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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局(公司)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参考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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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局(公司)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参考范本).docx

    目录1总则511编制目的51.2编制网51.3 适用范Ba51.4 工作原则51.5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62风险与资源分析62.1风险分析62.2资源分析73自然灾害分皴74组织机构及职责81.1 指挥机构的组织体系84. 2指挥机构的职责85预防与预警114.1 预警分级115. 2预瞥监测125.1 预发布及行动125.2 预警调赘与解除136应急响应与处136.1应急响应分级136. 2响应自动与行动136. 3信息报告146.1 响应程序156.2 应急结束1766信息发布176.7 后期处17乙应血保S?187.1图覆资料准备18乙2应麴队伍183应急物资与装备191.41ffl197. 5应急经费198附则198.1预案备案1982预案修订208.3制定与解释2084发布实施209附件20附件1政府及上级部门应急联系清单20附件2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应急办联系清单21附件4供电局突发事件预瞥发布(调整)单21附件5供电局突发事件预瞥解除单22附件7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调整)单25附件8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解除单27附件9自然灾害事故应急相关流程图28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供电局(以下简称局)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抗灾能力,有效的组织救援,保障我局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降低自然灾害对电网、设备的损坏程度,特编写本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电网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供电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电网系统内发生的IV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标准的自然灾害事故(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全力抢救。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各级单位要全力抢救,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每一个受灾人员或伤员的生命,同时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1.4.2统一指挥,快速行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根据受灾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快速地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协调下开展处置工作。1.4.3全面分析,科学施救。通过对事态的全面分析,制定科学、可行的救援方案,按照救援方案科学施救,使受困人员快速脱离险境、受伤人员快速接受救治,确保救援行动成功。1.4.4加强监测,确保安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必须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防止事态的突然变化导致应急救援人员受到伤害或受困人员受到二次伤害。1.4.5关注家属,引导舆论。应急处置期间要全力安抚死伤或受困人员家属,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消除对局的负面影响,维护局的稳定。1.5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1.5.1 与局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关系本预案是局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之一,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事件)时,且事故级别达到IV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标准时,应按本预案开展自然灾害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并配合相关应急预案的应急行动。本预案可能配合的局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包括:(1)供电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供电局人身事故应急预案(3)供电局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4)供电局设备事故应急预案(5)供电局电力供应事件应急预案(6)供电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7)供电局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152与上下级预案的关系当我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为11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由本预案与电网公司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衔接和配合。当我局发生的然灾害事故为In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应按本预案及事故发生基层单位的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相关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联合处置,由本预案指挥、协调下级相关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工作。1.5.3 与政府预案的关系当我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为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由本预案配合人民政府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指挥、协调行动。