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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东新区加快推进上市后备企业梯次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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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东新区加快推进上市后备企业梯次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郑东新区加快推进上市后备企业梯次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一2028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郑州市培育上市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快速招引集聚一批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并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优质服务,不断优化郑东新区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扎实推进''三高地、两中心、一新城"建设,以市场主体上市培育为主线,坚持上市后备企业"内育外引"相结合,多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抢抓机遇,积极招引一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一批本地上市企业,引导更多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并进行资本运作,全面提升郑东新区实体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为郑东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二、总体目标(一)总体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联动、分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内育外引"并重,在协同各方资源大力招引上市后备企业的同时,按照"五个一批"工作思路及"五个一"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机制,构筑企业上市全周期培育辅导梯队,推动更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力争五年内完成新增上市后备企业100家,其中一般上市后备企业70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30家(其中科技型企业占比均不低于80%),完成上市企业6-10家。(二)年度目标每年引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不低于20家,其中一般上市后备企业不低于14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不低于6家(其中科技型企业占比均不低于80%),完成上市企业1-2家。三、工作措施(一)科学设定推进上市后备企业挂牌上市工作标准及制度L明确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引育标准(1)上市挂牌企业标准一是境内上市企业标准是指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处于正常上市状态。二是境外上市企业标准是指首次在香港交易所(HKEX,主板、GEM)、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东京证券交易所(TSE)、伦敦证券交易所(LSE)、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等上市并处于正常上市状态。三是企业挂牌企业标准是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实现挂牌。(2)上市后备企业标准及财务指标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一是企业标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已与证券公司签订上市服务协议并正式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发生多轮股权融资行为,引入专业机构投资者且融资协议中明确企业上市计划的企业;在当地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二是财务指标: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2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一般上市后备企业。一是企业标准:已完成股改,并拟于2年内报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有明确上市意向或制订具体上市计划;纳入当地市级及以上上市后备库;已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专精特新板"或"基金板"挂牌;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近3年获得百强企业(含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荣誉或大型集团企业。二是财务指标: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800万元,且持续增长;经税务部门核准的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平均纳税额不低于480万元。2.建立上市后备企业专家评审机制由郑东新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并指导专家评审委员会搭建上市后备企业评审专家库,由经济发展局、财政局、金融服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主责招商部门等5名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联合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4名专家组成决策委员会。郑东新区上市后备企业专家评审委员会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业人士组成研判评审专家团队,通过建立"研判小组初审+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企业评审机制,强化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投资价值、投资风险、上市可能性等分析研判,进一步增强项目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推动企业上市挂牌。3建立郑东新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由郑东新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建立郑东新区上市后备企业库,针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每季度对企业库进行更新,将入库企业分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及一般上市后备企业,并采取差异化、动态化管理与服务,助推入库企业上市挂牌。(二)开展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招引1 .建立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招引资源库。开展省内外已上市及拟上市企业资源摸排,形成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招引资源库。郑东新区招商引资主责部门、行业招商部门要结合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运用产业大脑梳理招引名单、列出招商图谱,开展精准招商。2 .设置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招商目标。根据郑东新区党工委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全员招商赋能郑东新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东发(2022)72号),由郑东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参考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及一般上市后备企业界定标准,在年度招商工作目标中增加招引已上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及一般上市后备企业的内容,报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后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将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引进培育工作纳入郑东新区国有平台公司考核机制和年度重点工作。