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高新区县城组团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重庆垫江高新区县城组团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规划编制单位: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价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三年H月目录前言11规划分析31.1 原规划环评开展情况31.2 原有规划概要31.3 本次规划概要51.4 规划协调性分析72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82.1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82.2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102.3 环境管控要求113评价结论143.1 规划概况143.2 规划方案协调性分析153.3 环境影响评价153.4 清单管控要求163.5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173.6 综合结论17前言重庆垫江工业园区成立于2002年8月,2003年7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03)169号文批准设立为市级特色工业园区。2010年,重庆市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以渝园区领导小组20104号文明确垫江工业园区包括县城组团、城北组团、砚台组团、高安组团、澄溪组团等5个组团。其中垫江工业园区城北组团和县城组团,分别于2018年、2020年由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重庆垫江工业园城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重庆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并同步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取得审查意见函(渝环函(2019)1185号、渝环函(2021)66号)。根据上述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垫江工业园区城北组团规划面积0.8838km2,规划主导产业为医药产业;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规划面积4.2545km2,规划主导产业为电子制造、汽车零部件、钟表及精密加工。2021年6月2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21)23号文批复,垫江高新区成为重庆首个"以认促建”的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获批启动区面积388km2,共4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0.28km2,位于原垫江工业园区城北组团;区块二面-积2.8km2,位于原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区块三面积0.7km2,位于原垫江工业园区澄溪组团;区块四面积O.lkm2,位于原垫江工业园区高安组团。2021年10月,垫江工业园区开展了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情况的清理、核实和上报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长寿经开区等18个产业园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范围的批复(渝府(2021)54号),垫江高新区经核准后总规划面积14.14km2,包括县城组团8.74k、澄溪组团3.3Okm2、高安组团1.35knA砚台组团0.75km2。其中核准的县城组团覆盖了原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和城北组团两个组团(两个组团面积分别为7.84km2、0.90knr)。为衔接国土空间清理结果,并与垫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协调,确保高新区县城组团开发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重庆垫江高新区县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次高新区县城组团规划面积8.3696km2。根据本规划,本次高新区县城组团(以下简称''规划区”)包括城北区块、县城区块共两个区块。其中城北区块即原城北组团所在位置,规划范围东至团乡水库、南至凤山中学、西至明月大道、北至峡口加油站,规划主导产业不变,仍为医药;县城区块即原县城组团所在位置,规划范围东至桂阳街道文毕社区一社,南至桂阳街道天马村五社,西至桂阳街道天马村四社,北至垫江县城桂东大道、迎宾大道,规划主导产业较原规划不变,仍以汽车零部件、钟表及精密加工、电子制造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0)65号)等有关规定,高新区管委会委托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重庆垫江高新区县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多次组织了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对规划区的基本情况、区域环境等进行了细致的现场踏勘和广泛的资料收集,并根据区域环境特点、规划内容等,结合区域实际发展情况及相关文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重庆垫江高新区县城组团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本次评价和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重庆市垫江县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及园区相关入驻企业的全面指导和积极配合,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1规划分析1.1 原规划环评开展情况本次评价对规划区内开展的最近一次规划环评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城北区块对应原垫江工业园区城北组团,县城区块对应原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2018年,园区编制了重庆垫江工业园城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同步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审查意见函(渝环函(2019)1185号)o2021年,园区编制了重庆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同步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审查意见函(渝环函(2021)66号)o1.2 原有规划概要1.2.1 原城北组团规划概要(1)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范围总面积0.8838km2,西北临规划明月大道,西南至已有玉鼎大道,东北抵章家坡,东南至渝巫路。