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2023—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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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2023—2026年).docx
宜春市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2023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市制造业产业链现代化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工信规字(202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立完善的优质中小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为抓手,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企业服务力度,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群体规模持续壮大,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专精特新企业持续涌现、领航(链主)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为全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2700户,累计培育营业收入百亿元以上企业10户,十亿元企业以上企业140户,境内外主板上市达16户,县县实现零突破。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和"独角兽""瞪羚"企业,数量居全省前列。三、主要任务(一)推进企业分类培育1 .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不断夯实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基础,"专精特新”企业群体不断壮大。2 .加快培育领航企业和链主企业。制定链主企业选育行动方案,实施"一企一策”定向培育计划,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力争全市制造业领域每条重点产业链分别培育2-5家链主企业。3 .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以专精特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为重点,进行上市培育和辅导,推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上市挂牌融资。(二)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4加快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持续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加速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潜在)企业、独角兽(潜在、种子)。5 .大力推进科创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发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作用,提升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6 .大力实施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深入实施关键重点科技创新技术"揭榜挂帅”制度,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共性技术研发,突破重大关键技术,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7 .推进创新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将科技成果实现有效技术交易并在本地产业化。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对列入国家、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予以奖励。实施发明专利提质倍增三年行动,开展中小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或牵头申报的科技研发、重大成果转化等创新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三)加快企业转型升级8 .支持企业数字化升级。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对现有装备和生产线进行全链条改造,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积极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企业接入市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型二级节点,支持企业打造省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企业、场景、示范区。9 .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实施新一轮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行动,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提升智能制造水平。10 .支持企业绿色化升级。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引导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推动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11 .支持企业服务化升级。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推进服务型制造典型示范为抓手,着力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打造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创建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2 .支持企业品牌化升级。引导和激励中小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梯次培育"赣出精品”。积极创建"国家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鼓励企业打造江西省名牌产品。13 .支持企业高端化升级。引导我市优质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培育一批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上市、管理升级提供咨询服务。支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定和修订。(四)完善企业服务支撑14 .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企业宣传服务经费,帮助企业开展品牌形象推广,对企业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综合性展会给予展位费和交通费资金补助。15 .完善人才支持。强化宜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优化运行宜春市人才智慧平台,持续做好为高层次人才定制人才智能服务卡工作,为人才提供高质、高效的服务。开通企业人才评定"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资历、"台阶"限制,按留学回国人员或有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6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加快宜春市智慧工业平台以及县市区智慧园区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社会化服务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平台服务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四、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协调。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协同推进和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强化工作合力。充分利用现有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政策资金,各县市区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强化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引导各类资源向优质中小企业倾斜。(三)强化监测考核。各地要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运行监测调度,形成监测分析和跟踪服务月报机制,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不定期进行通报,并将情况纳入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作为部门、县市争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