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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三类岗位”开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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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三类岗位”开发管理办法.docx

    2023年"三类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精神,规范我市公益性岗位、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政策性帮扶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开发管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指持有效就业援助卡或市就业援助证、市农村低保就业援助证(以下简称政策享受凭证)的就业困难人员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三类岗位”开发管理原则"三类岗位”开发管理实行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岗位人数按社区(行政村)规模、人口总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市人力社保、财政部门根据本市就业目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就业困难人员数量、资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三类岗位"范围,适度控制“三类岗位”的规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严格控制政策性帮扶UU曰.冈仅数里.。二、"三类岗位"范围(一)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委托社会力量参与开发管理的,专门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劳动岗位。包括:1.基层人力社保管理类岗位: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协理、用工监测统计等。2.基层医疗卫生类岗位:社区(行政村)医疗卫生协理。3.基层民政助老助残服务类岗位:社区(行政村)助老助残服务。4.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服务类岗位:社区(行政村)保安、保洁、保绿、居民活动室服务等。5.其他经市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的岗位。(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是指由物业服务企业开发管理,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专门用于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岗位。(三)政策性帮扶岗位政策性帮扶岗位是指由政府和社区(行政村)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行政村)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暂无条件建立劳动关系的社区服务岗位,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的一种过渡性、临时性、救助性、保护性岗位。社区政策性帮扶岗位为安排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上岗的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助残、就业援助、卫生协理、物业维护、居民活动室服务、创业担保贷款协管等岗位。农村政策性帮扶岗位为安排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上岗的就业援助、护林防火、治安巡逻、辖区保洁保绿、助老助残、公用设施维护、村道养护等岗位。三、"三类岗位"开发(一)公益性岗位委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先由人力社保、财政部门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可按规定确定一家或一家以上承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承接单位)。承接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应先向岗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提出认定申请,并填写市公益性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认定(复核)表(附件Do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部门确认。市人力社保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开发物业服务企业开发社区"三保"岗位的,应向岗位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提出认定申请,并填写市公益性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认定(复核)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并报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确认。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报区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实行年度复核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岗位认定每满12个月后的60日内向岗位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提出岗位年度复核申请,并填写市公益性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认定(复核)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按岗位开发认定审核流程、时限进行复核。物业服务企业不申请复核或复核不通过的,不予享受政策。(三)政策性帮扶岗位社区(行政村)确需增加政策性帮扶岗位的,由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在计算机系统中填写相应表格(社区政策性帮扶岗位填写市新增政策性帮扶岗位人岗分布表和市新增政策性帮扶岗位人数审核表,农村政策性帮扶岗位填写市农村政策性帮扶岗位开发(新增)申报表),并报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初审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以后,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四、"三类岗位"上岗手续"三类岗位"均应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上岗,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纳入市救助圈家庭人员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上岗。(一)公益性岗位承接单位通过公开招聘或人力社保部门推荐,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对初次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承接单位应委托岗位所在社区(行政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承接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承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安置人力社保部门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由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组织招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对初次上岗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委托岗位所在社区(行政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政策性帮扶岗位1-申请要求上岗的人员应向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岗承诺书。2.公示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对初次上岗的人员须在其户籍、居住和岗位所在社区(行政村)分别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3.上岗公示无异议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出具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告知书(附件2)。上岗每满12个月,须再次提出书面上岗申请。初次上岗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在计算机系统中将上岗人员就业状况输入"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上岗人员的政策享受凭证由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保管。4.调岗上岗人员不应随意调整岗位。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岗位的,由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和上岗人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由新岗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办理上岗手续。5.退出上岗人员出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在上岗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领取营业证照等不符合上岗条件的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视作退出政策性帮扶岗位;严重违反纪律或政策性帮扶岗位相关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社区(行政村)及居民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的,应当退出政策性帮扶岗位。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应将"三类岗位"上岗人员的姓名、照片、岗位名称、责任区域、在岗时间以及监督电话等在专门设立的"三类岗位”上岗人员责任公示栏公示,并建立"三类岗位”上岗人员的责任公示管理台账,并对责任公示栏及管理名册进行动态管理。出现人员增减或责任区域变动等情况,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调整。五、"三类岗位”上岗人员待遇"三类岗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上岗人员的福利待遇。鼓励承接单位提高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的工资标准;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上岗人员月工资应不低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10%;城镇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人员的月劳务性费用合计应不低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由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统一代缴。六、“三类岗位”补贴内容、标准和期限(一)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给予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管理服务补贴。(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每人每月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三)社区政策性帮扶岗位每人每月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综合补贴;农村政策性帮扶岗位按每人每月300元确定。(四)"三类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上岗人员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己在政策性帮扶岗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上岗的人员,在岗期间其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的,经本人申请,考核考评合格的,可允许其继续享受相应补贴政策。七、“三类岗位”补贴申请(一)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管理服务补贴申请实行"先付后贴、按季受理"。