(2)产业定位规划区划主要发展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制品、药物制剂、保健品、中药饮片、中成药等,不发展化学原料药。(3)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建设用地88.38hm2,主要包括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4)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电力工程规划区电源由新建IIokV城北变电站提供。燃气工程规划区规划以天然气为主气源。由规划城北配气站供气,该配气站位于规划区外,供气能力为10万m3do给水工程规划区用水由玉泉水厂和龙滩水厂共同提供。玉泉水厂现状已扩建规模至6万m3d;龙滩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10万mVd,分两期建设,目前已建成一期,一期供水规模为5万n?/d。排水工程规划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规划区内污水经收集后,接入沿桂溪河两侧敷设的截污干管,最终进入规划区外东北侧现状垫江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2.2原县城组团规划概要(1)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范围总面积4.2545km2,西起春花大道及其延伸段,北邻南阳大道,东至渝万城际铁路(扣除50m宽安全防护绿化带),南迄县城总规边界。(2)产业定位规划以二类工业为主体的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电子制造、汽车零部件、钟表及精密加工等。(3)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建设用地425.36hn主要包括工业用地为主,辅有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环卫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仓储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等。(4)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电力工程规划由UOkV文毕变电站供电。燃气工程规划区天然气气源取自城市天然气中压干管。给水工程初期用水由城市自来水管网干管供水,远期按总规调整供水源后,主要由龙滩水厂(规划规模10万Vd)供水。排水工程规划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按分流制敷设排水管道。规划区内污水通过区内污水管网排至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迎春河。13本次规划概要1.3.1 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范围总面积8.3696km2,分为城北区块和县城区块。其中城北区块即原城北组团所在位置,规划范围东至团乡水库、南至凤山中学、西至明月大道、北至峡口加油站;县城区块即原县城组团所在位置,规划范围东至桂阳街道文毕社区一社,南至桂阳街道天马村五社,西至桂阳街道天马村四社,北至垫江县城桂东大道、迎宾大道。1.3.2 产业规划主导产业不变,其中城北区块主导产业仍为医药,县城区块主导产业仍以汽车零部件、钟表及精密加工、电子制造为主。1.3.4 规划规模规划区用地规模8.079Ikm2o1.3.5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1)电力工程城北区块电源由IlOkV城北变电站提供,县城区块电源由IlOkV文毕变也站提供。规划IOkV公用开闭所10所。进出线方式采用二进十出;开闭所和公用配电房建议采用附设于建筑物内的形式,IOkV及以下电力线路均要求沿道路下地敷设。IlOkV变电站安全防护距离15m;IlOkV电力架空线控制走廊距边导线10m。(2)燃气工程规划区采用天然气作为生活、生产的主要能源。城北区块由规划区外的城北配气站供气,供气规模为10万n?/d。县城区块由园区配气站供气。结合规划用地布局沿道路火隔离绿化带布置天然气管道,形成完善的燃气输配气管网系统。(3)给水工程城北区块用水由玉河水厂和龙滩水厂共同提供,县城区块供水由龙滩水厂提供。玉河水厂现状建成规模为6万m%;龙滩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10万m3d,分两期建设,目前已建成一期,一期供水规模为5万m3/d。沿规划主干道敷设DN400-800的给水干管,在主干管间敷设DN200300的给水支管,形成环状供水管网。(4)排水工程规划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沿城市道路或隔离绿化带敷设污水截流主干管道。城北区块产生的污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垫江县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桂溪河。城南区块产生的污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迎春河。根据垫江县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技术方案,拟对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完成后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1.4规划协调性分析本次规划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五部委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文)、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经济技术政策、资源利用和产业政策;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垫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垫江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上层位规划;同时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方面,符合垫江县"三线一单''关于本规划区所在管控单元的相关管控要求。2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2.1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2.1.1 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论证2.1.1.1 规划规模的环境合理性分析(1)资源、能源环境合理性分析根据资源、能源承载力分析,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均能承载本规划方案的需求。(2)环境承载力分析根据环境承载力分析,区域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容量能够支撑本规划的发展规模。