2风险与资源分析2.1风险分析2. 1.1自然灾害的定义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按照地区特点将自然灾害主要分为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具体包括干旱、大风、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和暴雨导致的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2.1. 2自然灾害的种类及主要分布境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均可能对局管辖的电力设备、设施和生产活动造成破坏或影响。1)气象灾害(干旱、大风、雨雪冰冻)干旱:由于地势南低北高,暖湿空气北上逐步凝结致雨,水份沿途消耗,因此雨量分布南多北少,这就决定了南部大旱年少于北部,而小旱则多于北部。干旱主要分布在除屏春外的其他地区。大风:近年,因上新建起南沙电站,导致流域部分地区水位发生变化继而影响了周围气象变化,出现微气象区,局部地区可能发生大风灾害。大风主要分布在流域周围的南沙地区。雨雪冰冻:雨雪冰冻灾害的区域性分布十分明显,主要分布在北部的县、县和南部的老地区。2)地质灾害(暴雨导致的崩塌、滑坡、洪水冲刷)地区山多、坡陡、地质构造复杂、山多谷深、断裂和断块差异运动等十分强烈,决定了部分地区处于崩塌、滑坡、洪水冲刷等地质灾害频发区,滑坡、崩塌主要分布西部和南部的县;洪水冲刷主要分布南沙地区。2.1.3自然灾害的主要风险2.1.3.1气象灾害(1)干旱。因干旱引发的山火可能导致输电线路跳闸、变电站失压,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影响;山火对针对山火故障巡视和抢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影响。(2)大风。大风可能引起输电线路耐张塔引流线、直线塔风偏跳闸,可能引起输、配电线路断线、倒杆,继而造成输电线路永久故障、变电站失压,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3)雨雪冰冻。雨雪冰冻引起输、配电线路因覆冰引起导地线弧垂降低,导致杆塔结构性受力不平衡造成断线、倒杆事故,影响到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2.L3.2地质灾害(1)山体滑坡、崩塌。山体滑坡、崩塌可能引起附近输、配电设备设施杆塔基础损坏、断线、倒杆,导致输配电设备事故事件的发生,继而影响到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山体滑坡、崩塌还可能引起施工、检修、运维等作业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2)洪水冲刷。洪水冲刷主要威胁到位于冲刷区域内的输、配电设备设施,可能导致配电线路倒杆断线或影响输电线路杆塔基础稳定和受力,威胁到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和引起配电线路事故事件,对区域电网安全运行和正常的供电造成影响。2.2资源分析2.2.1应急力量2.2.Ll内部应急力量:供电局各职能部门、生产所队、各分局、县公司。2.2.1.2外部应急力量:(1)与局签订过应急抢险服务协议的施工、设计抢险队伍,如I:实业有限公司、电力设计公司;(2)与局签订过应急协议的气象局、地震局及单位所在地(政府)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医疗、通信等政府相关部门。(3)设备、物资供应商及其技术服务人员。(4)可利用的其它企事业单位人力和物力资源。2.2.2物资和装备资源供电局的物资和装备按照公司级、供电局级、设备供货商级储备的应急物资和装备,主要有抢修机械,抢修工器具、个人防护装备、照明装备、交通工具、通讯装备等。3自然灾害分级按照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性质、程度,局系统的自然灾害分为一般自然灾害、较大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四个级别。危害性质范围级别(危害程度)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造成电网减供负荷的比例全>25%12-25%6-12%3-6%40%225%12-25%6-12%/240%225%12-25%/240%225%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比例250%235%20-35%10-20%/250%235%20-35%/250%235%人员伤亡情况全局系统210人死亡59人死亡24人死亡1人死亡220人重伤10-19人重伤59人重伤14人重伤4组织机构及职责4.1指挥机构的组织体系当我局发生自然灾害需要启动多个预案时,局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自动承担自然灾害事故应急的指挥功能。4.1.1指挥机构的组织体系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并下设应急办。应急组织机构组成见下图。图4.1应急组织机构图(1)局应急指挥中心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应急工作组构成(如图4.1所示);各应急工作组由组长和组员构成,应急工作组组长人选由应急指挥中心的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指定。(2)局应急指挥中心设置人身救援组、调度协调组、设备抢险组、供电保障组、通信联络工作组,信息处理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需要时可视情况增设,各应急工作组的成员主要来自局安全监管部、生产设备管理部、党群部、工会、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基建部、市场营销部、办公室、农电管理部、物流中心、信息中心。4.2指挥机构的职责4.2.1应急指挥中心(1)负责按照本预案指挥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指导、协调下属单位及各县公司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4)配合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I、II级应急响应对应的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应急职务行政职务应急职责备注总指挥局长1 .担任或授权副总指挥为总指挥,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2 .全面负责应急指挥抢险工作。副总指挥书记1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和管理新闻发言及宣传工作组;2 .接受总指挥授权。副总指挥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1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和管理后勤及车辆保障组、调查与善后处理工作组;2 .接受总指挥授权。