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现场人员出入管理规定.docx
项目部现场人员出入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由项目保卫组负责管理。2、公务人员出入2.1 公务人员出入可免办登记手续。2.2 公务人员应在本公司有关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现场,无人陪同的公务人员应有值班警卫迅速联络有关部门,项目部派人倍同进入现场。2.3 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可随时出入现场。3、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3.1 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3.2 管理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场应经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批准,劳务人员上班时请假出场,必须经主管工长批准,并经项目劳资主管核准,方能出场。3.3 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需临时出入现场时,需凭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主管工长开具的"通行证"。3.4 对于无任何证明私自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3.5 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现场的人员可随时出入现场。4、来访人员出入4.1 来访人员应向值班警卫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中建七局X项目会客证"方能进入现场。4.2 来访人员离开现场应向值班警卫交回有被会见人签名的"会客证"。4.3 值班警卫有权阻止无有效证件,又不能证实其身份的来访人员进入现场。5、施工证的管理5.1 施工人员上班入场未带施工证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5.2 施工人员遗失施工证,应立即向保卫组申请补发,并交纳工本费,施工人员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立即交回新证,并由保卫组退还工本费。保卫组如发现有重领或原证找到后不及时交回新证者,应对其批评教育并罚款100元。5.3 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施工证,严禁将施工证转借他人使用,保卫组如发现有故意使用他人施工证蒙混出入现场者,应对使用人和借用人同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