综上,从资源、能源承载力和区域环境容量承载力分析结论,并结合前文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综合分析,规划方案规模合理,区域资源能源及环境能够支撑规划的实施。2.1.1.2 规划功能定位的环境合理性分析规划区后续规划仍以现状产业为基础,其中城北区块保持现状医药产业,县城区块规划重点发展电子制造、汽车零部件、钟表及精密加工。城北区块、县城区块现状均已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后续规划作为主导产业,可在现有产业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前文环境影响识别及影响分析,规划实施后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烟(粉)尘、So2、NO2、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等,在垫江县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趋势、后续持续加强区域减排工作的基础上,后续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总体可接受;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喷漆废水、生活污水等,根据排水规划,城北区块污废水依托垫江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桂溪河,县城区块污废水均进入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迎春河后汇入桂溪河。结合桂溪河水环境变化趋势及现状水环境质量、园区后续规划实施排污情况分析,规划实施对桂溪河水体水质影响程度总体可接受: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合规储存、妥善处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总体上看,在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前提下,规划功能定位对应的污染负荷对环境的影响总体可接受,功能定位环境合理可行。2.1.1.3 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垫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本规划区不涉及垫江县生态保护红线。(2)区域布局合理性本次规划后,城北区块规划范围东至团乡水库、南至凤山中学、西至明月大道、北至峡口加油站,区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现状基本已全部开发建设。城北区块总体位于垫江县城集中居住区的常年主导上风向,本次规划保持现状医药产业,污废水现状及后续规划均可依托垫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本底保持较好。但总体内外部空间对规划实施有一定制约。县城组团县城区块规划范围东至桂阳街道文毕社区一社,南至桂阳街道天马村五社,西至桂阳街道天马村四社,北至垫江县城桂东大道、迎宾大道,整体位于垫江县城集中居住区的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现状临近居住用地的工业用地总体上己开发建设,后续园区发展主要向垫江县城南部拓展,远离县城集中居住区,污废水均进入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通过前文大气和地表水影响预测,后续规划实施新增废气污染对各环境敏感目标影响程度可接受,新增废水排放对桂溪河水体水质影响程度可接受,但总体内外部空间及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对规划实施有一定制约。后续规划实施需严格环境准入和总量管控,优化布局,临近居住区的工业地块禁止新布局熔铸、涂装、酸洗等大气污染影响较大的项目或生产车间。综上分析,规划方案总体布局环境合理。2.1.1.4 规划结构的环境合理性分析(1)能源结构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规划区城北区块全部区域及县城区块部分区域位于垫江县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本次规划县城组团能源结构均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规划能源结构符合区域环境政策文件要求,且根据前文资源能源承载力分析,区域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可承载规划方案的需求。因此分析规划能源结构合理。(2)产业结构本次规划主导产业较区域原规划产业不变,且现状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同时根据前文预测分析,规划产业结构后续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特征基本适应,区域资源能源及环境能够支撑规划产业的发展。因此综合分析,在严格环境准入基础上,规划产业结构环境合理。2.1.1.5 规划环境目标可行性本次评价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国家相关要求提出了评价指标和环境目标。在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对策落实的基础上,本次评价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价指标可达性分析,从分析结果可知,规划方案能够实现各环境目标。2.1.2 规划方案的环境效益论证(1)优化区域空间格局本次规划,县城组团城北区块总体保持现状开发状态,县城区块总体向垫江县城南部拓展,更适应城市发展需要,优化区域空间布局,从源头控制县城组团工业发展可能对垫江县城集中居住区的影响。(2)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本次规划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总体以现状产业作为后续区域发展的重点发展方向。同时,规划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总体上分析,本规划方案规划功能定位符合垫江高新区“以认促建"产业发展的新需求,在满足区域资源能源及环境可承载的前提下,有助于促进高新区产业进一步集聚发展。2.2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基于前文分析,本次评价提出如下规划优化调整建议,见表2.2-1。表2.2-1优化调整建议清单优化调整哭型规划内容调整建议调整原因规<|布局产业布局规划城北区块保持现状医药产业开发现状:县城区块规划发展汽车零部件、钟表及精密加工、电子制造产业建议县城区块中南阳大道以北区域,尽量布局汽车零部件、电子制造等产业中主要以机械加工、组装等工序的工业企业或项目;涉及熔铸、涂装、酸洗等工业企业和项目尽量布局在县城区块的南部区域为控制并减小工业区对临近居住区的环境影响2.3 环境管控要求本次评价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HJ131-2021)及重庆市、垫江县的"三线一单"等相关技术导则及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本规划区区域环境情况,提出重点管控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具体见表2.3-1q入驻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号文及垫江县“三线一单"等相关文件要求。