副总指挥主管基建副局长1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和管理应急物资保障组。2 .接受总指挥授权。副总指挥主管营销副局长1.接受总指挥授权。副总指挥主管生产副局长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和管理设备抢修组。2、接受总指挥授权。副总指挥总会计师L接受总指挥授权。IIbIV级应急响应对应的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应急职务行政职务应急职责备注总指挥生产设备管理部主任1 .担任或授权副总指挥为总指挥,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2 .全面负责设备抢险工作。3 .负责指挥和管理设备抢修救援组;副总指挥变电管理所主任1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设备抢险组;2 .接受总指挥授权。4.2.2应急工作组4.2.2人身救援组职责(安全监管部负责,主要由人事、农电、工程等部门参加)按照供电局人身事故应急预案组建人身救援组,主要负责收集人身伤亡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和工作计划、协调资源实施救援行动。4.2.3调度协调组职责(调度中心负责)按照供电局电网事故应急预案组建调度协调组,主要负责落实电网受损情况、安排电网应急运行方式,指导地调、县调应急调度。负责制定应急状况下的盲调规则。4.2.4设备抢险组职责(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主要由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分局、农电管理部、基建部、物流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收集设备受损情况、制定抢险技术方案及工作计划。(可视具体情况细分为主网小组、配网小组、农网小组)负责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调配;4.2.5供电保障组职责(市场营销部负责,主要由分局、农电管理部、物流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了解和收集灾区电力保障需求;负责调配应急电源装备和工作小组向灾区提供电力保障支援;4. 2.6通信联络工作组(电力调度控制中心)(1)在局应急指挥中心与发生突发事件的部门、单位及各县公司之间建立通信联络,掌握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2)在局应急指挥中心与其他工作组之间建立通信联络;(3)完成局应急指挥中心安排的各项通信联络任务;4.2.7信息处理工作组职责(局办公室负责,输、变、分局、营销、信息中心、政治工作部参加)负责收集各组有效信息,提供指挥人员使用:负责发布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宣传报道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先进、感人事迹;负责协助、配合公司新闻发言人工作,并负责配合外来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4.2.8后勤保障组职责(办公室负责,局工会、物流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安排公司、局领导行程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支援,例如,在灾区抢险队伍后勤保障需要支援时,及时调集后勤保障资源支援灾区;必要时,负责协调公共救援、抢险、保障资源支援局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采购和调配;负责协调车辆,保障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的运送:负责局应急指挥中心文件、资料等的打印、复印、递送。4. 2.9各县公司、分局职责(1)承担灾区应急处置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2)跟踪灾情动态,及时提出发布应急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3)负责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4)负责地区电网运行的应急指挥调度,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并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5)负责制定与局应急预案相适应的应急预案;(6)负责完成局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5预防与预警5.1预警分级5. 按照自然灾害的级别和发生的可能性,公司系统的自然灾害预警分为四个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6. 1.l自然灾害红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发布局自然灾害红色预警:(1)地市或局部地区持续干旱超过6个月或干旱引发的山火已导致10条及以上IlOkV输电线路跳闸,且干旱情况仍将持续的。(2)地市或局部地区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可能持续的。(3)区域性的低温冰冻灾害天气持续96小时及以上,冰冻灾害己导致该地区5条及以上IIO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覆冰值达到设计覆冰厚度的50%,且灾害天气仍将持续的。(4)过去24小时内地市或局部地区的大部地区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亳米以上,或者己达50亳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5)局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应急预警等级。5.L2自然灾害橙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发布局自然灾害橙色预警:(1)地市或局部地区持续干旱超过3个月或干旱引发的山火己导致5条及以上IlOkV输电线路跳闸,且干旱情况仍将持续的。(2)地市或局部地区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的。(3)区域性的低温冰冻灾害天气持续72小时及以上,冰冻灾害已导致该地区5条及以上IlO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覆冰值达到设计覆冰厚度的40%,且灾害天气仍将持续的。(4)过去24小时内地市或局部地区的大部地区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亳米以上,或者己达50亳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5)局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应急预警等级。5.L3自然灾害黄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发布局自然灾害黄色预警:(1)地市或局部地区持续干旱超过2个月或干旱引发的山火己导致3条及以上IlOkv输电线路跳闸,且干旱情况仍将持续的。