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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2023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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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2023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XX县2023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一、总则4(一)指导思想4(二)编制依据4(三)适用范围5(四)工作原则5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6(一)XX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6(二)乡镇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12三、突发地质灾害分级应对12(一)突发地质灾害分级13(二)分级应对14(三)响应分级14四、预防机制17(一)防灾措施17(二)预警机制18五、应急处置21(一)信息报送21(二)先期处置23(三)指挥部运行24(四)应急处置主要措施28(五)应急信息发布30(六)响应结束31六、后期处置31(一)调查评估31(二)恢复重建31七、应急保障32(一)队伍与装备保障32(二)物资保障与避灾场所32(三)技术保障32(四)通信与信息保障33(五)资金保障33(六)宣传教育33八、预案管理与更新33(一)预案管理33(一)预案演练34(三)预案评估更新34九、监督与奖励34(一)监督34(二)奖励35(三)责任追究35十、附则35(一)名词术语解释35(二)预案解释36(三)预案实施时间36附件1XX县指挥部成员名单40附件2XX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图40一、总则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健全完善我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XX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XX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XX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范围内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四)工作原则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应对准备,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原则,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形成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整体合力。3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做好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主动避让、工程治理等预防措施,加强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强化预案管理和宣传培训演练,完善会商研判、预警预报、信息报送及发布等机制,提升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能力。4 .坚持多级联动、广泛参与。充分发挥XX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多层级联动响应,整合各类应急力量资源,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依靠科技手段,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一)XX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XX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是XX县人民政府成立的专项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立的常态化组织体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可以在常态组织体系基础上扩大响应,成立临时指挥机构。1.县指挥部常态组织体系指挥长: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副县长第一副指挥长:人武部副部长常务副指挥长:县应急局局长、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XX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国资办、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XX供电分公司、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爱众水务公司、爱众燃气公司2 .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实行工作专班实质化运行,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3 .专项工作组县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和实际需要,临时设立相应工作组,并根据实际增减、合并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组长根据响应等级分别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工作组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实行集中办公。(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武警中队;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综合协调及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灾情等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对接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县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县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人员搜救和应急抢险。负责制定抢险救援行动计划,组织各方救援队伍和力量展开人员搜救;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援;统筹涉及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装备、设备和物资,协助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采取一定期限的应急处置措施避免人员二次伤亡。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技术支撑组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成员单位:县教育科技体育局、XX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有关行业专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进行灾情动态监测、预警预报、抢险救援方案制定等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队伍开展地质灾害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必要的抢险救援指导;开展灾害现场及周边隐患点排查巡查;指导开展灾害现场地质灾害应急监测;开展应急测绘数据支持工作;开展气象监测,做好气象风险预警;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开展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开展交通沿线、市政公用设施及周边、应急排查与监测。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4)通信电力保障组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成员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国资办、国网XX供电分公司、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通信、电力运营企业抢修和维护因灾损坏的通信、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信、电力;调度应急通信、电力设备,做好抢险救援现场通讯、电力保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5)交通保障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国资办、国网XX供电分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应急车辆和交通保障,开展救援人员运送、现场安全、善后处理等,为现场与各级地质灾害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密切配合提供保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6)军队协调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中队主要职责:协调调动军队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协助建立军地协同对接渠道,加强信息互联互通,进行军地联合指挥;做好军队力量在灾害现场时的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7)调查评估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成员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县气象局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灾害体的应急调查,动态掌握灾情;收集、分析相关信息,会同技术支撑组研究后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初步预测,提出初步应急处置措施建议,汇总后报县指挥部;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统计、核查和上报工作;开展灾情调查和跟踪评估;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评估灾害损失;对灾后群众救助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8)群众安置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武警中队、爱众水务公司、爱众燃气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发生地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疏散、转移和临时安置受灾人员;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确保安全;开辟紧急避难场所,设置集中安置点,调拨帐篷、衣被、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吃饭、穿衣、饮水、住处等基本生活需求。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及志愿者安置受灾群众。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9)医疗救治组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抢救和转送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援情况;做好灾害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0)社会治安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中队;事发地乡镇人民政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发生地社会秩序稳定。开展灾区的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开展灾害现场指挥部、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避难和临时安置地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1)宣传舆情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网信办、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团县委、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武警中队;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行动新闻宣传报道,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开展舆情及网络意识形态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对灾区群众的防灾减灾、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工作;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服务管理工作。完成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二)乡镇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有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地质灾害指挥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并明确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在上级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三、突发地质灾害分级应对(一)突发地质灾害分级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4个等级。1 .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2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3 .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4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二)分级应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等级或地质灾害险(灾)情等级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当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灾)情时,启动省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灾)情时,险(灾)情所在地启动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灾)情时,险(灾)情所在地启动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响应分级1.