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120103法律基础期末复习题.docx
法律基础课程综合复习资料一、单选题1.我国国家赔偿法确认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O.A.过错原则B.不当原则C.违法原则D.过错加违法原则2.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划分为两种类型()。A.-般主体和特殊主体B.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C.成年人主体和未成年人主体D.法人主体和非法人主体3.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A.消极行为B.无意识行为C.消极地不实施应当实施的行为D.危害不大的行为4.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是()。A.先减后并B.限制加重C.绝对相加D.先并后减5.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告之自己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哪种犯罪形态?A.实行终了的未遂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未实行终了的未遂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的是()A.由董事会选举B.由监事会选举法律基础教程C.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D.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7.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A.是不平等的B.是平等的C.大部分是平等的D.大部分是不平等的8.以下说法错误的是OHA.我国劳动法中的“拒绝作业权"就是一种罢工权B.结社权就是指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C.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仲裁才能够进入诉讼程序D.录用职工的时候,除了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理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供对妇女的录用标准9.在劳动法的渊源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A.宪法B.法律C.国际劳工标准D.国际惯例10.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A.用人单位B.事业单位C.企业D.团体11.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B.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C.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D.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12.居住在某市A区的公民甲对该市B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应是OA.A区公安分局B.B区公安分局C.区人民政D.该市的市公安局13.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的被告应是()。A.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B.复议机关C.复议机关的上一级机关D.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14.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O.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规章15.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行政争议,是谁之间发生的法律争议O.A.行政机关B.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C.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与职工D.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判断题1.股票是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出资的书面凭证。2.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3.质押是指合同义务人或者第三人在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合同权利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以担保合同义务人将按期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4.所有对发明创造有贡献的人均为发明人、设计人。5.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6.某市果品公司购进一大批水果,由于不便保存,决定降价销售,致使本市水果大幅度降价,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7.当事人的争议经仲裁机构的一次裁决即告终结,裁决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8.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9.罪责自负、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10.有的行为尽管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只要它具有社会危害性,就可以比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具体包括领陆、领水、领空。12.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体现了刑法的属人原则。13.我国刑法在确定空间效力范围问题上采用的是属地原则。14.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拐卖外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的,应当根据刑法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15.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不适用我国刑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17.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飞机、国际列车上犯罪的,适用本法。18.只有犯罪的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才认定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19.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采取的是从新兼从轻原则。20.我国刑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三、名词解释1、立法的程序性原则2,选举制度3、遗赠扶养协议4、承揽合同5,知识产权6、立法程序7,国家结构形式8、表见代理9、保管合同10、注册商标权的转让11、监察监督12、犯罪客观方面1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4、违约责任15、诉讼代理人四、问答题1、简述专利权的基本特征。2、简述销售者的产品届量义务。3、简述宪法的基本原则。4、简述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5.简述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6、简述生产者的产品殖量义务。7、简述行政法的正当程序原则。8、简述公民的基本义务。9、简述市场管理行为的法律原则10、简述执法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五、案例分析题1.蒲某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当该妇女回家打开房门后准备关门时,蒲某以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并随手锁上门,该妇女被吓得惊叫一声。她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干什么的?"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的丈夫上前打了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被送到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蒲某供认他到该妇女家的目的是为了抢钱。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2.张某,男,31岁,1997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0年7月刑满释放。赵某,女,29岁,1999年7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3年。2001年1月,张某、赵某二人经预谋,潜入何某家实施盗窃,当张某、赵某欲携带所盗巨额财物离开何某家时,恰遇何某返回家中,张某、赵某二人对何某实施暴力致其轻伤后,逃离现场。数日后,张某、赵某被抓获。试分析:(1)张某、赵某二人共同构成何种犯罪?(2)对张某、赵某所犯之罪量刑时,应适用何种量刑制度?3.2009的10月9H下午,某县个体出租汽车司机林某的领导某县花边厂职工邹某倒汽车时,不慎将已停在该地的出租汽车擦了一下。为此林某和邹某夫妇发生口角,以致双方互相扭扯。在扭扯中,林某打了邹某妻子一巴掌,致其轻微伤,后被邻居劝解。当晚,邹某召集某县制锁厂职工尤某和妹夫某市港务局职工陈某等人于23时许,持刀闯入林某家,邹某殴打了林某及其丈夫。次日凌晨1时许,邹某、陈某和尤某再次闯进林某家,捣毁林某部分家具。之后,该三人又闯到林某的胞妹家,捣毁其部分家具。2009年11月1日,某倒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23条之规定,以"故意殴打他人"为由,对邹某、林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对尤某、陈某分别处以治安警告。林某对公安机关仅给邹某10天拘招处罚,对尤某,陈某只处以警告不服,提出申诉。某市公安局维持了原裁决。