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底.docx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湖南正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莱茵水畔一期项目土石方工程1、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文物等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4、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I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5m,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5,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机械各项安全指标,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6、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8、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覆带与挖空的地带平行2m停、驶。运9、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10,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11、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12、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13、补充交底内容:甲方将临时用电接入用地红线内,施工单位不得私搭乱接.交底人签字:日期:接收人全员签名:注:本交底一式三份,施工单位执-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