一级、二级响应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上报县政府迅速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先期处置,县政府同时报市政府建议启动市突发应急预案,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在规定的时限要求内按程序速报。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险(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省级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科学判定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和发展趋势,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人员二次伤亡。县指挥部积极配合省、市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工作。2 .三级响应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上报县政府迅速启动县突发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在规定的时限要求内按程序速报。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市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科学判定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和发展趋势,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人员二次伤亡。县指挥部积极配合市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工作。3 .四级响应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上报县政府迅速启动相应的突发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按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在规定的时限要求内按程序速报。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市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科学判定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和发展趋势,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人员二次伤亡。在第一时间内,县指挥部应迅速组织相关小组赶赴现场,指导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同时,县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报告灾情的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4 .响应级别调整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由响应等级相应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调整响应级别建议,并参照应急响应启动程序报批后,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四、预防机制(一)防灾措施1 .年度防治方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本行政区、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公示后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2 .群测群防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群众,每个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防灾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3 .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三查”制度,采用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动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应对措施,有效防控地质灾害风险。4 .驻守技术支撑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落实驻守技术支撑队伍,协助开展隐患排查、预案编制、群众转移安置、培训演练、应急调查与监测等工作,有效增强基层防灾力量。5 .综合治理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规模及威胁状况,分轻重缓急,采取避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等分类处置措施,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地质灾害威胁。6 .培训演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应统筹专业力量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并对辖区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负责人、乡镇村社干部、监测人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等进行全覆盖培训,提升防灾水平和避险能力。7 .督导检查县指挥部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预案编制、培训演练、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推动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二)预警机制1.信息收集与分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气象局负责收集、整理与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提出预防或应急措施建议。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8 .预警分级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设定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指标,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蓝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黄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橙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红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9 .预警信息发布(1)发布权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加强与县气象局会商,负责确定预警区域、级别,按相应权限发布,并报县政府。(2)发布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应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刊、通信与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3)发布对象。明确预警发布范围,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农家乐、景区、安置点、在建工地等人口聚集区作为重点发布对象。(4)信息反馈。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反馈接收及响应结果。10 .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相关防灾责任人和当地群众对照“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要求,做好防范应对工作。(1)四级(蓝色)预警响应预警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相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2)三级(黄色)预警响应在四级响应基础上,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降雨预报及降雨实况,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适时加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检查防灾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加密房前屋后斜坡、靠山靠崖、沟口等危险地段巡查与监测;做好监测预警和预警信息发布;针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每天巡查监测不少于2次;督促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隐患点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准备,必要时,组织指导隐患风险严重区域受威胁人员果断转移避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3)二级(橙色)预警响应在三级响应基础上,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密巡查、排查、监测;滚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加强短时预警预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适时组织隐患点受威胁人员提前转移避让;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县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做好待命准备。(4) 一级(红色)预警响应在二级响应基础上,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及地质灾害隐患点24小时巡查、监测、预警;实时加强雨情、灾情收集研判;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受威胁人员严格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必要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5)预警转换和结束预警响应级别可视气象预报及实时雨情、水情、灾情监测情况确定或逐步升(降)级。超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黄色预警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预警响应结束。五、应急处置(一)信息报送1.报告流程及时限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基层组织和群众示警,同时向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等部门报告情况。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应及时将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向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报告,每级上报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必要时可先越级上报再逐级上报。当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应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分别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报送渠道报告,并在事发1小时内书面报告相关情况。上级部门对报告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2 .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告应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报告内容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已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地质灾害灾情的速报,还应包括伤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3 .续报内容加强事件跟踪调度,密切关注救援进展,及时续报相关情况。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需每天续报两次(8:30、16:00),续报至抢险救援结束。接到要求核实有关情况的通知后,各乡镇原则上要在10分钟内电话反馈,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灾害伤亡人数、灾害等级及救援情况发生变化的,要第一时间续报相关情况,灾害灾情稳定前,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24小时须上报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即使数据没有变化也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灾情稳定后,按程序进行核报。处置结束后要有终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和报告采取的后续防范措施,总结报告须在7日内上报。4 .数据录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险情或灾情情况录入XX省地质环境信息系统。(二)先期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干部群众避险转移、自救互救,迅速采取排险措施,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避险转移,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并按规定做好情况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调度了解灾情形势,提出启动相应等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支援力量进入预备状态。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并通报县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运行1 .一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在省委领导下,省政府实施以省指挥部为基础的扩大响应,成立“XX省XXXX(日期)XX(地名)XX(地质灾害类型)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省长任总指挥,省政府和驻川解放军、武警部队有关领导等任副总指挥并兼任有关工作组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应急行动主要有:(1)省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请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给予援助。