在满足前述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应同时满足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表2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类环境准入要求制定依据空间布局约束城北区块西侧部分禁止布局涉及提取、浓缩、结晶等排放VOCS及粉尘排放量大的项目或生产车间存在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紧邻的情况,从减小"三生"空间相互影响的角度提出靠垫江县第十中学一侧禁止布置发酵、中药提取等涉及异味排放的工艺和产品县城区块南阳大道以北的工业地块禁止新布局熔铸、涂装、酸洗等大气污染影响较大的项目:南阳大道以南的临近居住区的工业地块禁止新布局熔铸、涂装、酸洗等大气污染影响较大的项目或生产车间存在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紧邻的情况,从减小"三生”空间相互影响的角度提出规划区合理布局有防护距离要求的工业企业,并控制在规划区边界或用地红线内,可把相邻基础设施所设定的永久性防护距离(含安全、绿化要求的)不相邻一侧边界(红线)作为园区环境防护距离边界的延伸进行利用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建设项目环评所涉环境防护距离审核相关事宜的通知(渝环办(2020)188号)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污染城北区块涉及工艺粉尘排放的新入驻工业企业或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除尘设备,严格控制工业粉尘排放;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新入驻工业企业或项目,应严格落实高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工艺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重庆市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垫江县"三线一单"等提出用城区块涉及工艺粉尘排放的新入驻工业企业或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除尘设备,严格控制工业粉尘排放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重庆市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垫江县“三线一单"等提出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新入驻工业企业或项目,应严格落实高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工艺,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或者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料替代;水污染城北区块制药工业企业污废水需预处理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X)8)等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其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需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需处理达垫江县污水处理厂接根据垫江县"三线一单"、排水现状及排水规划等提出分类环境准入耍求制定依据管耍求后,再进入垫江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县城区块有行业排放标准的需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需处理达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耍求后,再进入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垫江县"三线一单”、桂溪河水环境质量现状等提出环境风险防控城北区块禁止新引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规定的环境风险潜势II级以上的工业项目存在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紧邻的情况,从减小"三生"空间相互影响的角度提出县城区块禁止新引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规定的环境风险潜势II级以上的工业项目资源开发利用耍求规划区禁止新建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项目垫江县“三线一单"有行业能耗水平的,应达到国家和重庆市出台的相关行业能耗水平:其他没有行业明确耍求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垫江县"三线一单"、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39号)等3评价结论3.1 规划概况重庆垫江工业园区成立于2002年8月,2003年7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03)169号文批准设立为市级特色工业园区。2010年,重庆市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以渝园区领导小组20104号文明确垫江工业园区包括县城组团、城北组团、砚台组团、高安组团、澄溪组团等5个组团。其中垫江工业园区城北组团和县城组团,分别于2018年、2020年由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重庆垫江工业园城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重庆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并同步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取得审查意见函(渝环函(2019)1185号、渝环函(2021)66号)。根据上述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垫江工业园区城北组团规划面积0.8838kr112,规划主导产业为医药产业;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规划面积42545km2,规划主导产业为电子制造、汽车零部件、钟表及精密加工。2021年6月2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21)23号文批复,垫江高新区成为重庆首个“以认促建"的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获批启动区面积3.88knA共4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0.28km2,位于原垫江工业园区城北组团;区块二面积2.8km2,位于原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区块三面积0.7km2,位于原垫江工业园区澄溪组团;区块四面积Qlkn?,位于原垫江工业园区高安组团。