3开展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招商工作。根据郑东新区全员招商赋能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结合中原科技城产业发展特点,各部门积极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平台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场景招商、智慧招商、会议会展招商等多举措多层次开展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招商工作,加大对外资源吸附,推动产业上市工作重心向前端招商延伸。4.完善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招商工作激励措施。根据各部门招商指标完成情况,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并进行排名,纳入效能绩效考评机制,增加下年度预算经费。对于主导招引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投资的天使风投创投基金机构,支持企业上市的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给予资金奖励。(三)加大已上市及上市本地后备企业培育扶持力度1人才引育支持。加强对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的高端管理人才、技术创新人才等引育支持,通过基础人才产教融合培养,为郑东新区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基础型、技能型人才支撑。建立柔性引才机制,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平台建立人才合作关系柔性引进高端科研人才、管理人才等。对于涉及人才服务相关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将人才生活和工作保障服务前置。针对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高管人才,建立奖励支持机制。2 .金融资本支持。进一步提升金融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和促进作用,通过降低担保费率、贴息贷款、风险补偿、中介费用补贴等多种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并按融资额进行奖励。引导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债权融资工具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进行奖励。鼓励区内境内外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配股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票据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根据融资额给予相应扶持。充分发挥省、市、区各类金融平台资源优势,协助郑东新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及已上市挂牌企业获得多渠道融资支持。3应用场景支持。开放并拓展应用场景,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机会,助力企业落地发展。建立常态化应用场景清单发布机制,定期发布智慧城管、智慧市政、智慧能源、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金融等多项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相关应用场景。通过开放并打造一批应用场景,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机会,引进并培育一批领军企业、知名企业、上市企业,构建"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格局。4 .政策倾斜支持。同等条件下,郑东新区的产业政策、人才政策、金融政策等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优先向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倾斜,并对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参与招投标提供扶持措施。对已上市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重组项目等给予重点保障及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优先纳入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并积极推荐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纳入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企业,优先纳入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5 .科技创新支持。全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将科技型企业培育和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培育相结合,推动"雏鹰瞪羚科技领军”高成长企业接续发展与企业上市培育"双梯队"平行并进。依托郑东新区产业发展优势,发挥郑州数据交易中心等数字平台作用,制定发布郑东新区数字服务券、政府数据接口开放管理办法等,重点鼓励支持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开展金融科技、人工智能、大数据、现代服务等领域科技创新,并给予一定奖励补贴。6 .公共服务支持。打造企业上市专项服务体系,根据郑东新区上市后备企业库,每年动态调整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培育措施,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明确首席服务官,协调省、市、区三级资源进行重点培育。各服务保障部门及属地办事处提供优质落地跟踪专班服务,让企业引得来、留得住,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职能部门设立企业上市服务专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一流服务生态。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及一般上市后备企业推荐培育机制,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差异化定制服务。建立郑东新区中介服务机构"白名单",包含各证券交易所河南基地、中原股交、证券公司等。建立创新项目资本发展顾问团队,包含证券服务机构、区域股权交易场所、投资机构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四、强化保障(一)工作机制1适用对象。本文件适用对象为企业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实际经营地均在郑东新区内且实行独立核算,依法合规经营、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市场前景的各类企业(主导招引上市、拟上市企业落户郑东新区的机构无需满足该条款)。同时,企业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失信情形。2.资金来源。在郑东新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上市后备企业招引培育政策相关资金,根据申报奖励情况,由各牵头部门从年度预算中列支。3奖补管理。企业按照年度定期进行申报,涉及资金的申请将分别申报到各部门,经郑东新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郑东新区管委会常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应流程予以公示。享受郑东新区上市挂牌扶持措施的企业,其企业注册及税务登记10年内不得迁出郑东新区,如迁出郑东新区,须退回已获得的奖励资金。符合本文件扶持政策规定的企业,其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政策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据本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扶持,不溯及既往。4 .监督管理。获得资金支持企业须配合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相关部门有权收回政府支持资金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企业"黑名单",并不再予以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与中介服务机构合谋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郑东新区管委会将收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5 .决策机制。对于区内重大企业上市支持事项、第三方机构重大上市企业招商落户事项等,经郑东新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给予"一事一议二由郑东新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研究建立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重要事项快速决策机制。