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意见.docx
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和学校关于印发学院委员会全面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挥劳动育人功能,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劳动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劳动教育课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基本原则(一)立德树人原则。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将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在深化劳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形成勒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二)以生为本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深入研究学生身心特点、发展需求与专业特点,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挖掘行业企业、专业优势等可利用资源,加强劳动教育项目的研究,开发手脑并用、安全适度的劳动活动。(三)注重实践原则。组织学生亲历个人生活、生产和社会性服务任务情境,亲历实际的劳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积极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培养学生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培育学生不断探索、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提高学生的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和创造性劳动能力。二、课程设置(一)将劳动教育课程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劳动教育课,设置非课程学分2学分,课程性质为必修课。课程以实践为主,理论为辅。开设学期为第14学期,每学期0.5学分,其中中高职一体化专业开设学期为12学期,每学期1学分。(二)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统筹勤工俭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环节系统开展劳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行为习惯培养,开设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专题教育。(三)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至少在学期初、学期中与学期末各组织1次学生集中劳动学习实践活动,每次不少于2小时。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分散劳动实践活动5次,如校园服务、社区公益服务、展会志愿服务等,每次不少于2小时。(四)加强劳动教育课程的过程性评价及结果运用。劳动教育课程成绩实行五级制评分。将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三、教学形式(一)集中劳动学习实践1.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主题党团日、劳模报告会、劳动技能展演等,强化学生劳动自觉性与责任感。2.组织学生开展寝室、教室与校园公共场所的卫生活动等。3.围绕专业特色,组织学生开展专业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如组织学生到企业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的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安排学生参与生产实践活动。(二)分散劳动实践活动1.组织学生参与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如相关劳动基地包干区的定期卫生清理等工作。2.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电器维修、室内装饰、学习帮扶等实践活动。3.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深入义乌展会、市场、社区、福利院等场所参加志愿服务。(三)二级学院认可的其他与劳动相关的学习实践活动四、组织实施(一)劳动教育课程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劳动教育,包括开展劳动专题教学和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劳动安全教育、负责学生劳动安全和过程管理、负责评定学生劳动表现及等级鉴定等。(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要做好开展劳动教育的管理工作,根据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有序安排贴近学生生活的劳动实践活动,并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劳动教育实践的安排与管理。(三)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劳动安全保障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大等易对身体或心理造成危险或危害的劳动任务。五、纪律要求(一)所有学生都应认真学习劳动教育课教学内容,积极参加劳动学习与实践活动。(二)劳动教育课期间学生要坚守劳动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利用劳动教育课时间从事其他与劳动教育无关的活动。(三)学生在劳动教育课期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若遇特殊情况,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四)劳动教育课期间应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劳动实践任务。(五)劳动教育课结束后应围绕课程安排,引导学生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在劳动中获得成长。六、考核要求(一)劳动教育实践从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劳动任务完成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实施细则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确定,可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劳动教育课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劳动教育课成绩管理,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劳动表现,每学期末相关负责人员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成绩合格即达到该门课程修读要求。(三)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教育实践者,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取得劳动教育课成绩。(四)劳动态度不积极、劳动表现差或劳动教育课不合格者在各类评优评先及评奖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七、其他(一)本办法自2020级学生开始执行。(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