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店电厂四期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docx
华能新疆塔什店四期工程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实施计划北京国电德胜工程监理塔什店工程监理部2023年03月30日华能新疆塔什店四期工程工程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实施计划前言2023年3月,国务院公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加强工程管理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为了贯彻落实条例,建设部在修订原2000年公布的强制性条文内容的根底上,于2006年5月8日发布了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的通知,建设部要求自2006年9月1日起实行。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但凡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也是政府对执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建设部2000年8月第81号文部令发布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是否掌握强制性标准;工程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验收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工程工程的平安、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等,是监督检查中相当重要的检查内容。为实现机组创优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此;针对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本期工程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工作方案和具体要求。一、实施方案1、凡在本期工程中所有承当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在明确执行有关标准、标准的同时,必须首先保证强制性条文的严格执行。2、强制性条文不是全面编制的一本新的标准,而是直接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章、节、条、款的内容,按照工程分类、内容联系和逻辑关系,排列汇总,在摘录的过程中,原那么上保持了条、款、项的完整。因此,被摘录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继续有效,两者可以对照使用。所摘录条文的条、款、项等序号,均与原标准相同。3、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和发行。因此;现场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各参建单位,必须统一认识、统一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但凡没有按照强制性条文执行的工程工程,监理在验收时有权拒绝并责令整改。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工程工程,均为不合格品。二、关于执行强制性条文管理的主要内容:2.1 各单位由工程经理和总工程师在2023年4月15日前,必须组织有关工程各主要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和平安、质量等专业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具体规定,并作好学习纪录。2.2 业主工程部专业人员、监理人员、总承包工程部专业人员应首先掌握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所监督管理的专业,对照检查已完工程与强制性条文是否相符,对有问题的工程工程必需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纪录。1.1 3今后所有新开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在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必须突出明确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出相应的保证措施,监理工程师在审批以上方案、措施时,要特别侧重审查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局部。2.4 所有专业施工图纸会审时,主持人首先要明确本专业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对照相应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对有疑义的设计或有违背强制性条文的设计,要求必须更改,并作出纪要通知设计单位修正,不作修改的施工图现场不得施工。2.5 监理、业主和总承包专业人员,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严格检查强制性条文是否落实,对有违背强制性条文的工程工程,不得进行验收。2.6 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人员均不得自行违背或修改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和要求,对不认真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以警告和经济惩罚。2.7 每个月在质量专业会议上,监理单位要会同业主和总承包单位共同核查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并由监理整理出检查核实纪录通报有关单位,对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和经济重罚的处理。三、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的具体要求:3.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一个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由统一的标准和相关的专业验收标准共同完成的,其具体的落实措施是;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的验收记录表格规定和要求,实施验收。3.2 工程施工应按照勘测、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按图施工是施工的常规,但为了确保设计符合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因此;施工图现场交底和施工图会审是非常必要的,不经图纸会审不得施工是我们现场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在施工过程中,会有时发生和发现必要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材料代用等情况,因此;必须按照设计变更管理方法和相关手续履行,并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有相关记录存档。3.3参加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格;为了保证工程验收质量,验收标准的实施必须由掌握验收标准的人员来执行,因此;规定验收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专业质量检查员、工程的施工技术人员。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勘测设计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工程经理。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应为建设单位的单位工程负责人、总监、分包和总承包单位的负责人。3. 4工程质量的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根底上进行;以上规定、主要是表达三个含义:(1)进行施工质量自检,是突出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负责。(2)监理工程师和总监进行质量验收,是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和质量标准进行的责任,并对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负责。(3)验收后的工程工程,必须同时由施工单位及时填写验收资料记录,并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3.5 隐蔽工程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事先通知有关单位(总承包、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必需在以上单位专业人员到场认可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并由施工单位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方签字确认。3.6 涉及结构平安的试快、试件以及有关的材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为了加强工程结构平安的监督管理,保证施工质量的检验科学性和准确性,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制度,见证取样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见证人员应该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担任。(2)见证和取样人员应对见证的试样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见证施样应说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数量和见证人签字。(3)检测单位应按照委托单进行检测,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检测结果应真实、准确,检测报告应按正常报告签章外,还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3.7工程的观感质量和总体工艺评价,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的检查汇总后,得出共同的评价;一个工程质量的好坏,最后的总体评价也是重要的一环,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都存在着一个总体评价判断工程总体质量的问题,单位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应该是;(1)单位工程所属的各分部工程工程质量应该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该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平安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工艺质量)应优良美观,符合创精品的工艺水平;四、为了统一华能新疆塔什店四期工程工程在具体实施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引起各单位的重视和对照,现将2006年版的(电力工程局部)的内容提要附表如下;请各参加单位在执行中对照内容认真落实。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2006年版1、建设部关于发布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的通知建标2006102号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有关单位对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进行了修改。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同时作废。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共分三篇,第一篇火力发电工程第二篇水力发电及新能源工程第三篇电气输变电工程根据兆光电厂的性质和工程工程,我们着重选择第一篇和第三篇局部内容。3、本片介绍主要是:提供强制性条文的来源和目录,请大家使用时,查找有关资料和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第一篇火力发电工程1综合规定火力发电厂劳动平安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2条。电力建设平安规程第一局部: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不单独摘录。2勘测设计2.1 工艺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共摘录强制性条文51条。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054-1996共摘录强制性条文5条。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规程DL/T441-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0条。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防进水和冷蒸汽导那么DL/T834-2003共摘录强制性条文7条。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T435-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6条。压缩空气站设计标准GB500292003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条。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一局部:运煤系统DL/T5187.1-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6条。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二局部:煤尘防治DL/T5187.2-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条。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T5035-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条。2.2 土建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DL/T5032-2005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1条。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条。建筑地基根底设计标准GB50007-200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7条。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条。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50010-200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6条。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03共摘录强制性条文9条。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50011-2001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8条。烟囱设计标准GB50051-200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0条。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标准DL5022-1993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1条。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1999共摘录强制性条文9条。电力设施抗震设计标准GB50260-1996共摘录强制性条文7条。火力发电厂地基处理技术规定DL/T5024-1993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条。防洪标准GB50201-199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3条。3施工及验收3.1锅炉与压力容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9条。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5条。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平安监督管理(检验)工程师资格考试规那么DL/T874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条。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锅炉机组篇)DL/T5047-1995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4条。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那么DL/T561-1995共摘录强制性条文3条。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管道篇)DL5031-199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1条。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共摘录强制性条文5条。3.2汽轮机机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汽轮机机组篇)DL5011-199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37条。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第四局部:(电厂化学)DL/T5190.4-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7条。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共摘录强制性条文4条。3.3焊接检验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31条。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678-1999共摘录强制性条文4条。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820-200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0条。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9条。第三篇电气输变电工程1勘测设计1.1 综合规定电力设施抗震设计标准GB50260-1996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条。火力发电厂及变电所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1996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条。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标准GB50084-2001共摘录强制性条文45条。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标准GB50058-199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7条。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共摘录强制性条文5条。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共摘录强制性条文4条。1.2 发电厂电气局部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200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6条。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道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DL/T51282004共摘录强制性条文3条。2施工及验收2.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验收标准GBJ147-1990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标准GBJ1481990共摘录强制性条文3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标准GBJ149-1990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199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7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9-199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6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70-199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3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机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71199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731992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54-1996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5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56-1996共摘录强制性条文29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571996共摘录强制性条文47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1991共摘录强制性条文12条。说明: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第一局部火力发电厂全部为强制性不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