否规范连接。查验资料:1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燃气、暖气设施规划方案;2小区燃气、暖气设施设计和施工方案;3小区竣工验收测绘报告;4.燃气、暖气施工和验收资料;5.燃气、暖气供应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资格证件。(5)防雷装置方面验收内容:1.申请材料的真实性;2.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3.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按照核准的施工图施工完成。查验资料:L建设项目及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或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报告;2.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报告;3.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4.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证;5.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6)消防方面验收内容:1竣工资料是否消防设计文件的要求;2.隐蔽工程是否按照消防设计文件施工,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3.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功能与联动控制测试项目是否完整,测试结论是否合理;4.消防产品选用、内部装修材料、阻燃制品的选用、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市场准入、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5.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性测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否符合消防设计文件要求。查验资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等证明文件;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7)市政方面验收内容:1小区排水和道路工程建设是否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2.小区排水和道路工程是否规范与城市排水和道路工程对接。查验资料:1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的排水和道路规划设计资料;2.排水许可证;3.小区道路和排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4.小区雨水与市政雨水、小区污水与市政污水对接点详细资料。(8)物业方面验收内容:1安防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合格证书;2.建设单位是否按标准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3.白蚁防治工作;4.是否按规定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实施前期物业管理;5.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相关准备工作落实情况;6.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情况;7工程质量保修金缴存情况;8.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金缴存情况。查验资料:1安防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合格证书;2.物业服务用房定点图及物业企业承诺书;3.己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白蚁防治资料;5.房产测绘报告(物业用房);6.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证明;7.工程质量保修金缴存证明;8.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金缴存证明;9.物业承接查验资料。(三)发改委(人防)方面验收内容:1.人防工程实体质量;2人防工程相关资料是否完善。查验资料:1人防工程建设意见书;2.人防工程竣工测绘报告;3.人防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四)城管执法部门(1)市容方面验收内容:1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建设环卫设施;2.小区环卫设施的质量和功能是否符合要求。查验资料:1.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2.经批准的环卫设施规划设计方案;3.小区竣工测绘报告(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园林方面验收内容:1.小区绿地是否满足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的面积;2.绿化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方案;3.主要植物品种和数量是否达到原设计要求;4.景观园林建筑小品的质量验收资料。查验资料:1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和设计图纸;2.绿化设计方案;3.绿化和建筑小品验收资料。(五)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内容:1小区建设是否按照核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意见进行抗震设防;2.重大工程是否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3.设防工程内容是否符合验收要求。查验资料:1抗震设防审查意见书;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3.设防工程设计文件及验收资料。(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验内容:1电梯安装是否符合规范;2.电梯是否合格、是否在维保期限内;3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有无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4.电梯应急报警电话是否畅通有效、有无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有无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接入临泉县智慧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查验资料:1.电梯安装设计资料;2.电梯使用合格证书;3.电梯维保合同等相关资料;4、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任命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5、临泉县智慧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合同等。(七)供电部门验收内容:1.客户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审查后的设计要求;2设备的安装、施工工艺和工程选用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3.受电方式、供电系统接线及安装容量与批准方案是否相符;4.检查计量装置的配置和安装是否正确、可靠;5.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能否保障供用电设施运行安全;6.其他技术性方面在综合查验前先行验收前的验收资料。查验资料:1 .电气工程一、二次接线图等工程竣工图及说明;2.变更设计的资料;3.主设备(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直流系统等)安装技术记录;4.具备资质单位出具的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报告(含整组试验报告);5.具备资质单位出具的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含常用绝缘、安全工器具);6.主设备的厂家说明书、出产试验报告、合格证;7.隐蔽工程施工图纸及试验记录;8.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9.值班人员名单和上岗资格证书。第九条车位、通讯、电视、宽带数据、安防工程部分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根据设计方案,协同施工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并作出验收资料和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十条住宅小区在交付综合查验时,如不能达到相关规定标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不提交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合格的文件,县住建局不得全额解控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得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第十二条县城管执法局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未经综合查验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予以处罚,住建部门不予备案。第十三条如小区中有本细则未列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和功能,需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验收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规定,向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报备后,参照本细则执行。第十四条其他非住宅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本实施细则,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联审批。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细则自修改发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6月28日县政办发布的关于印发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办(2017)22号)同时废止。附:1.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 .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公室职责3 .小区综合查验工作流程4 .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申请表5 .综合查验意见单6 .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表附件1: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尹建华副组长:郎克亮王晓静成员:杨军王博韦韧高小宝牛光辉王婧嫣陈国伟于红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晓静兼任办公室主任员。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县住建局副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发改委(人防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负责综合查验的日常工作:,杨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具办人员为成以上有关单位职能人员变动时,根据职责自动调整,不另行文通知。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公室职责一、按领导小组安排,做好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制定住宅小区交付综合查验相关规章、制度、用表、通知等文件。二、做好验收资料文档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受理建设单位住宅小区交付综合查验申请,初核申请材料,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具备条件的申请,确定验收时间。四、按领导小组安排,通知各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做好前期验收准备工作和参加综合查验。五、做好综合查验的组织服务和后勤工作。六、负责将验收情况告知建设单位,负责将相关验收许可文件发放给建设单位。七、做好日常为建设单位专项工程施工服务和监管工作,联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住宅小区建设定期巡查工作。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工作流程时限工作内容办理机构备注:共计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括建设单位整改时间),对不符合查验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退回受理申请。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申请表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公室:我公司建设的住宅小区已具备临泉县住宅小区综合查验要求的交付条件,现申请予以组织综合查验。该小区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j,工程造价万元。公司(盖章)年月口办公室意见:年月口领导小组意见:住宅小区综合查验意见单验收部门:建设单位:小区名称:查验意见(可另附页):验收人:年月日整改情况:(建设单位填写,可另附页)(盖章)年月I=I查验结论:档案号: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公章):填表日期:(第期共期)临泉县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位置联系人联系电话建筑面积万f,共栋。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万m二地下建筑面积万肝;住宅建筑面积万肝,住宅共栋、户。容积率绿化率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配套公建设施情况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施工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注:以上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综合查验结论该项目的综合查验备案文件(材料)已于年月日收讫,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委(人防办)、住建、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城管、供电部门查验O年月日(盖章)备案意见准予备案号:临宅综验【】号年月日备注填表说明一、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填写的内容,应当确保真实完整,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二、提交此表时,应随附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1 .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2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 住宅小区规划总平面图、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6 .规划、消防、人防、市场监督管理、质监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电梯等专业配套设施建设合格证明文件;8 .落实前期物业管理的证明材料,包括物业质量保修金交存、物业管理用房落实证明等;9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三、本表一式四份,综合查验办、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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