(2)地市或局部地区3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的。(3)区域性的低温冰冻灾害天气持续48小时及以上,冰冻灾害已导致该地区5条及以上IIO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覆冰值达到设计覆冰厚度的20%,且灾害天气仍将持续的。(4)过去24小时内地市或局部地区的大部地区24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亳米以上,或者已达50亳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5)局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应急预警等级。5.L4自然灾害蓝色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发布局自然灾害蓝色预警:(1)地市或局部地区持续干旱超过1个月或干旱引发的山火己导致2条及以上IlOkV输电线路跳闸,且干旱情况仍将持续的。(2)地市或局部地区48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的。(3)区域性的低温冰冻灾害天气持续36小时及以上,冰冻灾害己导致该地区3条及以上IlO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覆冰值达到设计覆冰厚度的10%,且灾害天气仍将持续的。(4)过去24小时内地市或局部地区的大部地区3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亳米以上,或者己达50亳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5)局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应急预警等级。5. 2预警监测5.2. 1生产设备管理部为自然灾害预警负责部门,负责局内自然灾害事故的风险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自然灾害的风险变化情况,为自然灾害预警提供支持信息。自然灾害风险监测的重点包括:电网、设备设施位于雷暴活动频发区、大风灾害区、山火灾害区、覆冰灾害区、地震灾害区、地质灾害、洪水灾害频发区的风险;5.2.2局生产设备管理部在获取预警支持信息后,应当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会商,对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5.3预警发布及行动5.3.1预警信息报告5.3.1.1局生产设备管理部接到现场或基层单位的报告时,应当立即对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进行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认为构成预警的,立即向局应急指挥中心相关分管局领导报告;5.3.1.3局生产设备管理部通过对自然灾害事故进一步分析和确认,认为构成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的,应立即向电网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报告;认为构成蓝色、黄色级别预警的,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申请预警发布;认为构成蓝色及以上级别预警且不需要发布的,局生产设备管理部应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部门、基层单位传达该预警信息;5.3.1.4当达到橙色或红色级别预警的,局生产设备管理部应立即向局应急办公室汇报,由应急办公室负责发布橙色或红色级别预警;同时局应急办公室应立即向电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5.3.1.5自然灾害事故预警信息通过“突发事件预警发布(调整)单”(见附件4)的形式进行报告和传达。5.3.2预警信息发布5.3.2.1局和县级公司的生产设备管理部作为自然灾害事故预警的发布部门,负责自然灾害事故预警的发布和预警响应范围的确定。5.3.2.2局生产设备管理部有权发布局自然灾害预警,红、橙色预警由应急指挥中心批准,黄、蓝色预警由生产设备管理部批准。5.3.2.3县级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有权发布针对本单位内部的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县级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发布的自然灾害事故预警,须经局生产设备管理部批准。除局生产设备管理部要求县级公司发布指定级别的预警外,县级公司均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和发布何种级别的预警。5.3.2.4生产设备管理部在发布预警时,应明确预警的响应范围和公开程度(或保密要求)。5.3.2.5在自然灾害事故预警发布后,预警发布部门应通过公文、传真、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预警尽快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5.3.2.6局内自然灾害事故预警通过下发“突发事件预警发布(调整)单”的形式进行发布。5.3.3预警响应5.3.3.1组织对电网风险、设备风险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明确重点管控设备及特维措施。5.3.3.2组织对人身风险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明确作业管控重点和防范措施;撤离、疏散危险区域(场所)内的人员。5.3.3.3加强对预警风险发展情况的监测和预报,定期通报风险监测信息。5.3.3.4做好队伍、物资和装备的应急抢险准备。5.3.3.5为作业人员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对作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5.3.3.6取得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设计单位的技术力量的支持;5.3.3.7取得政府专业应急力量的支持(如武警部队、气象局)等。5.4预警调整与解除5. 4.1预警调整预警发布部门依据预警监测的结果,确定目前预警的级别、预警响应的范围,及时通过下发“突发事件预警发布(调整)单”的形式,调整预警级别和预警响应范围。6. 4.2预警解除局生产设备管理部在确认预警事件发生的风险已经有效控制或全部消除时,应通过发布“突发事件预警解除单”(见附件5)解除预警,并向局应急办公室、电网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报告,局应急办公室向电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6应急响应与处置6.1 应急响应分级7. 1.1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按照自然灾害事件分级标准,本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I级为特别重大事件响应,11级为重大事件响应、In级为较大事件响应、IV级为一般事件响应。