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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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docx
新时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为消除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装、交通违法带来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全力打击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装、交通违法等各类违法行为,形成长期严查、严管高压态势,确保2023年全口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前三年平均数再下降30%以上。二、整治措施(一)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监管。摸清电动自行车生产、经销单位底数,督促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加强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的非法改装行为。(二)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由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每月开展1次以上联合整治。对违规生产、违规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严厉查处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三)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充分利用海报、展板、标语等方式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通过报纸、微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面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违规生产、违规销售、非法改装及交通违法等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群众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三、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底。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马亚伟副区长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黄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周开行为副组长,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以下简称"整治办”)。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要把此次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联合执法。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联勤联动,由公安分局牵头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联合执法行动,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会商研究、紧盯不放,下大力气予以解决。各镇(街道)要牵头属地整治,做好宣传引导和执法整治工作。(三)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及集中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各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解决。整治办要跟踪工作进度,定期开展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其按本方案要求加快进度,对工作中存在中梗阻问题,及时上报区委作风办。(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职能部门于每月30日前向整治办报送本月工作小结,12月10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整治办联络人:)附件:市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市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一、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大队长任主任。二、职责分工(一)区公安分局。负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全程掌握集中整治工作进度。加强路面现场管理,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路面交通违法行为,落实集中整治行动的执法保障工作。(二)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行动面上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曝光电动自行车违规销售、非法改装、交通违法等违法行为引导群众安全出行。(三)区经信局。负责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监管工作。(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改学生驾驶非法改装、超标无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问题,督促学生及家长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落实学校门岗共享头盔制度。(五)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结合"电影下乡"''文艺演出"等活动,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短片等,扩大宣传覆盖面。(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等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规范销售登记和销售凭证出具,推进行业自律。(七)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规范人行道上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城市绿地等区域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八)各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牵头整治本辖区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辖区内宣传教育和执法整治工作,引导群众驾乘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