(二)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郑东新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主体责任,做好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通过省市"万人助万企”工作机制、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绿色通道”机制,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成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02加强沟通联系。加强与河南证监局、省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的沟通联系,做好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辅导工作,提升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及质量,促进上市挂牌企业规范运作。加强与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河南基地及专业中介机构的信息沟通、工作联系和人员交流,建立定期协商合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实时咨询服务,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水平。3定期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创新项目资本发展顾问团队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企业资本市场培训和领导干部业务培训,提升驾驭资本市场能力。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企业上市工作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激励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支持本地媒体、专业媒体等媒体资源向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倾斜,优先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帮助企业提高知名度。4加强督促落实。企业上市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至各相关部门,并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相关部门及时将工作成果、存在困难、先进经验、创新举措或其他工作推动过程中必要的相关信息进行共享,实现"合力建设,统一共享,协同推进"。定期听取企业评价反馈,对因工作主观原因影响企业挂牌上市进展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5建立容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免责纠错机制,破除束缚推动企业上市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符合容错免责或减责条件的,要坚决容错免责或减责,以更好地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有效期2年。同时,郑东新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办法(郑东文(2021)11号)废止。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提交上市挂牌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按照郑东新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办法(郑东文(2021)11号)继续执行。附件:1.郑东新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2 .郑东新区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激励措施3郑东新区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梯次培育机制4 .申报所需材料2023年11月10日附件1郑东新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为高效推动上市后备企业招引培育工作,强化企业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郑东新区上市后备企业引培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郑东新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建功郑东新区党工委书记、郑州中原科技城(郑东新区智慧岛大数据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牛瑞华郑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郑州中原科技城(郑东新区智慧岛大数据实验区)管委会主任常务副组长:赵凯郑东新区党工委委员,郑州中原科技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2且长:陈平山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东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司秒争郑州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艳春郑东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田维刚郑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晓伟郑州中原科技城(郑东新区智慧岛大数据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成员:文宏海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刘晓嫩郑东新区统计局局长何向东郑东新区投资促进局局长李祺郑东新区财政局(审计局)局长白新营郑东新区建设局局长谢志娟郑东新区科技人才局局长陈霖郑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局长张利刚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卢高义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马保松郑东新区园林水务局局长何洪涛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局长张椿郑州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局长李晓艳郑州中原科技城管委会产业发展局(未来产业发展局)局长郝飞郑州中原科技城管委会招商服务局局长申雨阳郑州中原科技城管委会科技与金融创新局(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骄蒙郑州中原科技城管委会人才工作局局长徐敏郑州中原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研究制定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相关政策,统筹推进郑东新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和决策委员会决策会,并根据决策会实际情况形成会议纪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负责牵头拟定上市后备企业拟推荐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审议决策。办公室设在郑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郑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局长陈霖担任,副主任由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文宏海、郑东新区投资促进局局长何向东、郑东新区科技人才局局长谢志娟、郑州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局长张椿、郑州中原科技城管委会招商服务局郝飞担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实行替补制,即组成人员岗位变动后,由新任人员自行接替,组长不变,不再另行发文。二、部门职责经济发展局:负责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给予指导和支持;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的优先支持工作;指导企业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做好企业发债的政策指引;梳理辖区特色优势产业,研究拟定全区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规划。