6.2响应启动与行动6. 2.1应急响应启动当电网系统发生达到自然灾害相应等级事件条件时或局应急指挥中心领导认为有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支持信息来源于纵向、横向沟通渠道,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及时,能够使决策层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准确判断。(1) I、II级响应发生I级、H级自然灾害事件后,由局应急办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确认需启动响应的,提请召开局应急指挥中心会议,由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批准宣布启动应急响应;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的人员组织局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现场工作组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指挥、处置和协调。(2) In级、IV级响应发生川、IV级自然灾害事件后,由局生产设备管理部主任批准启动响应,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协调和指导。(6) 2.2工作原则(1)应急指挥:冗余配置、角色互补;(2)信息传递:纵横畅通,上下一致,数据准确;(3)应急队伍、物资:平战结合,提前准备;(4)应急支援:分片负责、就近联动;应急处置:保障安全、力求迅速、属地主体、外协配合、目标一致、任务明确。6.2.3前4小时局级应急指挥程序开始事件发展趋于严重,即将达到11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启动条件。30分钟生产设备管理部对照事件分级标准,跟踪了解灾情,整理形成报告报局应急办,局应急办将信息发送至各相关部门,并呈报局应急指挥中心领导。60分钟局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紧急会议,安监部召集指挥中心成员在指定地点按时参会。会议主要议程:1)设备部通报灾情、相关部门补充2)安监部与气象局沟通后通报天气变化趋势3)设备部分析当前形势和预期判断,相关部门补充(尽量提供灾情分布图)4)设备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5)设备部提出应对措施6)应急办组织讨论行动方案、资源配置和计划7)领导明确应急指挥中心工作组成员8)领导明确现场指挥指挥长及成员,安排先遣队立即准备出发9)明确新闻发言人,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和原则10)领导做决策和指示11)立即形成意见发布到相关方120-180分钟1)局应急指挥中心开始临时集中办公2)迅速完善应急网络通讯联络表,分发给每一位成员。3)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逐项布置和落实4)派驻现场先遣队成员做出发准备(先遣队装备及Vl标识应提前预备好)5)每60分钟收集、通报一次行动情况,持续一天240分钟1)受灾单位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报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快速报告2)下发应急抢险工作要求(事先准备好模板),发布到相关方4小时后关键工作D以恢复供电为主,全力以赴采取各种方式恢复灾区供电2)跟踪排查电网设施受损情况,摸清灾情3)制定应急供电解决方案4)调集应急发电装置,做好增援灾区准备5)调集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增援灾区准备6)调集防冻、防寒、应急照明装备等保隙物资,做好增援灾区准备7)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6.3信息报告6.3.1应急值班电话6.3.2自然灾害事故初始信息自然灾害事故初始信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灾害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2)灾害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3)受损电力设施和设备的部位、严重程度;(4)伤亡人员的人数、受伤部位、严重程度、典型症状;(5)受困人员的人数、受困情况;(6)灾害发生单位(部门)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7)灾害报告单位(部门)、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6.3.3自然灾害事故初始信息报告(1)局及下属各单位、县公司的生产和工作场所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自然灾害事故时,应在灾害发生后20分钟内,向局生产设备管理部报告自然灾害事故初始信息。(2)局生产设备管理部在接到一般及以上级别自然灾害事故初始信息报告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初始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立即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相关成员报告。局应急办公室在接到一般及以上级别自然灾害事故初始信息报告后,经局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在接到报告后40分钟内向电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3)我局负有自然灾害事故初始信息报告职责的单位(部门)在报告自然灾害事故初始信息时,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6.3.4自然灾害事故应急信息自然灾害事故应急信息是指在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响应过程中,与自然灾害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有关的数据和信息,一般包括自然灾害事故最新概况、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应急资源调度情况、下一步应急工作部署等内容。(1)自然灾害事故最新概况,包括“设备、设施受损情况”、“事故预期发展情况”、“人员伤亡、受困、失踪情况”。(2)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包括已开展的应急处置行动、己取得的应急成果、当前主要应急处置工作和政府部门的参与情况。(3)应急资源调度情况,包括应急人员调动情况、应急物资调配情况和应急资源需求情况。(4)下一步应急工作部署,包括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估和应急处置行动计划。