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高质量纳统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
资源ID:834077
资源大小:15.87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关于推动高质量纳统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推动高质量纳统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培育管理,推动高质量纳统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四上"企业数量、规模,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发展体系,促进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现提出以下措施:一、鼓励小微企业转型升级1从2023年1月1日起,对3T1月月度新增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业、限额以上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业、限额以上餐饮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首年工业产值、商贸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或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增速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分别给予每家法人单位8万元、6万元、6万元、6万元、6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年度新增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业、限额以上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业、限额以上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的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首年工业产值、商贸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或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增速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分别给予每家法人单位4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每家个体工商户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对从2023年1月1日起由非独立核算产业活动单位变更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变更注册后在丰泽区新增纳统,并且纳统后同比上一年度增速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均给予每家法人单位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鼓励新纳统企业提质增效从2023年1月1日起,对新增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业、限额以上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业、限额以上餐饮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纳统第二年报送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工业产值、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量超过纳统标准5倍、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给予每家法人单位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纳统第二年报送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工业产值、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量超过纳统标准20倍、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给予每家法人单位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其他事项1本措施涉及的优惠政策与市、区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同一法人单位只能享受以上奖励措施的其中一项,不得叠加,当年度累计享受的区级各类财政奖励或补助总额(包括上级政府要求区级出资奖励或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年度该法人单位区级财政贡献(电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除外)。2.各部门在制定、落实政策上要优先扶持"四上"企业,加大企业培育和升规纳统工作的扶持和奖励激励力度。3.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恶意套取财政扶持奖励资金的企业,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本措施由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5.纳统奖励政策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兑现。6.本措施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