林某仍不服,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1)本案的诉讼参加人有哪些?为什么?(2)对被告的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何种司法审直标准?被告的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4.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泗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IoOO万元.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试分析: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5.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Fl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试分析: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说明理由。六、论述题论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途径。法律基础课程综合复习资料参考答案一、单选题题目12345678910答案CACADCBAAA题目12131415答案CDBDD二、判断题题目12345678910答案XJXXXXXX题目11121314151617181920答案JXXXJXXX三、名词解释I、答案:立法的程序性原则是指立法活动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不得违反立法的程序性规定进行任意立法。2、答案: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3、答案: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订立的,遗赠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亡后按协议约定转移给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4、答案: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SHI的合同。承揽人是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人;定做人是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儿5、答案: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享有的专有权利。6、答案:立法程序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认可、创制、修改和废止法律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过程中所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7、答案: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它反映的是一国整体和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8、答案: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虽无代理权,却因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使得被代理人对于相对人负授权人责任的无权代理。9,答案: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在保管合同中,保管物品并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是保管人,也称寄受人;交付物品请求保管的一方是寄存人,也称寄托人。10、答案:注册商标权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将其享有的注册商标权,依照法定程序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11、答案:监察监督是指国家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管理人员和行政管理活动进行监控和纠察的制度。12、答案:犯罪客观方面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体的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客观外在事实特征的总和。13、答案: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14、答案: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15、答案: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四、问答题1、答案:专利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专利具有鲜明的独占性。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次专利,即使有两个发明人或设计人分别独立完成内容相同的发明创造,专利权也仅能授予申请在先者。(2)专利权的客体具有公开性。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是取得专利权的前提条件。申请人要想获得专利,必须通过专利申请文件公开表明自己的发明创造,只有其公开的范围和程度达到了专利法规定的要求,专利权人才能获得专利权。(3)专利权具有法定授予性。专利权不是基于发明创造的事实产生,而是基于专利申请人的申请和专利行政部门的审直、批准授权而产生。2、答案: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如果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质量、品种、规格、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销售者应当提出书面异议,要求供货方予以解决,需方不提出异议的,责任由其自负。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3、答案: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然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凭空产生,都必须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而宪法基本原则是对这些方面的集中反映。对世界各国宪法与宪政理论和实践的考察表明,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其中,人民主权是逻辑起点,基本人权是终极目的,权力制约是基本手段,法治是根本保障。这四大基本原则构成了宪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体,是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的基本支柱。4、答案:犯罪中止形态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停止形态。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J根据该规定,犯罪中止形态有两种类型,即自动停止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J这一处罚原则体现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5.(1)主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即起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前述第1种人,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对前述第2、3种人,应当按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实行符合犯罪构成的但属次要作用的行为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实施辅助行为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3)胁从犯、只有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人一种。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4)教唆犯。被教唆的人实施了教唆的行为,则教唆人按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重处罚。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6、答案: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的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应注明产品标识,产品标识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7、答案:正当程序原则内容主要有:(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主动或者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公开或者使其知晓有关政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具体而言,就是国家将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的政府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等,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使人民在了解政府事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参与决策与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2)公正原则。行政公正是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过程和结果可以为社会一般理性人认同、接受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公正地行使行政权,主要是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而提出的要求。(3)参与原则。参与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程序外,应当尽可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参与行政活动的机会,从而确保行政相对人实现行政程序权力,同时也可以使行政活动更加符合社会公共利益。