统计局:结合郑东新区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统计服务工作,对达到入库"四上"标准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入库。投资促进局:负责做好总部经济、高端商贸业、高端服务业等行业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梳理相关行业国内外上市后备企业及上市企业招引名单,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财政局(审计局):统筹财政资金支持职能部门开展上市后备企业招商引资工作,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发展需要,保障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加快推进;引导国有平台公司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的方式,积极开展股权投资,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并纳入国有平台公司考核机制;积极争取省、市级各类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发展;做好资金监管审核,保障上市后备企业专项资金有效利用。建设局:负责做好建筑业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做好项目落地要素保障,对落地项目涉及的有关建设审批、验收备案问题予以协调;对于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优先参与辖区内项目工程建设。科技人才局:针对科技、工信领域上市后备企业,分类、分级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打通政策兑现通道,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过万人助万企等举措,设立上市后备企业快捷通道,积极推动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资金扶持;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荣誉称号。金融服务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研究制定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相关政策,统筹推进郑东新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和决策委员会决策会,并根据决策会实际情况形成会议纪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负责第三方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认定,及奖励资金补贴的申请;负责牵头拟定上市后备企业拟推荐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审议决策;负责与省市金融管理部门、证监部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等相关部门联系,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建立企业上市专家团队,组织项目评审、政策兑现、资金退出、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做好教育、文化及旅游行业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牵头打造智慧教育、智慧旅游等典型应用场景;配合做好上市后备企业高管及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在申请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政策服务保障。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高层次人才的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专科诊疗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大健康服务类、养老类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负责建立健全上市后备企业医疗服务保障体系0应急管理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园林水务局:负责做好农业领军企业、园林绿化企业等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对上市后备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做好电子信息、信息服务、生命科学等行业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配合梳理国内外相关上市后备企业及已上市企业招引名单,列出招商图谱、编制招商地图,按图索骥、精准招商。中原科技城产业发展局:负责做好围绕区块链、元宇宙、量子通信、云计算、5G等关联业态的独角兽、准独角兽、头部企业及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的总部企业等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中原科技城招商服务局:结合中原科技城产业发展方向,做好数字经济、生命科学等特色优势产业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配合梳理国内外相关上市后备企业及已上市企业招引名单,列出招商图谱、编制招商地图,按图索骥、精准招商。中原科技城科技与金融创新局(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做好数据金融、智慧物流、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数据娱乐、新零售等数据融合新业态的大数据产业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据中心建设及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推动政府相关部门数据开放共享;依托郑东新区产业大脑,根据企业财务指标、获得融资情况等多维度构建企业画像,并将企业筛查结果分行业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精准推送;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向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应用场景。中原科技城人才工作局:结合上市后备企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针对上市后备企业的人才引育一体化政策,协助企业招引所需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做好企业高管及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在申请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落户、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政策服务保障。中原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在申请办公场所、人才公寓等方面的政策服务保障。附件2郑东新区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激励措施一、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招引激励措施(一)产业政策支持1用地支持。对意向在中原科技城区域进行建设用地开发的、在符合中原科技城产业准入条件下,安排产业用地保障;按照龙湖北部区域、龙子湖区域、白沙科学谷区域,对投资强度、年亩均营收、年亩均税收、研发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占比等条件进行科学设定。2 .办公用房补贴。给予最高3年的办公用房房租补助,用房面积按人均15平方米测算。3 .装修费补助。根据企业需求,办公用房按600元/平方米、展厅按15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装修补助。4 .经营奖励。每年给予企业区级经济贡献50%奖励,最高补贴期限5年。5 .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6 .奖励科技创新荣誉。对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第二完成单位,最高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或省的科研支持项目,包含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研发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首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按照国家或省级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单个项目补助最高500万元。7 .培育知识产权强企。