(5)自然灾害事故应急信息报告的通用格式见附件5,在自然灾害事故应急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中,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需要选择其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或者自行增加需要的内容。6.3.5自然灾害事故应急信息报告(1)在自然灾害事故IV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过程中,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局下属单位、各县公司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收集应急处置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信息,并负责向局生产设备管理部报告应急信息。(2)在自然灾害事故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过程中,局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我局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信息,并负责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相关成员报告;经局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负责按规定向电网公司应急办公室和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应急信息。(3)我局自然灾害事故应急信息报告流程图见附件6。6.3.6应急联系方式政府及相关应急机构、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2、3。6.4响应程序6.4.1I、11级响应启动后,按照I、11级应急响应流程进行处置。(1)局应急办立即根据事件性质提请总指挥召集指挥中心成员、应急办成员、相关专业管理部门人员到位,组织召开应急指挥中心紧急会议,并明确以下内容:a.通报自然灾害初始信息;b.商议处置自然灾害的初步措施;c.明确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值班、应急物资及应急队伍保障等相关要求;d.按照相关专项预案成立工作组,如电网恢复组、人员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信息组等,明确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为应急指挥提供辅助决策,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决议和部署,组织开展应急处置。(2)局应急办根据会议决议起草指挥令文件,经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批准,发布指挥令,部署应急处置相关工作。(3)应急指挥。I、II级响应设局本部和现场两级指挥机构,局本部指挥机构负责应急资源调用的统一协调和对外联系,现场指挥中心负责灾区的应急指挥。(4)信息收集。受灾单位迅速响应,了解受灾情况,对社会影响面较大的自然灾害应执行省公司快速报告制度相关要求,即受灾30分钟内口头汇报局生产设备管理部及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3小时内书面报告。(5)资源调配。受灾单位积极组织抢险队伍和力量,必要时向局应急指挥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局应急指挥办公室协调网内外力量给予支援。(6)抢险救灾。受灾单位负责组织抢险工作的实施,按时、保质完成局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抢险任务。(7)信息发布。局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国家相关应急管理机构的要求报送相关信息,统一对外新闻发布、报道。(8)应急值班。局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安排24小时值班。6.4.2IILIV级响应启动后,按照10、IV级应急响应流程进行处置。(1)应急指挥。由生产设备管理部指挥处置,局应急办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驻现场指挥协调和专业技术人员;受灾单位应急指挥应迅速到位,并与局应急办公室建立沟通渠道。(2)资源调配。受灾单位积极组织抢险队伍和力量,必要时向生产设备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生产设备管理部和应急办协调网内外力量给予支援。(3)抢险救灾。受灾单位组织抢险工作的实施,生产设备管理部与受灾单位保持通讯联系,收集应急响应信息,对事态发展和影响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视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会议通报灾情和抢修复电情况,直至应急结束。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必要时局应急办派驻现场工作组到事发单位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4)应急值班。生产设备管理安排人员值班,密切监控灾害发展及电网、设备实时运行情况。6.4.3应急处置措施6.3.2.1启动应急预案后,应迅速搭建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及时到位,召开第一次灾情分析会:研究救灾、抢险措施,听取各单位受损情况以及救灾工作安排汇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供电;发布命令,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上一级指挥中心提出支援请求,请求调遣应急抢险支援队伍,调拨救灾物资。6.3.2.2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各地的灾情及抢修进展情况,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灾情和抢修情况。6.3.2.3制订电网运行方式调整方案,落实抢修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开赴现场进行抢修;落实抢险物资准备工作,并在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下,在最短时间内调配物资、设备、工器具。6.3.2.4向政府和上级单位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做好对外新闻宣传报道。6.5应急结束当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经局应急指挥中心或生产设备管理部决策宣布应急响应结束:(1)电网网恢复受灾前正常运行方式。(2)受灾害损坏的电力设备抢修工作已完成、90%用户供电已恢复、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处置。(3)灾害性天气结束。