2021年10月,垫江工业园区开展了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情况的清理、核实和上报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长寿经开区等18个产业园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范围的批复(渝府(2021)54号),垫江高新区经核准后总规划面积1414kn包括县城组团8.74km2、澄溪组团3.3Okm2、高安组团L35km2、砚台组团0.75km2。其中核准的县城组团覆盖了原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和城北组团两个组团(两个组团面积分别为7.84km2,0.90km2)。为衔接国土空间清理结果,并与垫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协调,确保高新区县城组团开发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重庆垫江高新区县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次高新区县城组团规划面积83696km2。根据本规划,本次高新区县城组团(以下简称"规划区")包括城北区块、县城区块共两个区块。其中城北区块即原城北组团所在位置,规划范围东至团乡水库、南至凤山中学、西至明月大道、北至峡口加油站,规划主导产业不变,仍为医药;县城区块即原县城组团所在位置,规划范围东至桂阳街道文毕社区一社,南至桂阳街道天马村五社,西至桂阳街道天马村四社,北至垫江县城桂东大道、迎宾大道,规划主导产业较原规划不变,仍以汽车零部件、钟表及精密加工、电子制造为主。3.2 规划方案协调性分析规划符合国家、重庆市和垫江县等相关政策、规划要求,符合垫江县"三线一单"的相关管控要求。3.3 环境影响评价3.3.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影响预测,结果显示各污染物在各敏感点及预测网格点浓度均满足相应质量标准,影响程度可接受。3.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区城北区块污废水现状及后续规划均可依托垫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桂溪河;县城区块污废水均经预处理达相应标准后进入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迎春河后进入桂溪河,目前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正在实施提标改造。根据对后续规划实施废水水质水量处理的可依托性分析,垫江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总体处理工艺可依托,处理规模均能满足本规划区后续规划实施新增废水的处理需求。3.3.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次规划修编后,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与上次评价总体一致。修编后,规划区的地下水最大可能的污染源仍以园区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发生泄漏事故为典型。预测结果显示在非正常状况下,泄漏事故将不可避免的会对下游的地下水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3.3.4 声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后续发展工业噪声源强一般在65dB(八)-IlOdB(八)之间,大部分噪声源可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各类风机通过建筑隔声和安装消声器后,噪声级一般低于80dB(八)o结合本次评价对区域声环境的现状监测结果综合分析,分析工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小。道路交通噪声强度范围在6585dB(八)之间,随着规划区域内外物流交换趋于频繁,各交通干道车流量将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在主干道及次干道加强控制,布置相应的绿化带,在沿沪渝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不小于50m防护绿隔离带;并在规划布局上,将居住、学校、行政办公等敏感建筑与城市主次干道保留一定的间距,临道路第一排建筑不宜设置声环境敏感设施;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交通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严格落实城际铁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护措施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缓交通噪声的影响,区域道路交通噪声对敏感区影响较小。3.3.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在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后,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小。3.3.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合规划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结果,综合分析,规划区通过加强对企业废气、废水等的有效治理,后续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3.4 清单管控要求3.4.1 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次规划环评以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限为约束,在考虑一定的安全余量基础上,确定规划区所在区域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3.4.2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入驻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号文及垫江县"三线一单''等相关文件要求。在上述基础上,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等方面提出准入要求。3.5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评价建议规划区在2029年实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3.6 综合结论本规划总体上符合国家、重庆市和垫江县等相关政策、规划要求,并与垫江县的“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相协调。区域资源环境均可承载本规划的实施,通过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管控要求和各项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整合方案总体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