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60万元、4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领军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8鼓励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6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室,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二)人才政策支持1 .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对在中原科技城认定的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体系,给予相应激励保障待遇,对认定的E类人才,给予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他入选人才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2 .经济贡献奖励。对入驻中原科技城的经认定(备案)的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优秀人才(含境外高端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B类)持有者),连续从业满一年,年工资薪金40万元以上,依法在中原科技城所在辖区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经济贡献奖励。3 .人才公寓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一批人才公寓满足人才居住需求,A类人才不超过200平米,B类人才不超过150平米,C、D类人才不超过100平米,E类人才不超过80平米。对在郑首次购房的高层次人才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购房补贴。实施人才住房轮候补贴制度,对在郑无自有住房且处于人才公寓等候期的A、B、C、D、E类人才,按照每月100OO元、5000元、4000元、3000元、1500元标准发放租赁补贴。4 .子女入学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提升人才医疗服务水平,依托区域公立医院设立医疗健康服务基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化医疗保健服务。(三)产业基金支持1 .通过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出资比例设定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高科技,引导基金在单个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20%,引导基金在单个创业投资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可提高至30%,引导基金在单个天使投资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可提高至40%。2 .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通过与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子基金的形式,按照投资和返投相关要求,由子基金管理机构对辖区科技企业按市场化决策原则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四)招商引资工作激励1 .第三方机构招商激励。对于第三方机构主导招引境内外上市企业落户郑东新区的,每完成1家,给予第三方机构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对于第三方机构主导招引拟上市公司落户郑东新区,并在3年内成功上市的,给予第三方机构一次性奖励资金IoO万元Q2 .投资机构激励。对开展股权投资并推进企业上市的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建立天使风投创投基金与郑东新区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名单双向推送对接机制,鼓励郑东新区辖内天使风投创投基金机构对郑东新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及已挂牌的企业予以股权投资,投资金额累计不低于5000万且被投企业五年内实现上市的,给予投后赋能主导机构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上市企业获得多家机构投资的,只可指定唯一机构为投后赋能主导机构。3 .中介服务机构激励。对支持郑东新区辖内企业上市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每有一家企业成功上市的,对其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10万元,用于奖励上市服务团队。经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培育,郑东新区辖内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后3年内实现新三板挂牌的,每完成1家,给予股权交易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后3年内实现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每完成1家,给予股权交易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二、企业上市激励措施(一)上市挂牌激励对企业上市、挂牌等分阶段给予奖励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根据企业上市板块,分阶段给予600-100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分阶段给予18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给予15万元奖励资金。具体奖励措施如下: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给予奖励资金总额IOoO万元。该项奖励分步骤实施:(1)企业与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且完成股改的,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2)企业在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的,给予奖励资金150万元。(3)企业首发上市申请通过交易所审核(简称过会)的,给予奖励资金300万元。(4)企业完成首发上市的,给予奖励资金500万元。企业在深交所创业板和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给予奖励资金总额800万元。该项奖励分步骤实施:(1)企业与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且完成股改的,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2)企业在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的,给予奖励资金150万元。(3)企业首发上市申请通过交易所审核(简称过会)的,给予奖励资金200万元。(4)企业完成首发上市的,给予奖励资金400万元。企业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并实现融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600万元。企业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间接上市并实现融资,且募投资金的50%以上投资于郑东新区的,给予其境内运营实体一次性奖励资金600万元。企业首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给予奖励资金不超过230万元。该项奖励分步骤实施:(1)企业与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且完成股改的,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2)企业成功挂牌的,给予奖励资金130万元。首次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在前述基础上额外奖励50万元。已享受挂牌奖励的企业转板至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按上述企业境内外上市成功后奖励资金总额给予差额奖励。支持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首次成功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5万元。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迁入郑东新区并完成企业注册及税务登记变更的,享受上述企业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同等扶持措施。郑东新区辖内企业成功实现并购上市,并将其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郑东新区的,视同企业成功上市,实施并购的企业享受同等扶持措施。(二)上市后备激励对被评为省、市重点上市后备的企业提供税收支持。郑东新区辖内上市后备企业中如被评为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或郑州市拟上市挂牌白名单企业,可以依照市级相关政策申请享受个税分期缴纳、递延纳税等税收优惠支持政策。