承接单位应先行按时足额支付上岗人员相关待遇,在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申请上一季度的补贴。申请资料如下:1.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2.市公益性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补贴申领名册(附件3);3.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请提供,营业证照信息变更的,需再次提供,下同);4人力社保、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请实行“先付后贴、按季受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先行按时足额支付上岗人员相关待遇,在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申请上一季度的补贴。申请资料如下:1.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2.市公益性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补贴申领名册;3.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人力社保、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三)政策性帮扶岗位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每月15日前(逢法定休息休假日顺延)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并附下列资料:(1)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2)市政策性帮扶岗位补贴申领名册(附件4);(3)市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告知书复印件;第二次以后申请,无需提供。满12个月后继续上岗的,需再次提供。八、“三类岗位”补贴审核、拨付(一)公益性岗位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受理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定。(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收取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并在市公益性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补贴申领名册上签署证明意见后报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定。(三)政策性帮扶岗位市人力社保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每月25日前完成审核,"三类岗位”审核应侧重上岗人员的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发放、政策享受期限、证件有效期等情况。"三类岗位"补贴拨付均采取“分级拨付”的形式,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给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在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相关单位。九、"三类岗位”监督管理人力社保部门应将“三类岗位"开发管理作为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就业救助的重要措施,作为守住就业底线的重要内容,稳妥实施;应健全"三类岗位”日常实地检查制度、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市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负责市级补贴资金筹集、审核、拨付,制定辖区内"三类岗位”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做好"三类岗位”开发管理的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应结合实际牵头建立健全政策性帮扶岗位考核考评制度,并上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负责“三类岗位”岗位认定、开发、管理等工作;统筹做好上岗人员的培训等工作。社区(行政村)应配合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政策性帮扶岗位考核考评制度;负责"三类岗位”开发管理的具体实施;做好上岗人员的考核、业务培训等工作。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类岗位”补贴申请的审核把关,防止虚报冒领等情况的发生。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人力社保、财政部门的审核、检查工作。十、其他(一)"三类岗位”上岗人员不得出现重复享受其他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情况。(二)对在6个月内经就业转失业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重新被原承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下同)录用的人员,或在6个月后重新被原承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录用,且由其补缴了该段就业转失业期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均不再受理用人单位申请上述两类人员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内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补贴。(三)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己按原政策规定在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和社区助老助残岗位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继续给予上岗期间的政策性帮扶岗位补贴。(四)申请"三类岗位”各类补贴逾期申请的,按每逾期1个月相应扣减1个月的补贴或按申请额度以12个月折算后,每逾期1个月相应扣减1个月的补贴。(五)关于印发市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自本文件执行之日起废止。(六)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老政策衔接期间,按照有利于相对人的原则,参照本办法执行。附件:1.市公益性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认定表2.市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告知书3.市公益性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补贴申领名册4.市政策性帮扶岗位补贴申领名册市公益性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认定表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单位皿早填表类别公益性岗位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复核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号申请岗位详细情况1岗位名称责任区域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现有数量申请数量己上岗人申请理由2岗位名称责任区域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现有数量申请数量已上岗人申请理由3岗位名称责任区域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现有数量申请数量已上岗人中请理由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站(室)意见(盖章)年月日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市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告知书您好!请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内容,对本告知书所述内容无异议的,在回执上签名后,方可在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如有未明之处请咨询乡镇(街道)、社区人力社保站(室)工作人员。一、政策性帮扶岗位是指由政府和社区(行政村)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行政村)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暂无条件建立劳动关系的社区服务岗位,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的一种过渡性、临时性、救助性、保护性岗位。二、要求上岗的人员应向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岗承诺书。三、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对初次上岗的人员须在其户籍、居住和岗位所在社区(行政村)分别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四、上岗每满12个月,须再次提出书面上岗申请。初次上岗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五、上岗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市就业援助证)由乡镇(街道)、社区人力社保站(室)保管。六、上岗人员不应随意调整岗位。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岗位的,由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和上岗人员共同书面提出申请,并报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由新岗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办理上岗手续。七、上岗期限不超过上岗人员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八、上岗期间待遇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性费用:社区政策性帮扶岗位每月合计不低于市月最低工资;农村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人员的月劳务性费用按每人每月300元确定。2.社会保险费:社区政策性帮扶岗位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照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上岗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由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统一代缴。九、政策性帮扶岗位人员上岗期间应服从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相关主管部门的考核考评等管理,配合各级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十、上岗期间,若发生以下情况,上岗人员须退出政策性帮扶岗位: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领取营业证照或出现其他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2严重违反纪律或政策性帮扶岗位管理制度,不履行规定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经岗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考核确认为不胜任原岗位,又不接受另外安排的;6.因岗位调整、撤并、缩减需变换岗位,政策性帮扶岗位人员拒绝合理安排的;7.其他违反所在街道、社区(行政村)政策性帮扶岗位管理办法和考核考评制度的。十一、政策性帮扶岗位人员在上岗期间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回执本人己认真阅读市政策性帮扶岗位上岗告知书,全部同意接受该告知书所述事项;如出现告知书第十条所述情况,本人将自觉主动退出政策性帮扶岗位。签名:年月附件3市公益性岗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三保”岗位补贴申领名册申请单位联人补贴人员名单序号姓名234乡镇(街道)、社区人力社保站(室)意见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附件4市政策性帮扶岗位补贴申领名册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站名称(盖章):年月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策享受凭证号上岗期限岗位名称岗位所在社区岗位责任区域1234567891填表人:联系也话:填表时间:注: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贴、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补贴的,请另填政策性帮扶岗位补贴申领名册,并在备注栏注明申请补贴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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