8、答案: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用结维护国家统一是要求公民负有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应履行的最根本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任何公民都不可为了一己之私利或小集团的利益而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根据宪法和兵役法、国防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5)依法纳税。税收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是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实现总体公平的重要手段。没有税收,就没有国家管理和对社会的服务,也就没有国家本身。9、答案:市场管理行为的法律原则:(1)保障适度自由原则蕴涵着对自由交易和自由竞争的适度限制。保障适度自由原则并不意味着对市场主体的行动自由加以限制,而只对危及经济发展的行为或掠夺他人利益的行为予以限制。(2)实质公平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经营主体谋求市场垄断地位,以实现对市场的控制、支配的行为。垄断组织控制支配市场,操纵价格,谋取超额利润,损害社会利益。(3)社会效率优先原则是指在社会效率与其他因素发生冲突时,市场管理法优先考虑社会整体效率的基本准则。(4)保护弱者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法律赋予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会因为经济实力差别很大、商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经济地位悬殊,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没有特别的法律保护,消费者很难以自己的力量与拥有优势地位的企业抗争。10、答案:执法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I)执法的合法性原则也即依法行政原则,是法治原则在执法中的具体体现。所谓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在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都要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使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完全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全面实现行政管理的法治化。(2)执法的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3)执法的高效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4)执法的正当程序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Fl的是使执法行为公平、公开、民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效率。五、案例分析题1.答案:蒲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是行为人因为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两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区别的根本标志,是看行为人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阶段:若处于着手实行具体犯罪行为之前的,一律构成犯罪预备:若处于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之后的、一律构成犯罪未遂。本案中,蒲某尾随被害人并趁被害人不注意强行挤进房内,尚未开始实施具体的抢劫行为,仍属于为抢劫犯罪制造方便条件的阶段,因此,应以抢劫罪的预备犯判处,不构成犯罪未遂。2.答案:(D张某、赵某二人共同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张某、赵某的行为符合该条规定,其行为的性质已经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2)张某构成累犯,对其应当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罪刑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张某所犯前、后两罪,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对其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对其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即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乂犯新罪,符合该条规定,应当对其实行数罪并罚。3.答案:(D本案的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林某:被告:某县公安局:第三人:陈某和邹某。因为林某是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公民。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某县公安局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邹某、万某和陈某是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2)对被告的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司法审查标准。因为在本案中,邹某、尤某、陈某多次进行打砸活动,其行为危害严重,而林某仅仅在扭打中打了邹某妻子一巴掌,被告所给予上述处罚显然与以上各人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不相适应,构成显失公正。4.答案: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李某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5.答案: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系自愿订立,无违法内容,又有书面借据,是合法有效的。甲公司系债务人,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务:乙公司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收取利息的权利。甲公司因新项日开发不顺利,不能如约履行清偿义务,构成违约。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放弃债权行为。债权人对于自己享有的债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使或者放弃。但是,当该债权人另外又系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时,如果他放弃债权的行为使他的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实现时,他的债权人享有依法救济的权利。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乙公司可以宜接向某单位行使代位权。六、论述题答案: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首先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努力:(1)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这里的"完备统一"是指:避免法律之间矛盾、法律与地方立法矛盾、法律与解释之间矛盾;法律体系中各部门法应当分工配套、功能协调,法律规范具有易知、明确、肯定、具体和可操作性:立法机关能够积极地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创制法律,必要情况下可以进行超前的、有预见性的立法,而不是消极被动地等待立法时机;要对立法活动进行及时审查和监督,对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进行整理、编纂及清理。(2)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法律规范设定人的行为的两种模式,即权利和义务,所有具体与个别的行为尽收其中,不承认例外:法律适用中的"一致性”即“类似情况类似处理"、"类似情况反复适用",排除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偶然性和差别对待;法律普遍被遵守和服从,同类主体享受相同权利、履行相同义务,特权被彻底消除:法律在实施中发生实效,而不是把效力限于纸面上。(3)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在全社会进一步实施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说是指:"政府要守法",行政权力是法律赋予的,行政主体必须遵循"无法定依据即无权力"的原则: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行政机关在有限范围内的自由裁量行为必须受"合法性”和"合理性"双重原则的约束和检验: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4)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司法制度的基础框架与司法程序应当符合法治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良好的司法体制能保障司法公正,所以我们要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司法权是定纷止争的最后一道屏障,所以司法机关应当独立行使司法权,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进行干涉:司法活动有公正的程序制度,程序不仅具有消极限制权力的功能,还具有积极引导和促进权力行为合乎正义的作用。(5)专门化的法律职业。法律职业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司法的权力如果由无知和盲从的非职业者行使,那么再神圣纯洁的法律也会变质。法治国家要求法律职业具有强烈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具体包括:法律职业具有严格的任职资格和考试录用制度;法律职业具有专职性和稳定性,法官不得在行政机关、权力机关中兼任其他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