6.5.1I、H级应急响应结束根据政府防灾机构、气象等部门发布解除预警相关信息,局生产设备管理部跟进抢险救灾进展情况,结合电网实际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建议,由局应急指挥中心决策应急响应结束。6.5.2IILIV级应急响应结束根据气象情况变化及抢险救灾情况,局生产设备管理部根据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决定。6.6信息发布局及下属各单位、县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自然灾害信息的对外发布,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一致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我局自然灾害信息发布流程及要求如下:6. 6.1在一般自然灾害发生后,需要对外发布自然灾害初始信息的,须经下属单位、县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由下属单位、县公司应急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7. 6.2在较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需要对外发布自然灾害初始信息的,须经局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由局应急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8. 6.3在自然灾害Il级应急响应过程中,需要对外发布自然灾害应急信息的,须经下属单位、县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由下属单位、县公司应急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9. 6.4在自然灾害I级应急响应过程中,需要对外发布自然灾害应急信息的,须经局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由局应急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10. 6.5局及下属各单位、县公司指定的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准确发布自然灾害信息。11. 6.6我局各部门、单位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散布)自然灾害信息或发表对自然灾害的评论。2. 7后期处置后期处置系指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单位根据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或生产设备管理部要求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6. 7.1检查消缺(1)对输变配电设备及设施进行全面巡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2)对受损设备及设施进行修复维护工作。(3)根据物资、材料、备品备件的消耗情况,适时补充。7. 7.2技术改造对修免工作中由于设计与实际不符或周边环境变化引发的共性问题,应制定技术改造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更后实施。8. 7.3总结报告应急响应结束后,启动应急响应的各有关单位要在48小时内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生产设备管理部提交应急处置总结报告。7应急保障7.1图表资料准备(1)在地震应急指挥过程中,能够迅速提供完整、准确的电网地理接线图(包括各县)、电网网络接线图(包括各县)、应急队伍统计表、应急物资统计表、大型应急装备统计表、应急网络通讯等图表,将会大大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因此,各单位、县公司应在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将必备图表提前整理成册,数量应不少于15份,每年2月份以前根据本年度电网规划,将各类图表更新一次。(2)地震发生后,应急指挥系统迅速绘制受灾地理示意图、灾情统计表,将对全面掌握灾情、及时提出应对措施起到关键作用。9. 2应急队伍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督促下属各单位组建自然灾害应急抢险队伍,下属各单位、县公司应与当地的政府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军队、设备制造厂家等建立协作关系。10. 2.1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1)供电局级电网应急抢险队伍我局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主要以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分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设计院、公司人员组成,具体如下:a.电网应急抢险队伍设队长1名,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副队长2名,由具有电网抢修经验的管理人员当任;队员数量根据单位的规模、人员、岗位等确定。b.电网应急抢险队伍的人员配置: 输电管理所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60人。 变电管理所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50人。 分局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50人。 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15人。一一设计院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10人。一公司的电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规模不低于50人。c.电网应急抢险队伍可按照专业、管辖范围分为多个应急小组,应急小组的人员,每个应急小组可以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根据具体抢修情况确定。(2)县级供电单位级电网应急抢险队伍建设a.电网应急抢险队伍设队长1名,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副队长2名,由具有电网抢修经验的管理人员当任;队员数量根据单位的规模、人员、岗位等确定。b.电网应急抢险队伍的人员配置根据各单位规模、人员、岗位等确定。c.电网应急抢险队伍可按照专业、管辖范围分为多个应急小组,应急小组的人员,每个应急小组可以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根据具体抢修情况确定。(3)电网应急抢险队伍装备配置电网应急抢修队伍装备配置由各单位根据承担的电网应急抢险任务进行配置,配置至少包括防护用品、抢修工器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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