具体可以享受以下政策: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纳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企业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激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持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以选择适用递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上市过程中,对并入拟上市企业的资产,在调整股权、划转资产时不变更实际控制者的,各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办理土地、房产、车船、设备等权证过户手续时按照非交易过户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税收的,按照国家现行企业改制重组税收政策办理。针对企业引入中介服务团队、完成股改等阶段性行为,结合企业实际再给予一定奖励资金。企业完成股改并与证券机构签订辅导协议的,对其当年及下一个自然年度超出股改前一年的区级经济贡献部分予以全额补助,每年最高金额为50万元;对已完成股改并与证券机构签订辅导协议的拟上市企业迁入郑东新区当年及下一个自然年度所产生的区级经济贡献部分予以全额补助,每年最高金额为50万元。鼓励上市后备企业董秘、证券事务代表尽早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对企业聘请有董事会秘书证书的董秘给予奖励;对企业董秘、证券事务代表参加由沪深交易所举办的董秘资格培训取得证书后给予培训费补贴,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2人(次)。鼓励郑东新区国有平台公司加入郑东新区上市后备企业库并进入资本市场,对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库或上市挂牌的,同等享受企业上市激励相关政策。三、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发展支撑措施(一)人才引育支持高端人才引育支持。加强对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的高端管理人才、技术创新人才等引育支持。对于郑东新区已上市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一定的区级人才自主认定权。基础人才培养支持。依托郑东新区高校教育资源优势,发挥青年创新产业园政策、数字经济人才政策、企业人才二次教育政策等政策合力,加强基础人才产教融合培养,为郑东新区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基础型、技能型人才支撑。人才链接支持。建立柔性引才机制,推动区内已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与河南省科学院、驻郑一流大学研究院等平台建立人才合作关系,充分发挥河南省人才集团人才招引功能,柔性引进高端科研人才、管理人才等。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靠前布局,设立离岸人才服务站,推动建设"人才飞地"。人才服务支持。对于涉及人才服务相关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将人才生活和工作保障服务前置。上市企业高管人才支持。对在郑东新区连续工作满一年,年工资薪金40万元以上的上市企业高管(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骨干人才,按其当年向区税务部门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的5%2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上述高管(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骨干人才在租房、购房、子女入学、医疗健康等方面给予补贴或支持。对上述高管(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骨干人才股权退出所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00%奖励给对应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同一法人企业年度享受本条奖励的高管(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骨干人才一般不超过10名。(二)金融资本支持进一步提升金融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和促进作用,通过降低担保费率、贴息贷款、风险补偿、中介费用补贴等多种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郑东新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及一般上市后备企业,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放宽反担保要求;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并对全区经济贡献度较高的银行给予资金奖励;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补偿作用,根据金融机构对区内上市后备企业信贷实际损失进行一定补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信贷服务,积极开发推广针对性信贷产品,对入库企业建立"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并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基金机构加大投资,按照实际投资额给予奖励。支持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并按融资额进行奖励。支持拟上市挂牌企业、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基金投资板挂牌企业引进股权投资,对于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按照股权投资实际到位资金5%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引导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债权融资工具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进行奖励。鼓励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实现融资的,按照实际发行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发行绿色债等创新债券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上市后备企业以发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出质的形式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对其实际利息支出给予补助;鼓励政策性贷款产品优先支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及一般上市后备企业。鼓励区内境内外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配股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票据等方式实现再融资,并投资到郑东新区,按融资额的0.5%给予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充分发挥省、市、区各类金融平台资源优势,协助郑东新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及已上市挂牌企业获得多渠道融资支持。加大对郑东新区产业引导基金的资本投入,在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产业引导基金发展专项资金,并积极申请省、市资金纳入郑东新区产业引导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吸引调动社会资本支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及已上市挂牌企业融资,同等享受投资机构相关激励政策。发挥郑东新区国有平台公司资本支持作用,建立容错机制,支持国有平台公司成立风险投资部门,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等创新型投资活动,助力郑东新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及已上市挂牌企业获得融资支持。(三)应用场景支持开放并拓展应用场景,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机会,助力企业落地发展。建立常态化应用场景清单发布机制,定期发布智慧城管、智慧市政、智慧能源、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金融等多项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相关应用场景。通过开放并打造一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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