(2)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其他省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灾害发生后迅速召开省抢险救灾指挥部会议。会议宣布启动一级响应决定,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发展趋势、抢险救援需求,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其他省领导靠前指挥,实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区域现场督导。(4)省抢险救灾指挥部组建后方协调中心,由1名副总指挥牵头负责。有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集中办公,负责联络协调、处理与本单位有关的工作。(5)省抢险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组迅速到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6)省抢险救灾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一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写应急处置工作简报,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有关工作组和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报道。2 .二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指挥部负责从常态组织体系中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市县党委、政府成立省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相关成员单位及市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指挥长和相关工作组组长。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应急行动主要有:(1)省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指挥长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灾害发生后迅速召开省抢险救灾指挥部会议。会议宣布启动二级响应决定,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发展趋势、抢险救援需求,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指挥长或指挥长安排常务副指挥长靠前指挥,实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区域现场督导。(4)省抢险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组迅速到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成员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省抢险救灾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二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写应急处置工作简报,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有关工作组和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报道。3 .三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指挥部负责从常态组织体系中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县党委、政府成立市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相关成员单位及县委县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指挥长和相关工作组组长。县级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应急行动主要有:(1)市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应急厅、自然资源厅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指挥长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灾害发生后迅速召开省抢险救灾指挥部会议。会议宣布启动二级响应决定,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发展趋势、抢险救援需求,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指挥长或指挥长安排常务副指挥长靠前指挥,实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区域现场督导。(4)市抢险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组迅速到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成员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市抢险救灾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三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写应急处置工作简报,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有关工作组和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报道。4 .四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指挥部负责从常态组织体系中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成立县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相关成员单位及事发地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指挥长和相关工作组组长。应急行动主要有:(1)县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指挥长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灾害发生后迅速召开县抢险救灾指挥部会议。会议宣布启动四级响应决定,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了解现场地质灾害信息、发展趋势、抢险救援需求,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指挥长或指挥长安排常务副指挥长靠前指挥,实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区域现场督导。(4)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组迅速到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成员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县抢险救灾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四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写应急处置工作简报,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有关工作组和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报道。(四)应急处置主要措施1.开展人员搜救。立即组织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调配挖掘机、铲车、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开展被困或失联人员搜救,并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提请地方驻军及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现场救援队伍加强协调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确保自身防护安全。2 .抢修基础设施。抢修因灾损毁的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员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生活需要和应急处置工作正常开展。3 .组织避险转移。指导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群测群防有关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的群众,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危除险措施,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4 .开展医疗救治。迅速协调组织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车辆物资的组织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及时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5 .加强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加强开展灾区气象条件和天气趋势监测预报,动态发布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6 .开展灾险情监测与研判。组织专业队伍及专家指导开展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和监测预警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会商研判灾险情及发展趋势,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7 .开展灾险情调查评估与报送。开展灾险情详细调查,对灾区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汇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送灾险情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8 .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结合灾险情评估和趋势研判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专业技术队伍采取一定期限的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措施,延缓灾害发展进程,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防止造成二次伤亡。9 .安置受灾群众。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集中安置点,对安置场所进行地震、洪灾、地质灾害等灾害风险评估,确保安置场所安全;组织和调运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等各类救灾物资,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发生。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临时困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10 .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灾区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做好社会治安风险监测、矛盾纠纷化解,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IL做好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统筹做好灾险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新闻报道工作。加强舆论应对和引导,依法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五)应急信息发布县指挥部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抢险救援相关信息。重要信息发布前,须征求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意见。县委县政府的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小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信息等,由县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在县级媒体以上公开报道的稿件,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审核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成因、性质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县应急局负责审核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情况。涉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应健全地质灾害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对接,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于链发性灾害,在定性前应使用“自然灾害”“暴雨灾害”等中性词语宣传报道,避免因灾害信息前后矛盾引发公众质疑和舆情。(六)响应结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宣布终止响应,应急救援阶段转入恢复重建阶段。六、后期处置(一)调查评估县指挥部应组织对造成较大损失的地质灾害事件开展调查评估,查清事件的起因与过程,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形成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及市地质灾害指挥部。(二)恢复重建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并根据灾害损失实际,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给予指导和帮助。七、应急保障(一)队伍与装备保障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级各部门建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等组成。各乡镇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应加强各自辖区内队伍建设和管理,为专业队伍配置土石方清理、个人防护等必要装备器材,并加强培训,为实现精准救援和快速处置奠定坚实基础。(二)物资保障与避灾场所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更新、登记和紧急配送机制,采取实物储备、商业储备、产能储备等方式,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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